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银沙街)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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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银沙街)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川省 (略) (略) 大厅(银沙街)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附件
1、 (略) 中与招标文件第 * 章的“ * 、项目建设清单/ * 、后台支撑环境/2 系统对接/”中“2. * 信访系统对接 和2. * 人脸识别支撑平台”的数量和单位改为“1套”。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 * 章的“附件:本项目强制节能清单”中的“摄像头”。3、原招标文件的第 * 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更正为:详见附件;4、 (略) 中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更正为: * 日9时 * 分- * 时 * 分( (略) 时间);5、 (略) 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更正日期 * 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川省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正府街 * 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邓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 川省 (略) 市 (略) 区天府大道 * 号 (略) E3门栋6楼2-1-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
电话: 点击查看>> 转 *
* 、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川省 (略) (略) 大厅(银沙街)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附件
1、 (略) 中与招标文件第 * 章的“ * 、项目建设清单/ * 、后台支撑环境/2 系统对接/”中“2. * 信访系统对接 和2. * 人脸识别支撑平台”的数量和单位改为“1套”。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 * 章的“附件:本项目强制节能清单”中的“摄像头”。3、原招标文件的第 * 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更正为:详见附件;4、 (略) 中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更正为: * 日9时 * 分- * 时 * 分( (略) 时间);5、 (略) 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更正日期 * 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川省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正府街 * 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邓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 川省 (略) 市 (略) 区天府大道 * 号 (略) E3门栋6楼2-1-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
电话: 点击查看>> 转 *
* 、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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