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学生课桌椅、床铺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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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学生课桌椅、床铺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JX-CG-GK-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略) 学生课桌椅、床铺等设备采购项目

* 、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喜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市 (略) 区施河镇工业园区

3、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戴永春、王光宏、杨兵、张晓蓉、黄跃华(采购人评委)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 * 号文件标准收取、 * 0元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 (略) 、 (略) 中浩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川镇、 (略) 绿阳后街,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略) (地址: (略) 桃花潭西路,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 (略)

地址: (略) 泾川镇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中浩 (略)

地址: (略) 绿阳后街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卢女士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doc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泾 (略)

(略) 中浩 (略)

* 日



* 、项目编号:JX-CG-GK-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略) 学生课桌椅、床铺等设备采购项目

* 、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喜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市 (略) 区施河镇工业园区

3、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戴永春、王光宏、杨兵、张晓蓉、黄跃华(采购人评委)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 * 号文件标准收取、 * 0元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 (略) 、 (略) 中浩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川镇、 (略) 绿阳后街,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略) (地址: (略) 桃花潭西路,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 (略)

地址: (略) 泾川镇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中浩 (略)

地址: (略) 绿阳后街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卢女士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doc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泾 (略)

(略) 中浩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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