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专用木板托盘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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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专用木板托盘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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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进出口专用木板托盘(熏蒸)

 

 

招  标  文  件

 

 

 


     (略)
2017年5月

 

 

 

 

一、投标须知:
1、  (略) 文件的相关条款。
2、 投标单位需自定义投标文件,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 (略) 家或品牌、到货时间等信息,以A4纸张Word或Excel形式上传。
3、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质量保障能力及相应资质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认可需方的付款方式。
4、 投标单位必须认可需方的技术需求及供货要求, (略) 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5、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质量优良的产品,一经发现 (略) 为,我司将以 (略) , (略) 付款帐户并 (略) * 。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供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并且将做为以后评标及供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严重者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6、 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 (略) 站上面上传
* 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相关资质证书(如果有的话)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有空项、漏项、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 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 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违反《 (略) 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
1、 (略) 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运杂费、包装费、不含增值税的单价及总价。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 (略) 承担。
3、本次招标只接 (略) 电子 (略) 上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 (略) 手续(入网请登 (略) 官网www.jl 点击查看>> 招标信息了解详情)。
4、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以电 (略) 上公布的时间为准,该时间为当日0时0分。
三、 评标办法:
我公司一般采用综合评标法。
四、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 (略) 文件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 (略) 报价。如有新技术或建议替代型号/标准等级,也可投报其它规格型号或标准等级,但要以技术偏离的形式明确标明,否则将视为无效标书。
2、投标标的物须符合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我方使用需求。请在标书中注明对应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3、投标标的物必须是未经使用过的,全新的,每件产 (略) 检验合格证与质检报告。
4、技术要求相对复杂或非标标的物,须提供单独的技术文件或图纸。
5、具体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申请公司 存货名称 规格 单位 请购数量 到货日期
股份公司 木板托盘(熏蒸) 1.0m×0.94m 个 900 15日内
股份公司 木板托盘(熏蒸) 1.2m*1.0m 个 900 
具体要求如下:
1.1.1.1 出口木质托盘技术标识及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木质托盘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标识、运输 (略) 理标识及验收标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出口木质托盘  wooden flat pallet
采用白松板为主要原料,采用螺旋钉组装方法制成的托盘。白松板宽度为75-95mm.
2.2 
货架额定载荷   nominal racking load
木质托盘在叉车等机械设备与横梁式货架上存取情况下, (略) 能承受的额定允许载荷,单位为2000kg。
2.3 
额定动载荷  nominal dynamic load
木质托盘在模拟叉车或托盘搬运车搬运情况下, (略) 能承受的额定允许载荷,单位为1500kg。
2.4 
额定静载荷   nominal static load
木质托盘放置在地面等其它支撑结构上, (略) 能承受的静态额定堆码载荷,单位为2000kg。
2.5 
极限载荷   ultimate load
木质托盘在各种试验载荷作用下造成托盘破裂或过度变形时的临界载荷,单位为2000kg。
3 分类
木质托盘按材质分为白松托盘.
4 要求
4.1 规格尺寸

木质托盘的规格尺寸及公差应符合GB/T 点击查看>> 中规定要求。
木质托盘各构件的尺寸与公差按照附录A (略) 。
4.2 性能要求
木质托盘的承载能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3 基本要求
4.3.1 板材
所有板材由单块木质材料构成。
托盘顶铺板和底铺板的板面必须平整、无污染。
4.3.2 垫块
木质托盘垫块材质为整体刨花垫块。应符合附录C中的规定要求。
4.3.3 倒棱
木质平托盘的四 (略) 角部倒棱,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 木质托盘的承载能力
序号 试验方法  (略) 合或目的 试验载荷水平 性能极限
1 弯曲试验   
1a 强度试验 额定货架载荷下的上架,
L1 (L2)为货架跨距 极限载荷 U1,构件破损或使L1 (L2)产生6%变形时的试验载荷 U1≥2000kg
1b 刚度试验 额定货架载荷下的上架,
L1 (L2)为货架跨距 1000kg 1000kg下最大变形量≤L1 (L2)的2%;
卸载后残留变形量≤L1 (L2)的0.7%
2 叉举试验   
2a 强度试验 额定动载荷下的叉车及托盘车叉举 极限载荷U2,构件破损时的试验载荷 U2≥2000kg
2b 刚度试验 额定动载荷下的叉车及托盘车叉举 1500kg 1500kg下最大变形量≤20mm或4.5°;
卸载后残留变形量≤7mm
3 堆码试验   
3a 强度试验 额定静载荷下的堆码,
L1 (L2)为叉孔宽度 极限载荷 U4,构件破损或使L1 (L2)产生6%变形的试验载荷 U4≥2000kg
3b 刚度试验 额定静载荷下的堆码 2000kg 2000kg下最大变形量≤L1 (L2)的2%;
卸载后残留变形量≤L1 (L2)的0.7%
4 角跌落试验 抗跌落冲击能力 空托盘 跌落高度h=1000mm下的对角线变化率≤4%;不发生危及托盘功能及性能的破损
5 组装件连接强度试验 组装件的抗剥离能力 极限剥离力 极限剥离力:
-垫块/纵梁板/顶铺板组装件:≥6.0KN
-垫块/底铺板组装件:≥5.5KN
-纵梁板/ (略) 板组组装件:≥3.0KN
4.4 木材种类
木材种类选取按照附录 (略) 。
4.5 木材质量
4.5.1 一般要求
木质托盘木材不允许出现木材 (略) 理痕迹。根据国 (略) 理法规要求,对 (略) (略) 理。 (略) 理标识.符合出口标准要求.并具备海运及路运的运输质量要求.
4.5.2 含水率
含水率不得高于20%。
4.5.3 钝棱
木质托盘外表面不允许出现钝棱;不得留有树皮。
4.5.4 节子
单个节子直径小于5mm以及阔叶树的活节,均不计算尺寸和个数;板材节子在两个宽材面中以较严重的一个材面为准。
节子直径测量是与板材纵长方向垂直量得材面最大的节子尺寸,要求不超过:
纵梁板板宽的1/3,并且纵梁板的窄面上贯穿节子不得大于板厚的1/2;
其它构件板宽的1/2;
对于垫块, (略) 位的节子直径小于垫块高度的1/4。
4.5.5 裂纹
允许垫块存在裂纹宽度小于2mm的表面干裂,不允许出现贯通裂纹。
对于板材,宽度小于2mm,长度小于板宽且不影响钉合的单条裂缝可以使用;数根彼此接近的裂纹相隔不足3mm的按整根裂纹计算,自3mm以上分别检量,以其中最严重的一根裂纹为准。单片板材一端不得出现2条裂纹。
4.5.6 树脂囊
允许长度小于100mm的树脂囊。
4.5.7 斜纹
相对纵向边缘的斜纹不超过如下限度:
板材2%;
垫块2%。
4.5.8 虫眼
不允许有虫眼。
4.5.9 腐朽
(略) 有构件中不允许出现腐朽。
4.6 组装
4.6.1 连接件质量要求
连接件的性能 (略) (略) 示。


表2 连接件的性能 (略) 合
连接件长度,mm 钉冒直径,mm 材料要求  (略) 合
68 ≥8.4 64号钢 用于垫块/纵梁板/顶铺板组装
68 ≥8.4 64号钢 用于垫块与底铺板的组装
50 ≥5.5 50号钢 用于纵梁板 (略) 板组组装
注1:以上连接件钉头直径和螺纹直径的比率≥2:1。
注2:根据螺纹形状,可作为木平托盘连接件的有环形钉、螺纹钉。
注3:连接件材质的性能要求参照GB/T 点击查看>> (略) 。
4.6.2 用钉要求 
所有连接件在板材相互连接时要求确保无露钉、无漏钉。钉尖应在板材背面折弯回头,不得从板材背面伸出;钉冒埋入板材后,距离板面深度不得超过3mm。
4.6.3 其它组装方法
未 (略) 门认证的组装方法(如粘结,螺纹连接,铆钉连接等)都不可以使用。
若采用新的连接件,需选用20个测试单元按附录G中G.5规 (略) 测试。经检验符合表1中规定的要求,并且 (略) 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 试验方法
5.1 弯曲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5.2 叉举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5.3 堆码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5.4 角跌落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5.5 组装件连接强度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 (略) 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含:外观质量、规格尺寸、连接件及布钉。
6.1.2 型式检验
型式 (略) (略) 项目 (略) 弯曲试验、叉举试验、堆码试验、角跌落试验、组装件的连接强度试验。
6.1.3 由下列情况之一时, (略) 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定型鉴定时;
b) 当原材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未按本标准规定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 (略) 一次;
d) 停产半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 (略) 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6.2 抽样
6.2.1 组批
木质托盘以同一原料、同一规格、相同工艺条件为一批,最大批量不得超过10000只。
6.2.2 抽样方法
木质托盘的抽样方法按照附录 (略) 。
6.2.3 判别规则
出厂检验按照附录 (略) ,经检测合格后,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需 (略) 型式检验时,型式检 (略) 有检 (略) 合格后,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
7 产品标识、运输与储存
7.1 标识
7.1.1 木质托盘的标识
共用木质平托盘加在两个纵边方向的垫块上的标识应符合以下标识规定:
a) 在左边垫块上或纵梁 (略) 位: (略) 门认证的标识,字体高度至少为40mm;
b) 在中间垫块上或纵梁 (略) 位: (略) 理标识;
c) 在右边垫块上或纵梁 (略) 位:标识 (略) 门认证制造商代码及产品生产日期,字体高度至少为20mm。
标识施加方式要求使用烙印,烙印深度至少0.3mm,且清晰可辨.
7.2 运输与储存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野蛮操作,并且摆放整齐;产品储存时,应放置在清洁、干燥的库房内,避免日晒雨淋、高温热源、火源等。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木质托盘构件尺寸及公差
 
图A.1 1200mm×1000mm(“川”字型)木质平托盘结构示意图

 
图A.2 1200mm×1000mm(“川”字型)木质平托盘构件尺寸及公差图


图A.3 1200mm×1000mm(周底型)木质平托盘结构示意图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布钉示意图
 
图B.1 1200mm×1000mm木质托盘布钉俯视图(“川”字型及周底型)
 
图B.2 1200mm×1000mm木质托盘布钉仰视图(“川”字型)
 
图B.3 1200mm×1000mm木质平托盘布钉仰视图(周底型)

图B.4 
注1:图中 表示长度为68mm的连接件。
注2:图中 表示长度为50mm的连接件。
注3:图中 表示长度为68mm的连接件。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刨花垫块
C.1 木质平托盘用刨花垫块的最低密度为600kg/m3。
C.2 刨花垫块吸水膨胀率
C.2.1 刨花垫块吸水膨胀率的试验方法按GB/T 点击查看>> 9中4. (略) 。
C.2.2 将刨花垫块浸于PH值为7±1,温度为(20±1)℃的水槽中,24小时后,10个试验样本膨胀尺寸在长度、宽度方向不超过2%,在厚度方向不超过4.5%。
C.3 刨花垫块浸在100℃沸水中2小时后,置于(65±3)℃环境下干燥2小时,仍保留材料强度,表面无裂缝,没有片材分离。
C.4 木质平托盘中刨花垫块的尺寸及公差如图C.1所示。
 
图B.5 刨花垫块的尺寸及公差示意图

C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许用的木材种类和人造板
D.1 木材种类
用于木质托盘的木材种类应符合表D.1的规定,机械性能不低于表D. (略) 述材种的其它材种也可以使用。
表D.1 木质托盘用木材种类
类  别 材种组成
软  材 辐射松a、铁杉a、白松b、花旗松b、北美SPFb等。
次硬材b  (略) 松、落叶松、桦木、樟子松、青松、杨木等。
硬  材b 橡木、白蜡树、山毛榉、榆木、刺槐、枫香、栗子树等。
a该材种不可以作为木质托盘纵梁板、底铺板及边板构件材质使用;
b该类别或该材种可以作为木质托盘纵梁板、底铺板及边板构件材质使用。

D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质量控制和随机抽样
E.1 样本n的数量取决于该批托盘N的数量,如表E.1所示,当某批尺寸大于10000个时,要分成 (略) 检验。
E.2 检测开始前由检测人员从该批托盘中随机抽取木质平托盘组成样本。
E.3 样本的测试参照附录F中规定各种缺陷检测项,对 (略) 外观检测和主要尺寸测量, (略) 有缺陷。如果由于某种缺陷引起了其它或更多的缺陷时,只记录更高等级的缺陷。检测完毕后,对 (略) 统计归类,得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及次要缺陷的总数。
E.3.1  严重缺陷是构成安全隐患或导致托盘不能使用的缺陷。
E.3.2  主要缺陷是会减少使用寿命或有严重的使用限制的缺陷。
E.3.3  次要缺陷是不会严重影响托盘使用的缺陷。
E.4 最大允许缺陷数需符合表E.2中的规定。如果检测样本的缺陷没有超过表E.2中规定的最大允许缺陷数,则该批产品合格;任何一种类型缺陷经检验后总数超出表E.2的规定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E.5 初检样本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当移走带有缺陷的托盘后,在征得检测人员许可后 (略) 随机抽样工作,带有缺陷的托盘应 (略) 去除其产品标识。
E.6 复检时依照E.1-E.4规 (略) , (略) 合格后,则判定合格;若有任何一种缺陷总数超出表E.2的规定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且不得再次要求复检。
表E.1 样本数量
批量(N) 样本(n)
N≤150 8
151≤N≤280 13
281≤N≤500 20
501≤N≤1200 32
1201≤N≤3200 50
3201≤N≤10000 80
注:型式检验每项试验样本大小不少于3个。
表E.2 缺陷数量
样本数量 最大允许缺陷数
 严重缺陷 主要缺陷 次要缺陷
8 0 5 10
13 0 7 14
20 0 10 21
32 0 14 30
50 0 21 44
80 0 30 70
E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质量检验记录表单
F.1 木质托盘严重缺陷统计表
木质托盘严重缺陷统计表如表F.1 所示。
表F.1 严重缺陷统计表
缺陷描述 规定值 数量 合计
主要尺寸-托盘长           
 
主要尺寸-托盘宽             
 
纵梁板缺陷:不合格木材种类、钝棱尺寸超限、树皮、腐烂、发霉  按照5.5规定要求  
纵梁板的节子直径总和          >1/3宽  
不合格的钉子            是  
严重缺陷 总计 
F.2 木质平托盘主要缺陷及次要缺陷统计表
木质平托盘主要缺陷及次要缺陷统计表如表F.2所示。
表F.2 1200mm×1000mm“川”字型托盘主要缺陷及次要缺陷统计表
缺陷描述 规定值 缺陷数量
 主要缺陷 次要缺陷 主要缺陷 合计 次要缺陷 合计
(略) 板组间距离  min.25    
长度方向中间垫块到边缘距离 min. 538     
宽度方向中间垫块到边缘距离 min. 453     
面铺板长度  
   
纵梁板/底铺板长度  
   
纵梁板厚度  mm
    
底铺板厚度  mm
    
面铺板/纵梁板/底铺板宽度 (90±2)mm     
面铺板厚度   mm
   
边垫块长度  (160±2)mm    
中垫块长度  (120±2)mm    
边垫块/中垫块宽度  (90±2)mm    
边垫块/中垫块高度 89(±1)mm     
木材发霉、腐朽、树皮、虫洞、年轮 是     
含水率 >26% >22%    
宽度方向单个钝棱  >1/4板宽    
厚度方向单个钝棱  >1/2板厚    
长度方向单个钝棱  >1/3板长    
纵梁板/底铺板节子直径 >30mm >20mm    
其它构件板材节子直径  >30mm    
其它构件板材节子直径总和  >1/2板宽    
垫块上节子直径  >1/3垫块高    
贯通的裂纹 是     
所有未贯通裂纹的宽度  >2mm    
板材上未贯通裂纹的长度  >100mm    
单个垫块上裂纹的数量  >2个    
面板上表面存有树脂囊  是    
(略) 位的树脂囊长度  ≥100mm    
虫眼直径  >3mm    
倒角倒棱 未按图纸加工     
冒钉、露钉  是    
布钉 x     
缺陷数量总计 主要缺陷  次要缺陷   
注1: (略) 提供的质量检验记录表单仅针对托盘平面尺寸为1200mm×1000mm “川”字型规格的木质托盘,对于本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型号规格的木质平托盘,可参考使用附录F中的相关要求制定质量检验记录表单。

F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试验方法
G.1 弯曲试验
本试验的目的是确定托盘在上货架状态下的抗弯强度(试验1a)和刚度(试验1b)。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1,尺寸单位为mm。
 
1 试验载荷  2 加载板  3 加载头  4 支座  5 安全挡块  6 翼板
图F.1 弯曲试验装置示意图
采用压力试验机或砝码在加载板上逐渐增加试验载荷,直至托盘的某个构件损坏,或托盘的A1 (B1)、A2 (B2)、或A3 (B3)各点中的挠曲变形量y最大值达到L1(L2)的6%,记录下全过程的载荷与变形量数据,标示出极限载荷U1与试验载荷为1000kg时的最大变形值。
为了确定托盘支撑刚度最薄弱的方向,用一个托盘在其 (略) 试验,用另一个托盘在其宽 (略) 试验。除非两个方向上的试验结果的差异小于15%,否则无需在支撑刚度较高 (略) 后续的试验。
G.2 叉取试验
本试验是为了确定木质平托盘的顶铺板在货叉叉取情况下的抗弯强度(试验2a)和刚度(试验2b)。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2,尺寸单位为mm。
 
1 试验载荷  2 加载杆  3 方钢管50 mm × 50 mm × L(≥L1/2)
4 方钢管50 mm × 50 mm ×L[≥L2]  5 支座
a= 570 或 690 mm   b≥2 mm   c≤200mm   d < 4.5°
图F.2 叉取试验装置示意图
采用压力试验机或砝码在加载板上逐渐增加试验载荷,直至托盘的某个构件损坏的载荷,记录下加载全过程A、B、C、D、E、F、G、H、和I各点中载荷与变形y的数据,标示出极限载荷U2与载荷为1500kg时的最大变形值。
G.3 堆码试验
本试验是为了确定托盘在仓储堆码情况下顶铺板承受有效载荷的能力。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3所示。如果托盘单元包装要求在链式和辊式输送机上被输送时,可以按双方协商的要求 (略) 类似的堆码弯曲试验。
 
1 试验载荷  2 加载板  3 安全挡块 4 刚性支撑  5 加载头
图F.3 堆码试验装置示意图
采用压力试验机或砝码在加载板上逐渐增加试验载荷,直至托盘的某个构件损坏的载荷,记录下加载全过程的载荷与顶铺板叉孔中点的变形y的数据,标示出极限载荷U4与载荷为4000kg时的变形值。
G.4 角跌落试验
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4所示。
 
1 托盘的角  2 对角线测量点
图F.4 角跌落试验装置示意图
采用跌落试验机将托盘举起,使托盘一角从高度h自由跌落在一个坚硬的水平冲击面上。在跌落过程中,应使托盘的距托盘角大 (略) 标记出的两个测量点A和B之间对角线与水平冲击面保持垂直。对托盘的同一个角在同 (略) 三次试验后,测量对角线y的变化率。
G.5 组装件连接强度试验
本试验是为了确定木质平托盘中各组装件的连接强度。以垫块组装件的连接强度为例,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5。测试由两个夹头组成:夹头A紧固垫块,夹头B将铺板向下压在底板上。连接强度F(KN)由安装在两个夹头之间的力测量装置直接读取。
测试 (略) 生产线上已完工的托盘上采集。木质构件不允许出现木节和开裂。测试时,含水率不得超过木材干重的22%。连接件必须符合5.6.1中规定的要求。
 
图F.5 垫块组装件连接强度试验装置示意图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交货时间:标明明确的供货周期或到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略) (略) 街516-1号, (略) (略) 仓库。
3、运输方式:明确运输方式,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如对温度的要求、是否危险品、是否超长、超重件等,须在标书中明确说明。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 (略) (略) 验收。
2、到货验收:送货单位负责人与物管 (略) 数量及外观验收,外观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包装损坏、标识不清楚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我公司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如需根据 (略) 验收,或须经安装、 (略) 后完成验收的,我方若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的,供方必须无条件更换/退货,或采取 (略) 解决。若因此延误工期或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供方负有赔偿责任。
4、在验收中一经发现供应商有恶意的 (略) 为我司将以 (略) , (略) 付款帐户并 (略) * 。
七、质量保证:
     投标方须在标书中明确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期的起始时间,如自到货之日起、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    12   个月等。
八、付款方式:
我公司标准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后, (略) 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余额。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或向 (略) 市 (略) 提请诉讼。
十一、招标文件
标的、规格型号、 (略) 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金额 税率% 到货期
木板托盘(熏蒸) 1.0m×0.94m 个 900        
木板托盘(熏蒸) 1.2m*1.0m 个 900    
人民币大写金额:                                         ¥:
含税金额:                                               ¥:

                                                招标方: (略) (略) 腈纶原料 处
公司地址: (略) (略) 街516-1号
邮    编: 点击查看>>
商务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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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进出口专用木板托盘(熏蒸)

 

 

招  标  文  件

 

 

 


     (略)
2017年5月

 

 

 

 

一、投标须知:
1、  (略) 文件的相关条款。
2、 投标单位需自定义投标文件,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 (略) 家或品牌、到货时间等信息,以A4纸张Word或Excel形式上传。
3、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质量保障能力及相应资质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认可需方的付款方式。
4、 投标单位必须认可需方的技术需求及供货要求, (略) 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5、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质量优良的产品,一经发现 (略) 为,我司将以 (略) , (略) 付款帐户并 (略) * 。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供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并且将做为以后评标及供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严重者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6、 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 (略) 站上面上传
* 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相关资质证书(如果有的话)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有空项、漏项、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 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 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违反《 (略) 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
1、 (略) 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运杂费、包装费、不含增值税的单价及总价。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 (略) 承担。
3、本次招标只接 (略) 电子 (略) 上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 (略) 手续(入网请登 (略) 官网www.jl 点击查看>> 招标信息了解详情)。
4、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以电 (略) 上公布的时间为准,该时间为当日0时0分。
三、 评标办法:
我公司一般采用综合评标法。
四、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 (略) 文件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 (略) 报价。如有新技术或建议替代型号/标准等级,也可投报其它规格型号或标准等级,但要以技术偏离的形式明确标明,否则将视为无效标书。
2、投标标的物须符合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我方使用需求。请在标书中注明对应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3、投标标的物必须是未经使用过的,全新的,每件产 (略) 检验合格证与质检报告。
4、技术要求相对复杂或非标标的物,须提供单独的技术文件或图纸。
5、具体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申请公司 存货名称 规格 单位 请购数量 到货日期
股份公司 木板托盘(熏蒸) 1.0m×0.94m 个 900 15日内
股份公司 木板托盘(熏蒸) 1.2m*1.0m 个 900 
具体要求如下:
1.1.1.1 出口木质托盘技术标识及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木质托盘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标识、运输 (略) 理标识及验收标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出口木质托盘  wooden flat pallet
采用白松板为主要原料,采用螺旋钉组装方法制成的托盘。白松板宽度为75-95mm.
2.2 
货架额定载荷   nominal racking load
木质托盘在叉车等机械设备与横梁式货架上存取情况下, (略) 能承受的额定允许载荷,单位为2000kg。
2.3 
额定动载荷  nominal dynamic load
木质托盘在模拟叉车或托盘搬运车搬运情况下, (略) 能承受的额定允许载荷,单位为1500kg。
2.4 
额定静载荷   nominal static load
木质托盘放置在地面等其它支撑结构上, (略) 能承受的静态额定堆码载荷,单位为2000kg。
2.5 
极限载荷   ultimate load
木质托盘在各种试验载荷作用下造成托盘破裂或过度变形时的临界载荷,单位为2000kg。
3 分类
木质托盘按材质分为白松托盘.
4 要求
4.1 规格尺寸

木质托盘的规格尺寸及公差应符合GB/T 点击查看>> 中规定要求。
木质托盘各构件的尺寸与公差按照附录A (略) 。
4.2 性能要求
木质托盘的承载能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3 基本要求
4.3.1 板材
所有板材由单块木质材料构成。
托盘顶铺板和底铺板的板面必须平整、无污染。
4.3.2 垫块
木质托盘垫块材质为整体刨花垫块。应符合附录C中的规定要求。
4.3.3 倒棱
木质平托盘的四 (略) 角部倒棱,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 木质托盘的承载能力
序号 试验方法  (略) 合或目的 试验载荷水平 性能极限
1 弯曲试验   
1a 强度试验 额定货架载荷下的上架,
L1 (L2)为货架跨距 极限载荷 U1,构件破损或使L1 (L2)产生6%变形时的试验载荷 U1≥2000kg
1b 刚度试验 额定货架载荷下的上架,
L1 (L2)为货架跨距 1000kg 1000kg下最大变形量≤L1 (L2)的2%;
卸载后残留变形量≤L1 (L2)的0.7%
2 叉举试验   
2a 强度试验 额定动载荷下的叉车及托盘车叉举 极限载荷U2,构件破损时的试验载荷 U2≥2000kg
2b 刚度试验 额定动载荷下的叉车及托盘车叉举 1500kg 1500kg下最大变形量≤20mm或4.5°;
卸载后残留变形量≤7mm
3 堆码试验   
3a 强度试验 额定静载荷下的堆码,
L1 (L2)为叉孔宽度 极限载荷 U4,构件破损或使L1 (L2)产生6%变形的试验载荷 U4≥2000kg
3b 刚度试验 额定静载荷下的堆码 2000kg 2000kg下最大变形量≤L1 (L2)的2%;
卸载后残留变形量≤L1 (L2)的0.7%
4 角跌落试验 抗跌落冲击能力 空托盘 跌落高度h=1000mm下的对角线变化率≤4%;不发生危及托盘功能及性能的破损
5 组装件连接强度试验 组装件的抗剥离能力 极限剥离力 极限剥离力:
-垫块/纵梁板/顶铺板组装件:≥6.0KN
-垫块/底铺板组装件:≥5.5KN
-纵梁板/ (略) 板组组装件:≥3.0KN
4.4 木材种类
木材种类选取按照附录 (略) 。
4.5 木材质量
4.5.1 一般要求
木质托盘木材不允许出现木材 (略) 理痕迹。根据国 (略) 理法规要求,对 (略) (略) 理。 (略) 理标识.符合出口标准要求.并具备海运及路运的运输质量要求.
4.5.2 含水率
含水率不得高于20%。
4.5.3 钝棱
木质托盘外表面不允许出现钝棱;不得留有树皮。
4.5.4 节子
单个节子直径小于5mm以及阔叶树的活节,均不计算尺寸和个数;板材节子在两个宽材面中以较严重的一个材面为准。
节子直径测量是与板材纵长方向垂直量得材面最大的节子尺寸,要求不超过:
纵梁板板宽的1/3,并且纵梁板的窄面上贯穿节子不得大于板厚的1/2;
其它构件板宽的1/2;
对于垫块, (略) 位的节子直径小于垫块高度的1/4。
4.5.5 裂纹
允许垫块存在裂纹宽度小于2mm的表面干裂,不允许出现贯通裂纹。
对于板材,宽度小于2mm,长度小于板宽且不影响钉合的单条裂缝可以使用;数根彼此接近的裂纹相隔不足3mm的按整根裂纹计算,自3mm以上分别检量,以其中最严重的一根裂纹为准。单片板材一端不得出现2条裂纹。
4.5.6 树脂囊
允许长度小于100mm的树脂囊。
4.5.7 斜纹
相对纵向边缘的斜纹不超过如下限度:
板材2%;
垫块2%。
4.5.8 虫眼
不允许有虫眼。
4.5.9 腐朽
(略) 有构件中不允许出现腐朽。
4.6 组装
4.6.1 连接件质量要求
连接件的性能 (略) (略) 示。


表2 连接件的性能 (略) 合
连接件长度,mm 钉冒直径,mm 材料要求  (略) 合
68 ≥8.4 64号钢 用于垫块/纵梁板/顶铺板组装
68 ≥8.4 64号钢 用于垫块与底铺板的组装
50 ≥5.5 50号钢 用于纵梁板 (略) 板组组装
注1:以上连接件钉头直径和螺纹直径的比率≥2:1。
注2:根据螺纹形状,可作为木平托盘连接件的有环形钉、螺纹钉。
注3:连接件材质的性能要求参照GB/T 点击查看>> (略) 。
4.6.2 用钉要求 
所有连接件在板材相互连接时要求确保无露钉、无漏钉。钉尖应在板材背面折弯回头,不得从板材背面伸出;钉冒埋入板材后,距离板面深度不得超过3mm。
4.6.3 其它组装方法
未 (略) 门认证的组装方法(如粘结,螺纹连接,铆钉连接等)都不可以使用。
若采用新的连接件,需选用20个测试单元按附录G中G.5规 (略) 测试。经检验符合表1中规定的要求,并且 (略) 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 试验方法
5.1 弯曲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5.2 叉举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5.3 堆码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5.4 角跌落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5.5 组装件连接强度试验
按附录G中G. (略) 。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 (略) 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含:外观质量、规格尺寸、连接件及布钉。
6.1.2 型式检验
型式 (略) (略) 项目 (略) 弯曲试验、叉举试验、堆码试验、角跌落试验、组装件的连接强度试验。
6.1.3 由下列情况之一时, (略) 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定型鉴定时;
b) 当原材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未按本标准规定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 (略) 一次;
d) 停产半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 (略) 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6.2 抽样
6.2.1 组批
木质托盘以同一原料、同一规格、相同工艺条件为一批,最大批量不得超过10000只。
6.2.2 抽样方法
木质托盘的抽样方法按照附录 (略) 。
6.2.3 判别规则
出厂检验按照附录 (略) ,经检测合格后,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需 (略) 型式检验时,型式检 (略) 有检 (略) 合格后,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
7 产品标识、运输与储存
7.1 标识
7.1.1 木质托盘的标识
共用木质平托盘加在两个纵边方向的垫块上的标识应符合以下标识规定:
a) 在左边垫块上或纵梁 (略) 位: (略) 门认证的标识,字体高度至少为40mm;
b) 在中间垫块上或纵梁 (略) 位: (略) 理标识;
c) 在右边垫块上或纵梁 (略) 位:标识 (略) 门认证制造商代码及产品生产日期,字体高度至少为20mm。
标识施加方式要求使用烙印,烙印深度至少0.3mm,且清晰可辨.
7.2 运输与储存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野蛮操作,并且摆放整齐;产品储存时,应放置在清洁、干燥的库房内,避免日晒雨淋、高温热源、火源等。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木质托盘构件尺寸及公差
 
图A.1 1200mm×1000mm(“川”字型)木质平托盘结构示意图

 
图A.2 1200mm×1000mm(“川”字型)木质平托盘构件尺寸及公差图


图A.3 1200mm×1000mm(周底型)木质平托盘结构示意图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布钉示意图
 
图B.1 1200mm×1000mm木质托盘布钉俯视图(“川”字型及周底型)
 
图B.2 1200mm×1000mm木质托盘布钉仰视图(“川”字型)
 
图B.3 1200mm×1000mm木质平托盘布钉仰视图(周底型)

图B.4 
注1:图中 表示长度为68mm的连接件。
注2:图中 表示长度为50mm的连接件。
注3:图中 表示长度为68mm的连接件。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刨花垫块
C.1 木质平托盘用刨花垫块的最低密度为600kg/m3。
C.2 刨花垫块吸水膨胀率
C.2.1 刨花垫块吸水膨胀率的试验方法按GB/T 点击查看>> 9中4. (略) 。
C.2.2 将刨花垫块浸于PH值为7±1,温度为(20±1)℃的水槽中,24小时后,10个试验样本膨胀尺寸在长度、宽度方向不超过2%,在厚度方向不超过4.5%。
C.3 刨花垫块浸在100℃沸水中2小时后,置于(65±3)℃环境下干燥2小时,仍保留材料强度,表面无裂缝,没有片材分离。
C.4 木质平托盘中刨花垫块的尺寸及公差如图C.1所示。
 
图B.5 刨花垫块的尺寸及公差示意图

C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许用的木材种类和人造板
D.1 木材种类
用于木质托盘的木材种类应符合表D.1的规定,机械性能不低于表D. (略) 述材种的其它材种也可以使用。
表D.1 木质托盘用木材种类
类  别 材种组成
软  材 辐射松a、铁杉a、白松b、花旗松b、北美SPFb等。
次硬材b  (略) 松、落叶松、桦木、樟子松、青松、杨木等。
硬  材b 橡木、白蜡树、山毛榉、榆木、刺槐、枫香、栗子树等。
a该材种不可以作为木质托盘纵梁板、底铺板及边板构件材质使用;
b该类别或该材种可以作为木质托盘纵梁板、底铺板及边板构件材质使用。

D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质量控制和随机抽样
E.1 样本n的数量取决于该批托盘N的数量,如表E.1所示,当某批尺寸大于10000个时,要分成 (略) 检验。
E.2 检测开始前由检测人员从该批托盘中随机抽取木质平托盘组成样本。
E.3 样本的测试参照附录F中规定各种缺陷检测项,对 (略) 外观检测和主要尺寸测量, (略) 有缺陷。如果由于某种缺陷引起了其它或更多的缺陷时,只记录更高等级的缺陷。检测完毕后,对 (略) 统计归类,得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及次要缺陷的总数。
E.3.1  严重缺陷是构成安全隐患或导致托盘不能使用的缺陷。
E.3.2  主要缺陷是会减少使用寿命或有严重的使用限制的缺陷。
E.3.3  次要缺陷是不会严重影响托盘使用的缺陷。
E.4 最大允许缺陷数需符合表E.2中的规定。如果检测样本的缺陷没有超过表E.2中规定的最大允许缺陷数,则该批产品合格;任何一种类型缺陷经检验后总数超出表E.2的规定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E.5 初检样本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当移走带有缺陷的托盘后,在征得检测人员许可后 (略) 随机抽样工作,带有缺陷的托盘应 (略) 去除其产品标识。
E.6 复检时依照E.1-E.4规 (略) , (略) 合格后,则判定合格;若有任何一种缺陷总数超出表E.2的规定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且不得再次要求复检。
表E.1 样本数量
批量(N) 样本(n)
N≤150 8
151≤N≤280 13
281≤N≤500 20
501≤N≤1200 32
1201≤N≤3200 50
3201≤N≤10000 80
注:型式检验每项试验样本大小不少于3个。
表E.2 缺陷数量
样本数量 最大允许缺陷数
 严重缺陷 主要缺陷 次要缺陷
8 0 5 10
13 0 7 14
20 0 10 21
32 0 14 30
50 0 21 44
80 0 30 70
E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质量检验记录表单
F.1 木质托盘严重缺陷统计表
木质托盘严重缺陷统计表如表F.1 所示。
表F.1 严重缺陷统计表
缺陷描述 规定值 数量 合计
主要尺寸-托盘长           
 
主要尺寸-托盘宽             
 
纵梁板缺陷:不合格木材种类、钝棱尺寸超限、树皮、腐烂、发霉  按照5.5规定要求  
纵梁板的节子直径总和          >1/3宽  
不合格的钉子            是  
严重缺陷 总计 
F.2 木质平托盘主要缺陷及次要缺陷统计表
木质平托盘主要缺陷及次要缺陷统计表如表F.2所示。
表F.2 1200mm×1000mm“川”字型托盘主要缺陷及次要缺陷统计表
缺陷描述 规定值 缺陷数量
 主要缺陷 次要缺陷 主要缺陷 合计 次要缺陷 合计
(略) 板组间距离  min.25    
长度方向中间垫块到边缘距离 min. 538     
宽度方向中间垫块到边缘距离 min. 453     
面铺板长度  
   
纵梁板/底铺板长度  
   
纵梁板厚度  mm
    
底铺板厚度  mm
    
面铺板/纵梁板/底铺板宽度 (90±2)mm     
面铺板厚度   mm
   
边垫块长度  (160±2)mm    
中垫块长度  (120±2)mm    
边垫块/中垫块宽度  (90±2)mm    
边垫块/中垫块高度 89(±1)mm     
木材发霉、腐朽、树皮、虫洞、年轮 是     
含水率 >26% >22%    
宽度方向单个钝棱  >1/4板宽    
厚度方向单个钝棱  >1/2板厚    
长度方向单个钝棱  >1/3板长    
纵梁板/底铺板节子直径 >30mm >20mm    
其它构件板材节子直径  >30mm    
其它构件板材节子直径总和  >1/2板宽    
垫块上节子直径  >1/3垫块高    
贯通的裂纹 是     
所有未贯通裂纹的宽度  >2mm    
板材上未贯通裂纹的长度  >100mm    
单个垫块上裂纹的数量  >2个    
面板上表面存有树脂囊  是    
(略) 位的树脂囊长度  ≥100mm    
虫眼直径  >3mm    
倒角倒棱 未按图纸加工     
冒钉、露钉  是    
布钉 x     
缺陷数量总计 主要缺陷  次要缺陷   
注1: (略) 提供的质量检验记录表单仅针对托盘平面尺寸为1200mm×1000mm “川”字型规格的木质托盘,对于本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型号规格的木质平托盘,可参考使用附录F中的相关要求制定质量检验记录表单。

F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试验方法
G.1 弯曲试验
本试验的目的是确定托盘在上货架状态下的抗弯强度(试验1a)和刚度(试验1b)。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1,尺寸单位为mm。
 
1 试验载荷  2 加载板  3 加载头  4 支座  5 安全挡块  6 翼板
图F.1 弯曲试验装置示意图
采用压力试验机或砝码在加载板上逐渐增加试验载荷,直至托盘的某个构件损坏,或托盘的A1 (B1)、A2 (B2)、或A3 (B3)各点中的挠曲变形量y最大值达到L1(L2)的6%,记录下全过程的载荷与变形量数据,标示出极限载荷U1与试验载荷为1000kg时的最大变形值。
为了确定托盘支撑刚度最薄弱的方向,用一个托盘在其 (略) 试验,用另一个托盘在其宽 (略) 试验。除非两个方向上的试验结果的差异小于15%,否则无需在支撑刚度较高 (略) 后续的试验。
G.2 叉取试验
本试验是为了确定木质平托盘的顶铺板在货叉叉取情况下的抗弯强度(试验2a)和刚度(试验2b)。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2,尺寸单位为mm。
 
1 试验载荷  2 加载杆  3 方钢管50 mm × 50 mm × L(≥L1/2)
4 方钢管50 mm × 50 mm ×L[≥L2]  5 支座
a= 570 或 690 mm   b≥2 mm   c≤200mm   d < 4.5°
图F.2 叉取试验装置示意图
采用压力试验机或砝码在加载板上逐渐增加试验载荷,直至托盘的某个构件损坏的载荷,记录下加载全过程A、B、C、D、E、F、G、H、和I各点中载荷与变形y的数据,标示出极限载荷U2与载荷为1500kg时的最大变形值。
G.3 堆码试验
本试验是为了确定托盘在仓储堆码情况下顶铺板承受有效载荷的能力。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3所示。如果托盘单元包装要求在链式和辊式输送机上被输送时,可以按双方协商的要求 (略) 类似的堆码弯曲试验。
 
1 试验载荷  2 加载板  3 安全挡块 4 刚性支撑  5 加载头
图F.3 堆码试验装置示意图
采用压力试验机或砝码在加载板上逐渐增加试验载荷,直至托盘的某个构件损坏的载荷,记录下加载全过程的载荷与顶铺板叉孔中点的变形y的数据,标示出极限载荷U4与载荷为4000kg时的变形值。
G.4 角跌落试验
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4所示。
 
1 托盘的角  2 对角线测量点
图F.4 角跌落试验装置示意图
采用跌落试验机将托盘举起,使托盘一角从高度h自由跌落在一个坚硬的水平冲击面上。在跌落过程中,应使托盘的距托盘角大 (略) 标记出的两个测量点A和B之间对角线与水平冲击面保持垂直。对托盘的同一个角在同 (略) 三次试验后,测量对角线y的变化率。
G.5 组装件连接强度试验
本试验是为了确定木质平托盘中各组装件的连接强度。以垫块组装件的连接强度为例,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G.5。测试由两个夹头组成:夹头A紧固垫块,夹头B将铺板向下压在底板上。连接强度F(KN)由安装在两个夹头之间的力测量装置直接读取。
测试 (略) 生产线上已完工的托盘上采集。木质构件不允许出现木节和开裂。测试时,含水率不得超过木材干重的22%。连接件必须符合5.6.1中规定的要求。
 
图F.5 垫块组装件连接强度试验装置示意图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交货时间:标明明确的供货周期或到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略) (略) 街516-1号, (略) (略) 仓库。
3、运输方式:明确运输方式,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如对温度的要求、是否危险品、是否超长、超重件等,须在标书中明确说明。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 (略) (略) 验收。
2、到货验收:送货单位负责人与物管 (略) 数量及外观验收,外观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包装损坏、标识不清楚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我公司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如需根据 (略) 验收,或须经安装、 (略) 后完成验收的,我方若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的,供方必须无条件更换/退货,或采取 (略) 解决。若因此延误工期或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供方负有赔偿责任。
4、在验收中一经发现供应商有恶意的 (略) 为我司将以 (略) , (略) 付款帐户并 (略) * 。
七、质量保证:
     投标方须在标书中明确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期的起始时间,如自到货之日起、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    12   个月等。
八、付款方式:
我公司标准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后, (略) 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余额。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或向 (略) 市 (略) 提请诉讼。
十一、招标文件
标的、规格型号、 (略) 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金额 税率% 到货期
木板托盘(熏蒸) 1.0m×0.94m 个 900        
木板托盘(熏蒸) 1.2m*1.0m 个 900    
人民币大写金额:                                         ¥:
含税金额:                                               ¥:

                                                招标方: (略) (略) 腈纶原料 处
公司地址: (略) (略) 街516-1号
邮    编: 点击查看>>
商务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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