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答疑变更
合肥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答疑变更
* 、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
原项目编号: * BFGFZ * 1
原公告日期: * 日
*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无标题文档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投标人业绩 | * 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以下业绩的(含正在履约的业绩): (1)生活垃圾清运(或转运)服务业绩[主要服务内容须为生活垃圾清运(或转运)服务],委托单位为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得2分;委托单位为县(区)级的每个业绩得1分。 (2)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生活垃圾清运(或转运)],委托单位为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得2分;委托单位为县(区)级的每个业绩得1分。 注:1、本项满分7分,同 * 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项要求的,不累计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 * 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合同 * 方(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扫描件。 2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3 、物业管理类业绩不予认可。 | 0-7 分 |
车辆配置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车辆的,每提供 * 辆得2分,本项满分 * 分。 (1)总质量≥ * 千克的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或分类垃圾车) ; (2)提供对应车辆(明确发动机号码)的承诺: ①承诺 (略) 维保,确保运输中垃圾无泄漏;② 承诺能够与 (略) 市 (略) (略) 站内设施相匹配;③承诺合同签订后车辆装配后盖作业感应系统和带有实时影像的可视GPS定位系统,提供开发接口,可接入采购人已建的统 * 管理平台; (3) * 日(含)以后注册(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注:上述车辆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 (略) )自有(或租赁)。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车辆 (略) 驶证的扫描件,如为租赁车辆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 (略) 自有(租赁)车辆的, (略) 与投标人关系证明的扫描件(如分公司营业执照、 (略) 章程等)。 | 0- * 分 |
人员配备 | 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 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或学位)证书,得2分; 2 、现场主管(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或学位)证书,得2分; 3 、垃圾收运车驾驶员具有A1(或A2或B2)驾驶证,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满分9分; 4 、辅助工,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满分7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至少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担任岗位); (2)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现场主管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2条。 (4)辅助工无须提供证书,人员名单中列明即可。辅助工以及垃圾收运车驾驶 (略) 保证明材料。 | 0- * 分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付款方式 | 按季度支付: 1. 每月服务的基本费用=(中标价/ * )*当月 (略) (略) 数量。每季度,采购人根据上季度 * 个月考核结果在基本费用的基础上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支付。(考核结果≥ * 分的,全额支付考核季度的基本费用; * 分≤考核结果< * 分的,支付考核季度基本费用的 * %; * 分≤考核结果< * 分的,支付考核季度基本费用的 * %; * 分≤考核结果< * 分的,支付考核季度基本费用的 * %,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考核结果< * 分的,不予支付考核季度的基本费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确定最终考核办法) 。 2. 每季度完成生活垃圾收运后的次月5号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上 * 季度收运台账、考核结果及上季度中标人的员工工资发放到位证明,待采购人确认后提交发票,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另, * 年的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 * 日前。 |
* 、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
原项目编号: * BFGFZ * 1
原公告日期: * 日
*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无标题文档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投标人业绩 | * 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以下业绩的(含正在履约的业绩): (1)生活垃圾清运(或转运)服务业绩[主要服务内容须为生活垃圾清运(或转运)服务],委托单位为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得2分;委托单位为县(区)级的每个业绩得1分。 (2)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生活垃圾清运(或转运)],委托单位为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得2分;委托单位为县(区)级的每个业绩得1分。 注:1、本项满分7分,同 * 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项要求的,不累计得分,仅以最高得分计 * 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合同 * 方(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扫描件。 2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3 、物业管理类业绩不予认可。 | 0-7 分 |
车辆配置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车辆的,每提供 * 辆得2分,本项满分 * 分。 (1)总质量≥ * 千克的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或分类垃圾车) ; (2)提供对应车辆(明确发动机号码)的承诺: ①承诺 (略) 维保,确保运输中垃圾无泄漏;② 承诺能够与 (略) 市 (略) (略) 站内设施相匹配;③承诺合同签订后车辆装配后盖作业感应系统和带有实时影像的可视GPS定位系统,提供开发接口,可接入采购人已建的统 * 管理平台; (3) * 日(含)以后注册(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注:上述车辆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 (略) )自有(或租赁)。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车辆 (略) 驶证的扫描件,如为租赁车辆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 (略) 自有(租赁)车辆的, (略) 与投标人关系证明的扫描件(如分公司营业执照、 (略) 章程等)。 | 0- * 分 |
人员配备 | 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 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或学位)证书,得2分; 2 、现场主管(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或学位)证书,得2分; 3 、垃圾收运车驾驶员具有A1(或A2或B2)驾驶证,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满分9分; 4 、辅助工,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满分7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至少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担任岗位); (2)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现场主管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2条。 (4)辅助工无须提供证书,人员名单中列明即可。辅助工以及垃圾收运车驾驶 (略) 保证明材料。 | 0- * 分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付款方式 | 按季度支付: 1. 每月服务的基本费用=(中标价/ * )*当月 (略) (略) 数量。每季度,采购人根据上季度 * 个月考核结果在基本费用的基础上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支付。(考核结果≥ * 分的,全额支付考核季度的基本费用; * 分≤考核结果< * 分的,支付考核季度基本费用的 * %; * 分≤考核结果< * 分的,支付考核季度基本费用的 * %; * 分≤考核结果< * 分的,支付考核季度基本费用的 * %,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考核结果< * 分的,不予支付考核季度的基本费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确定最终考核办法) 。 2. 每季度完成生活垃圾收运后的次月5号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上 * 季度收运台账、考核结果及上季度中标人的员工工资发放到位证明,待采购人确认后提交发票,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另, * 年的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 * 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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