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北光明港路(六一路-连江中路)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福州市北光明港路(六一路-连江中路)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略) 市北光明港路( * * 路-连江中路)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 (略) 市北光明港路( * * 路-连江中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 (略) 分。 (略) 不 * 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b、 (略) 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更正为: (略) 文件规定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 * 家(第 * 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下同)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 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 * 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 家入围;若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的,按以下方式分次抽取:①对所有按规定可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的 * %(以投标人代表号 (略) 投放,当所有投标人数量的 * %不能为整数时,小数点后数值均不计)进行抽取,抽取数量也按 * %同比例计算;②对另外 * %参与抽球 (略) 抽取)。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分包”更正为: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接受分包的第 * 人资格、资质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5.2 分包的确定”更正为:
3.5.2分包的确定 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 (略) 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 (略) 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承包人可将 (略) 分或工作分包给第 * 人。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 (略) 工程或分项工程、 (略) * 施工的工程。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 ( 或 )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而致使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包括发包人为此支付的违约金、利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 ( 或 )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3、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 * 、投标函附录”序号3分包,更正为:
3 | 分包 | 3.5.2 | 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 (略) 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 (略) 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承包人可将 (略) 分或工作分包给第 * 人。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 (略) 工程或分项工程、 (略) * 施 工的工程。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 (或 )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4、删除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序号2”条款。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 日
(略) 市北光明港路( * * 路-连江中路)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 (略) 市北光明港路( * * 路-连江中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 (略) 分。 (略) 不 * 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b、 (略) 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更正为: (略) 文件规定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 * 家(第 * 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下同)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 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 * 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 家入围;若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的,按以下方式分次抽取:①对所有按规定可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的 * %(以投标人代表号 (略) 投放,当所有投标人数量的 * %不能为整数时,小数点后数值均不计)进行抽取,抽取数量也按 * %同比例计算;②对另外 * %参与抽球 (略) 抽取)。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分包”更正为: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接受分包的第 * 人资格、资质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5.2 分包的确定”更正为:
3.5.2分包的确定 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 (略) 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 (略) 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承包人可将 (略) 分或工作分包给第 * 人。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 (略) 工程或分项工程、 (略) * 施工的工程。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 ( 或 )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而致使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包括发包人为此支付的违约金、利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 ( 或 )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3、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 * 、投标函附录”序号3分包,更正为:
3 | 分包 | 3.5.2 | 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 (略) 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 (略) 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承包人可将 (略) 分或工作分包给第 * 人。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 (略) 工程或分项工程、 (略) * 施 工的工程。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 (或 )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4、删除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序号2”条款。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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