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收费站机电工程交(竣)工检测招标变更
界收费站机电工程交(竣)工检测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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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 (略) 省高速公路取 (略) 机电工程项目交(竣)工检测招标文件中的 (略) 公开:
* 、项目概况
详见 (略) 省高速公路取 (略) 机电工程项目交(竣) (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 (略) 省高速公路取 (略) 机电工程项目交(竣) (略) 。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省 (略) (略)
地 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路1号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省 (略) 市新建区 * (略) 大街 (略) 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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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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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com
* 年 * 月 * 日
附件: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内 容 | ||||
1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 (略) 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3)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4)项目负责人得分高的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工程质量要求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 (略) 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 * 投标人同 * 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略) 文件规定 | a.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 (略) 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 ||||
其他 |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略) 文件规定 * 致, (略) 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 (略) 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 * 性 | 同 * 投标人同 * 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第 *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需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主要人员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主要人员要求”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 分) |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 分 主要人员: * 分 业绩: * 分 履约信誉: * 分 技术能力:5分 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略) , (略) 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除按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4项 (略) 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 * 个最高值和 * 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 %的投标人,应当随报价文件提供成本分析等证明材料, (略) 认定其报价是否合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报价不合理的报价文件,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 (略) 人计算的评 (略)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 * 舍 * 入”。 |
评审因素、评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 分 | 针对本项目的检测方案 | 6分 | 检测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 | 6分 | 进度安排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对检测质量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 | 6分 | 对本项目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对检测安全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 | 6分 | 对本项目的检测安全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6分 |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基本分 | 9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 |
项目负责人加分 | 6分 |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 项目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或竣工检测的业绩,每个加1分,最多加4分。 2、项目负责人持有国家 (略) (略) 、工 (略) 颁发的系统分析师或软件设计师或软件评测师或程序员证书或国家工 (略) 颁发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证书加2分。 注: (略) 项目内,按 * 个业绩计算得分。 | |||||
2.2.4(3) | 评标价 | *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 ×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 × E2。 其中: (略) 占的评分满分值 * 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3。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最低得零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 分 | 基本分 | 6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 |
业绩加分 | 4分 | (略) 项目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ETC门架)交工或竣工检测的业绩,每个加1分,最多加4分。 注: (略) 项目内,按 * 个业绩计算得分。 | |||||
履约信誉 | * 分 | 履约信誉 | 6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6分。 | |||
4分 | * 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被评为“AA”级加4分,被评为“A”级的加2分,其他不加分。 | ||||||
技术能力 | 5分 | 技术能力 | 3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 |||
2分 |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 (略) 出具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在有效期内)的加2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 (略) 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略) 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 * 个最高和 * 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3位 * 舍 * 入。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略) 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略)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略) 资格预审的)
3.1.1 (略) 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略) 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略) 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A+B+D。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1 (略) 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 * 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1 (略) 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查询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 (略) 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6.2 (略) 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略)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 (略) 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 ,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 (略) 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 、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 (略) 为。
3.7.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 (略) 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 (略) 分。
3.7.3 (略) 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或说明,直 (略)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 (略) 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略) 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4项 (略) 理。
3.9.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 (略) 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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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 (略) 省高速公路取 (略) 机电工程项目交(竣)工检测招标文件中的 (略)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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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 (略) 省高速公路取 (略) 机电工程项目交(竣) (略) 。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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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内 容 | ||||
1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 (略) 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3)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4)项目负责人得分高的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工程质量要求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 (略) 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 * 投标人同 * 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略) 文件规定 | a.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 (略) 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 ||||
其他 |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略) 文件规定 * 致, (略) 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 (略) 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 * 性 | 同 * 投标人同 * 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第 *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需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主要人员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主要人员要求”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 分) |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 分 主要人员: * 分 业绩: * 分 履约信誉: * 分 技术能力:5分 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略) , (略) 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除按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4项 (略) 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 * 个最高值和 * 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 %的投标人,应当随报价文件提供成本分析等证明材料, (略) 认定其报价是否合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报价不合理的报价文件,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 (略) 人计算的评 (略)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 * 舍 * 入”。 |
评审因素、评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 分 | 针对本项目的检测方案 | 6分 | 检测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 | 6分 | 进度安排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对检测质量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 | 6分 | 对本项目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对检测安全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 | 6分 | 对本项目的检测安全服务保证体系及措施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6分 |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得5.4-6分,较合理得4.5-5.3分, * 般得3.6-4.4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基本分 | 9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 |
项目负责人加分 | 6分 |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 项目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或竣工检测的业绩,每个加1分,最多加4分。 2、项目负责人持有国家 (略) (略) 、工 (略) 颁发的系统分析师或软件设计师或软件评测师或程序员证书或国家工 (略) 颁发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证书加2分。 注: (略) 项目内,按 * 个业绩计算得分。 | |||||
2.2.4(3) | 评标价 | *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 ×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 × E2。 其中: (略) 占的评分满分值 * 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3。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最低得零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 分 | 基本分 | 6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 |
业绩加分 | 4分 | (略) 项目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ETC门架)交工或竣工检测的业绩,每个加1分,最多加4分。 注: (略) 项目内,按 * 个业绩计算得分。 | |||||
履约信誉 | * 分 | 履约信誉 | 6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6分。 | |||
4分 | * 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被评为“AA”级加4分,被评为“A”级的加2分,其他不加分。 | ||||||
技术能力 | 5分 | 技术能力 | 3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 |||
2分 |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 (略) 出具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在有效期内)的加2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 (略) 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略) 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 * 个最高和 * 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3位 * 舍 * 入。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略) 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略)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略) 资格预审的)
3.1.1 (略) 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略) 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略) 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A+B+D。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1 (略) 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 * 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1 (略) 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查询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 (略) 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6.2 (略) 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略)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 (略) 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 ,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 (略) 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 、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 (略) 为。
3.7.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 (略) 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 (略) 分。
3.7.3 (略) 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或说明,直 (略)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 (略) 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略) 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4项 (略) 理。
3.9.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 (略) 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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