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第1次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物业管理服务第1次招标变更



浏 (略)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YCG-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 : *
* 、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提问1:评审因素 企业荣誉1 “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荣获过物业管理服务优秀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示范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 星级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规模标杆项目的,省级及以上每提供 * 个计2分;地市级每提供 * 个计1分,区县级每提供 * 个计0.5分;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本项最多计4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疑说明:企业荣誉1中:“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是否可以理解为“同 * 项目获得的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不同项目获得的相同奖项可以累计计分”。请澄清。
回复:同 * 项目获得的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不同项目获得的相同奖项可以累计计分。
提问2:评审因素企业荣誉2 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过由中 (略) 发布的“中国物业管理综合实力 * 强”或“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 * ”称号的,每提供 * 个计1分,本项共计3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 * 致,否则不计分。
质疑说明:企业荣誉2中:“获得过由中 (略) 发布的“中国物业管理综合实力 * 强”或“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 * ”称号的”;通过查询中 (略) 颁发过的奖项中 * 些奖项无“中国”字;是否可以理解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过中 (略) 颁发的年度百强企业评比类奖项荣誉即可按相应规则计分”请澄清。
回复: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过中 (略) 颁发的年度百强企业类评比奖项荣誉可以按相应规则计分。
提问3: *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项目负责人实力”之“投标人拟配备的本项目负责人:③从事过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5万平方米及以上同类物业服务项目3年以上管理经验的计1分,提供用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方可计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提问:评价项目负责人的综合实力,应综合考虑 (略) 管理项目的服务内容与本项目是否匹配, (略) 管理项目的年限,不能因面积来衡定项目负责人的能力。经核实 (略) 省各级政府机关的面积,除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办公楼外, (略) 政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同类物业服务项目面积基本上少于5万平方米,此条款设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条、第 * 十 * 条 ,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属于以不合理条款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③从事过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同类物业服务项目3年以上管理经验的计1分,提供用户单位盖有公章的评价为“优秀”或“满意”的证明材料方可计分;”
回复:因考虑本项目为 (略) 市 * 大家以及发改、财政、交通 (略) 政事业单位的集中办公大楼,其规模约7万多建筑面积,涉及物业服务人员 * 多人,涉及服务对象近2 (略) 职工,项目规模、面积是 * 个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履约能力、管理能力最直观的考核数据;所以,作为该项目物业服务负责人必须具备拥有管理过同类级别的政府机关项目规模和面积的管理经验,方可全面做好本项目物业服务开展,此设置要求正好符合《中华人民 (略) 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况。
提问4: *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 (略) 分”之“3.企业与工会组织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书》,且有 (略) 门提供的《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的计0.5分。” 法律依据:根据《 (略) 省集体合同》规定( (略) 省人民政府令第 * 号)第 * 章 总则 第 * 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双方集体协商代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业培训等多项事项经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为集体合同;就其中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为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统称为集体合同;第 * 章 集体协商内容和集体协商程序双方应当就职工 (略) 集体协商,并签订专项工资协议或者把劳动报酬作为集体合同的必备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可把劳动报酬作为集体合同的必备内容或者与职工签订专项工资协议。
问题1:若单位《集体合同》已涵盖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多项事项, (略) 文件商务评审要求,予以计分?
问题2:我单位为外地企业,因地区差异, (略) 门出具的意见书的名称不相 * 致,如果单 * 要求《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太过于针对性,请问,区 (略) 部门提供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意见书》是否予以计分?建议修改为:企业与工会组织签订了《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书》,有 (略) 门提供的《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或《集体合同审查备案意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计0.5分。”
回复:1. 若单位成立是经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批复认可的工会组织,并单位与其合法的工会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已涵盖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多项事项,其合同或协议期限必须覆盖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在内的, (略) 文件商务评审要求,予以计分。2.县(区) (略) (略) 门盖章认可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意见书》,其有效期必须覆盖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在内的,可以予以计分。
提问5: *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企业企业荣誉3“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地 (略) (略) (略) 会管 (略) 业平安创建工作或平安建设类奖项的计3分, (略) (略) (略) 会管 (略) 业平安创建工作或平安建设类奖项的计2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提问:本项评分中的“社会管 (略) 业平安创建工作或平安建设类奖项”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略) 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企业设置了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略) 公平,破坏了营业环境,详情如下: 1、我司已向注册地、 (略) (略) (略) (略) 和了解过, (略) 省只在 点击查看>> 年评选了平安创建单位, (略) 会管 (略) 业平安创建工作或平安建设类奖项主要 (略) 政机关、事业单位(如乡镇、 (略) 区、执法机关)或国有单位, (略) 从未颁发过此类奖项, (略) 市开展了“平安小区”评定,且只针对物业小区,与本项目的业态完全不相符,评定范围只涉及 (略) 市各街道、 (略) 区( (略) 区) (略) 、各街道、大瑶镇、 (略) 镇、镇头镇,并未全面覆盖 (略) 市,不具有通用性。据此看来,此类奖项并不具有全国性和普遍性,这项商务评分加分项设置具有排他性,尤其是对于从来未颁发过此类奖项的区域的企业来说不公平,限制了外地企业参与招投标。此评分条款的设定为企业量身定做之嫌疑,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 (略) 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略) 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2、近几年,国家在不断地优化营商环境,并且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条例, (略) 办公厅发布《 (略) 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 * 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中的“第 * 条 * 、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 (略) 环境,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 (略) 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此评分条款的设定,人为设置不合理条例和壁垒, (略) 公平,破坏了营商环境,与目前国家政府政策背道而驰。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地市级或以 (略) 门颁发的荣誉奖项的计3分,获得区县 (略) 门颁发的奖项的计2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请贵方就上述质疑给予合理的答复,还投标人 * 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公司将保留向政府采购办、 (略) 举报、投诉的权利。
回复:编制此条标准是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条规定:“ (略) 文件”的要求,结 (略) 政中心项目的特点要求和十多年该项目物业服务安全管理需求设置的,其理由如下:
1. (略) 是 (略) 政 (略) ,涉及面广。按照党中央建设平安中国、社会综合治理的要求, (略) 会管理综合治理为主线,平安创建 (略) 安 (略) (略) 会、 (略) 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略) 会稳定和 (略) 久安。
2.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政府都在 (略) (略) 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略) 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工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参与年度平安创建 (略) 安建设活动中,省、市、县、乡各级均将此作为年度重要考核内容,各地政府每年都有召开“表彰全国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 (略) 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 (略) 安建设考 (略) (略) 政机关、事业单位评选的活动,而 (略) 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平安地区 (略) 安单位的评选活动。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是衡量物业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具备化解安全难题综合能力的依据之 * ,其中其考核等级中“行业平安创建单位” (略) 业各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每年通过 (略) 综合评审,荣誉称号的获得,体现了单位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的整体水平,这也恰恰是考核 * 个服务企业较为全面的 * 项过硬指标, (略) 确定适合的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的要求。
4. (略) 上网之前专门组织 (略) 了专家论证。
提问6:招标文件第 * 章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中,第2.2.3“商务评审”下第7项:“企业荣誉1”中写道:“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荣获过物业管理服务优秀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示范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 星级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规模标杆项目的,省级及以上每提供 * 个计2分;地市级每提供 * 个计1分,区县级每提供 * 个计0.5分;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本项最多计4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疑说明:“企业荣誉1”中:“物业管理服务 * 星级项目”,经过核实,本省各地方颁发的奖项中没有完全按照以上名称的奖项。是否可以理解为“ (略) 或其子公司自 * 日以来(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荣获过” * 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奖项荣誉都可按照相应规则计分”。请澄清!
回复: 该项评分设置时已考虑到全国范围内奖项名称不可能完全 * 致,故设置了对物业管理服务优秀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示范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 星级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规模标杆项目 (略) 计分,未限定某 * 奖项。投标人自 * 日以来(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荣获过“ * 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奖项荣誉可按照相应规则计分, (略) 名称必须与投标人 * 致。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投标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 、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 (略) 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略) 与原采购文件内容 (略) , (略) 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 (略) 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市机 (略)
联系人:刘智超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主楼南栋 * 楼
*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略) 建科 (略)
联系人:邓玲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市 (略) 戎苑A座 *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浏 (略)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YCG-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 : *
* 、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提问1:评审因素 企业荣誉1 “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荣获过物业管理服务优秀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示范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 星级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规模标杆项目的,省级及以上每提供 * 个计2分;地市级每提供 * 个计1分,区县级每提供 * 个计0.5分;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本项最多计4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疑说明:企业荣誉1中:“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是否可以理解为“同 * 项目获得的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不同项目获得的相同奖项可以累计计分”。请澄清。
回复:同 * 项目获得的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不同项目获得的相同奖项可以累计计分。
提问2:评审因素企业荣誉2 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过由中 (略) 发布的“中国物业管理综合实力 * 强”或“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 * ”称号的,每提供 * 个计1分,本项共计3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 * 致,否则不计分。
质疑说明:企业荣誉2中:“获得过由中 (略) 发布的“中国物业管理综合实力 * 强”或“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或“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 * ”称号的”;通过查询中 (略) 颁发过的奖项中 * 些奖项无“中国”字;是否可以理解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过中 (略) 颁发的年度百强企业评比类奖项荣誉即可按相应规则计分”请澄清。
回复: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过中 (略) 颁发的年度百强企业类评比奖项荣誉可以按相应规则计分。
提问3: *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项目负责人实力”之“投标人拟配备的本项目负责人:③从事过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5万平方米及以上同类物业服务项目3年以上管理经验的计1分,提供用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方可计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提问:评价项目负责人的综合实力,应综合考虑 (略) 管理项目的服务内容与本项目是否匹配, (略) 管理项目的年限,不能因面积来衡定项目负责人的能力。经核实 (略) 省各级政府机关的面积,除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办公楼外, (略) 政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同类物业服务项目面积基本上少于5万平方米,此条款设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条、第 * 十 * 条 ,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属于以不合理条款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③从事过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同类物业服务项目3年以上管理经验的计1分,提供用户单位盖有公章的评价为“优秀”或“满意”的证明材料方可计分;”
回复:因考虑本项目为 (略) 市 * 大家以及发改、财政、交通 (略) 政事业单位的集中办公大楼,其规模约7万多建筑面积,涉及物业服务人员 * 多人,涉及服务对象近2 (略) 职工,项目规模、面积是 * 个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履约能力、管理能力最直观的考核数据;所以,作为该项目物业服务负责人必须具备拥有管理过同类级别的政府机关项目规模和面积的管理经验,方可全面做好本项目物业服务开展,此设置要求正好符合《中华人民 (略) 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况。
提问4: *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 (略) 分”之“3.企业与工会组织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书》,且有 (略) 门提供的《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的计0.5分。” 法律依据:根据《 (略) 省集体合同》规定( (略) 省人民政府令第 * 号)第 * 章 总则 第 * 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双方集体协商代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业培训等多项事项经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为集体合同;就其中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为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统称为集体合同;第 * 章 集体协商内容和集体协商程序双方应当就职工 (略) 集体协商,并签订专项工资协议或者把劳动报酬作为集体合同的必备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可把劳动报酬作为集体合同的必备内容或者与职工签订专项工资协议。
问题1:若单位《集体合同》已涵盖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多项事项, (略) 文件商务评审要求,予以计分?
问题2:我单位为外地企业,因地区差异, (略) 门出具的意见书的名称不相 * 致,如果单 * 要求《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太过于针对性,请问,区 (略) 部门提供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意见书》是否予以计分?建议修改为:企业与工会组织签订了《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书》,有 (略) 门提供的《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或《集体合同审查备案意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计0.5分。”
回复:1. 若单位成立是经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批复认可的工会组织,并单位与其合法的工会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已涵盖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多项事项,其合同或协议期限必须覆盖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在内的, (略) 文件商务评审要求,予以计分。2.县(区) (略) (略) 门盖章认可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意见书》,其有效期必须覆盖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在内的,可以予以计分。
提问5: *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企业企业荣誉3“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地 (略) (略) (略) 会管 (略) 业平安创建工作或平安建设类奖项的计3分, (略) (略) (略) 会管 (略) 业平安创建工作或平安建设类奖项的计2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提问:本项评分中的“社会管 (略) 业平安创建工作或平安建设类奖项”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略) 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企业设置了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略) 公平,破坏了营业环境,详情如下: 1、我司已向注册地、 (略) (略) (略) (略) 和了解过, (略) 省只在 点击查看>> 年评选了平安创建单位, (略) 会管 (略) 业平安创建工作或平安建设类奖项主要 (略) 政机关、事业单位(如乡镇、 (略) 区、执法机关)或国有单位, (略) 从未颁发过此类奖项, (略) 市开展了“平安小区”评定,且只针对物业小区,与本项目的业态完全不相符,评定范围只涉及 (略) 市各街道、 (略) 区( (略) 区) (略) 、各街道、大瑶镇、 (略) 镇、镇头镇,并未全面覆盖 (略) 市,不具有通用性。据此看来,此类奖项并不具有全国性和普遍性,这项商务评分加分项设置具有排他性,尤其是对于从来未颁发过此类奖项的区域的企业来说不公平,限制了外地企业参与招投标。此评分条款的设定为企业量身定做之嫌疑,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 (略) 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略) 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2、近几年,国家在不断地优化营商环境,并且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条例, (略) 办公厅发布《 (略) 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 * 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中的“第 * 条 * 、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 (略) 环境,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 (略) 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此评分条款的设定,人为设置不合理条例和壁垒, (略) 公平,破坏了营商环境,与目前国家政府政策背道而驰。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地市级或以 (略) 门颁发的荣誉奖项的计3分,获得区县 (略) 门颁发的奖项的计2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请贵方就上述质疑给予合理的答复,还投标人 * 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公司将保留向政府采购办、 (略) 举报、投诉的权利。
回复:编制此条标准是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条规定:“ (略) 文件”的要求,结 (略) 政中心项目的特点要求和十多年该项目物业服务安全管理需求设置的,其理由如下:
1. (略) 是 (略) 政 (略) ,涉及面广。按照党中央建设平安中国、社会综合治理的要求, (略) 会管理综合治理为主线,平安创建 (略) 安 (略) (略) 会、 (略) 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略) 会稳定和 (略) 久安。
2.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政府都在 (略) (略) 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略) 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工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参与年度平安创建 (略) 安建设活动中,省、市、县、乡各级均将此作为年度重要考核内容,各地政府每年都有召开“表彰全国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 (略) 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 (略) 安建设考 (略) (略) 政机关、事业单位评选的活动,而 (略) 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平安地区 (略) 安单位的评选活动。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是衡量物业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具备化解安全难题综合能力的依据之 * ,其中其考核等级中“行业平安创建单位” (略) 业各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每年通过 (略) 综合评审,荣誉称号的获得,体现了单位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的整体水平,这也恰恰是考核 * 个服务企业较为全面的 * 项过硬指标, (略) 确定适合的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的要求。
4. (略) 上网之前专门组织 (略) 了专家论证。
提问6:招标文件第 * 章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中,第2.2.3“商务评审”下第7项:“企业荣誉1”中写道:“投标人自 * 日以来(以证书或表彰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荣获过物业管理服务优秀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示范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 星级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规模标杆项目的,省级及以上每提供 * 个计2分;地市级每提供 * 个计1分,区县级每提供 * 个计0.5分;同 * 奖项以最高级别为准计分,本项最多计4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质疑说明:“企业荣誉1”中:“物业管理服务 * 星级项目”,经过核实,本省各地方颁发的奖项中没有完全按照以上名称的奖项。是否可以理解为“ (略) 或其子公司自 * 日以来(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荣获过” * 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奖项荣誉都可按照相应规则计分”。请澄清!
回复: 该项评分设置时已考虑到全国范围内奖项名称不可能完全 * 致,故设置了对物业管理服务优秀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示范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 星级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规模标杆项目 (略) 计分,未限定某 * 奖项。投标人自 * 日以来(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荣获过“ * 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奖项荣誉可按照相应规则计分, (略) 名称必须与投标人 * 致。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投标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 *
* 、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 (略) 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略) 与原采购文件内容 (略) , (略) 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 (略) 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市机 (略)
联系人:刘智超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主楼南栋 * 楼
*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略) 建科 (略)
联系人:邓玲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市 (略) 戎苑A座 *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