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幼儿园家具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办幼儿园家具招标变更



关于 (略) 区中 (略) 公办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质疑函的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质疑人:
供应商名称: (略) 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新繁接到大墓山村 * 组 * 号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人:胡 勇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被质疑人:
中标供应商名称:成 (略)
地址: (略) 市 (略) 经济开发区崇阳大道 * 号
联系人:罗丽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日, (略) 童 (略) 因认为 (略) 区中 (略) 公办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的评审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 (略) 区政 (略) ( (略) )递交的质疑函,我中心于当日签收并受理。现将你公司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
中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其为小型企业与事实不符,中标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招标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质疑答复:
* 、8月3日,我中心向成 (略) (以下简称被质疑人)发出《关于对中 (略) 公办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中标人被质疑作出说明的函》。8月6日,我中心收到了被质 (略) 提交了《关于成 (略) 为小型企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附件1),说明其 * 年末从业人员为 * 人,营业收入为 * 0万元以下,因被 (略) 保缴纳证明及企业利润表属于企业商业秘密,故本质疑答复不提供相应材料。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 (略) 业划型标准为:“( * )工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 * )》的通知》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业中型从业人员(X)人: * ≦X≦ * 营业收入(Y)万元: * ≦Y≦ * 0;及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 (略) 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 * 档。”的规定,被质疑人不满足中型企业划分标准,故你单位质疑函中认定中标人为中型企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被质疑人根据自身从业人员及营业收入情况,在其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为小型企业, (略) 给予价格 * %扣除。
依据《 * 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 * 〕 * 号)第 * 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 (略) (略) 小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略) 文件的规定。你单位认为被质疑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库中,则不属于小微企业和享受 * %的价格扣除。”的观点与上述规定不符,故你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略) 述,你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规定,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出投诉。 (略) 门,即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天府大道北段 * 号A座 (略) 区管委会5楼。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附:关于成 (略) 为小型企业的说明


(略) 区政 (略)
* 日





关于 (略) 区中 (略) 公办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质疑函的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质疑人:
供应商名称: (略) 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新繁接到大墓山村 * 组 * 号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联系人:胡 勇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被质疑人:
中标供应商名称:成 (略)
地址: (略) 市 (略) 经济开发区崇阳大道 * 号
联系人:罗丽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日, (略) 童 (略) 因认为 (略) 区中 (略) 公办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的评审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 (略) 区政 (略) ( (略) )递交的质疑函,我中心于当日签收并受理。现将你公司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
中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其为小型企业与事实不符,中标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招标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质疑答复:
* 、8月3日,我中心向成 (略) (以下简称被质疑人)发出《关于对中 (略) 公办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中标人被质疑作出说明的函》。8月6日,我中心收到了被质 (略) 提交了《关于成 (略) 为小型企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附件1),说明其 * 年末从业人员为 * 人,营业收入为 * 0万元以下,因被 (略) 保缴纳证明及企业利润表属于企业商业秘密,故本质疑答复不提供相应材料。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 (略) 业划型标准为:“( * )工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 * )》的通知》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业中型从业人员(X)人: * ≦X≦ * 营业收入(Y)万元: * ≦Y≦ * 0;及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 (略) 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 * 档。”的规定,被质疑人不满足中型企业划分标准,故你单位质疑函中认定中标人为中型企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被质疑人根据自身从业人员及营业收入情况,在其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为小型企业, (略) 给予价格 * %扣除。
依据《 * 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 * 〕 * 号)第 * 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 (略) (略) 小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略) 文件的规定。你单位认为被质疑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库中,则不属于小微企业和享受 * %的价格扣除。”的观点与上述规定不符,故你单位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略) 述,你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规定,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出投诉。 (略) 门,即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天府大道北段 * 号A座 (略) 区管委会5楼。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附:关于成 (略) 为小型企业的说明


(略) 区政 (略)
*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