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THHD-ZLZB-2025-010天津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3-10 10:00:00
中 (略) 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 招标人为中 (略) 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挖掘机、自卸汽车、起重机等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
2.2 工程地点: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现场( (略) (略) 南 (略) 南港航运服务中心旁)。
2.3 建设工期: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暂定,具体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4 招标文件编号:THHD-ZLZB-2025-010天津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
2.4 招标内容
标的: 机械租赁 。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台/套/辆) | 数量 | 租赁周期 (月/台班) | 进场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履带式反铲挖掘机 | 斗容1.0方,参考型号:小松PC200/HD1023R | 台 | 3 | 6.33月 | 2025.04.01 | 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现场( (略) (略) 南 (略) 南港航运服务中心旁) | 土方开挖、回填等 |
2 | 自卸汽车 | 载重量25t | 辆 | 4 | 7月 | 2025.04.01 | 土方运输 | |
3 | 柴油发电机组 | 300KW | 套 | 1 | 10台班 | 2025.04.01 | 试桩、应急 | |
4 | 步履式打桩机 | 桩锤重量8t | 台 | 1 | 25台班 | 2025.04.01 | 预应力方桩打桩 | |
5 | 高压旋喷桩机 | 台 | 2 | 77.5台班 | 2025.04.01 | 高压旋喷桩施工 | ||
6 | 正循环潜水钻机 | 台 | 2 | 95台班 | 2025.04.01 | 钻孔灌注桩施工 | ||
7 | 汽车起重机 | 额定起重能力:25t | 台 | 2 | 120台班 | 2025.04.01 | 钻孔灌注桩施工、钢筋笼等 | |
8 | 单轴水泥搅拌桩机 | 台 | 1 | 10台班 | 2025.04.01 | 水泥搅拌桩止水帷幕施工 | ||
9 | 泥浆罐车 | 20方 | 辆 | 4 | 45台班 | 2025.04.01 | 钻孔灌注桩泥浆外运 | |
10 | 履带式加长臂挖掘机 | 配振动锤,臂长18米 | 台 | 2 | 60台班 | 2025.04.01 | PLC桩打拔施工 | |
11 | 履带式加长臂挖掘机 | 臂长24米 | 台 | 2 | 21.5台班 | 2025.10.01 | 排海口护底块石抛填等 | |
12 | 履带式起重机 | 额定起重能力:130t | 台 | 2 | 2台班 | 2025.07.01 | 预制空心梁板架设 | |
13 | (略) 机 | 12t | 台 | 1 | 4台班 | 2025.07.01 | (略) 工程施工 | |
14 | (略) 机 | 20t | 台 | 1 | 4台班 | 2025.07.01 | (略) 工程施工 | |
15 | 沥青摊铺机 | 8m | 台 | 1 | 4台班 | 2025.07.01 | (略) 工程施工 | |
说明:(1)所有进场设备出厂年限不能超过5年; (2)所有设备均需提供设备操作人员,且设备操作人员持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证书。 (3)除柴油发电机外,其余设备若以燃油作为动力,则该设备单价需包含燃油;以电力作为动力的设备,其设备配套的配电箱、开关箱等,由设备自带,设备单价不包含电费。设备进出场费用包含在各自台班单价中,不再单独计价。 |
3.1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3.2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项目涵盖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租赁;
3.3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两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公示黑名单中;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类似的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租赁业绩;
3.6 投标人享有机械设备的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
3.7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对应本次招标标的物;
3.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 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 (略) 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0 质量标准:外观整洁,机体、外壳无明显变形,技术性能、安全性能良好,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具有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法定检验合格证;
3.11 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企业配有专职机械操作人员、维保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10 时 00 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申请单位:中交(苏州) (略) )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申请单位:中交(苏州)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4 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4.5 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服务,招标文件仅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5.4 开标时间: 2025 年 3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以系统设定时间为准) 。本次开标采用在供 (略) 上开标形式,不分先后,同时开启。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公告标题:THHD-ZLZB-2025-010天津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5-03-10 10:00:00
中 (略) 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 招标人为中 (略) 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挖掘机、自卸汽车、起重机等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
2.2 工程地点: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现场( (略) (略) 南 (略) 南港航运服务中心旁)。
2.3 建设工期: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暂定,具体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4 招标文件编号:THHD-ZLZB-2025-010天津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
2.4 招标内容
标的: 机械租赁 。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台/套/辆) | 数量 | 租赁周期 (月/台班) | 进场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履带式反铲挖掘机 | 斗容1.0方,参考型号:小松PC200/HD1023R | 台 | 3 | 6.33月 | 2025.04.01 | 南 (略) 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现场( (略) (略) 南 (略) 南港航运服务中心旁) | 土方开挖、回填等 |
2 | 自卸汽车 | 载重量25t | 辆 | 4 | 7月 | 2025.04.01 | 土方运输 | |
3 | 柴油发电机组 | 300KW | 套 | 1 | 10台班 | 2025.04.01 | 试桩、应急 | |
4 | 步履式打桩机 | 桩锤重量8t | 台 | 1 | 25台班 | 2025.04.01 | 预应力方桩打桩 | |
5 | 高压旋喷桩机 | 台 | 2 | 77.5台班 | 2025.04.01 | 高压旋喷桩施工 | ||
6 | 正循环潜水钻机 | 台 | 2 | 95台班 | 2025.04.01 | 钻孔灌注桩施工 | ||
7 | 汽车起重机 | 额定起重能力:25t | 台 | 2 | 120台班 | 2025.04.01 | 钻孔灌注桩施工、钢筋笼等 | |
8 | 单轴水泥搅拌桩机 | 台 | 1 | 10台班 | 2025.04.01 | 水泥搅拌桩止水帷幕施工 | ||
9 | 泥浆罐车 | 20方 | 辆 | 4 | 45台班 | 2025.04.01 | 钻孔灌注桩泥浆外运 | |
10 | 履带式加长臂挖掘机 | 配振动锤,臂长18米 | 台 | 2 | 60台班 | 2025.04.01 | PLC桩打拔施工 | |
11 | 履带式加长臂挖掘机 | 臂长24米 | 台 | 2 | 21.5台班 | 2025.10.01 | 排海口护底块石抛填等 | |
12 | 履带式起重机 | 额定起重能力:130t | 台 | 2 | 2台班 | 2025.07.01 | 预制空心梁板架设 | |
13 | (略) 机 | 12t | 台 | 1 | 4台班 | 2025.07.01 | (略) 工程施工 | |
14 | (略) 机 | 20t | 台 | 1 | 4台班 | 2025.07.01 | (略) 工程施工 | |
15 | 沥青摊铺机 | 8m | 台 | 1 | 4台班 | 2025.07.01 | (略) 工程施工 | |
说明:(1)所有进场设备出厂年限不能超过5年; (2)所有设备均需提供设备操作人员,且设备操作人员持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证书。 (3)除柴油发电机外,其余设备若以燃油作为动力,则该设备单价需包含燃油;以电力作为动力的设备,其设备配套的配电箱、开关箱等,由设备自带,设备单价不包含电费。设备进出场费用包含在各自台班单价中,不再单独计价。 |
3.1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3.2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项目涵盖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租赁;
3.3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两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公示黑名单中;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类似的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租赁业绩;
3.6 投标人享有机械设备的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
3.7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对应本次招标标的物;
3.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 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 (略) 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0 质量标准:外观整洁,机体、外壳无明显变形,技术性能、安全性能良好,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具有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法定检验合格证;
3.11 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企业配有专职机械操作人员、维保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10 时 00 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申请单位:中交(苏州) (略) )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申请单位:中交(苏州)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4 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4.5 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服务,招标文件仅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5.4 开标时间: 2025 年 3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以系统设定时间为准) 。本次开标采用在供 (略) 上开标形式,不分先后,同时开启。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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