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金融广场广告策划及推广服务答疑公告
合肥金融广场广告策划及推广服务答疑公告
* 、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广告策划及推广服务
原项目编号: * BFFBZ * 5
原公告日期: * 日
*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文件补疑1
* BFFBZ * 5
(略) 分 投标 (略) 分
1. * 页,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是否必须为房产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只需要体现项目金额?
答: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是具备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业绩, (略) 文件第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要求。
2. * 页,投标人具有微信公众号运营业绩,请问业绩需要是政府机关(或国企)吗?
答:微信公共号运营业绩即可, (略) 分。
3. * 页,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请问证书是指什么证书?
答: (略) 分。
(略) 分: (略) 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业绩中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4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 (略)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 (略)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 (略) 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
现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业绩中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4分。 注:1.投标文件中 (略)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 (略)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 (略) 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业绩 | * 分 | 1.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的房地产策划推广(或房地产营销推广或房地产广告创意服务)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 : 1)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 万平方米,每个得3分; 2)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 万平方米,每个得2分。 注:1.满分9分。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同 * 业绩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分计取 * 个业绩评分。 2.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房地产策划推广或房地产营销推广或房地产广告创意),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2.投标人具有微信公众号运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 * 万元,每个得3分,满分3分。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政府机关(或国企)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 * 分 | 1.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的房地产策划推广(或房地产营销推广或房地产广告创意服务)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 : 1)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 万平方米,每个得3分; 2)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 万平方米,每个得2分。 注:1.满分9分。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同 * 业绩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分计取 * 个业绩评分。 2.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房地产策划推广或房地产营销推广或房地产广告创意),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2.投标人具有微信公众号运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 * 万元,每个得3分,满分3分。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
注: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 里河街道临泉路 * 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 * 楼
联系人:张工
? * 日
* 、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 * 日
* 、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广告策划及推广服务
原项目编号: * BFFBZ * 5
原公告日期: * 日
*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文件补疑1
* BFFBZ * 5
(略) 分 投标 (略) 分
1. * 页,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是否必须为房产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只需要体现项目金额?
答: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是具备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业绩, (略) 文件第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要求。
2. * 页,投标人具有微信公众号运营业绩,请问业绩需要是政府机关(或国企)吗?
答:微信公共号运营业绩即可, (略) 分。
3. * 页,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请问证书是指什么证书?
答: (略) 分。
(略) 分: (略) 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业绩中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4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 (略)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 (略)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 (略) 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
现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业绩中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4分。 注:1.投标文件中 (略)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 (略)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 (略) 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策划推广或营销推广或广告创意、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业绩 | * 分 | 1.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的房地产策划推广(或房地产营销推广或房地产广告创意服务)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 : 1)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 万平方米,每个得3分; 2)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 万平方米,每个得2分。 注:1.满分9分。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同 * 业绩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分计取 * 个业绩评分。 2.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房地产策划推广或房地产营销推广或房地产广告创意),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2.投标人具有微信公众号运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 * 万元,每个得3分,满分3分。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政府机关(或国企)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 * 分 | 1.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的房地产策划推广(或房地产营销推广或房地产广告创意服务)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 : 1)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 万平方米,每个得3分; 2)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 万平方米,每个得2分。 注:1.满分9分。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同 * 业绩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分计取 * 个业绩评分。 2.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房地产策划推广或房地产营销推广或房地产广告创意),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2.投标人具有微信公众号运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 * 万元,每个得3分,满分3分。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 (略) 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的除外), (略) 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 * 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 *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 * 方公章, (略) 不予认可。 |
注: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 里河街道临泉路 * 号
联系人: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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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新区 (略) 路 * 号( (略) 大道与 (略) 路交口) *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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