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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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机动车 (略) 络平台 (略)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 * 浏览次数 *
项目名称:应急指挥通信系统
项目编号:JZBZC-CH 点击查看>>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更正公告事项:
因“应急指挥通信系统(JZBZC-CH 点击查看>> ))”项目 (略) 分内容收到质疑,问询,我中心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号令》规定,组织采购单位及相关专家研究后,现就本项目作澄清如下:
* 、澄清内容
( *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 * 页/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4.产品演示、4.1.样品演示、4.2.样品性能等条款之评审标准过于主观。
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样品演示是评标委员依据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和样品在同 * 环境 (略) 演示,并根据评审标准要求,演示内容、效果横向对比后将分值量化到不同的得分区间,符合《 (略) * 号令》第 * 十 * 条规定:演示,并非以评委主观意识作为评分认定标准。
( *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页/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4.产品演示/4.2.样品性能之评审标准为:根据演示样品的工艺、兼容性、实用性、扩展性横向比较酌情打分,优6-8分,良3-5分, * 般分1-2分;
我司认为“优”、“良”“ * 般”等标准,是以评委的主观意识作为评分认定标准,缺乏足够的客观依据,违反《 (略) * 号令》 * 十 * 条之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
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因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同,制定基础性能评审标准无法体现产品兼容、实用性等真实情况,因此无法在标前对样品具体的 (略) 统 * 细化和量化,只 (略) 提供的样品结合 (略) (略) (略) 景,同 * 环境、同 * 标准下对产品的工艺、兼容性、实用性、扩展性能 (略) 打分,而非以评委主观意识作为评分认定标准;且招标文件已将演示样品“工艺、兼容性、实用性、扩展性”不同结果量化为“优6-8分、良3-5分、差1-2分”,符合《 (略) * 号令》第 * 十 * 条规定。
样品演示是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负责、所招产品质量性能的保障, (略) 各投标人演示环境均相同,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 * )、问询事项1:招标文件第 * 页/技术参数/序号1/性能参数中:4.支持北斗、GPS双模定位;9.支持GPS、北斗双定位;★ * .支持智能降噪功能,不限于噪音源的方向,能保证对讲机在嘈杂环境下能提供清晰的语音,噪声抑制能力不小于 * dB;★ * .支持喇叭导水功能,在暴雨、消防员高压水枪灭火等工作环境下对讲机喇叭容易进水,现场工作人员无需甩动对讲机,水就能正常导出,保证对讲机音质清晰、声音响亮。技术参数不明确,是否需要提供检 (略) 演示?
序号1,PDT手持终端性能参数中:第4条支持北斗、GPS双模定位;与第9条支持GPS、北斗双定位参数有什么区别?
第 * 条支持智能降噪功能是需要怎么证明,需要提供智能降噪功能的检测报告吗?第 * 条中支持喇叭导水功能怎么证明,需要提供导水功能的检测报告吗? (略) 代理机构明确备注注明。依次类推多模及别的,参数不明确。
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PDT手持终端性能参数中:第4条支持北斗、GPS双模定位,与第9条支持北斗、GPS双定位,为同 * 功能要求,属参数要求重复,对招投标不构成影响;第 * 条、 (略) 列功能参数要求明确、清晰,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
评标过程中详细充分的资料对投标有利, (略) 投产品 (略) 以响应投标,不得虚假应标。
( * )、问询事项2:招标文件第 * 页/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4.产品演示、4.1.样品演示、4.2.样品性能等条款之评审标准过于笼统和主观,没有明确演示方案即:明确演示哪几台设备及哪几个功能,是否 (略) 有设 (略) 演示,加★是否都需要演示,否则不得分?
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4.产品演示中, (略) 需演示样品名称指出,演示内容及演示方案需由贵司根据自身投标产品、招标文件要 (略) 模 (略) 演示;最终由评委会在同 * 演示标 (略) 横向对比打分。
(略) 书的投标人关注澄清内容。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变更前为: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日 * : *
变更后为: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日 * : *

特此澄清!
(略) (略) * 日



(略) 市机动车 (略) 络平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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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应急指挥通信系统
项目编号:JZBZC-CH 点击查看>>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更正公告事项:
因“应急指挥通信系统(JZBZC-CH 点击查看>> ))”项目 (略) 分内容收到质疑,问询,我中心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号令》规定,组织采购单位及相关专家研究后,现就本项目作澄清如下:
* 、澄清内容
( *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 * 页/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4.产品演示、4.1.样品演示、4.2.样品性能等条款之评审标准过于主观。
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样品演示是评标委员依据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和样品在同 * 环境 (略) 演示,并根据评审标准要求,演示内容、效果横向对比后将分值量化到不同的得分区间,符合《 (略) * 号令》第 * 十 * 条规定:演示,并非以评委主观意识作为评分认定标准。
( *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页/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4.产品演示/4.2.样品性能之评审标准为:根据演示样品的工艺、兼容性、实用性、扩展性横向比较酌情打分,优6-8分,良3-5分, * 般分1-2分;
我司认为“优”、“良”“ * 般”等标准,是以评委的主观意识作为评分认定标准,缺乏足够的客观依据,违反《 (略) * 号令》 * 十 * 条之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
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因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同,制定基础性能评审标准无法体现产品兼容、实用性等真实情况,因此无法在标前对样品具体的 (略) 统 * 细化和量化,只 (略) 提供的样品结合 (略) (略) (略) 景,同 * 环境、同 * 标准下对产品的工艺、兼容性、实用性、扩展性能 (略) 打分,而非以评委主观意识作为评分认定标准;且招标文件已将演示样品“工艺、兼容性、实用性、扩展性”不同结果量化为“优6-8分、良3-5分、差1-2分”,符合《 (略) * 号令》第 * 十 * 条规定。
样品演示是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负责、所招产品质量性能的保障, (略) 各投标人演示环境均相同,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 * )、问询事项1:招标文件第 * 页/技术参数/序号1/性能参数中:4.支持北斗、GPS双模定位;9.支持GPS、北斗双定位;★ * .支持智能降噪功能,不限于噪音源的方向,能保证对讲机在嘈杂环境下能提供清晰的语音,噪声抑制能力不小于 * dB;★ * .支持喇叭导水功能,在暴雨、消防员高压水枪灭火等工作环境下对讲机喇叭容易进水,现场工作人员无需甩动对讲机,水就能正常导出,保证对讲机音质清晰、声音响亮。技术参数不明确,是否需要提供检 (略) 演示?
序号1,PDT手持终端性能参数中:第4条支持北斗、GPS双模定位;与第9条支持GPS、北斗双定位参数有什么区别?
第 * 条支持智能降噪功能是需要怎么证明,需要提供智能降噪功能的检测报告吗?第 * 条中支持喇叭导水功能怎么证明,需要提供导水功能的检测报告吗? (略) 代理机构明确备注注明。依次类推多模及别的,参数不明确。
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PDT手持终端性能参数中:第4条支持北斗、GPS双模定位,与第9条支持北斗、GPS双定位,为同 * 功能要求,属参数要求重复,对招投标不构成影响;第 * 条、 (略) 列功能参数要求明确、清晰,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明。
评标过程中详细充分的资料对投标有利, (略) 投产品 (略) 以响应投标,不得虚假应标。
( * )、问询事项2:招标文件第 * 页/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4.产品演示、4.1.样品演示、4.2.样品性能等条款之评审标准过于笼统和主观,没有明确演示方案即:明确演示哪几台设备及哪几个功能,是否 (略) 有设 (略) 演示,加★是否都需要演示,否则不得分?
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审/4.产品演示中, (略) 需演示样品名称指出,演示内容及演示方案需由贵司根据自身投标产品、招标文件要 (略) 模 (略) 演示;最终由评委会在同 * 演示标 (略) 横向对比打分。
(略) 书的投标人关注澄清内容。
* 、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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