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采购
询比价公告
涞水 (略) 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5-03-11 09:13:24
涞水 (略)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XJ-2025-0003
采购单位:涞水 (略)
报名截止时间:2025-03-14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3-17 10: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3-16 17: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03-17 10:00:00
采购类别:维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XJ-2025-0003)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XJ-2025-0003)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询价文件 | 1.000 | 项 | 电汇 | 京涞建材 |
收货地址: (略) 涞水县一渡镇北王各庄村涞水 (略)
┃详情描述
一、基本信息 1.服务对象:涞水 (略) 2.服务项目:涞水 (略) 车辆维修/保养 3.服务内容:对涞水 (略) 车辆按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应按照国家标准、原厂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要求维修汽车。并保证车辆外观和其它未维修部分不低于维修前的状况或性能;应使用原厂配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因承修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维修质量问题的,承修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对涞水 (略) 车辆按要求维修/保养后出具结算单,开具全额发票后次月支付全款。 4.税率:1%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已最新的国家税务政策为准)。 二、承修方要求 1.承修方对维修车辆进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时,需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填写诊断检验单/进厂检验记录单。 2.承修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固定在汽车上的附件、设备负有保管责任。 3.承修方应使用原厂配件,不得使用假冒、高仿、伪劣等非原厂配件维修汽车。如使用非原厂配件替代时,应事先征求托修方的书面意见,并在维修联系单上注明。 4.承修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原厂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要求维修汽车;并保证车辆外观和其它未维修部分不低于维修前的状况或性能。 5.承修方自接收待修汽车至竣工交付托修方前,除为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动用在修汽车。 6.承修方对维修车辆进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检验后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要求。 7.承修方对汽车维修完毕后必须对整车再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查,确认车辆无故障或问题。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承修方向托修方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托修方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8.承修方在维修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交给托修 (略) 理。但对环保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在征得托修方同意的情况下,由承修方按照有关规 (略) 理。 9.承修方向托修方交付修竣车辆时,应向托修方出具当次车辆维修结算清单,分项列明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构成。维修结算清单由承修方盖章交由托修方备案,双方各执一份。 10.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车辆维修故障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机动车承修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承修方保证更换零配件的质保期限为【3】个月,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大修、离合器等总成维修质保期为【6】个月,如国家对相同配件或维修的质量保证期限高于本合同约定时,执行国家标准的较长期限。 11.如果需要上门维修或户外救援,承修方接到通知后应于2小时内到达托修方指定现场维修,承修方无条件对托修方车辆提供全天24小时的救援服务,救援地点不限。 三、报价要求 1.平台填写报价的价格为询价文件中报价明细的单价总和; 2.上传附件为询价文件中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需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
┃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石亚东 / *
技术联系人:李春利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2-*
监督举报邮箱:*@*q.com
询比价公告
涞水 (略) 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5-03-11 09:13:24
涞水 (略)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XJ-2025-0003
采购单位:涞水 (略)
报名截止时间:2025-03-14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3-17 10: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3-16 17: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03-17 10:00:00
采购类别:维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XJ-2025-0003)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XJ-2025-0003)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询价文件 | 1.000 | 项 | 电汇 | 京涞建材 |
收货地址: (略) 涞水县一渡镇北王各庄村涞水 (略)
┃详情描述
一、基本信息 1.服务对象:涞水 (略) 2.服务项目:涞水 (略) 车辆维修/保养 3.服务内容:对涞水 (略) 车辆按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应按照国家标准、原厂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要求维修汽车。并保证车辆外观和其它未维修部分不低于维修前的状况或性能;应使用原厂配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因承修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维修质量问题的,承修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对涞水 (略) 车辆按要求维修/保养后出具结算单,开具全额发票后次月支付全款。 4.税率:1%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已最新的国家税务政策为准)。 二、承修方要求 1.承修方对维修车辆进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时,需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填写诊断检验单/进厂检验记录单。 2.承修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固定在汽车上的附件、设备负有保管责任。 3.承修方应使用原厂配件,不得使用假冒、高仿、伪劣等非原厂配件维修汽车。如使用非原厂配件替代时,应事先征求托修方的书面意见,并在维修联系单上注明。 4.承修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原厂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要求维修汽车;并保证车辆外观和其它未维修部分不低于维修前的状况或性能。 5.承修方自接收待修汽车至竣工交付托修方前,除为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动用在修汽车。 6.承修方对维修车辆进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检验后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要求。 7.承修方对汽车维修完毕后必须对整车再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查,确认车辆无故障或问题。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承修方向托修方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托修方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8.承修方在维修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交给托修 (略) 理。但对环保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在征得托修方同意的情况下,由承修方按照有关规 (略) 理。 9.承修方向托修方交付修竣车辆时,应向托修方出具当次车辆维修结算清单,分项列明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构成。维修结算清单由承修方盖章交由托修方备案,双方各执一份。 10.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车辆维修故障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机动车承修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承修方保证更换零配件的质保期限为【3】个月,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大修、离合器等总成维修质保期为【6】个月,如国家对相同配件或维修的质量保证期限高于本合同约定时,执行国家标准的较长期限。 11.如果需要上门维修或户外救援,承修方接到通知后应于2小时内到达托修方指定现场维修,承修方无条件对托修方车辆提供全天24小时的救援服务,救援地点不限。 三、报价要求 1.平台填写报价的价格为询价文件中报价明细的单价总和; 2.上传附件为询价文件中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需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
┃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石亚东 / *
技术联系人:李春利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2-*
监督举报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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