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疫苗信息变更公示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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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疫苗信息变更公示20200917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第 * 次增补采购项目邀请书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第 * 次增补采购项目邀请书


(略) 省疾 (略) 就“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第 * 次增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我国境内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生产企业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参加申报。

* 、项目概况

( * )采 购 人: (略) 省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 )采购组织单位: (略) 省疾 (略)

( * )采购经办单位: (略) 省公 (略) ( (略) (略) )

( * )项 目 名 称: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第 * 次增补采购项目

( * )采购疫苗品种及服务:详见文件第 * 章

包号

疫苗种类

规格、剂型、包装

1

流感灭活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2

流感减毒活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3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4

重组 * 型肝炎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5

人用狂犬病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6

吸附破伤风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 * )有效期:本项目有效期暂定至 * 年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完成。

* 、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满足资 (略) 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申报单位,其申报将被拒绝。

( * )申报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内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生产企业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 * )申报单位应具备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GMP/GSP资质认证;

( * )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 * )申报单位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疫苗保存运输条件;

( * )申报单位生产或代 (略) 上有供应(国家已批准生产并已报检的产品除外);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 、项目文件获取和账号下发

( * )申报时间: * 日起至 * 日止,工作日8: * - * : * 、 * : * - * : * 时。

( * )核发程序:申报单位需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 q.com),审核通过后通过指定邮箱发放项目文件。(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印章)、GMP/GSP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原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随申报文件 * 并邮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与原件不 * 致的,以原件为准。)

资质证明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核发“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之前已注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再核发)和《操作指南》。

* 、企业申报文件递交

( * )电子材料上传。 * 日 * 时前( (略) 时间),按《操作指南》的要求,登录“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系统”(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上传申报文件各项内容。

( * )纸质材料递交。 * 日 * 时前( (略) 时间),将申报文件的纸质版邮寄至 (略) 省疾 (略) 生 (略) ( (略) 市 (略) 区卓刀泉北路 * 号)。

* 、资质审核时间

* - * 日,省疾 (略) 会同省公 (略) 对申报企业提供的企业、产品及价 (略) 资质审核。审核结束后,对审核合格的单位、品 (略) 公示。

* 、挂网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具 (略) 站通知

* 、采购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 (略) 省疾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区卓刀泉北路 * 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 、采购经办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 (略) 省公 (略) ( (略) (略) )

地 址: (略) 区中北路 * 号 (略) A座

联 系 人: * 先生 肖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 、信息发布媒体

项目公告、通知、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 “ (略) 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发布。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第 * 次增补采购项目邀请书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第 * 次增补采购项目邀请书


(略) 省疾 (略) 就“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第 * 次增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我国境内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生产企业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参加申报。

* 、项目概况

( * )采 购 人: (略) 省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 )采购组织单位: (略) 省疾 (略)

( * )采购经办单位: (略) 省公 (略) ( (略) (略) )

( * )项 目 名 称: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第 * 次增补采购项目

( * )采购疫苗品种及服务:详见文件第 * 章

包号

疫苗种类

规格、剂型、包装

1

流感灭活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2

流感减毒活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3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4

重组 * 型肝炎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5

人用狂犬病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6

吸附破伤风疫苗

部分规格、剂型和包装


( * )有效期:本项目有效期暂定至 * 年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完成。

* 、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满足资 (略) 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申报单位,其申报将被拒绝。

( * )申报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内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生产企业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 * )申报单位应具备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GMP/GSP资质认证;

( * )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 * )申报单位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疫苗保存运输条件;

( * )申报单位生产或代 (略) 上有供应(国家已批准生产并已报检的产品除外);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 、项目文件获取和账号下发

( * )申报时间: * 日起至 * 日止,工作日8: * - * : * 、 * : * - * : * 时。

( * )核发程序:申报单位需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 q.com),审核通过后通过指定邮箱发放项目文件。(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印章)、GMP/GSP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原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随申报文件 * 并邮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与原件不 * 致的,以原件为准。)

资质证明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核发“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之前已注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再核发)和《操作指南》。

* 、企业申报文件递交

( * )电子材料上传。 * 日 * 时前( (略) 时间),按《操作指南》的要求,登录“ (略) 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系统”(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上传申报文件各项内容。

( * )纸质材料递交。 * 日 * 时前( (略) 时间),将申报文件的纸质版邮寄至 (略) 省疾 (略) 生 (略) ( (略) 市 (略) 区卓刀泉北路 * 号)。

* 、资质审核时间

* - * 日,省疾 (略) 会同省公 (略) 对申报企业提供的企业、产品及价 (略) 资质审核。审核结束后,对审核合格的单位、品 (略) 公示。

* 、挂网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具 (略) 站通知

* 、采购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 (略) 省疾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区卓刀泉北路 * 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 、采购经办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 (略) 省公 (略) ( (略) (略) )

地 址: (略) 区中北路 * 号 (略) A座

联 系 人: * 先生 肖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 、信息发布媒体

项目公告、通知、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 “ (略) 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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