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手持移动终端及通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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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手持移动终端及通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 * )公开唱价、评审、成交 * 、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 (略) 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磋商小组负责制定或者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略) 独立评审。

* 、 公开唱价

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 (略) 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 (略) 议。

2、由公证人员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略) 检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验证并签字确认。保证金交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落实。

3、唱价:工作人员当众拆启响应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主要内容。

* 、评审

开始评标之前, (略) 中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要求,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资 (略) 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 (略) 详细评审。

1、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略) 认真地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规定报价;报价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

2、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实施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 (略) 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3、磋商小组将确定每 * 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 (略) 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竞争性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 (略) 证据。

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 (略) 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询问,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供应 (略) 答疑和澄清,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 * 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承诺材料为准。响应文件的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按 (略) 修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应当 * 致,不 * 致时,以大写为准。

(2)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时,以汉字文本为准。

6、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构成偏离的,应单独注明。

7、磋商小组成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项列出响 (略) 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 (略) 理)

(3)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综合评审:

“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采购的基本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这 * 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1)只有符合前1-7条及未被作废 (略) 理的供应商才能作为入围供应商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2)入围供应商必须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 (略) 澄清、解答。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将其澄清和解答制作成书面承诺。供应商成交的,该书面承诺成为合同 (略) 分;

(3) (略) 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 * 供 (略) 磋商, (略)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符合相应条件的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 (略) 分。

(5)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

具体评分办法为:

评分标准总分: * 分

(略) 分( *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 。

(略) 分( * 分)

基本概况及综合实力情况( * 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完整、整体情况及财务状况情况,资质、荣誉、履 (略) 综合打分,优得 * - * 分,良得9-5分, * 般得4-1分。

业绩能力( * 分)

投标人需提供 * 年至今完成的政府采购类 * 万以上(包含 * 万)的销售业绩合同(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 * 分。)
注:须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 (略) 核查,未提供上述原 (略) 认定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略) 分( * 分)

产品技术方案( * 分)

根据投标单位技术方案设计的完整性、全面性,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各项指标及语音、 (略) 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综合打分,优 * -7分,良6-4分, * 般3-1分。

人口大数据分析能力( * 分)

1、具备全国人口流动监测平台,能够监测全国各地市漫入和漫出 (略) 市 (略) 的人口流动情况。提供显示全国各地市漫入 (略) 的平台截图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显示 (略) 漫出到全国各地市的平台截图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具备成熟的电信运营商手机信令人口数据质量监控平台,能够监测全国范围CS域、Cell域和Crm数据的数据质量。能够提供监控平台截图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具备基于手机信令大数据的人口数据扩样能力, (略) (略) 能够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于运营商占比率人口扩样发明专利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4、人口大数据分析能力平 (略) 演示环节,优得5-4分,良得3-2分, * 般得1分,无演示环节不得分。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略) 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实施方案及人员配置( * 分)

根据投标单位实施方案的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安排及保证措施等综合打分,优得 * -7分,良得6-4分, * 般得3-1分。

为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投标单位应具有通信工程专业项目管理经验及较高素质 (略) * 。投标单位每提供 * 个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可得2分,每提供 * 个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可得1分,同 * 人有多个证书的就高计算,最高得 * 分。
注:现场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及本 (略) 保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不予计分。

售后服务方案及本地化服务( * 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交的售后服务方案、相关 (略) 综合打分,优 * -7分,良6-4分, * 般3-1分。

为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投标人应提供本地化的服务, (略) 及乡镇设 (略) 点的, (略) 服务机构(非代理)的营业执照原件以及自有房产证明原件得1分,最高得分 * 分,不提供不得分。

(5)

评分办法计算方法:

由各评审专家在充分审阅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分办法对每 (略) 打分,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评议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得分相加为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 、成交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有关规定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2、对于节能环保产品(不含强制性节能环保认证产品),依据《 (略) 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在评审中可以从价格和技术两方面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6%的加分。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 (略) 、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略) 、 (略) 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致。加分计算方法是:

(略) 分加分=报价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 (略) 占比例);

(略) 分加分= (略) 分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 (略) 占比例)。

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 (略) 占比例,否则不予计分。

3、对于前来报价的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的规定,在评审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略) 上 (略) 认定结果否定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性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未超项目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 家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磋商, (略) 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 (略) 采购。

* 、评审纪律

1、评审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 (略) 。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 (略) 有供应商。

2、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审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磋商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 (略) 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成交结果有利害 (略) 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

7、评审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采购人评审成员随后发表意见。

8、评审结束后,各评审 (略) 资料整理上交代理采购人,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 (略) 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

9、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布前应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成交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 (略) 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 (略) 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 (略) 采购。

* 、特别说明

1)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2)无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变更为:

* 、公开报价、评审与成交

* . 开标会议 * 般规定

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 * 章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须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 按照本须知第 *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 (略) 。

3) 磋商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供应商、 (略) 门 (略) 门代表参加, (略) 门 (略) 门可视 (略) 监督。


4) 磋商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

5) 磋商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启并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公开报价 * 览表》中的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6)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 .5)款规定在磋商 (略) 内容。

*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 磋商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 要 (略) 未加盖公章的。

d)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 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 .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 分之 * ,磋商小组负责对 (略) 审查、质疑、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 . 公开唱价

1)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磋商,参加报价的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 (略) 议。

2) 唱价: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启并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公开报价 * 览表》中的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 . 评审原则

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 (略) 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


何因素。

2) 统 * 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 * 的原则和评审方法,用 (略) 评审。

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 (略) (略) ,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 保密性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 (略) 。

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人。

* . 评审

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报价;报价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

2) 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 (略) 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3)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 * 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 (略) 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 * 致, (略) 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磋商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是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 (略) 证据。重大偏离 (略) 确定, (略) 文件,如对磋商文件理解产生不 * 致应按照磋商文件 * 解释权,第 1) (略) 代理公司做出书面解释作为判定依据; 磋商小组不得以除书面解释以外的其他作为是否存在重大偏离的判定依据;并须经磋商小组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


4)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 (略) 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5) 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询问,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供应 (略) 答疑和澄清,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 * 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承诺材料为准。

6)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构成偏离的,应单独注明。

7) 磋商小组成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项列出响 (略) 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a)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b)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该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应作 (略) 理。

c) 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标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d)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e)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评审方法:

1) 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评价和比较。

2) 磋商程序


(略) 有成员集中与单 (略) 磋商, (略)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 (略) 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 (略) 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具体评审标准: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报价得分

* 分

报价分统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 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2

产品质量

5分

产品质量性能优越,生产工艺先进、科学,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具有优越的配套性和兼容性得 5 分;产品质量性能比较科学,生产工艺合理,技术 (略) ,具有良好的配套性和兼容性得 3 分;产品质量性能合理, 生产工艺基本科学,技术经济 (略) ,具有基本

的配套性和兼容性得 1 分

3

技术指标

* 分

(略) 投产品的参数是否充分考虑采购人的技术要 求、使用要求等因素。主要产品选型档次及合理性,整体性能能否达到要求, (略) 文件要求综合比较,优得: * - * 分;良得: * - * 分; * 般得: * -1分。

4

产品实力

* 分

(略) 投产品的证书、功能截图及检测报 (略) 综合比较,优得 * -7 分,良得6-4分, * 般得3-1分。

5

供货方案

* 分

供货方案合理、完善、 (略) ,明确方案实施细则得 * -7 分;供货方案较合理、较完善、 (略) ;提供较好

的方案实施细则得 6-4 分;供货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

善、 (略) 得 3-1 分。

6

按期供货的保证措施

5 分

按期供货的保证措施完善、详细,能明确供货期目标的实现得 5 分;按期供货的保证 (略) ,能合

理确保供货期目标的实现得 3 分;按期供货的保证措

(略) ,能基本确保供货期目标的实现得 1 分。

7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 分

根据投标 (略) 家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打分,考虑因素如下: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的设置,响应时间等。1、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 服务机构及人员设置完整的得 * - * 分;2、供应商售后服 (略) ,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服务机构及人员设置较完整的得 * -6分;3、供应商售后服务 (略)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服务机构及人员设置基本完整的得 5-1 分;

注: (1) (略) 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不 (略) 资料。

(2) 本《综合评分法细则》只针对有效投标文件予以评分, (略) 文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 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 评委打分超出评分标准的为无效打分。

(5) 磋商小组根据 (略) 综合评分,评审得分最高的作为成交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


3) 政策加分项:

a) 对于节能环保产品,依据《 (略) 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应当增加节能、环保评审因素,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 * 定幅度的加分。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4%幅度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4%的加分。

b) (略) , (略) 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如投标人是小微企业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 (略) 价格扣除后再按 “评分标准” (略) 计算。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 投标人是小微企业

(2) 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③若同 * 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 (略) 件、组件或零件的, 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 (略) 、 (略) 、国家 (略) 、 (略) (略) 联企业[ * 号文件。(如最低报价者为中小企业,则投标基准价按该报价者扣除优惠比例后的价格计入)

c)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确定成交供应商

招标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 * 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并 (略) 有参加投标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采购方不承诺低价中标,为防止恶性竞争, (略) 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是无效投标。 (略) 采用“综合实力最强, (略) 人需求,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合 (略) 评审,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果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机会或被提出违法违规异议并得到落实, (略) ;如果第 * 名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 (略) ;如果第 * 名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 (略) 。

* . 关于中标人瑕疵 (略) 理规则

a.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 (略) 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 * 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 (略) 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 (略) 人要求, (略) 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 * 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 (略) 人要求, (略) 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


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 (略) ,由此产生的 * 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略) 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的, (略) ,中标人按 (略) 理;磋商文件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 (略) 理。出现上述情形的 * 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b.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 (略) 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 (略) 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 (略) 成本大幅上升、 (略) 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 (略) 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 (略) 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 (略) 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 (略) 理措施,由此产生的 * 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 .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 (略) 有报价,招标人有权改用其它 (略) 采购。

* . 特别说明


1) 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人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2) 无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 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 * )开标时间由 * 日上午 * : * 分变更为 * 日 * : * 分




( * )公开唱价、评审、成交 * 、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 (略) 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磋商小组负责制定或者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略) 独立评审。

* 、 公开唱价

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 (略) 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 (略) 议。

2、由公证人员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略) 检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验证并签字确认。保证金交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落实。

3、唱价:工作人员当众拆启响应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主要内容。

* 、评审

开始评标之前, (略) 中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要求,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资 (略) 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 (略) 详细评审。

1、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略) 认真地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规定报价;报价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

2、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实施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 (略) 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3、磋商小组将确定每 * 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 (略) 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竞争性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 (略) 证据。

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 (略) 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询问,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供应 (略) 答疑和澄清,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 * 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承诺材料为准。响应文件的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按 (略) 修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应当 * 致,不 * 致时,以大写为准。

(2)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时,以汉字文本为准。

6、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构成偏离的,应单独注明。

7、磋商小组成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项列出响 (略) 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 (略) 理)

(3)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综合评审:

“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采购的基本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这 * 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1)只有符合前1-7条及未被作废 (略) 理的供应商才能作为入围供应商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2)入围供应商必须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 (略) 澄清、解答。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将其澄清和解答制作成书面承诺。供应商成交的,该书面承诺成为合同 (略) 分;

(3) (略) 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 * 供 (略) 磋商, (略)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符合相应条件的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 (略) 分。

(5)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

具体评分办法为:

评分标准总分: * 分

(略) 分( *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 。

(略) 分( * 分)

基本概况及综合实力情况( * 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完整、整体情况及财务状况情况,资质、荣誉、履 (略) 综合打分,优得 * - * 分,良得9-5分, * 般得4-1分。

业绩能力( * 分)

投标人需提供 * 年至今完成的政府采购类 * 万以上(包含 * 万)的销售业绩合同(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 * 分。)
注:须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 (略) 核查,未提供上述原 (略) 认定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略) 分( * 分)

产品技术方案( * 分)

根据投标单位技术方案设计的完整性、全面性,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各项指标及语音、 (略) 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综合打分,优 * -7分,良6-4分, * 般3-1分。

人口大数据分析能力( * 分)

1、具备全国人口流动监测平台,能够监测全国各地市漫入和漫出 (略) 市 (略) 的人口流动情况。提供显示全国各地市漫入 (略) 的平台截图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显示 (略) 漫出到全国各地市的平台截图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具备成熟的电信运营商手机信令人口数据质量监控平台,能够监测全国范围CS域、Cell域和Crm数据的数据质量。能够提供监控平台截图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具备基于手机信令大数据的人口数据扩样能力, (略) (略) 能够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于运营商占比率人口扩样发明专利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4、人口大数据分析能力平 (略) 演示环节,优得5-4分,良得3-2分, * 般得1分,无演示环节不得分。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略) 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实施方案及人员配置( * 分)

根据投标单位实施方案的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安排及保证措施等综合打分,优得 * -7分,良得6-4分, * 般得3-1分。

为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投标单位应具有通信工程专业项目管理经验及较高素质 (略) * 。投标单位每提供 * 个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可得2分,每提供 * 个通信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可得1分,同 * 人有多个证书的就高计算,最高得 * 分。
注:现场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及本 (略) 保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不予计分。

售后服务方案及本地化服务( * 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交的售后服务方案、相关 (略) 综合打分,优 * -7分,良6-4分, * 般3-1分。

为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投标人应提供本地化的服务, (略) 及乡镇设 (略) 点的, (略) 服务机构(非代理)的营业执照原件以及自有房产证明原件得1分,最高得分 * 分,不提供不得分。

(5)

评分办法计算方法:

由各评审专家在充分审阅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分办法对每 (略) 打分,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评议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得分相加为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 、成交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有关规定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2、对于节能环保产品(不含强制性节能环保认证产品),依据《 (略) 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在评审中可以从价格和技术两方面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6%的加分。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 (略) 、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略) 、 (略) 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致。加分计算方法是:

(略) 分加分=报价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 (略) 占比例);

(略) 分加分= (略) 分得分×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 (略) 占比例)。

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 (略) 占比例,否则不予计分。

3、对于前来报价的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的规定,在评审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略) 上 (略) 认定结果否定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性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未超项目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 家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磋商, (略) 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 (略) 采购。

* 、评审纪律

1、评审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 (略) 。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 (略) 有供应商。

2、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审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磋商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 (略) 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成交结果有利害 (略) 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

7、评审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采购人评审成员随后发表意见。

8、评审结束后,各评审 (略) 资料整理上交代理采购人,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 (略) 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

9、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布前应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成交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 (略) 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 (略) 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 (略) 采购。

* 、特别说明

1)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2)无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变更为:

* 、公开报价、评审与成交

* . 开标会议 * 般规定

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 * 章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须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 按照本须知第 *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 (略) 。

3) 磋商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供应商、 (略) 门 (略) 门代表参加, (略) 门 (略) 门可视 (略) 监督。


4) 磋商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

5) 磋商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启并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公开报价 * 览表》中的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6)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 .5)款规定在磋商 (略) 内容。

*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 磋商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 要 (略) 未加盖公章的。

d)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 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 .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 分之 * ,磋商小组负责对 (略) 审查、质疑、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 . 公开唱价

1)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磋商,参加报价的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 (略) 议。

2) 唱价: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启并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公开报价 * 览表》中的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 . 评审原则

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 (略) 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


何因素。

2) 统 * 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 * 的原则和评审方法,用 (略) 评审。

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 (略) (略) ,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 保密性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 (略) 。

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人。

* . 评审

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报价;报价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

2) 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 (略) 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

3)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 * 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 (略) 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 * 致, (略) 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磋商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是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 (略) 证据。重大偏离 (略) 确定, (略) 文件,如对磋商文件理解产生不 * 致应按照磋商文件 * 解释权,第 1) (略) 代理公司做出书面解释作为判定依据; 磋商小组不得以除书面解释以外的其他作为是否存在重大偏离的判定依据;并须经磋商小组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


4)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 (略) 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5) 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询问,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供应 (略) 答疑和澄清,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 * 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承诺材料为准。

6)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构成偏离的,应单独注明。

7) 磋商小组成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项列出响 (略) 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a)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b)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该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应作 (略) 理。

c) 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标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d)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e)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评审方法:

1) 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评价和比较。

2) 磋商程序


(略) 有成员集中与单 (略) 磋商, (略)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 (略) 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 (略) 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具体评审标准: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报价得分

* 分

报价分统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 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2

产品质量

5分

产品质量性能优越,生产工艺先进、科学,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具有优越的配套性和兼容性得 5 分;产品质量性能比较科学,生产工艺合理,技术 (略) ,具有良好的配套性和兼容性得 3 分;产品质量性能合理, 生产工艺基本科学,技术经济 (略) ,具有基本

的配套性和兼容性得 1 分

3

技术指标

* 分

(略) 投产品的参数是否充分考虑采购人的技术要 求、使用要求等因素。主要产品选型档次及合理性,整体性能能否达到要求, (略) 文件要求综合比较,优得: * - * 分;良得: * - * 分; * 般得: * -1分。

4

产品实力

* 分

(略) 投产品的证书、功能截图及检测报 (略) 综合比较,优得 * -7 分,良得6-4分, * 般得3-1分。

5

供货方案

* 分

供货方案合理、完善、 (略) ,明确方案实施细则得 * -7 分;供货方案较合理、较完善、 (略) ;提供较好

的方案实施细则得 6-4 分;供货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

善、 (略) 得 3-1 分。

6

按期供货的保证措施

5 分

按期供货的保证措施完善、详细,能明确供货期目标的实现得 5 分;按期供货的保证 (略) ,能合

理确保供货期目标的实现得 3 分;按期供货的保证措

(略) ,能基本确保供货期目标的实现得 1 分。

7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 分

根据投标 (略) 家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打分,考虑因素如下: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的设置,响应时间等。1、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 服务机构及人员设置完整的得 * - * 分;2、供应商售后服 (略) ,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服务机构及人员设置较完整的得 * -6分;3、供应商售后服务 (略)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服务机构及人员设置基本完整的得 5-1 分;

注: (1) (略) 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不 (略) 资料。

(2) 本《综合评分法细则》只针对有效投标文件予以评分, (略) 文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 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 评委打分超出评分标准的为无效打分。

(5) 磋商小组根据 (略) 综合评分,评审得分最高的作为成交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


3) 政策加分项:

a) 对于节能环保产品,依据《 (略) 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应当增加节能、环保评审因素,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 * 定幅度的加分。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4%幅度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4%的加分。

b) (略) , (略) 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如投标人是小微企业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 (略) 价格扣除后再按 “评分标准” (略) 计算。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 投标人是小微企业

(2) 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③若同 * 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 (略) 件、组件或零件的, 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 (略) 、 (略) 、国家 (略) 、 (略) (略) 联企业[ * 号文件。(如最低报价者为中小企业,则投标基准价按该报价者扣除优惠比例后的价格计入)

c)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确定成交供应商

招标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 * 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并 (略) 有参加投标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采购方不承诺低价中标,为防止恶性竞争, (略) 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是无效投标。 (略) 采用“综合实力最强, (略) 人需求,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合 (略) 评审,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果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机会或被提出违法违规异议并得到落实, (略) ;如果第 * 名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 (略) ;如果第 * 名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 (略) 。

* . 关于中标人瑕疵 (略) 理规则

a.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 (略) 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 * 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 (略) 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 (略) 人要求, (略) 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 * 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 (略) 人要求, (略) 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


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 (略) ,由此产生的 * 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略) 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的, (略) ,中标人按 (略) 理;磋商文件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 (略) 理。出现上述情形的 * 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b.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 (略) 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 (略) 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 (略) 成本大幅上升、 (略) 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 (略) 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 (略) 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 (略) 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 (略) 理措施,由此产生的 * 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 .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 (略) 有报价,招标人有权改用其它 (略) 采购。

* . 特别说明


1) 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人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2) 无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 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 * )开标时间由 * 日上午 * : * 分变更为 * 日 * : *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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