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茶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雅安市名山区东龙山公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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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名山区茶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雅安市名山区东龙山公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变更]



(略) 市名山区茶 (略) (变更)


根据 (略) 市名山区东 (略) 公园项目建设计划,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进 (略) 市名山区东 (略) 公园项目建设, (略) 代理机构,现邀请具有代理资质的单位参加, (略) 代理机构负责 (略) 市名山区东 (略) 公园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代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本项 (略) 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市名山区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名发改发〔 * 号)。

* 、项目概况

1.1项目业主: (略) (略) (略)

1.2建设地点: (略) 市名山区皇茶大道上段

1.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 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景观工程、配套建筑、水电配套工程等。

1.4计划工期: * 年7月至 * 年1月,计划开工时间: * 年7月

1.5项目估算总投资: * . * 万元

1.6项目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1.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 万元

*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等级:申请人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2.2申请人业绩要求: * 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 分类项目业绩。

2.3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报名及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3.1 报名 (略) 报名,报名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略) 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鲜章的原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 * 日 * : * 时。

3.2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 * 时,地点为: (略) (略) (略) (以收到申请书文件时间为准)。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不予受理。

3.4 递交的代理申请书应密封。

* 、评审和随机选择

4.1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截止当天,评审小组按“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收到的代 (略) 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 分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随机选择方式由 (略) 选择)。

4.2 申请人必须按时 (略) ,选取全过程公开, (略) 视为无效选取结果。

4.3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

* 、评审地点

  1. (略) (略) (略) 会议室

  2. 评审办法和标准附后。

  3. 该选取公告在(http://)发布。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略)

    * 日


    (略) 代理机构评审办法和标准

    * 、本次评审小组将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 、本次评审地点位于 (略) (略) (略) 会议室, (略) 总经理、副总经理、 (略) 门人员组成。

    * 、选取方式:评审小组应依据评审办 (略) 有 (略) 评审并打分。

    * 、确定中选单位。

    * 、如参加本次选取的单位不足两家的,取消本次选取事宜。

    (略) (略) (略)

    * 年7月 * 日


    评审办法和标准

    * . 总则

    1.1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的办法采用评分法。对在代理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代理申请书,评审小组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代 (略) 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1.2 评审的地点为 (略) (略) (略) 会议室。

    1.3 经评审小组评审, 得分在规定分数以上的申请人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 . 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申请人

资格

(1)申请人合格

申请人没有以下情形:详见注释中对规定的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同时申请的情形

(2)从业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 (略) 保部门的证明)

2

代理报价

(3)代理收费符合规定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3

代理

申请书

(4) (略) 代理业绩、良好信用、不良信用,应是从 (略) 直接打印

4

原件核验

(5)按要求提交业绩原件核验

(略) 代理业绩,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和招标人评价意见(原件)供核验(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除外)

5

澄清

(6)申请人按评审 (略) 澄清

注释: 申请人没有以下情形,以下情形是指:

1、对申请人资格的限制

1.1 (略) 代理机构不能参加申请:

(1)根据“ * 处受罚,处处受限”的信用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 (略) (略) 禁入或限制申请,该招标代 (略) 禁入期或限制期内都不 (略) 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比选;

(2)申请 (略) 禁入或限制,但其从 (略) 禁入或限制的, (略) 代理从业人员参加比选;

(3)市场禁入期或限制期的计算应以有关 (略) 门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1.2 (略) 代理业务和参加代理机构比选:

(1)未按《 (略) 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 * ] * 号)文在 * 川省建设厅办理《 * 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

(2)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资格延续以及代理资格未获许可的省内注册代理机构。

(3) (略) 代理资格的机构。

1.3 按照 * 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 * ] * 号, * 日)的规定, (略) 代理机构申请:

(1) (略) 代理机构;

(2)当诚信分值低于 * 分, (略) 代理机构。

(《 (略) 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第 * 条规定:“ (略) 政区域内, (略) (略) 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和不良信息扣分情况, (略) 代理机构的参考,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除外。”)

1.4 (略) 代理机构不得参加申请。包括下列情形之 * :

(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

(3)与项目业主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 (略) 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 (略) 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5)与本项目的项目业主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1.5 (略) 代理机构不得参加申请。被责令停业的, (略) (略) 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1.6 (略) 代理机构不得参加申请。财产被接管的, (略) (略) 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1.7 * 年来, (略) 代理机构比选中弄 (略) 理。

1.7.1 (略) 为是指:

(1)利用伪造、变造的证书、证明材料、印鉴参加比选的;

(2) (略) 代理业绩的;

(3)伪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简历、养老保险证明,或者中选后不按代理申请书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的(不可抗力除外);

(4)提交虚假的信用状况信息;

(5)隐瞒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 (略) 为。

1.7.2 对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为分 (略) 处理:

(1)招标代理机构的 (略) , (略) 通过技术措施不接受其参加比选。

(2) (略) 代理机构 (略) 为,在评审阶段发现的,不能通过强制性评审;中选人确定后发现的,由项目业主取消其中选资格。

(3) (略) 代理机构 (略) 为 (略) 理的,由有 (略) 门按《 (略) 投标条例》第 * 十 * 条第( * )项“ (略) 代理机构的” (略) 理。

2. 不得同时申请的情形

2.1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得在同 * 项目(合同段)中同时申请:

(1)法定代表人为同 * 人;

(2) (略) ;

(3)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 %);

(4)被同 * 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2.2 有同时申请情形的,其代理申请 (略) 理,都不能通过强制性评审。

* . 分值构成

3.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说明:

(1)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良好信用、不良信用、细微偏差的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各子项的具体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各子项、细 (略) 的具体分值限定在0-5分,比选人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分值。 (略) 门对分值构成在本范围内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比选人具体分值的确定应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如高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初级职称;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中标金额以上项目分值不得低于此中标金额以下的项目分值等。

(3)比选人在“编列内容”中设定的分值为最高分值,各项评审标 (略) 得分值超过设定分值的,以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计算申请人得分。

条款内容

序号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1

项目管理机构:A = * 分

2

招标代理业绩:B = * 分

3

代理收费:C = * 分

4

良好信用:D = * 分

5

不良信用:E = * 分

6

细微偏差:F = 5分

4.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A = *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职称

高级职称的1人得5分

中级职称的1人得3分

初级职称的1人得1分

2

拟任项目负责人

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其他(除1外)资格

(不多于3个)

有招标从业人员证(或印章)资格、

有 / 资格、

有 / 资格

的1人1个资格得5分

5. 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B = * 分)

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说明:

* 年来代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比选人设定的代理中标金额应是1千万元(人民币)的整倍数。如1千万元、2千万元、3千万元…… * 千万元……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略) 代理总业绩

1个项目得0. * 分

2

* 年来代理的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分类项目业绩(与第 * 章“比选公告”第3.2款要求的分类 * 致)

1个项目得0 分

3

* 年来代理的类似项目业绩

中标金额在0千万元以上的1个项目得 0分,此中标金额以下的1个项目得 0分

4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的, * 年来的类似项目个人业绩

中标金额在0千万元以上的1个项目1人得0分,此中标金额以下的1个项目1人得0分

6. 代理收费评分标准(C = * 分),最高限价: 按《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号)计费标准 * %

代理收费评分标准说明:

(1)根据《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规定,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 (略) 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招标代 (略) 市场调节价。申请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自身服务成本等收取代理费用,代理收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人不予受理。代理收费可参照《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号)收费标准计算,上下浮动幅度可超过 * %。

(2)申请人的代理收费得分,最高为本项设定的分数,最低0分。

得分(C)=( * ±M× * )×2.5×N%

M为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上浮记为-,下浮记为+。如+ * %,- * %.

N为比选人设定的本项分数。

7. 良好信用评分标准(D = * 分)

良好信用评分标准说明:

(1)既往类似项目业绩中的项目,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为其良好信用。

(2) (略) 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应在委托业务完成后1个月内寄(送)或转交给 * 川省 (略) 。

(3) (略) 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 (略) 。 (略) (略) 代理机构比选信用评分的依据。

(4)随着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良好信用的范围将逐步扩大。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 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

1个项目得0.2分(0-5分)

2

* 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

1人/1个项目各得0分(0-5分)

8. 不良信用评分标准(E = * 分)

不良信用评分标准说明:

(1)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为其不良信用。

(2) (略) 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应在委托业务完成后1个月内寄(送)或转交给 * 川省 (略) 。

(3) (略) 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 (略) 。 (略) (略) 代理机构比选信用评分的依据。

(4) (略) 门对申请人及从业人员既往项目代理违法违规的通报、处理、处罚,以通报、处理、 (略) 门提供的书面文书、 (略) 的为依据。 (略) 的通报、处理、 (略) 代理机构比选不良信用评分的依据。

(5)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通报、处理、处罚, (略) 门提供外,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 (略) 申报,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举报。

(6)对通报、处理、处罚的理解发生歧义的,以发出文件、 (略) 门解释为准。

(7)通报、处理、处 (略) 禁入(限制参加比选),市场禁入期满后但仍在本不良信用评分期内的,仍要按不良信用评分标准扣分。

(8)“不良信用评分标准”中设定的得分为最高分,有扣分的,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9)随着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良信用的范围将逐步扩大。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 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

1个项目扣4分(0-5分)

2

* 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

1人/1个项目各扣4分(0-5分)

3

* 年来,既往 (略) 门对申请人代理违法违规的通报、处理、处罚

1次扣4分(0-5分)

4

* 年来,既往 (略) 门对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代 (略) 为的通报、处理、处罚

1人/次各扣4分(0-5分)

9. 细微偏差评分标准(F = 5分)

细微偏差评分标准说明:

(1)细微偏差是指代理申请书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即不违反第2条规定的“强制性评审标准”),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漏项、错误或不完整)。第2条规定的“强制性评审标准”之外的偏差都是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后不影响代理申请书的有效性(即代理申请书有细微偏差,按规定补正后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强制性评审不得作“不通过”处理),但要按本评分标准扣分。

(2) (略) 应当通过书面方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统称为澄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澄清的,或澄清后仍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不能通过强制性评审;按规定澄清后,再对澄清前存在的细微偏差按本评分标准扣分。

(3)“细微偏差评分标准” (略) 扣分最高5分,最低0分。有细微偏差扣分的,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例如:某项目比选文件设定的细微偏差“本项 * 分”和“1处扣 5 分”,某代理 (略) 细微偏差,扣5分,此项得5分; (略) 细微偏差,只扣 * 分,此项得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代理申请书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的细微偏差

1处扣0.1分(0-5分)





(略) 市名山区茶 (略) (变更)


根据 (略) 市名山区东 (略) 公园项目建设计划,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进 (略) 市名山区东 (略) 公园项目建设, (略) 代理机构,现邀请具有代理资质的单位参加, (略) 代理机构负责 (略) 市名山区东 (略) 公园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代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本项 (略) 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市名山区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名发改发〔 * 号)。

* 、项目概况

1.1项目业主: (略) (略) (略)

1.2建设地点: (略) 市名山区皇茶大道上段

1.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 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景观工程、配套建筑、水电配套工程等。

1.4计划工期: * 年7月至 * 年1月,计划开工时间: * 年7月

1.5项目估算总投资: * . * 万元

1.6项目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1.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 万元

*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等级:申请人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2.2申请人业绩要求: * 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 分类项目业绩。

2.3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报名及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3.1 报名 (略) 报名,报名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略) 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鲜章的原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 * 日 * : * 时。

3.2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 * : * 时,地点为: (略) (略) (略) (以收到申请书文件时间为准)。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不予受理。

3.4 递交的代理申请书应密封。

* 、评审和随机选择

4.1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截止当天,评审小组按“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收到的代 (略) 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 分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随机选择方式由 (略) 选择)。

4.2 申请人必须按时 (略) ,选取全过程公开, (略) 视为无效选取结果。

4.3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

* 、评审地点

  1. (略) (略) (略) 会议室

  2. 评审办法和标准附后。

  3. 该选取公告在(http://)发布。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略)

    * 日


    (略) 代理机构评审办法和标准

    * 、本次评审小组将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 、本次评审地点位于 (略) (略) (略) 会议室, (略) 总经理、副总经理、 (略) 门人员组成。

    * 、选取方式:评审小组应依据评审办 (略) 有 (略) 评审并打分。

    * 、确定中选单位。

    * 、如参加本次选取的单位不足两家的,取消本次选取事宜。

    (略) (略) (略)

    * 年7月 * 日


    评审办法和标准

    * . 总则

    1.1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的办法采用评分法。对在代理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代理申请书,评审小组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代 (略) 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1.2 评审的地点为 (略) (略) (略) 会议室。

    1.3 经评审小组评审, 得分在规定分数以上的申请人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 . 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申请人

资格

(1)申请人合格

申请人没有以下情形:详见注释中对规定的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同时申请的情形

(2)从业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 (略) 保部门的证明)

2

代理报价

(3)代理收费符合规定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3

代理

申请书

(4) (略) 代理业绩、良好信用、不良信用,应是从 (略) 直接打印

4

原件核验

(5)按要求提交业绩原件核验

(略) 代理业绩,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和招标人评价意见(原件)供核验(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除外)

5

澄清

(6)申请人按评审 (略) 澄清

注释: 申请人没有以下情形,以下情形是指:

1、对申请人资格的限制

1.1 (略) 代理机构不能参加申请:

(1)根据“ * 处受罚,处处受限”的信用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 (略) (略) 禁入或限制申请,该招标代 (略) 禁入期或限制期内都不 (略) 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比选;

(2)申请 (略) 禁入或限制,但其从 (略) 禁入或限制的, (略) 代理从业人员参加比选;

(3)市场禁入期或限制期的计算应以有关 (略) 门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1.2 (略) 代理业务和参加代理机构比选:

(1)未按《 (略) 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 * ] * 号)文在 * 川省建设厅办理《 * 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

(2)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资格延续以及代理资格未获许可的省内注册代理机构。

(3) (略) 代理资格的机构。

1.3 按照 * 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 * ] * 号, * 日)的规定, (略) 代理机构申请:

(1) (略) 代理机构;

(2)当诚信分值低于 * 分, (略) 代理机构。

(《 (略) 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第 * 条规定:“ (略) 政区域内, (略) (略) 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和不良信息扣分情况, (略) 代理机构的参考,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除外。”)

1.4 (略) 代理机构不得参加申请。包括下列情形之 * :

(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

(3)与项目业主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 (略) 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 (略) 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5)与本项目的项目业主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1.5 (略) 代理机构不得参加申请。被责令停业的, (略) (略) 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1.6 (略) 代理机构不得参加申请。财产被接管的, (略) (略) 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1.7 * 年来, (略) 代理机构比选中弄 (略) 理。

1.7.1 (略) 为是指:

(1)利用伪造、变造的证书、证明材料、印鉴参加比选的;

(2) (略) 代理业绩的;

(3)伪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简历、养老保险证明,或者中选后不按代理申请书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的(不可抗力除外);

(4)提交虚假的信用状况信息;

(5)隐瞒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 (略) 为。

1.7.2 对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为分 (略) 处理:

(1)招标代理机构的 (略) , (略) 通过技术措施不接受其参加比选。

(2) (略) 代理机构 (略) 为,在评审阶段发现的,不能通过强制性评审;中选人确定后发现的,由项目业主取消其中选资格。

(3) (略) 代理机构 (略) 为 (略) 理的,由有 (略) 门按《 (略) 投标条例》第 * 十 * 条第( * )项“ (略) 代理机构的” (略) 理。

2. 不得同时申请的情形

2.1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得在同 * 项目(合同段)中同时申请:

(1)法定代表人为同 * 人;

(2) (略) ;

(3)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 %);

(4)被同 * 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2.2 有同时申请情形的,其代理申请 (略) 理,都不能通过强制性评审。

* . 分值构成

3.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说明:

(1)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良好信用、不良信用、细微偏差的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各子项的具体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各子项、细 (略) 的具体分值限定在0-5分,比选人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分值。 (略) 门对分值构成在本范围内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比选人具体分值的确定应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如高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初级职称;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中标金额以上项目分值不得低于此中标金额以下的项目分值等。

(3)比选人在“编列内容”中设定的分值为最高分值,各项评审标 (略) 得分值超过设定分值的,以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计算申请人得分。

条款内容

序号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1

项目管理机构:A = * 分

2

招标代理业绩:B = * 分

3

代理收费:C = * 分

4

良好信用:D = * 分

5

不良信用:E = * 分

6

细微偏差:F = 5分

4.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A = *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职称

高级职称的1人得5分

中级职称的1人得3分

初级职称的1人得1分

2

拟任项目负责人

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其他(除1外)资格

(不多于3个)

有招标从业人员证(或印章)资格、

有 / 资格、

有 / 资格

的1人1个资格得5分

5. 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B = * 分)

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说明:

* 年来代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比选人设定的代理中标金额应是1千万元(人民币)的整倍数。如1千万元、2千万元、3千万元…… * 千万元……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略) 代理总业绩

1个项目得0. * 分

2

* 年来代理的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分类项目业绩(与第 * 章“比选公告”第3.2款要求的分类 * 致)

1个项目得0 分

3

* 年来代理的类似项目业绩

中标金额在0千万元以上的1个项目得 0分,此中标金额以下的1个项目得 0分

4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的, * 年来的类似项目个人业绩

中标金额在0千万元以上的1个项目1人得0分,此中标金额以下的1个项目1人得0分

6. 代理收费评分标准(C = * 分),最高限价: 按《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号)计费标准 * %

代理收费评分标准说明:

(1)根据《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规定,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 (略) 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招标代 (略) 市场调节价。申请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自身服务成本等收取代理费用,代理收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人不予受理。代理收费可参照《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号)收费标准计算,上下浮动幅度可超过 * %。

(2)申请人的代理收费得分,最高为本项设定的分数,最低0分。

得分(C)=( * ±M× * )×2.5×N%

M为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上浮记为-,下浮记为+。如+ * %,- * %.

N为比选人设定的本项分数。

7. 良好信用评分标准(D = * 分)

良好信用评分标准说明:

(1)既往类似项目业绩中的项目,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为其良好信用。

(2) (略) 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应在委托业务完成后1个月内寄(送)或转交给 * 川省 (略) 。

(3) (略) 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 (略) 。 (略) (略) 代理机构比选信用评分的依据。

(4)随着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良好信用的范围将逐步扩大。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 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

1个项目得0.2分(0-5分)

2

* 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的

1人/1个项目各得0分(0-5分)

8. 不良信用评分标准(E = * 分)

不良信用评分标准说明:

(1)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为其不良信用。

(2) (略) 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应在委托业务完成后1个月内寄(送)或转交给 * 川省 (略) 。

(3) (略) 代理机构的“履约情况评价表” (略) 。 (略) (略) 代理机构比选信用评分的依据。

(4) (略) 门对申请人及从业人员既往项目代理违法违规的通报、处理、处罚,以通报、处理、 (略) 门提供的书面文书、 (略) 的为依据。 (略) 的通报、处理、 (略) 代理机构比选不良信用评分的依据。

(5)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通报、处理、处罚, (略) 门提供外,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 (略) 申报,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举报。

(6)对通报、处理、处罚的理解发生歧义的,以发出文件、 (略) 门解释为准。

(7)通报、处理、处 (略) 禁入(限制参加比选),市场禁入期满后但仍在本不良信用评分期内的,仍要按不良信用评分标准扣分。

(8)“不良信用评分标准”中设定的得分为最高分,有扣分的,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9)随着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良信用的范围将逐步扩大。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 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申请人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

1个项目扣4分(0-5分)

2

* 年来既往类似项目中,项目业主对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评价为“不满意”的

1人/1个项目各扣4分(0-5分)

3

* 年来,既往 (略) 门对申请人代理违法违规的通报、处理、处罚

1次扣4分(0-5分)

4

* 年来,既往 (略) 门对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代 (略) 为的通报、处理、处罚

1人/次各扣4分(0-5分)

9. 细微偏差评分标准(F = 5分)

细微偏差评分标准说明:

(1)细微偏差是指代理申请书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即不违反第2条规定的“强制性评审标准”),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漏项、错误或不完整)。第2条规定的“强制性评审标准”之外的偏差都是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后不影响代理申请书的有效性(即代理申请书有细微偏差,按规定补正后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强制性评审不得作“不通过”处理),但要按本评分标准扣分。

(2) (略) 应当通过书面方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统称为澄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澄清的,或澄清后仍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不能通过强制性评审;按规定澄清后,再对澄清前存在的细微偏差按本评分标准扣分。

(3)“细微偏差评分标准” (略) 扣分最高5分,最低0分。有细微偏差扣分的,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例如:某项目比选文件设定的细微偏差“本项 * 分”和“1处扣 5 分”,某代理 (略) 细微偏差,扣5分,此项得5分; (略) 细微偏差,只扣 * 分,此项得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代理申请书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的细微偏差

1处扣0.1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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