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G057、2019G065、2019G066、2019G067四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的答疑公示
2019G057、2019G065、2019G066、2019G067四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的答疑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 * 、 * 、 * * 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平潭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 * ]A 点击查看>> 号、闽发改备[ * ]A 点击查看>> 号、闽发改备[ * ]A 点击查看>> 号、闽发改备[ * ]A 点击查看>>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 (略) 、 (略) 、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厦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瑶竹南路东侧、岚城 * (略) 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 . * 万平米。其中:G *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米;G *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4. * 万平米;G *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 * 万平米;G *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 * 万平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 、 * 、 * 、 * * 个地块的勘察、设计及施工, (略) 文件第 * 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人民币5 * 万元 ;设计费暂按: * 万元;勘察费暂按: * . * 万元。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 * 〕 *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 %计取,设计费按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 * 〕 *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勘察工程量以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设计工程量以经业主最终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范围的建安造价为依据,据实结算;最终价款以业主委托的第 * 方及业 (略) 门审核为准;业主有权根据项目开发情况调整建设规模以及核增、核减项目建设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工期要求:
2.5.1勘察周期: * 日历天。
2.5.2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优化需在 *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在优化设计方案获得批复后 *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获得批复后 * 日历天内分期完成并通过审查,专项设计接到发包人设计任务书后 * 日历天内完成(含审查)。
2.5.6施工工期:各地块工期暂定为 * 日历天;其中:
* :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竣工日期为 * 日;
* :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竣工日期为 * 日;
* :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竣工日期为 * 日;
* :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竣工日期为 *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略) 国家、 (略) 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 (略) 有按规范要求的勘察内容),并提供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
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 * :
(1)设计资质要求: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级 (略) 业设计 * 级 (略) 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 (略) 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 *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某 * 地块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 (略) 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 (略) 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 *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 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等于 * 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 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总承包项目。
3.8.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个标段。( (略) 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②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 (略) 文件。
3. *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略) 推荐 * 名中标候选人,但排名不分先后, (略) (略) 的“ * 重 * 大”方式确定 * 名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每天上午9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 (略) 时间,下同),到厦 (略)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市 * * 北路天骅大厦 *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 (略) (略) 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略) 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闽建筑[ * ] * 号 (略) 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9时 * 分( (略) 时间), (略) 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 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 *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资格证明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份收据仅代表 * 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 (略) 规定佩戴口罩, (略) 实名登记,配合 (略) 体温测量。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 %
8.2履约担保形式: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略) 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文及闽建筑〔 * 〕 * 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 (略) 保函递交的,应由 (略) (略) 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 (略) (略) 在地的 (略) (略) 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 * 切后果。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 点击查看>> 和ggzy 点击查看>>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 * 平台(h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市晋 (略) 1号楼5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 * 北路天骅大厦 *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工
公 (略) 名称:平潭 (略) (略)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 (略) 7# (略) (略) 4层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 * 、 * * 个地块
工程总承包(EPC)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XMCS-FZ(招) 点击查看>>
本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人问:本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是否仅提供以上 * 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即可满足加分条件
答:评标时作为资格要求仅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其他人员按规定承诺即可;根据评分标准, (略) 文件规定提供相应得分证明材料。
2、投标人问: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请予以明确。
答:投标函附录具体内容详附件。
3、投标人问: (略) 文件示范文本中规定,投标人类似工程类似共分为2种均可做为加分项,分别为竣工业绩和在建业绩。请问该项目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为什么仅设置 * 种竣工业绩, (略) 文件示范文本中规定,请代理明确,是否应增加在建的业绩亦可用为加分项呢
答: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评审标准调整为: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
第1种: (略) 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等于 * 万平方米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d. (略) 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 (略) 房、构筑物且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委托内容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 (略) 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 (略) (略) (略) 的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 (略) 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 (略) (略) 的 (略) 业信息公 (略) 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 (略) 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 * 指标特征不 * 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 * 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第2种: (略) 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等于 * 万平方米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主体 (略) 分包的,应当提供投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分包)合同。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施工承包(分包)合同(如有)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和分包的施工单位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准。
d. (略) 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 (略) 房、构筑物且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委托内容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 (略) 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可 (略) (略) (略) 的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提供 (略) 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 (略) (略) 的 (略) 业信息公 (略) 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施工许可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及施工许可证编号)。查询不到施工许可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问: * 个地块的项目人员可否为同 * 套人员
答: * 个地块分别为 * 套人员,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可兼任。
5、招标文件中的BIM人 (略) 的 (略) /分公 (略) 保的人员是否可认定为本投标单位人员授权委托书关于“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体现聘用企业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同第 * 章第 * 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项的规定)”。投标人是否可以直接授 (略) /分公司在岗员工为我司委托代理人
答:以分公 (略) 保的人员属于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子公 (略) 保的人员不属于本企业在岗人员;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6、根据招标文件第 * 页,“ * .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咨询人认为承包人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 (略) 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作及修补缺陷的义务。”而合同专用本第 * 页“ * .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中未设定“逾期竣工违约最高限额”,请招标人补充说明。
答: * .5款3)修改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关键节点、单项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或单项工程拖延,承包人应 * 次性向发包人支付赔偿费 * 万人民币,并按照每延误 * 天增加赔偿 * 万人民币的标准赔偿给发包人,该延误的最高赔偿额 (略) (略) 分结算金额的 * %。上述违约金在申请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且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逾期超过 *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7、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出现: * 、 * 、 * 、 * * 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和 * 、 * 、 * 、 * * 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具体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项目名称为: * 、 * 、 * 、 * * 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8、本项目 * 个地块需 * 套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资格文件关于“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是否需要明确注明各个地块对应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答:需要。
9、投标函中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 * 个地块施工项目负责人信息 * 并填报并标明对应地块
答:是的。
* 、关于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建议删除该条规定。
答:按招标 (略) 。
* 、关于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投标人提供 (略) 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 (略) (略) (略) 的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在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但信息不全的,我司能够提供该项业绩证明材料的是否可以计入业绩
答:按招标 (略) 。
*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内容提供参考较少,根据设计周期内容及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能否提供方案设计图纸及其他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提供资料。
* 、本项目计价软件版模拟清单已补充提供给各投标人(已发送 (略) 留邮箱),并作为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上传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 * 平台(hp:/ 点击查看>> )。
* 、第 * 章合同附件“ * - (略) 标准清单”部分内容调整,调整后内容已作为附件上传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 * 平台(hp:/ 点击查看>> ),请 (略) 下载。
(略) (略) 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 * 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厦 (略) 有限公司
* 年 * 月7日
附件:
*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2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 姓名: 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 |
3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个地块拟派人员均须填写 |
4 | 设计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 * | (略) 国家、 (略) 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 |
5 | 勘察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 * | (略) 国家、 (略) 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 | |
6 | 施工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 *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
7 | 缺陷责任期 | * .1 | 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 | |
8 | 分包 | 4.3.2 |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 (略) 分分包。同意分包的,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业绩、 (略) 等资料应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确认该分包单位。 | |
9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4.2.1 | 签约合同价的 * % | |
* | 预付款额度 | * .2.1 |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 * % | |
* | 进度款付款时间 | * .3.1 | 按招标 (略) | |
*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合同价格(结算总价)的3%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 (略) 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 、 * 、 * 、 * * 个地块
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 * )
招标编号:XMCS-FZ(招) 点击查看>>
本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中“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修正为:“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1-K)+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
(略) (略) 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 * 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厦 (略) 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 * 、 * 、 * * 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平潭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 * ]A 点击查看>> 号、闽发改备[ * ]A 点击查看>> 号、闽发改备[ * ]A 点击查看>> 号、闽发改备[ * ]A 点击查看>>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 (略) 、 (略) 、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厦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瑶竹南路东侧、岚城 * (略) 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 . * 万平米。其中:G *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米;G *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4. * 万平米;G *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 * 万平米;G *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 * 万平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 、 * 、 * 、 * * 个地块的勘察、设计及施工, (略) 文件第 * 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人民币5 * 万元 ;设计费暂按: * 万元;勘察费暂按: * . * 万元。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 * 〕 *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 %计取,设计费按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 * 〕 *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勘察工程量以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设计工程量以经业主最终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范围的建安造价为依据,据实结算;最终价款以业主委托的第 * 方及业 (略) 门审核为准;业主有权根据项目开发情况调整建设规模以及核增、核减项目建设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工期要求:
2.5.1勘察周期: * 日历天。
2.5.2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优化需在 *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在优化设计方案获得批复后 *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获得批复后 * 日历天内分期完成并通过审查,专项设计接到发包人设计任务书后 * 日历天内完成(含审查)。
2.5.6施工工期:各地块工期暂定为 * 日历天;其中:
* :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竣工日期为 * 日;
* :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竣工日期为 * 日;
* :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竣工日期为 * 日;
* :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竣工日期为 *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略) 国家、 (略) 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 (略) 有按规范要求的勘察内容),并提供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
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 * :
(1)设计资质要求: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级 (略) 业设计 * 级 (略) 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 (略) 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 *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某 * 地块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 (略) 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 (略) 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 *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 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等于 * 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 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总承包项目。
3.8.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个标段。( (略) 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②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 (略) 文件。
3. *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略) 推荐 * 名中标候选人,但排名不分先后, (略) (略) 的“ * 重 * 大”方式确定 * 名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每天上午9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 (略) 时间,下同),到厦 (略)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市 * * 北路天骅大厦 *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 (略) (略) 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略) 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闽建筑[ * ] * 号 (略) 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9时 * 分( (略) 时间), (略) 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 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 *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资格证明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份收据仅代表 * 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 (略) 规定佩戴口罩, (略) 实名登记,配合 (略) 体温测量。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 %
8.2履约担保形式: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略) 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文及闽建筑〔 * 〕 * 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 (略) 保函递交的,应由 (略) (略) 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 (略) (略) 在地的 (略) (略) 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 * 切后果。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 点击查看>> 和ggzy 点击查看>>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 * 平台(h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市晋 (略) 1号楼5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 * 北路天骅大厦 *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工
公 (略) 名称:平潭 (略) (略)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 (略) 7# (略) (略) 4层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 * 、 * * 个地块
工程总承包(EPC)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XMCS-FZ(招) 点击查看>>
本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人问:本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是否仅提供以上 * 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即可满足加分条件
答:评标时作为资格要求仅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其他人员按规定承诺即可;根据评分标准, (略) 文件规定提供相应得分证明材料。
2、投标人问: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请予以明确。
答:投标函附录具体内容详附件。
3、投标人问: (略) 文件示范文本中规定,投标人类似工程类似共分为2种均可做为加分项,分别为竣工业绩和在建业绩。请问该项目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为什么仅设置 * 种竣工业绩, (略) 文件示范文本中规定,请代理明确,是否应增加在建的业绩亦可用为加分项呢
答: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评审标准调整为: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
第1种: (略) 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等于 * 万平方米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d. (略) 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 (略) 房、构筑物且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委托内容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 (略) 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 (略) (略) (略) 的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 (略) 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 (略) (略) 的 (略) 业信息公 (略) 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 (略) 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 * 指标特征不 * 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 * 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第2种: (略) 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等于 * 万平方米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主体 (略) 分包的,应当提供投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分包)合同。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施工承包(分包)合同(如有)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和分包的施工单位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准。
d. (略) 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 (略) 房、构筑物且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委托内容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 (略) 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可 (略) (略) (略) 的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提供 (略) 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 (略) (略) 的 (略) 业信息公 (略) 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施工许可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及施工许可证编号)。查询不到施工许可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问: * 个地块的项目人员可否为同 * 套人员
答: * 个地块分别为 * 套人员,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可兼任。
5、招标文件中的BIM人 (略) 的 (略) /分公 (略) 保的人员是否可认定为本投标单位人员授权委托书关于“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体现聘用企业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同第 * 章第 * 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项的规定)”。投标人是否可以直接授 (略) /分公司在岗员工为我司委托代理人
答:以分公 (略) 保的人员属于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子公 (略) 保的人员不属于本企业在岗人员;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6、根据招标文件第 * 页,“ * .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咨询人认为承包人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 (略) 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作及修补缺陷的义务。”而合同专用本第 * 页“ * .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中未设定“逾期竣工违约最高限额”,请招标人补充说明。
答: * .5款3)修改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关键节点、单项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或单项工程拖延,承包人应 * 次性向发包人支付赔偿费 * 万人民币,并按照每延误 * 天增加赔偿 * 万人民币的标准赔偿给发包人,该延误的最高赔偿额 (略) (略) 分结算金额的 * %。上述违约金在申请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且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逾期超过 *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7、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出现: * 、 * 、 * 、 * * 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和 * 、 * 、 * 、 * * 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具体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项目名称为: * 、 * 、 * 、 * * 个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8、本项目 * 个地块需 * 套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资格文件关于“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是否需要明确注明各个地块对应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答:需要。
9、投标函中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 * 个地块施工项目负责人信息 * 并填报并标明对应地块
答:是的。
* 、关于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建议删除该条规定。
答:按招标 (略) 。
* 、关于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投标人提供 (略) 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 (略) (略) (略) 的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在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但信息不全的,我司能够提供该项业绩证明材料的是否可以计入业绩
答:按招标 (略) 。
*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内容提供参考较少,根据设计周期内容及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能否提供方案设计图纸及其他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提供资料。
* 、本项目计价软件版模拟清单已补充提供给各投标人(已发送 (略) 留邮箱),并作为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上传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 * 平台(hp:/ 点击查看>> )。
* 、第 * 章合同附件“ * - (略) 标准清单”部分内容调整,调整后内容已作为附件上传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 * 平台(hp:/ 点击查看>> ),请 (略) 下载。
(略) (略) 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 * 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厦 (略) 有限公司
* 年 * 月7日
附件:
*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2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 姓名: 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 |
3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 *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个地块拟派人员均须填写 |
4 | 设计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 * | (略) 国家、 (略) 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 |
5 | 勘察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 * | (略) 国家、 (略) 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 | |
6 | 施工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 *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
7 | 缺陷责任期 | * .1 | 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 | |
8 | 分包 | 4.3.2 |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 (略) 分分包。同意分包的,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业绩、 (略) 等资料应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确认该分包单位。 | |
9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4.2.1 | 签约合同价的 * % | |
* | 预付款额度 | * .2.1 |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 * % | |
* | 进度款付款时间 | * .3.1 | 按招标 (略) | |
*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合同价格(结算总价)的3%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 (略) 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 、 * 、 * 、 * * 个地块
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 * )
招标编号:XMCS-FZ(招) 点击查看>>
本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中“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修正为:“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1-K)+暂定金额+勘察设计费”。
(略) (略) 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 * 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厦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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