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地面服务特种车辆采购项目05标段的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地面服务特种车辆采购项目05标段的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 * 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地面服务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 标段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澄清答复文件 * (略) 文件提出的相关澄清问题,招标人作如下答复。 (略) 文件要求矛盾或不 * 致,应以澄清答复文件为准,若澄清答复文件时间不 * 致,以发布时间在后的为准。 (略) (略) 分。 问题1、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4(投标人业绩)中提到“ * 日至投标截止日,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7吨升降平台车、 * 吨升降平台车 * 种或几种之和每累计有 * 辆的销售业绩得0.5分” 第 * , (略) 中从来没有使用5年或者以上的业绩来评分的,这是第 * 次,有明显的倾向性(都应是以近 * 年为参考)。在民航范围内,人人都知道“某品牌”公司的XXX平台车,2 (略) * 大批后, * 年后国内几乎没人买。而贵公司故意将业绩期限列在 * 年,有明显倾向性。 答复: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该评 (略) 投 * 吨,7吨, * 吨平台的累积数量作为得分依据,但所有民航人员都知道,现在只有“某品牌”公司有 * 吨平台车, (略) 家均停止生产该种产品, (略) 家不得不用 * 吨或 * 吨的设备来投标,那么我们用 * 吨或者 * 吨的设备投标,业绩算不算呢? (略) 投的 * 吨平台车的业绩不能得分的话,则我们认为该条款太具有倾向性,倾向“某品牌”公司 * 家,不符合招标公正公平的原则。 答复:招标文件要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7吨升降平台车、 * 吨升降平台车 * 种或几种之和的累计销售业绩,是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本次采购产品为 * 吨升降平台车,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设备参数为 * 吨或 * 吨, (略) 投车辆相关业绩。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该评分条款上要求“合同买 (略) 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 (略) 用户”。我方认为这是故意给销售业绩好的设备卡脖子。现在销售是多方式,多渠道的销售,正如 (略) 设备购买,大多是通过中间商购买,因此没必要要求投标商提供的合同是直接 (略) 述单位。只要最终用户可以证明是民航的以上单位,就可以证明投标商的实力。否则不 (略) 故意用该条款卡住销售好的产品。因为好的产品,大家争相购买,争相愿意作为中间商去销售。 答复:招标文件要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7吨升降平台车、 * 吨升降平台车 * 种或几种之和的累计销售业绩, (略) 投产品的销售业绩,该要求未对投标人提出限制,最终用户通过中间商购买的设备,应提供该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的业绩合同,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该评分条款又声明( (略) 投产品应为业绩产品的相同型号或升级型号产品,如是升级型号产品应附说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这 * 要求也有明显倾向性。民航界内都知道“某品牌”公司 (略) 国产的平台车与法国和加拿大生产的没有 * 点关系。不属于“XXX”产品。但是“某品牌”公司以 (略) 生产的类似产品冒充“XXX”产品,经常用其充当业绩,多次被查出,属于违规。 (略) ,他们自己在 (略) 模仿生产的平台车完全是另外 * 种产品,不是与原国外生产的是 * 个品牌,即便他们故意使用同 * 个阿拉伯字母,如 * 等。所以不能以他 (略) 盖章就可以。 答复: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第 * , (略) 方式考虑,建议将此条款更改如下: * 日至投标截止日,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7吨升降平台车、 * 吨或以上平台升降车 * 种或几种之和每累计有 * 辆的销售业绩得0.5分,最高得 * 分;上述业绩以和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以及证明业绩数量的设备材料清单页,设备最终用 (略) 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 (略) 用户。 答复: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不变。请投标人按时参加! (略) 有限公司 * 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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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 * 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地面服务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 标段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澄清答复文件 * (略) 文件提出的相关澄清问题,招标人作如下答复。 (略) 文件要求矛盾或不 * 致,应以澄清答复文件为准,若澄清答复文件时间不 * 致,以发布时间在后的为准。 (略) (略) 分。 问题1、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4(投标人业绩)中提到“ * 日至投标截止日,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7吨升降平台车、 * 吨升降平台车 * 种或几种之和每累计有 * 辆的销售业绩得0.5分” 第 * , (略) 中从来没有使用5年或者以上的业绩来评分的,这是第 * 次,有明显的倾向性(都应是以近 * 年为参考)。在民航范围内,人人都知道“某品牌”公司的XXX平台车,2 (略) * 大批后, * 年后国内几乎没人买。而贵公司故意将业绩期限列在 * 年,有明显倾向性。 答复: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该评 (略) 投 * 吨,7吨, * 吨平台的累积数量作为得分依据,但所有民航人员都知道,现在只有“某品牌”公司有 * 吨平台车, (略) 家均停止生产该种产品, (略) 家不得不用 * 吨或 * 吨的设备来投标,那么我们用 * 吨或者 * 吨的设备投标,业绩算不算呢? (略) 投的 * 吨平台车的业绩不能得分的话,则我们认为该条款太具有倾向性,倾向“某品牌”公司 * 家,不符合招标公正公平的原则。 答复:招标文件要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7吨升降平台车、 * 吨升降平台车 * 种或几种之和的累计销售业绩,是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本次采购产品为 * 吨升降平台车,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设备参数为 * 吨或 * 吨, (略) 投车辆相关业绩。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该评分条款上要求“合同买 (略) 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 (略) 用户”。我方认为这是故意给销售业绩好的设备卡脖子。现在销售是多方式,多渠道的销售,正如 (略) 设备购买,大多是通过中间商购买,因此没必要要求投标商提供的合同是直接 (略) 述单位。只要最终用户可以证明是民航的以上单位,就可以证明投标商的实力。否则不 (略) 故意用该条款卡住销售好的产品。因为好的产品,大家争相购买,争相愿意作为中间商去销售。 答复:招标文件要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7吨升降平台车、 * 吨升降平台车 * 种或几种之和的累计销售业绩, (略) 投产品的销售业绩,该要求未对投标人提出限制,最终用户通过中间商购买的设备,应提供该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的业绩合同,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该评分条款又声明( (略) 投产品应为业绩产品的相同型号或升级型号产品,如是升级型号产品应附说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这 * 要求也有明显倾向性。民航界内都知道“某品牌”公司 (略) 国产的平台车与法国和加拿大生产的没有 * 点关系。不属于“XXX”产品。但是“某品牌”公司以 (略) 生产的类似产品冒充“XXX”产品,经常用其充当业绩,多次被查出,属于违规。 (略) ,他们自己在 (略) 模仿生产的平台车完全是另外 * 种产品,不是与原国外生产的是 * 个品牌,即便他们故意使用同 * 个阿拉伯字母,如 * 等。所以不能以他 (略) 盖章就可以。 答复: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第 * , (略) 方式考虑,建议将此条款更改如下: * 日至投标截止日, (略) 投 * 吨升降平台车,7吨升降平台车、 * 吨或以上平台升降车 * 种或几种之和每累计有 * 辆的销售业绩得0.5分,最高得 * 分;上述业绩以和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以及证明业绩数量的设备材料清单页,设备最终用 (略) 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 (略) 用户。 答复:维持原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不变。请投标人按时参加! (略) 有限公司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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