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 、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 川省 (略) 市 (略) 新院区家具第 * 次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
* 、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 、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6项履约保证金:原为履约保证金:5%交款方式: (略) 汇票、转帐、电汇、保函等方式缴纳。收款单位: (略) 公 (略) 。 (略) : (略) (略) 营 (略) 。银行账号: 点击查看>>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招标文件第 * 页第 * 项履约保证金,原为: * .1 (略) 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 .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 (略) 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招标文件第 * 页第 * 项验收,原为: *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 (略) 验收。 * .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函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 (略) 公 (略) 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退付保证金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 (略)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 * 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等有 (略) 政处罚 (略) 为记入诚信档案。 * .4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现更正为: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 (略) 验收。 * 、招标文件第 * 页 * 商务要求中和 * 页: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定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指定帐户交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现更正为:删除该条内容。 * 、招标文件 * 页和 * 页质保金,原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所交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现更正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交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 * 、、其余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 日 | ||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川省 (略) 市 (略) | ||
地址: | (略) 南大街 *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浩然;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市营山 (略) | ||
地址: | (略) 路 * 号(移动公 (略) * 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瑞;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瑞、刘浩然 | ||
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 、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 川省 (略) 市 (略) 新院区家具第 * 次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
* 、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 、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6项履约保证金:原为履约保证金:5%交款方式: (略) 汇票、转帐、电汇、保函等方式缴纳。收款单位: (略) 公 (略) 。 (略) : (略) (略) 营 (略) 。银行账号: 点击查看>>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招标文件第 * 页第 * 项履约保证金,原为: * .1 (略) 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 .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 (略) 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招标文件第 * 页第 * 项验收,原为: *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 (略) 验收。 * .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函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 (略) 公 (略) 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退付保证金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 (略)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 * 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等有 (略) 政处罚 (略) 为记入诚信档案。 * .4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现更正为: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 (略) 验收。 * 、招标文件第 * 页 * 商务要求中和 * 页: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定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指定帐户交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现更正为:删除该条内容。 * 、招标文件 * 页和 * 页质保金,原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所交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现更正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交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 * 、、其余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 日 | ||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川省 (略) 市 (略) | ||
地址: | (略) 南大街 *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浩然;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市营山 (略) | ||
地址: | (略) 路 * 号(移动公 (略) * 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瑞;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瑞、刘浩然 | ||
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 、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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