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D-16-01项目各所监控中心及前端设备升级改造、红区周界施工招标(第二次)补遗书(四)
SJD-16-01项目各所监控中心及前端设备升级改造、红区周界施工招标(第二次)补遗书(四)
SJD- * - (略) (略) 及前端设备升级
改造、 (略) (第 * 次)
补遗书( * )
致各投标人:
为保证招标工 (略) ,现对 (略) 明确和变更:
* 、对投标人须知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技术负责人资格变更为:
具备注册 * 级建造师,且具有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机电任何 * 个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联合体投标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职工),提 (略) 保证明。
* 、对投标人须知1.3.2条计划工期变更为: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点击查看>>
计划竣工日期: 点击查看>>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 *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评分标准变更
评分标准按以下 (略)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施工组织设计:5分 项目管理机构:4分 投标报价: * 分 其他评分因素:6分 | |||
2.2.2(1) | 投标报价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 (略) 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 * 号)、《关于印发《 (略) 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和评标表格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和《 (略) 投标报价规费计取和评审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进行评审。 | |||
2.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折算价格(如有)-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 (略) 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由招标人在 (略) 从0. * 、0. * 、0. * 、0. * 、0. * 、0. * * 个数据中随机抽取 * 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 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 (略) 占权重; 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略) 占权重。 k2+k3=1,且k3不得小于0.4。 k2和k3的设置不得少于3组,k2和k3设置的组数为:3组,第1组:k2=0.3、k3=0.7;第2组:k2=0.2、k3=0.8,第3组:k2=0.1、k3=0.9,由投标人代表在 (略) 随机抽取确定。 | |||
2.2.2(3) | 投标报价评审参数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 (1)% | ||
(略) 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略) 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 ( * )% | ||||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 | 金额方式 | ||||
规费计取方式 | 取费证计费 | ||||
其中,第 * 类是指川建造价发[ * 号第 * 十 * 条第( * ).1.(1)项规定情形,第 * 类是指川建造价发[ * 号第 * 十 * 条第( * ).1.(2)项规定情形。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中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分, (略) (略) 响应)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对本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对本项目的施工难点、重点理解深刻。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的得0.8-1分; (2)对本项目总体认识程度 * 般,对施工难点、重点基本理解 * 般或存在偏差,可操作性 * 般或难以操作的得 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安排科学、详尽,技术措施得当的得0.8-1分; (2)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安排基本科学、详尽,技术措施基本得当,或施工方案安排不够科学、不够详尽的得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建立了全程质量、安全、环保跟踪措施及检查保证制度,措施可靠、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0.8-1分; (2)质量、安全、环保措施基本可靠、具有 * 定针对性和操作性,或措施和检查保证制度存在缺陷的得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针对本项目的关键路线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0.8-1分; (2)针对本项目的关键路线基本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比较合理、可行,或关键路线、计划编制、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不清晰的得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针对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置和试验、检验仪器能够满足施工需要,材料供货渠道、运输、堆放、保管、质量保证合理、可靠、有效,与进度计划的衔接紧密、资 (略) 排合理、得当的0.8-1分; (2)针对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置和试验、检验仪器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与进度计划和资 (略) 排存在 * 定偏差或存在较大瑕疵的得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4分)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日至今,项目经理具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含 *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含 *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最多得3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实质建设内容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中任意2个系统内容的项目。 注2:合同金额为项目的单 (略) 分项工程合同金额,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 (略) 示时间为准。若所提供的上述证明均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或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还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机电工程任何 * 个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中级职称的得0.5分,中级职称以下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 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中间值 (略) 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6分) | 企业业绩 | * 日至今,投标人具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含 *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含 *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最多得4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实质建设内容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中任意2个系统内容的项目。 注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相关业绩属于 (略) 有。 注3:合同金额为项目的单 (略) 分项工程合同金额,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 (略) 示时间为准。若所提供的上述证明均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或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还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奖项 | * 年至今,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或参建单位获得过鲁班奖的得2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电子与智能化类工程项目。 注1: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所获奖项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奖项。 注2:投标人须提供相 (略) 获奖项与其承担工程的关系。 |
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 日 * 时 * 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中国工 (略) (略)
* 日
SJD- * - (略) (略) 及前端设备升级
改造、 (略) (第 * 次)
补遗书( * )
致各投标人:
为保证招标工 (略) ,现对 (略) 明确和变更:
* 、对投标人须知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技术负责人资格变更为:
具备注册 * 级建造师,且具有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机电任何 * 个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联合体投标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职工),提 (略) 保证明。
* 、对投标人须知1.3.2条计划工期变更为: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点击查看>>
计划竣工日期: 点击查看>>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 *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评分标准变更
评分标准按以下 (略)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施工组织设计:5分 项目管理机构:4分 投标报价: * 分 其他评分因素:6分 | |||
2.2.2(1) | 投标报价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 (略) 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 * 号)、《关于印发《 (略) 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和评标表格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和《 (略) 投标报价规费计取和评审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 号)进行评审。 | |||
2.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折算价格(如有)-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 (略) 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由招标人在 (略) 从0. * 、0. * 、0. * 、0. * 、0. * 、0. * * 个数据中随机抽取 * 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 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 (略) 占权重; 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略) 占权重。 k2+k3=1,且k3不得小于0.4。 k2和k3的设置不得少于3组,k2和k3设置的组数为:3组,第1组:k2=0.3、k3=0.7;第2组:k2=0.2、k3=0.8,第3组:k2=0.1、k3=0.9,由投标人代表在 (略) 随机抽取确定。 | |||
2.2.2(3) | 投标报价评审参数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 (1)% | ||
(略) 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略) 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 ( * )% | ||||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 | 金额方式 | ||||
规费计取方式 | 取费证计费 | ||||
其中,第 * 类是指川建造价发[ * 号第 * 十 * 条第( * ).1.(1)项规定情形,第 * 类是指川建造价发[ * 号第 * 十 * 条第( * ).1.(2)项规定情形。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中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分, (略) (略) 响应)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对本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对本项目的施工难点、重点理解深刻。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的得0.8-1分; (2)对本项目总体认识程度 * 般,对施工难点、重点基本理解 * 般或存在偏差,可操作性 * 般或难以操作的得 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安排科学、详尽,技术措施得当的得0.8-1分; (2)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安排基本科学、详尽,技术措施基本得当,或施工方案安排不够科学、不够详尽的得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建立了全程质量、安全、环保跟踪措施及检查保证制度,措施可靠、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0.8-1分; (2)质量、安全、环保措施基本可靠、具有 * 定针对性和操作性,或措施和检查保证制度存在缺陷的得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针对本项目的关键路线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0.8-1分; (2)针对本项目的关键路线基本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比较合理、可行,或关键路线、计划编制、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不清晰的得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 针对本项目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 (1)针对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置和试验、检验仪器能够满足施工需要,材料供货渠道、运输、堆放、保管、质量保证合理、可靠、有效,与进度计划的衔接紧密、资 (略) 排合理、得当的0.8-1分; (2)针对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置和试验、检验仪器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与进度计划和资 (略) 排存在 * 定偏差或存在较大瑕疵的得0-0.8分(不含0.8分)。 本项最高为1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4分)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日至今,项目经理具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含 *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含 *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最多得3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实质建设内容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中任意2个系统内容的项目。 注2:合同金额为项目的单 (略) 分项工程合同金额,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 (略) 示时间为准。若所提供的上述证明均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或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还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机电工程任何 * 个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中级职称的得0.5分,中级职称以下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 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中间值 (略) 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6分) | 企业业绩 | * 日至今,投标人具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含 *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含 *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最多得4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实质建设内容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中任意2个系统内容的项目。 注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相关业绩属于 (略) 有。 注3:合同金额为项目的单 (略) 分项工程合同金额,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 (略) 示时间为准。若所提供的上述证明均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或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还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奖项 | * 年至今,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或参建单位获得过鲁班奖的得2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电子与智能化类工程项目。 注1: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所获奖项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奖项。 注2:投标人须提供相 (略) 获奖项与其承担工程的关系。 |
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 日 * 时 * 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中国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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