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2012-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五星水库灌区渠道防渗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公告及更改通知
钦州市钦北区2012-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五星水库灌区渠道防渗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公告及更改通知
(略) 市 (略) 区 * 年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 (略) 及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 (略) 市 (略) 区 * 年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 (略) 文件》(招标编号:QBZC * 钦工字 * 号)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 、施工招标控制价
1标段(京塘水库灌片):
1、施工招标控制价(不含养老保险费): * 仟零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点击查看>> . * 元);
2、养老保险费: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点击查看>> . * 元);
2标段( * 星水库灌区)
1、施工招标控制价(不含养老保险费): * 佰 * * * 万 * 仟零 * * * 元零 * 分(¥ 点击查看>> . * 元);
2、养老保险费: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点击查看>> . * 元);
* 、更改通知:
1、本项目截标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 * 日上午9时 * 分。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更改为: * 日至 * 月 * 日期间转出。
3、计划工期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为 * 年 * 月 * 日,完工日期为 * 日,计划工期 * 日历天。
4、招标文件“第 * 章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 * 、 * .1(6) 单价调整方式”更改为:①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投标文件中相应项目的 (略) ;
②投标报价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考投标文件中类似项目的 (略) 。即其他项目特征、施工方法不变,仅设计配合比的变更、材料色彩的变更、材料出产地的变更,材料等级的变更,材料规格的变更等,只调整设计配合比及 (略) 分,其他费用不变;
③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的,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变更(新增)项目结算单价=按定额计算单价*下浮系数,下浮系数=(中标价-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暂估价),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 (略) 计算,无信息价的由投标人提出,发包人核定;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 (略) 协商确定(以双方签证为准);
④投标报价中含有暂定材料单价的清单项目按② (略) ;暂定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按③ (略) ;
5、招标文件“第 * 章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 * 、 *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更改为:“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碎石或砾石、砌块、线缆、铝材等)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 (略) 价格发生变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8》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第4.1. (略) 。 (略) 控制价当期信息价比较,涨跌幅度在5%之内的(含5%)不予调整;涨跌幅度大于5%的,调整超过5%以上的材料价差。 (略) 价格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方 * 方共同签字确认。”
6、招标控制价清单中注明“固定报价,按实结算”的项目,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需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方 * 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7、将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2、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更改为:
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 |||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表3 | 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含养老保险费) | |
2 | 表4 | 设备清单报价(汇总) | |
3 | 表5 | 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报价(汇总) | |
4 |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1×3‰) | ||
5 | 投标报价(不含养老保险费) | ||
6 | 养老保险费 | ||
7 | 投标总报价(含养老保险费) |
请按 (略)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日
(略) 市 (略) 区 * 年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 (略) 及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 (略) 市 (略) 区 * 年钦灵灌区京塘水库灌片、 (略) 文件》(招标编号:QBZC * 钦工字 * 号)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 、施工招标控制价
1标段(京塘水库灌片):
1、施工招标控制价(不含养老保险费): * 仟零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点击查看>> . * 元);
2、养老保险费: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点击查看>> . * 元);
2标段( * 星水库灌区)
1、施工招标控制价(不含养老保险费): * 佰 * * * 万 * 仟零 * * * 元零 * 分(¥ 点击查看>> . * 元);
2、养老保险费: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点击查看>> . * 元);
* 、更改通知:
1、本项目截标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 * 日上午9时 * 分。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更改为: * 日至 * 月 * 日期间转出。
3、计划工期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为 * 年 * 月 * 日,完工日期为 * 日,计划工期 * 日历天。
4、招标文件“第 * 章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 * 、 * .1(6) 单价调整方式”更改为:①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投标文件中相应项目的 (略) ;
②投标报价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考投标文件中类似项目的 (略) 。即其他项目特征、施工方法不变,仅设计配合比的变更、材料色彩的变更、材料出产地的变更,材料等级的变更,材料规格的变更等,只调整设计配合比及 (略) 分,其他费用不变;
③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的,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变更(新增)项目结算单价=按定额计算单价*下浮系数,下浮系数=(中标价-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暂估价),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 (略) 计算,无信息价的由投标人提出,发包人核定;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 (略) 协商确定(以双方签证为准);
④投标报价中含有暂定材料单价的清单项目按② (略) ;暂定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按③ (略) ;
5、招标文件“第 * 章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 * 、 *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更改为:“施工期间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碎石或砾石、砌块、线缆、铝材等)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 (略) 价格发生变化,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8》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第4.1. (略) 。 (略) 控制价当期信息价比较,涨跌幅度在5%之内的(含5%)不予调整;涨跌幅度大于5%的,调整超过5%以上的材料价差。 (略) 价格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方 * 方共同签字确认。”
6、招标控制价清单中注明“固定报价,按实结算”的项目,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需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方 * 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7、将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2、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更改为:
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 |||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表3 | 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含养老保险费) | |
2 | 表4 | 设备清单报价(汇总) | |
3 | 表5 | 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报价(汇总) | |
4 |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1×3‰) | ||
5 | 投标报价(不含养老保险费) | ||
6 | 养老保险费 | ||
7 | 投标总报价(含养老保险费) |
请按 (略) ,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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