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三航起19拖航服务招标公告
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三航起19拖航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三航起19拖航服务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2-11 14:08: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 (略) 江苏分公司江苏分船舶租赁项目
船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 (略) 江苏分公司江苏分船舶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江苏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拖轮 (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租赁拖轮为单航次租赁,用于将三航起19从江苏镇江港(江苏 (略) )船厂码头拖至连云港 (略) ,里程数约440海里,受目的地各种因素(水文气象、台风季节等)影响,为确保安全和进度,要求拖轮功率在4000匹以上,当天上午8点准时从船厂码头出发,下午到达南通海门水域,第二天换海拖后沿长江南下,到达长江口后北上,将三航起19拖至连云港 (略) 内(本航次以三航起19在 (略) 锚泊后结束)。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拖轮 |
2 | 包件划分 | 本次招标共1个标件 |
3 | 计划交船期 | 暂定2025年02月26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4 | 工作内容 | 1.提供一艘4000匹及以上的拖轮作为主拖将三航起19从江苏镇江(江苏 (略) )船厂码头拖至连云港 (略) ,单趟长航拖带,约440海里;(本航次以三航起19在 (略) 锚泊后结束)。 2.向CCS镇江分社申请拖航检验,并办理《海上适拖证书》; 3.向镇江 (略) 申请进行本次拖航要求的航道评估; 4. (略) 派遣辅助拖轮护航(海事强制),要求其协调好海事,避免影响本次拖航的及时性; 5.向镇江港港口管理部门提前1天申请船舶出港。 |
5 | 使用地点 | 从镇江港船厂码头开始,船舶到达连云港 (略) 内结束。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主拖1艘(从镇江港船厂码头开始,船舶到达连云港 (略) 内结束。) 2.辅拖1艘(从镇江港船厂码头开始,出港后进入海事强制要求进行评估的航道,跑完该航道后结束。) |
7 | 设备能力 | 近海及 (略) ,4000匹以上,。 |
8 | 人员要求 | 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配员要求,所配船员具备所持证书相对应岗位的操作能力。 |
9 | 租赁方式 | 按航次进行租赁。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2025年02月24日-2025年02月26日 |
11 | 供油方式 | 投标方供应主拖轮和辅助拖轮燃油;招标人供应三航起19燃油。 |
12 | 维修保养 | 投标人负责主拖轮和辅助拖轮维护保养;招标人负责三航起19维护保养。 |
13 | 其它要求 | 1、投标人主拖为入CCS船级船舶,严禁使用ZC级船舶;辅助拖轮要满足当地海事要求。 2、要求投标人船舶(含辅助拖轮)在拖航前1天到场,确保拖航检验顺利进行。 3、投标人的船舶(含辅助拖轮)保险齐全。 4、船舶应持有有效船舶证书和文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消防、通信以及防污染等设备设施 (略) 于良好可用状态。 5、严禁中华人民共 (略) 重点跟踪船舶进场。 6、船舶厨房应使用安全电灶,严禁使用厨用液化石油气的船舶进场施工。 7、违反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略) 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拖航服务资质及船舶拖航服务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1日至 2025年02月15 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0日15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公告标题: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三航起19拖航服务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2-11 14:08: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 (略) 江苏分公司江苏分船舶租赁项目
船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 (略) 江苏分公司江苏分船舶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江苏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拖轮 (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租赁拖轮为单航次租赁,用于将三航起19从江苏镇江港(江苏 (略) )船厂码头拖至连云港 (略) ,里程数约440海里,受目的地各种因素(水文气象、台风季节等)影响,为确保安全和进度,要求拖轮功率在4000匹以上,当天上午8点准时从船厂码头出发,下午到达南通海门水域,第二天换海拖后沿长江南下,到达长江口后北上,将三航起19拖至连云港 (略) 内(本航次以三航起19在 (略) 锚泊后结束)。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拖轮 |
2 | 包件划分 | 本次招标共1个标件 |
3 | 计划交船期 | 暂定2025年02月26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4 | 工作内容 | 1.提供一艘4000匹及以上的拖轮作为主拖将三航起19从江苏镇江(江苏 (略) )船厂码头拖至连云港 (略) ,单趟长航拖带,约440海里;(本航次以三航起19在 (略) 锚泊后结束)。 2.向CCS镇江分社申请拖航检验,并办理《海上适拖证书》; 3.向镇江 (略) 申请进行本次拖航要求的航道评估; 4. (略) 派遣辅助拖轮护航(海事强制),要求其协调好海事,避免影响本次拖航的及时性; 5.向镇江港港口管理部门提前1天申请船舶出港。 |
5 | 使用地点 | 从镇江港船厂码头开始,船舶到达连云港 (略) 内结束。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主拖1艘(从镇江港船厂码头开始,船舶到达连云港 (略) 内结束。) 2.辅拖1艘(从镇江港船厂码头开始,出港后进入海事强制要求进行评估的航道,跑完该航道后结束。) |
7 | 设备能力 | 近海及 (略) ,4000匹以上,。 |
8 | 人员要求 | 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配员要求,所配船员具备所持证书相对应岗位的操作能力。 |
9 | 租赁方式 | 按航次进行租赁。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2025年02月24日-2025年02月26日 |
11 | 供油方式 | 投标方供应主拖轮和辅助拖轮燃油;招标人供应三航起19燃油。 |
12 | 维修保养 | 投标人负责主拖轮和辅助拖轮维护保养;招标人负责三航起19维护保养。 |
13 | 其它要求 | 1、投标人主拖为入CCS船级船舶,严禁使用ZC级船舶;辅助拖轮要满足当地海事要求。 2、要求投标人船舶(含辅助拖轮)在拖航前1天到场,确保拖航检验顺利进行。 3、投标人的船舶(含辅助拖轮)保险齐全。 4、船舶应持有有效船舶证书和文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消防、通信以及防污染等设备设施 (略) 于良好可用状态。 5、严禁中华人民共 (略) 重点跟踪船舶进场。 6、船舶厨房应使用安全电灶,严禁使用厨用液化石油气的船舶进场施工。 7、违反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略) 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拖航服务资质及船舶拖航服务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1日至 2025年02月15 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0日15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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