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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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

(项目名称)/(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项目名称)已由 (略) 省水利厅、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水函﹝ * 号、漳水函﹝ * ﹞ *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省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省 (略) ,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 (略) 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省 (略) ;

2.2 项目建设规模: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主要内容为龙津溪、坂里溪、高层溪、马洋溪、内枋溪、林墩溪、湖珠溪、上蔡溪、陈巷溪共9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工作,总长 * . * km,所需规划设计费、测量费、编制费用,共计约 * 万元。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流域面积 * km2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在原有蓝线岸线基础上,参照 * 平方公里以上的划定,明确河流管理范围,要明确具体坐标,并统 * 采用 * 国家大地坐标系。划定成果应按照规范程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略) 、网站、电视、报纸、手机短信、 (略) 。9条河道均需要单独编写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报告及图件。

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按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规定,根据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 (略) 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等不同功能定位的区段。岸线规划成果应包括:形成的报告、附表和附图。附图的工作底图比例尺原则上不得低于1:5万,开发利用程序较高的河段可采用1: * * 比例尺,9条河道均需要单独编写河湖岸线分区规划报告及图件。

2.3 产业类型:第 * 产业(第 * 产业或第 * 产业或第 * 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规定。本项目针对全县流域面积 * km2及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工作,9条河道长度总长 * . * km。

2.5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 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 (略) 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略) 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要求》、《 (略) 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门审查、备案。

2.7 服务期限: *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完成9条河道河湖岸线分区规划报告及图件、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报告及图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 (略) 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 (略) 业(河道整治专业) * 级及以上资质;② (略) (略) 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含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 *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 *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施工与管理、水利工程施工等专业)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 *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4万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 * : * 时至 * 日 * : * 时( (略) 时间,下同),登录 (略) 市工 (略) (hp:/ 点击查看>>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略) 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市工 (略) (hp:/ 点击查看>>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 点击查看>> )、 (略) 市工 (略) (hp:/ 点击查看>>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省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省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镇人和花园小区物业 * 楼

邮 编:

点击查看>>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

小张

联 系 人:

小洪

电 话:

点击查看>>

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交易平台:

(略) 市工 (略) (网址:hp:/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监督单位:

(略) 省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年 * 月 * 日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略) 文件提出的疑问及回复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水文或水资源专业负责人”专业没有明确规定,是否 * 定要水文或水资源专业还是水利相关专业即可

答: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水文或水资源专业负责人应为水文或水资源专业。

2.问:招标文件中“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②投标人具有河道岸线规划或河道整治前期规划( (略) )类似的工程业绩”关于河道整治前期规划( (略) )是否可以理解为河道整治可研或初步设计项目即可符合要求安全生态水系设计项目是否也符合河道岸线规划业绩要求

答:河道整治前期规划、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可作为类似的工程业绩;安全生态水系设计项目也可作为类似的工程业绩。

3.问:招标文件中“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 1、投标人近3年( * 日以后)获得过省 (略) (略) 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里面涉及的“ * 日以后”这个时间是指证书颁发时间

答:“ * 日以后”的时间是指证书颁发时间为 * 日(含)以后。

4.问:招标文件第 * 章第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用条款补充闽水建设函[ * ] * 号规定的有关说明通知: * 、“ * 年 9 月 1 (略) ”是指 * 年 9 月 1 (略) 的、 (略) 规模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 (略) 该文件。 * 、 * 年 1 月 1 日至 * 月 * 日之间, (略) 的 (略) 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中标 1 次或 1 次以上的,均按 1 次计。这两条与闽水建设函[ * ] * 号中的规定不相符,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 * 章第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用条款补充闽水建设函[ * ] * 号规定的有关说明通知中: * 、‘ * 年 9 月 1 (略) ’; * 、‘ * 年 1 月 1 日至 * 月 * 日之间’”两个时间系笔误,应根据《 (略) 省水利厅关于“闽水函[ * 号” (略) 情况有关说明的通知》(闽水建设函[ * ] * 号) (略) : * 、“ * 年6 (略) ” (略) 的、 (略) 规模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 (略) 该文件。 * 、 * 日至5月 * 日之间, (略) 的 (略) 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中标1次或1次以上的,均按1次计。

注:1. (略) 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 (略) ,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2. (略) (略) 的相关信息, (略) 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省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年 * 月2 日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

(项目名称)/(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项目名称)已由 (略) 省水利厅、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水函﹝ * 号、漳水函﹝ * ﹞ *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省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省 (略) ,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 (略) 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省 (略) ;

2.2 项目建设规模: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主要内容为龙津溪、坂里溪、高层溪、马洋溪、内枋溪、林墩溪、湖珠溪、上蔡溪、陈巷溪共9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工作,总长 * . * km,所需规划设计费、测量费、编制费用,共计约 * 万元。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流域面积 * km2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在原有蓝线岸线基础上,参照 * 平方公里以上的划定,明确河流管理范围,要明确具体坐标,并统 * 采用 * 国家大地坐标系。划定成果应按照规范程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略) 、网站、电视、报纸、手机短信、 (略) 。9条河道均需要单独编写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报告及图件。

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按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规定,根据河湖岸线的自然属性、 (略) 会功能属性以及保护和利用要求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等不同功能定位的区段。岸线规划成果应包括:形成的报告、附表和附图。附图的工作底图比例尺原则上不得低于1:5万,开发利用程序较高的河段可采用1: * * 比例尺,9条河道均需要单独编写河湖岸线分区规划报告及图件。

2.3 产业类型:第 * 产业(第 * 产业或第 * 产业或第 * 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规定。本项目针对全县流域面积 * km2及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工作,9条河道长度总长 * . * km。

2.5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 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 (略) 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略) 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要求》、《 (略) 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门审查、备案。

2.7 服务期限: *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完成9条河道河湖岸线分区规划报告及图件、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报告及图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 (略) 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 (略) 业(河道整治专业) * 级及以上资质;② (略) (略) 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含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 *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 *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施工与管理、水利工程施工等专业)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 *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4万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 * : * 时至 * 日 * : * 时( (略) 时间,下同),登录 (略) 市工 (略) (hp:/ 点击查看>>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略) 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市工 (略) (hp:/ 点击查看>>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 点击查看>> )、 (略) 市工 (略) (hp:/ 点击查看>>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省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省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镇人和花园小区物业 * 楼

邮 编:

点击查看>>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

小张

联 系 人:

小洪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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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交易平台:

(略) 市工 (略) (网址:hp:/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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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略) 省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年 * 月 * 日

(略) 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和河湖岸线分区规划编制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略) 文件提出的疑问及回复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水文或水资源专业负责人”专业没有明确规定,是否 * 定要水文或水资源专业还是水利相关专业即可

答: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水文或水资源专业负责人应为水文或水资源专业。

2.问:招标文件中“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②投标人具有河道岸线规划或河道整治前期规划( (略) )类似的工程业绩”关于河道整治前期规划( (略) )是否可以理解为河道整治可研或初步设计项目即可符合要求安全生态水系设计项目是否也符合河道岸线规划业绩要求

答:河道整治前期规划、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可作为类似的工程业绩;安全生态水系设计项目也可作为类似的工程业绩。

3.问:招标文件中“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 1、投标人近3年( * 日以后)获得过省 (略) (略) 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里面涉及的“ * 日以后”这个时间是指证书颁发时间

答:“ * 日以后”的时间是指证书颁发时间为 * 日(含)以后。

4.问:招标文件第 * 章第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用条款补充闽水建设函[ * ] * 号规定的有关说明通知: * 、“ * 年 9 月 1 (略) ”是指 * 年 9 月 1 (略) 的、 (略) 规模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 (略) 该文件。 * 、 * 年 1 月 1 日至 * 月 * 日之间, (略) 的 (略) 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中标 1 次或 1 次以上的,均按 1 次计。这两条与闽水建设函[ * ] * 号中的规定不相符,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 * 章第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用条款补充闽水建设函[ * ] * 号规定的有关说明通知中: * 、‘ * 年 9 月 1 (略) ’; * 、‘ * 年 1 月 1 日至 * 月 * 日之间’”两个时间系笔误,应根据《 (略) 省水利厅关于“闽水函[ * 号” (略) 情况有关说明的通知》(闽水建设函[ * ] * 号) (略) : * 、“ * 年6 (略) ” (略) 的、 (略) 规模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 (略) 该文件。 * 、 * 日至5月 * 日之间, (略) 的 (略) 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中标1次或1次以上的,均按1次计。

注:1. (略) 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 (略) ,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2. (略) (略) 的相关信息, (略) 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省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年 *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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