“基于ETC门架数据对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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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ETC门架数据对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 (略) (略) “基于ETC门架数据 (略) 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 (略) (略) 以《关于“基于ETC门架数据 (略) 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的批复》(冀高创〔2023〕585号)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京哈高速(宝山段)所辖范围内ETC门架数据为依托, (略) 理和分析ETC门架系统采集到的车辆通行数据、车辆信息,实现智能化交通信息感知,提升管理部门交通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

相关研发技术内容包括:

(1)利用ETC门架车辆轴重和流 (略) 面车道、桥梁疲劳算法模 (略) 路面和桥面的疲劳 (略) 面和桥梁的影响,与养护系统数据双向融合用以辅助养护工作;

(2)依据门架数据特征建立数据模型, (略) 段经济流特征,提前判断交通流发展趋势,统计分析通行费相关运营数据;

(3)应用场景验证,为达到研究目的,在 (略) (略) 车辆数据分析、道路经济数据分析、道路管理分析等模块,使研究的模型、算法、方法在京哈高速宝山段进行应用场景效果的验证。借助大数据智能分析结果数据,实现对运营政策制定的指导、成本的控制、风险的预防、潜力的挖掘及管理的优化。

2.2 服务期限:研究期限为1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调研、收集基础资料;完成开题大纲编制,完成硬件设备安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算法模型研究、完成软件设计及架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模型开发及测试,完成软件功能开发,应用系统开发及测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模型训练与实证分析阶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中期验收,包括软件功能的验证以及著作权、论文等申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优化算法及展现效果及试运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内;项目成果总结阶段。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通过成果验收并满足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和合同条款的要求。

2.4 服务地点:京哈高速(宝山段)。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河 (略) (略) “基于ETC门架数据 (略) 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研究与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项目概况所包括的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http://**)” 的“招标通投标管家”客户端(投标管家下载方式:招标通首页- (略) -投标工具)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 (略)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5年2月14日9时00分 (略) (略) 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略)“招标 (略) (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略)“招标 (略) ”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 未在投标截止 (略) 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 (略) (略) 网站(http://**)、招标 (略) (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 (略) (略)

地址:河 (略) (略) (略) 509号

联系人:李娜、刘若旭

电话:0311-(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苏东强、张坤、袁阔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63.com

账户信息: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略)(略)

(略) :400-0311-61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doc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 (略) (略) “基于ETC门架数据 (略) 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 (略) (略) 以《关于“基于ETC门架数据 (略) 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的批复》(冀高创〔2023〕585号)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京哈高速(宝山段)所辖范围内ETC门架数据为依托, (略) 理和分析ETC门架系统采集到的车辆通行数据、车辆信息,实现智能化交通信息感知,提升管理部门交通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

相关研发技术内容包括:

(1)利用ETC门架车辆轴重和流 (略) 面车道、桥梁疲劳算法模 (略) 路面和桥面的疲劳 (略) 面和桥梁的影响,与养护系统数据双向融合用以辅助养护工作;

(2)依据门架数据特征建立数据模型, (略) 段经济流特征,提前判断交通流发展趋势,统计分析通行费相关运营数据;

(3)应用场景验证,为达到研究目的,在 (略) (略) 车辆数据分析、道路经济数据分析、道路管理分析等模块,使研究的模型、算法、方法在京哈高速宝山段进行应用场景效果的验证。借助大数据智能分析结果数据,实现对运营政策制定的指导、成本的控制、风险的预防、潜力的挖掘及管理的优化。

2.2 服务期限:研究期限为1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调研、收集基础资料;完成开题大纲编制,完成硬件设备安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算法模型研究、完成软件设计及架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模型开发及测试,完成软件功能开发,应用系统开发及测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模型训练与实证分析阶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中期验收,包括软件功能的验证以及著作权、论文等申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优化算法及展现效果及试运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内;项目成果总结阶段。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通过成果验收并满足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和合同条款的要求。

2.4 服务地点:京哈高速(宝山段)。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河 (略) (略) “基于ETC门架数据 (略) 智慧化运营方法的探讨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研究与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项目概况所包括的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http://**)” 的“招标通投标管家”客户端(投标管家下载方式:招标通首页- (略) -投标工具)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 (略)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5年2月14日9时00分 (略) (略) 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略)“招标 (略) (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略)“招标 (略) ”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 未在投标截止 (略) 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 (略) (略) 网站(http://**)、招标 (略) (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 (略) (略)

地址:河 (略) (略) (略) 509号

联系人:李娜、刘若旭

电话:0311-(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苏东强、张坤、袁阔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63.com

账户信息: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略)(略)

(略) :400-0311-61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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