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七分经理部吊车租赁公开询价文件
公告标题: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七分经理部吊车租赁公开询价文件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2-19 12:00:00
中交 (略)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
吊车租赁公开询价文件
1.项目概况
(略)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标段起讫桩号K53+050~K63+828,主线全长10.78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路基宽度26m,设计速度100Km/h,设置三堡 (略) 、隧道2座(总长916m)、桥梁7座(总长2970m)。项目通过内部邀请招标、现场竞标方式中标,中标价为成本造价,合同价7.28亿元,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合同工期24个月。
2.报价内容
询价采购编号:SCFA(略)
报价内容: (略)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吊车租赁询价
吊车使用地点: (略) (略) 三堡镇
序号 | 吊车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划租期 | 备注 |
1 | 吊车 | 25吨5节臂 | 1台 | 2月 | 5年内设备 |
合计 | 1台 |
注:表中租期为预计租期,具体以项目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出租方所提供的吊车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承租方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承租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3.吊车要求及其他
3.1出租方所提供的吊车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且发动机排放标准应为国Ⅴ标准以上(含本数)。
3.2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 1 名且持有关部门下发的证件,人员数量满足承租方正常需要,出租方操作人员应服从承租方调度指挥,不服从指挥或驾龄未持有效证件的操作人员,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如因出租方操作人员违反承租方管理要求,承租 (略) 罚,罚款从出租方当月租金中扣除。驾驶人员与出租方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出租方支付或办理。
3.3承租方拥有吊车租赁期间的调度权和使用权。操作人员应遵守承租方各项管理要求,服从承租方调配,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3.4吊车的大修和日常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实施。承租方每月可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出租方吊车2天维修时间,故障超过2天(即48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维修时间从当月租金中扣除,当吊车故障短期内无法修复、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时,出租方应在3日内无偿替换合格吊车进场以满足承租方需求,车辆进出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5燃油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3.6租赁费用的结算以承租方调度及使用人签字确认的吊车使用运转记录为依据,其他吊车签证单或未经承租方授权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吊车使用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支付比例
(略)、(略)双方在吊车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略)(略)双方签认的吊车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1)询价采购文 (略) 站为: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没有注册的供应商需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进行注册。
(2)询价文件公布日期:2025年2月19日12:00至2025年2月22日12:00。
(3)报价日期为:2025年2月22日12:00至2025年2月26日12:00。
(4)定标日期拟定为:2025年2月26日12:00。
6.报价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时间:2025年2月22日12:00至2025年2月26日12:00之间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登(略)后上传递交。
(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询价项目:中交 (略)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
地址:广西壮 (略) (略) 三堡镇广西平岑高速土建七分部
联系人:常颖涛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监督机构: (略)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
监督电话:(略)
公告标题: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七分经理部吊车租赁公开询价文件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2-19 12:00:00
中交 (略)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
吊车租赁公开询价文件
1.项目概况
(略)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标段起讫桩号K53+050~K63+828,主线全长10.78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路基宽度26m,设计速度100Km/h,设置三堡 (略) 、隧道2座(总长916m)、桥梁7座(总长2970m)。项目通过内部邀请招标、现场竞标方式中标,中标价为成本造价,合同价7.28亿元,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合同工期24个月。
2.报价内容
询价采购编号:SCFA(略)
报价内容: (略)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吊车租赁询价
吊车使用地点: (略) (略) 三堡镇
序号 | 吊车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划租期 | 备注 |
1 | 吊车 | 25吨5节臂 | 1台 | 2月 | 5年内设备 |
合计 | 1台 |
注:表中租期为预计租期,具体以项目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出租方所提供的吊车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承租方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承租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3.吊车要求及其他
3.1出租方所提供的吊车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且发动机排放标准应为国Ⅴ标准以上(含本数)。
3.2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 1 名且持有关部门下发的证件,人员数量满足承租方正常需要,出租方操作人员应服从承租方调度指挥,不服从指挥或驾龄未持有效证件的操作人员,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如因出租方操作人员违反承租方管理要求,承租 (略) 罚,罚款从出租方当月租金中扣除。驾驶人员与出租方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出租方支付或办理。
3.3承租方拥有吊车租赁期间的调度权和使用权。操作人员应遵守承租方各项管理要求,服从承租方调配,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3.4吊车的大修和日常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实施。承租方每月可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出租方吊车2天维修时间,故障超过2天(即48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维修时间从当月租金中扣除,当吊车故障短期内无法修复、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时,出租方应在3日内无偿替换合格吊车进场以满足承租方需求,车辆进出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5燃油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3.6租赁费用的结算以承租方调度及使用人签字确认的吊车使用运转记录为依据,其他吊车签证单或未经承租方授权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吊车使用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支付比例
(略)、(略)双方在吊车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略)(略)双方签认的吊车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1)询价采购文 (略) 站为: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没有注册的供应商需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进行注册。
(2)询价文件公布日期:2025年2月19日12:00至2025年2月22日12:00。
(3)报价日期为:2025年2月22日12:00至2025年2月26日12:00。
(4)定标日期拟定为:2025年2月26日12:00。
6.报价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时间:2025年2月22日12:00至2025年2月26日12:00之间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登(略)后上传递交。
(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询价项目:中交 (略)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
地址:广西壮 (略) (略) 三堡镇广西平岑高速土建七分部
联系人:常颖涛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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