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营龙路等11条道路路灯项目及路灯、信号灯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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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营龙路等11条道路路灯项目及路灯、信号灯招标变更公告



* 、采购人:临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S * (兴隆东路)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信 (略) 有限公司地址: (略) 省 (略) 高 (略) 状元府 * 号楼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号沿街

* 、采购项目名称:营龙路等 * 条道路路灯项目及路灯、信号灯监理项目

* 、 (略) 交易编号:JSGC-LQ- 点击查看>>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变更内容:

( * )营龙路等 * 条道路路灯、信号灯监理项目原采购信息内容:

P * 页,7.3中标原则:投标单位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 * 个标段,若投标人多个标段的排序均为第 * 名按照投标标段的正顺序确定其中标标段,剩余标段依次递补。

变更为:

投标单位同时投标多个标段, * 至 * 标段只能中标 * 个标段,若投标人多个标段的排序均为第 * 名按照投标标段的正顺序确定其中标标段,剩余标段依次递补;中得 * 至 * 标段 * 个标段后,可兼中第 * 标段。

( * )营龙路等 * 条道路路灯项目原采购信息内容:

1.P * 页,第2.2.4(1)条商务评分标准中:针对本项目各标 (略) 需路灯光源各 * 套。样品须标明供应商名称,中标后封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随样品须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是由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该机构必须同时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路灯光源相关检测项目)出具。明细如下:

标段 * :提供 * W、 * W、 * W光源各 * 套。

标段 * :提供 * W、 * W、 * W光源各 * 套。

标段 * :提供 * W、 * W、 * W、 * W光源各 * 套。

根据样品及 (略) 评价:

(1)评价样品外观对项目要求的符合程度,在5-8分范围内评分。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本 (略) 要求的灯具不指定 (略) 家, (略) 文件提供的外形样式风格相 (略) 报价,灯具的外形尺寸若有 * 定的偏差(正负5%范围内),经评委认可后,也可作为符合要求的产品。

(2)评价样品加工制作水平是否满足项目要求,在1-2分范围内评分。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样品须标明供应商名称,中标后封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变更为:

1、样品尺寸以灯杆大样图尺寸为准。

2、标段 * :民主路、 (略) 路、滨 (略) 路光源功率 * WLED灯具样品 * 套,文化路光源功率 * WLED灯具样品 * 套,共两套LED灯具样品。

3、标段 * :根据图纸及灯杆大样图要求提供以下样品各 * 套,即沂山路主路光源功率 * W LED灯具 * 套,南环路主路光源功率 * W LED灯具 * 套,营龙路主路光源功率 * W LED灯具 * 套,共 * 套LED灯具样品。

4、标段 * :提供光源功率 * W LED灯具样品,共 * 套灯具样品。(标段 * 样品与标段 * 中的南环路样品可能相同,则投标人可指定该样品同时供两个标段使用,并作出明确标志和说明。)

5、样品提供,根据设计图纸、灯杆大样图、效果图提供,其中 * 标段南环路须提供主路侧支臂整套(含灯具、框架、单侧支臂等), * 标段须提供支臂整套(含灯具、框架、单侧支臂等)。

6、 (略) 提供的检测报告,根据图纸和灯杆大样图要求的功率提供与样品功率相符合的检测报告。

根据样品及 (略) 评价:

(1)评价样品外观对项目要求的符合程度,在5-8分范围内评分。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本 (略) 要求的灯具不指定 (略) 家, (略) 文件提供的外形样式风格相 (略) 报价,灯具的外形尺寸若有 * 定的偏差(正负5%范围内),经评委认可后,也可作为符合要求的产品。

(2)评价样品加工制作水平是否满足项目要求,在1-2分范围内评分。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样品须标明供应商名称,中标后封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2.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P * - * 页清单及采购要求个别内容。

现变更为:

1、P * - * 页清单中文化路、沂山路、南环路、营龙路为双臂灯杆。

2、 * 标段骈邑路清单中第1项应为:“ * 米单臂路灯”,清单描述中更正为“灯杆高度为 * 米”,与灯杆大样图和照明施工图纸 * 致。

3、所有清单 (略) 以灯杆大样图和照明施工图纸描述的要求为准。

4、文化路8米景观灯具体要求:

文化路路灯:LED光源,主路侧使用 * W,人行道侧使用 * W。文化路投光灯:LED光源,6* * W,具体以照明施工图纸和灯杆大样图为准。

清单中相应项内容改为:

2

灯具

1、光源及供电:LED光源,主路侧光源功率为 * w,人行道侧光源功率为 * W,灯具配光采用中配光,防护等级不低于IP * ;灯具仰角不超过 * °半高杆灯灯具安装需带有角度可调节支架,最大光强准方向和垂线夹角不宜超过 * °,具体安装角度根据 (略) 调整。在标称工作状态下,燃点 * 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 * .2%;然点 * 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 * %;整灯寿命≥ * 0Hrs,寿命终止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 * %。灯具电源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的电源模 (略) 国家标准《灯的控制 (略) 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要求》;LED光源技术参数:整灯光效≥ * Lm/W,灯具效率应> * %;灯具平均寿命> * 0h;色温 * K,偏差±5%,色容差<7SDCM;显色指数Ra≥ * 。灯具需具备单灯控制功能。所有灯杆统 * 喷涂灯杆号,含灯具接地。

2、其他:符合《灯具安全要求及试验》(GB * * .6)的规定。包含灯杆及光源的安装、运输、调试、包修等完成该 (略) 内容, (略) 文件,灯具造型由建设单位确定,其他未尽事宜满足 * 方及规范要求(详见效果图)

*




5、南环路、骈邑路、东镇路、 (略) 路、 (略) 路灯具光源为LED灯具,光源类型不做强制性规定,但必须满足灯具参数要求。

6、营龙路灯具尺寸厚度 点击查看>> mm均视为符合要求。

7、招标文件中骈邑路(南环路-南 * 环)、 (略) 路(朐阳路-南 * 环)、 (略) 路(兴隆路- (略) 路)、东镇 (略) 延(方山路-南 * 环)智慧灯杆系统及智慧照明系统具体内容见《 (略) 要求5.0》,其中智慧灯杆系统为单灯控制器,智慧照明系统包括智能监控终端、智能集中器(单灯控制器主机),并须提供其相应的软件系统。

8、招标文件中的骈邑路(南环路-南 * 环)、 (略) 路(朐阳路-南 * 环)、 (略) 路(兴隆路- (略) 路)、东镇 (略) 延(方山路-南 * 环)智慧照明系统不须考虑本地系统兼容性,但本次招标 * 个标段的智慧系统须互相兼容。

9、招标文件中东镇路、 (略) 路、 (略) 路、骈邑路的灯具、灯臂尺寸均以灯杆大样图为准。

*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慧敏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 * 日



* 、采购人:临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S * (兴隆东路)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信 (略) 有限公司地址: (略) 省 (略) 高 (略) 状元府 * 号楼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号沿街

* 、采购项目名称:营龙路等 * 条道路路灯项目及路灯、信号灯监理项目

* 、 (略) 交易编号:JSGC-LQ- 点击查看>>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变更内容:

( * )营龙路等 * 条道路路灯、信号灯监理项目原采购信息内容:

P * 页,7.3中标原则:投标单位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 * 个标段,若投标人多个标段的排序均为第 * 名按照投标标段的正顺序确定其中标标段,剩余标段依次递补。

变更为:

投标单位同时投标多个标段, * 至 * 标段只能中标 * 个标段,若投标人多个标段的排序均为第 * 名按照投标标段的正顺序确定其中标标段,剩余标段依次递补;中得 * 至 * 标段 * 个标段后,可兼中第 * 标段。

( * )营龙路等 * 条道路路灯项目原采购信息内容:

1.P * 页,第2.2.4(1)条商务评分标准中:针对本项目各标 (略) 需路灯光源各 * 套。样品须标明供应商名称,中标后封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随样品须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是由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该机构必须同时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路灯光源相关检测项目)出具。明细如下:

标段 * :提供 * W、 * W、 * W光源各 * 套。

标段 * :提供 * W、 * W、 * W光源各 * 套。

标段 * :提供 * W、 * W、 * W、 * W光源各 * 套。

根据样品及 (略) 评价:

(1)评价样品外观对项目要求的符合程度,在5-8分范围内评分。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本 (略) 要求的灯具不指定 (略) 家, (略) 文件提供的外形样式风格相 (略) 报价,灯具的外形尺寸若有 * 定的偏差(正负5%范围内),经评委认可后,也可作为符合要求的产品。

(2)评价样品加工制作水平是否满足项目要求,在1-2分范围内评分。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样品须标明供应商名称,中标后封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变更为:

1、样品尺寸以灯杆大样图尺寸为准。

2、标段 * :民主路、 (略) 路、滨 (略) 路光源功率 * WLED灯具样品 * 套,文化路光源功率 * WLED灯具样品 * 套,共两套LED灯具样品。

3、标段 * :根据图纸及灯杆大样图要求提供以下样品各 * 套,即沂山路主路光源功率 * W LED灯具 * 套,南环路主路光源功率 * W LED灯具 * 套,营龙路主路光源功率 * W LED灯具 * 套,共 * 套LED灯具样品。

4、标段 * :提供光源功率 * W LED灯具样品,共 * 套灯具样品。(标段 * 样品与标段 * 中的南环路样品可能相同,则投标人可指定该样品同时供两个标段使用,并作出明确标志和说明。)

5、样品提供,根据设计图纸、灯杆大样图、效果图提供,其中 * 标段南环路须提供主路侧支臂整套(含灯具、框架、单侧支臂等), * 标段须提供支臂整套(含灯具、框架、单侧支臂等)。

6、 (略) 提供的检测报告,根据图纸和灯杆大样图要求的功率提供与样品功率相符合的检测报告。

根据样品及 (略) 评价:

(1)评价样品外观对项目要求的符合程度,在5-8分范围内评分。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本 (略) 要求的灯具不指定 (略) 家, (略) 文件提供的外形样式风格相 (略) 报价,灯具的外形尺寸若有 * 定的偏差(正负5%范围内),经评委认可后,也可作为符合要求的产品。

(2)评价样品加工制作水平是否满足项目要求,在1-2分范围内评分。未提供样品的本项不得分。

样品须标明供应商名称,中标后封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2.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P * - * 页清单及采购要求个别内容。

现变更为:

1、P * - * 页清单中文化路、沂山路、南环路、营龙路为双臂灯杆。

2、 * 标段骈邑路清单中第1项应为:“ * 米单臂路灯”,清单描述中更正为“灯杆高度为 * 米”,与灯杆大样图和照明施工图纸 * 致。

3、所有清单 (略) 以灯杆大样图和照明施工图纸描述的要求为准。

4、文化路8米景观灯具体要求:

文化路路灯:LED光源,主路侧使用 * W,人行道侧使用 * W。文化路投光灯:LED光源,6* * W,具体以照明施工图纸和灯杆大样图为准。

清单中相应项内容改为:

2

灯具

1、光源及供电:LED光源,主路侧光源功率为 * w,人行道侧光源功率为 * W,灯具配光采用中配光,防护等级不低于IP * ;灯具仰角不超过 * °半高杆灯灯具安装需带有角度可调节支架,最大光强准方向和垂线夹角不宜超过 * °,具体安装角度根据 (略) 调整。在标称工作状态下,燃点 * 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 * .2%;然点 * 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 * %;整灯寿命≥ * 0Hrs,寿命终止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 * %。灯具电源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灯具的电源模 (略) 国家标准《灯的控制 (略) 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要求》;LED光源技术参数:整灯光效≥ * Lm/W,灯具效率应> * %;灯具平均寿命> * 0h;色温 * K,偏差±5%,色容差<7SDCM;显色指数Ra≥ * 。灯具需具备单灯控制功能。所有灯杆统 * 喷涂灯杆号,含灯具接地。

2、其他:符合《灯具安全要求及试验》(GB * * .6)的规定。包含灯杆及光源的安装、运输、调试、包修等完成该 (略) 内容, (略) 文件,灯具造型由建设单位确定,其他未尽事宜满足 * 方及规范要求(详见效果图)

*




5、南环路、骈邑路、东镇路、 (略) 路、 (略) 路灯具光源为LED灯具,光源类型不做强制性规定,但必须满足灯具参数要求。

6、营龙路灯具尺寸厚度 点击查看>> mm均视为符合要求。

7、招标文件中骈邑路(南环路-南 * 环)、 (略) 路(朐阳路-南 * 环)、 (略) 路(兴隆路- (略) 路)、东镇 (略) 延(方山路-南 * 环)智慧灯杆系统及智慧照明系统具体内容见《 (略) 要求5.0》,其中智慧灯杆系统为单灯控制器,智慧照明系统包括智能监控终端、智能集中器(单灯控制器主机),并须提供其相应的软件系统。

8、招标文件中的骈邑路(南环路-南 * 环)、 (略) 路(朐阳路-南 * 环)、 (略) 路(兴隆路- (略) 路)、东镇 (略) 延(方山路-南 * 环)智慧照明系统不须考虑本地系统兼容性,但本次招标 * 个标段的智慧系统须互相兼容。

9、招标文件中东镇路、 (略) 路、 (略) 路、骈邑路的灯具、灯臂尺寸均以灯杆大样图为准。

*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慧敏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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