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东海域新城埭头溪(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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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东海域新城埭头溪(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变更




本招标项目通用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修改如下: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协议书

委托人( * 方): (略) 市 (略)

监理人( *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等。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万元。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 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暂定 元整(¥万元)。最终以市(区) (略) 核定结果为准

包括:

1. 监理酬金:万元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始,至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 、双方承诺

1. * 方向 * 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 方向 * 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略) 市 (略) 区云顶中路 * 号市政大厦

3. 本合同正本 * 份,由 * 方、 * 方分别保存 * 份,副本 * 份,双方各执副本 * 份,正副本出现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4.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 (略) , (略) 可以依以下地址送达相关文书。

* 方: (略) 市 (略) * 方:

(盖章)(盖章)

住所: (略) 市 (略) 区云顶中路 * 号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略) 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 (略) 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略) 控制,对合同、 (略)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 (略) 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 (略) 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略) 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 * “酬金”是 (略) 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 *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 *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 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1. * “天”是指第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

1.1. * “月”是指按公历从 * 个月中任何 * 天开始的 * 个公历月时间。

1.1. *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 (略) 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 (略) 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略) 。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 * 的监理人员:

(1) (略) 为的;

(2) (略) (略) 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略) 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略) 期内,监 (略)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略)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 (略) 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 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 (略) 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略) 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略) 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略) 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 * 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 (略) 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 (略) 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 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略)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略) 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 * 方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略) 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 (略) (略) 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 (略) 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略) 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 (略) 分义务的通知; (略) 工作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 (略) (略) 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 (略) (略) (略) 时,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 (略) 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 (略) 的材料 (略) 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 (略) 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 * 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 (略) 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 (略) 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略) 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①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②本合同专用条件和本合同通用条件( (略) 分);③协议书;④监理投标书或中标书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 * 方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 (略) 有建筑、安装、水利工程和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 方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 方无条件应响应 * 方的要求且不得提出索赔或补偿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1.2.1设置总监办或类似机构,负责监理总体工作。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设备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必须以书面形式通 (略) ,项目监理机构的项目 (略) 发文启用,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在该启用文上签名留底。

2.1.2.2施工过程中, (略) 监理对重要工序(包含但不仅限于):浇筑混凝土、混凝土箱体预制、管道和路基回填土、 (略) 理、预制模板组拼、钢筋绑扎、预应力预留孔定位、张拉预应力、管道压浆、级配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摊铺、沥青摊铺、护岸挡 (略) (略) 并形成原始记录及典型影像资料。

2.1.2.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3)中规定的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工作;同时包括水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人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安全文明措施费审核等监理工作。

2.1.2.4健全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本工程由 任总监理工程师,并授予本合同 (略) 权限; (略) 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全员到位且按本工程需求各专业配备齐全, * 方不得以分阶段开工的理由提出监理人员的核减及变更要求。其他监理班子成员详见附件,非公开招标工程按相关相关规定配备要求全员到位。

2.1.2.5参加工程开工前施工图设计文件交底会审,主持工程开工后其它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交底会审;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错误、遗漏及不合理情况,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2.6 (略) 的监理规范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略) 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 * 方审查并向施工单位交底。

2.1.2.7审查工程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从业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

2.1.2.8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2.1.2.9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

2.1.2. * 负责工程范围内各专业管线的施工图技术交底会和施工协调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管线/工程协调会,提出旧管线的拆迁或保护措施,安排各 (略) 、退场时间和施工范围, (略) 的施工时序( (略) 时间、安装工作面交接等),严格检查专业管线质量、进度,督促道路施工单位提供专业管线的线位 (略) 复核。签认进度报表和计划报表。及时组织各专业管线的竣工验收,并完成验收纪要。

2.1.2. * 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略) (略) 门颁布的标准对 (略) 每月 * 次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 * 方;

2.1.2. * 核查原材料,特别是钢筋、水泥、沥青材料、水泥管、双壁波纹管、预应力钢筋、商品混凝土、防 (略) 家资料和业绩情况,并征求 * 方意见后界定不少于 * (略) 家,方可同意施工单位在该界定范围内签订合同。

2.1.2. * 核查试验单位的资质和试验范围,核查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2.1.2. * (略) 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保资料, (略) (略) 检查验收,协助 * 方做好 * 供品的验收及移交工作。

2.1.2. * (略) 工程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按规定应抽取数量的 * %的样品试验时,必 (略) 并做好相关的试验记录。

2.1.2. * 核查重要计量器具、测量仪器的检定情况。

2.1.2. * (略) 经常性巡视检查,对每道 (略) 平行检查验收,复核测量。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以及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 (略) 位, (略) 监理。并按 * (略) 颁布的《房屋建筑 (略) 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1.2. * 及时核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其他施工技术资料。

2.1.2. * 审查、签认施工单位月进度报表、工程款支付表和下月计划报表,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进度措施的落实。

2.1.2. * 在施工单位自检、自评合格基础上, (略) 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对分项工程、分部( (略) )工程、单位(子单位) (略) 检验评定。及时组织分项工程、分部( (略) )工程验收和整个工程竣工的初步验收,协助 * 方组织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对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工程移交。

2.1.2. * 审查工程变更时必须对工程变更的质量、工程量、费用、工期做出评估并提出明确的监理意见。

2.1.2. * * 方 (略) 市综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 * 年度扬尘防治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考委〔 * 〕4号)、 * 方的厦市政发【 * 号文《 (略) 市 (略)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 * 方 (略) 门工程项目管理 (略) 。

2.1.2. * 制定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做好工程计量工作,严格控制进度款支付,做到不多付、不少付、不重复付。

2.1.2. *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

2.1.2. * 制定预防费用索赔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略) 理各种索赔。

2.1.2. * 审查竣工结算后,并提出结算意见,及时上报 * 方,包括市财政投资的各专业管线的竣工结算。

2.1.2. * 组织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 (略) 理。

2.1.2. * 执行工程周例会制度,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每周 * 按监理月报格式提交监理周报,并附能够反应工程进展情况的影像资料。

2.1.2. * 及时记录和整理监理资料、上报每日工作简报,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月报、设计变更及签证台帐应于每月 * 日前提交 * 方。工程竣工后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及影视材料(VCD盘等),资料、档案应真实、齐全。

2.1.2. * 工程移交前,监理单位有责任对施工单位的路面保洁和 (略) 监督,保证路面整洁和成品完好。

2.1.2. * 监理单位每月 * 日前单独提交 * 份《质量控制(计划)报告》内容包括:

(1)概述:各原材料的数量及备料情况--- (略) 数量质量、 (略) 的数量质量检验情况,正在落实或尚未落实的原材料情况,原材料控制重点及存在问题。

(2)标准:本项目设计图中各分项各工序的检验项目、检验频率及相应应检数量,以及实际检验项目、频率、数量、数值(合格或不合格);

(3)本月概述:本月已完成的各道工序 (略) 位、具体检验项目、具体检验数量、具体检验频率、具体检验结果与应检验项目、检验频率、应检数量、应检结果比较,合格工序具体位置及数量,待整改工序具体位置及数量;

(4)列出合格项目工序的具体位置桩号,列出不合格项目工序的具体位置桩号、列出尚未有检验结果的工序的具体位置桩号;

(5)列出尚未有结果的工序之检验计划以及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

2.1.2. * 对工程实施动态管理,每周提供影响本项目进度、质量、投资的各要素之数据,并以图表的形 (略) 会议室。

2.1.2. * 以预防控制为主,协助 * 方管理本项目,为 * 方决策出谋划策。

2.1.2. * 组织如深基坑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安全审查会,监督 (略) 各种技术 (略) 门、专家审查。

2.1.2. * 监理单位应至少配备3人(不包含在投标备案人员中)负责资料、归档、信息报送、设计变更信息统计、每日工作信息报表等文秘工作,其中2人配合发包方协调工作。

2.1.2. *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投资控制:

(1)施工单位中标后,若对投标清单提出复核要求的, (略) 文件规定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复核工程量清单,并形成书面的审核意见。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费用,严格审 (略) 分的变更签证。按监理 (略) 工程计量、审核各类工程款项、审核工程变更(含变更工程量和价款的审核)及竣工结算, (略) 周、月、季、年度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的统计工作,投资控制符合相关合同文件规定。

(2)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情况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预算(含变更项目)及结算并报 * 方核定,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情况增减预算或结算,但前述增减应得到 * 方的书面确认

(3)协同 * 方和承包 (略) 位的工程量,对于工程隐蔽项目要求承包商自检,经 * 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对于基础、隐蔽工程或签证,应附上示意图以及具体方位图、坐标,否则签证、隐蔽的数据 * 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后 (略) 承担。

(4)负责审查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申报的月工程量及费用并报 * 方核定。

(5)审核工程范围内及与工程实施有关的图纸等资料的洽商签证、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施工图外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及各种签证。此项工作应在收到承包商申请后的 * 日历天内完成,承包商超过 * 日历天提出申请的, * 方及 * 方双方均有权拒绝补签证;每月末,监理公司应统计出已发生的变更签证增减结算数额并报告 * 方,以便控制工程造价和签证。

(6)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 (略) 理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核实相关工程量和数量。

(7)根据合同要求,结合监理情况,审核承包商申报的竣工结算书并向 * 方提交审核报告。

(8)根据 * 方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审核承包商编制的该项目的年、季、月度资金计划,并监督、 (略) 。

(9)负责计算、审核各项索赔金额, (略) 理意见, (略) 理合同纠纷。

( * )每期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之前,应审查承包商工程款开支情况,核实票据,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否则, * 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 * )承包商要求变更设计应事先征得 * 方同意,并报 * 方确认,由 * 方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审核,报 * 方批准后,由 * 方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方案,由监理审核,经 * 方批准后,通过 * 方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 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在 * 方接到 * 方书面通知后,由 * 方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审核,报 * 方批准后,由 * 方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1)协助 * 方对施工图提出优化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略) 工作,协助签订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

(2)负责审查分包商资质,包括对分包商或供应商的资质、供货能力、商 (略) 详细审核和考察,并将审核意见报送 * 方。

(3)定期对施 (略) (略) 跟踪管理和检查(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在第 * 时间内上报 * 方),并以书面形式报送 * 方。

(4)审核 * 方、承包商的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提出有关建议和补救措施,并发布有关指令。

(5)审核施工图并在严格控制竣工结算价的前提下提供经济、 (略) 的修改意见,协助 * 方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 * 方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6)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7)对 * 方、承包商选定的材料、构配件及设 (略) 确认和验收,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 (略) 重点控制。

(8) (略) 材料、设备及时验收,材料、设备使用前按有关规 (略) 有见证取样。及时向 * 方呈报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和设备,按照 (略) (略) 监督。

(9)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 )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设计文件、规范、规程的承包商,责令立即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向违规的承包商签发监理通知后,尚应监督相应整 (略) ,直至整改完毕。

( * )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对各阶段、 (略) 位施工存在的影响质量的关键问题,应主动组织各施工单位认真分析,找出解决办法并监督承包商实施,做好实施效果的复查工作;工程隐蔽项目,要求承包商自检后,经 * 方认真检查、签证各项隐蔽工程,做好建筑安 (略) 、 (略) 位、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 (略) 下道工序。

( * )对于施工后 (略) 位, (略) (略) 。

( * )负责工 (略) 理,进行事故原因、责任分析, (略) 理办法并督 (略) 理方案实施,向 * 方提供专项报告。

( * )督促承包商向各相关单位申报各环节验收。

( * )由 * 方提出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 * 方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凡由承包商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 * 方认可,报 * 方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鉴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 方按 (略) 验收。

( * )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 (略) 建档案管 (略) 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技术资料,并按 * 方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 * )负责组织 (略) 工程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预验收报告。

( * )负责 (略) 门联系对 (略) 核定,并按 * 方要求组织工程移交。

( * )监理资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 个月内完整移交 * 方。 (略) 规定的《工程项目资料及竣工档案管理办法》及时资料归档工作。

( * )监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安全,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整改方案的实施和消除安全隐患

( * ) (略) 的文明施工状况,发现任何不 (略) 为或情况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其整改。

( * ) * 方应对承包商的 (略) 考核记录,并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对违约和人员不到 (略) 罚意见报 * 方批准后实施。

( * )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要求承包商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 (略) 施工,严格把好质量关,依据合同条款对 (略) 监督管理。

( * ) * 方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有切实、 (略) 监 (略) 检验制度, (略) 巡视监理制度,建 (略) 验收和签证制度,把好签证审核确认关,保证工程合 (略) 。

( * )在工程实施阶段, * 方应按监理规范 (略) 位、关键工序实施 (略) 监理, * 旦发现 * 方未实 (略) (略) (略) 监理职责的, * 方向 * 方支付不低于 * 元人民币/次的违约金。 * 方应熟悉设计文件并结合相关施工规范,落实各个施工工序按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如发现严重的施工工序错漏或工序不合格而同意施工单位进入下道工序的, * 方有权要求 * 方按本合同监理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 * )组织施工过程中样板工程的实施,并组织样板工程验收工作、提出验收意见报 * 方批准。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商及 (略) 建档案管 (略) 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技术资料,并按 * 方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 * ) * 方应对本工程施工阶段涉及的强制性规范条文的实施 (略) 意见,向承包商提供实施指导意见,并督促其实施。

( *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承包商整改。

( * )监理质量目标:本工程须达到合格 市优质及以上工程标准。

工程进度控制:

(1)对承包商报送的人工、材料、机械动态月报和施工 (略) 分析,找出影响进度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和指令并监督整改。

(2)及时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提出补救措施,调整总控制进度计划,并及时上报 * 方后,发布相应指令并监督落实。

(3)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周进度计划并监督、 (略) ,必要时对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必要的指示,经 * 方 (略) 。

(4)根据 * 方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制定本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5) * 方在接到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后, (略) 认真审核,核查其制定的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工期要求。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商按此进度计划组织工程施工。

工程保修阶段:

(1)协助 * 方签订本工程的保修合同。

(2)保修期内, * 方在工程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应书面通知 * 方, * 方必须在收到通知后 * (略) 负责解决问题,并在解决问题后向 * 方出具书面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保修期内通知承包 (略) 维修,并鉴定存在质量问题,审核维修方案,督 (略) 维修, * 方委派专业监理人员跟踪落实维修。如 * 方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或相关规定委托第 * 方维修时, * 方审核维修费用,报 * 方批准。

(4) * 方应对每 * 维修项目建立详细的维修档案。 (略) 有承包人及供货商名单、目录并建立档案;组织协调参与工程建设质量保修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落实保修阶段组织机构和人员; (略) 工 (略) 理,及时界定质量责任,明确工程返修费用的承担主体;办理保修费用结算工作;整理保修阶段的技术、档案资料。

(5) * 方负责保修期内工程保修结算及保修期内发生的雇请第 * 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责任方的确认。

(6)对于使用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经 * 方同意后, * 方有责任组织 (略) 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 * 方。

(7) * 方在保修期限结束后,须提供保修工作总结及质量问题分析。

2.1.2. * * 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项 (略) 签证,认真审核各类工程款项及竣工结算,控制进度款的拨付,所有经济和工期签证须经 * 方签署方可生效。

2.1.2. * 计量、签证应遵守厦市政发〔 * 号 (略) 市 (略) 工程变更、签证、计量管理规定》执行

(1)严格审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预算、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申请并签字盖章,及时报 * 方审定,若 * 方未能按规定据实审核和计量,按每次不低于 * 元支付违约金
(2)设计变更必须事先通报 * 方,并经 * 方签字确认方为有效。若属于 * 方监理不当,未及时发现承包商因施工水平或技术装备问题将导致的设计变更,经设计人、 * 方同意,由设计人出具设计变更,同时 * 方有权按设计变更增加价款的5%扣减 * 方的监理费

(3)监理单位应配合、督促施工单位每月 * 日前对上月发生的项目设计变更、签证及造价 (略) 汇总、整理,编制项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情况台账,审核后报送 * 方及业主单位。

2.1.2. * 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要求:

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根据工程实际,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相应人员,建立安全与文明施工责任制,落实安全与文明施工有关规范、规定、标准。

(2) * 方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有切实、可操作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3)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在批准 (略) 。

(4)督促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 (略) 市公共设施的防护工作,防止或减少桩基施工、粉尘、噪音、废气、废水、施工照明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根据厦建质监【 * 】 *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关键环节验 (略) 规定》和厦建质监【 * 】 * 号《城市建设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重 (略) 辨识和评价,提出消除或控制危险源的对策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从开工到竣工的 (略) 重点监控,督促承包商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申报监督检查。

(6) * 方应自费安排监理人员的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以保证工程施工监 (略) 。 (略) 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常用检测仪器(例如:全站仪、红外线钢筋砼护层厚度检测仪、漏电电流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扭力扳手、游标卡尺等)和应有先进 (略) 理系统(例如:数码相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在工作实施阶段,若 * 方抽查发现上述检测仪器未到位(常用仪器应 (略) 内),视为 * 方违约, * 方除应整改到位外,还应按 * 元人民币/台·次向 * 方支付违约金。

2.1.2. * 合同、信息管理与协调工作:

(1)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合同与信息管理, (略) 过程相关信息收集工作,为 * 方 (略) 情况分析以及避免合同纠纷、风 (略) 意见,依法公平、公正地调解纠纷,处理争议及索赔事件。

(2)执行工程周例会制度,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工程实施动态管理,每周 * 按监理月报格式提交监理周报(含本项目进度、质量、投资的各要素数据和下周工作要点及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等),并附能够反应工程进展情况的影像资料。指定专人做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 * 方反馈。协助 * (略) 门要求的周、旬、月报和固定资产完成情况等报表。

(3)做好参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质量监督、检测、测绘、勘察、设计、消防、设备安装、供水供电、煤气、电信等)的协调工作,加强沟通,促进工程实施过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

(4)协助委托人针对施工图提出优化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略) 工作,协助签订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监理法规条例、文件。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有关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及工程变更文件等相关文件;

(2)有关设计、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本工程 * 方批准的文件、设计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等。

(4)与本工程有关的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

(5)为本工程制定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要点、标准、保证措施及其他技术文件和规定。

(6)招投标文件等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若有发生,另行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在监理工作实施阶段, * 方应按投标承诺,按工程的实际 (略) 监理机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项目管理机构常驻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投标文件要求,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工程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若更换需取得 * 方的同意。若未经 * 方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则 * 方应支付给 * 方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人次;擅自更换其他技术人员的,则 * 方应支付给 * 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人次。本工程质量专项验收之前,如本合同项下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及其他技术人员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视为 * 方违约, * 方应支付给 * 方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并应立即停止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及其他技术人员担任其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 (略) 为,否则 * 方可单方面解除监理合同, * 方应承担因 (略) 损失。所有监理人员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 天/月, * 方对 (略) 的人员可随时按名单抽查,如发现擅离工作岗位者,视为 * 方违约, * 方有权要求 * 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 * /人·次,现场监理机构违约金累计超过5人次的, * 方有权要求 * 方更换擅离工作岗位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无正当原因连续或累计 * 周未到位,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监理合同。

2. (略) 职责

2.4.3对 * 方的授权范围:

(1)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施工过程中协助 * 方负责图纸变更手续 (略) 的联系工作。

(2)负责组织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协助 * 方完成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工程移交工作。

(3)负责图纸、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协 (略) (略) 、 (略) (略) 门、建筑文 (略) 、建筑工 (略) 、 (略) 门等单位资料归档、备案工作。

(4)审核施工单位和设备(或货物)供应商报送的工程结算。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实行安全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在批准 (略) 。 * 方应落实自身安全职责,同时向 (略) 派驻安全监理人员,要加强监理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 * 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 (略) 门报告。 * 方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 * 方应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施工合同条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有关 (略) 监理工作。

(7) * 方在合 (略) (略) 监理工程的设计图纸做出详细的图纸自审书面意见。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 * 方不需请示 * 方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 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征得 * 方的书面同意

2.5提交报告

* 方应提交报告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报告名称

时间

份数

备注

监理规划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

4

/

监理实施细则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

4

/

监理周报

每周 * 上午

4

/

监理月报

每月5日前

4

/

监理季报

每季度第1个月 * 日前

4

/

监理年报

每年1月 * 日前

4

/

图纸自审书面意见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7天内,并在设计文件施工交底前

4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安全施工方案以及其他与施工监理有关的报备文件审查意见

收到施工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

5

/

竣工图纸审查意见

收到竣工图纸文件后5天内

5

/

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

见补充条款第9.4条的约定

5

/

与本项目监理服务相关的其它文件(或资料)的建议或审查意见

收到相关文件(或资料)后5天内

5

/

注:办理相 (略) 需资料份数,不 (略) 需提交份数, (略) 提供。

2.7使用 * 方的财产

附录B中由 * 方无偿提供的房屋、 (略) 有权属于: (略) 自 (略) 所、办公用具(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工程检测设备等),及交通工具,以保证工程施工监 (略) 。

* 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 * 方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3 * 方义务

3.4 * 方代表

* 方代表为:/

3.6答复

* 方同意在5天内,对 * 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 * 方的违约责任

4.1.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方式的条款之外, * 方对 * 方造成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

4.1.3 * 方在责任期间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略) 损失:

(1)如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给 * 方造成损失,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若是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签发不实的经济和工期签证,应按实赔偿 * 方的损失。

(2)若工期延误,属 * 方责任的,每延误 * 日历天工期 * 方应按监理费用的千分之 (略) 赔偿。

(3)因 * 方对签证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增 (略) 分不支付监理费,并且每次扣除0.5—2万元人民币的监理费作为违约金。

(4)安全文明施 (略) 门检查通报批评或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除0.1—2万元人民币的监理费作为违约金。

(5)工程未达到监理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时,监理费结算时监理收费标准在中标监理取费费率基础上下浮 * %,并且监理人应赔偿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 (略) 损失;责任不清的,监理费结算时监理收费标准在中标监理取费费率基础上下浮5%,并且监理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6) 监理人泄露本协议或者本工程内容的,并且每次扣除0.5—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方损失的,监理方还应当补足。

4.2 * 方的违约责任

4.2.3 * 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费用以 (略) (略) 审核核定的金额为准。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每期监理费=支付期内完成工程量×中标监理费率(按中标监理费/投标时监理费的暂定计费额× * %)× * %-相应罚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且向发包人办妥 * 切移交手续(以报备证明为凭证)、支付至经 * 方审核结算金额的 *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出具后 * 方支付至最终结算监理费总额的 * %,预留最终结算监理费总额的5%作为缺陷责任期的保证金,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如财务决算报告中相应的监理费结算价小于已支付金额, * 方应在 * 个工作日内返还超支付的金额。每次申请支付前, * 方必须提交书面结算申请报告供 * 方审批,并开具拟支付额的正式税务发票,以上工程款及预付款均应在相应款项拨付至发包人账户后支付。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按通用本6.1 (略)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 * 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费用以 (略) (略) 审核核定为准。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费用以 (略) (略) 审核核定为准。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 (略) 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 (略) 时行仲裁。

(2)向 (略) 在地 (略) 提起诉讼。

8其他

8.2检测费用

* 方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略) 工作完成后/ (略) 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6保密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规定;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规定;

第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规定。

8.8著作权

* 方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应当征得 * 方的书面同意

9、补充条款

9.1、 * 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 * 方的报酬:

计算方法:

9.1.1招标时暂按投资估算中的相关数据计算监理酬金的,将以经批复的投资概算为依据(按规定不须批复的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重新按照《 (略) 、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房[ * 号,财政工程还要按厦发改投资[ * 号)的有关规定计算施工监理酬金,浮动幅度值E不变。

9.1.2实际监理的工作 (略) 可能有增减,竣工决算时,计费额发生变化(与投资概算比)超过± * %的,以竣工验收决算为依据,重新按照《 (略) 、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房[ * 号,财政工程还要按厦发改投资[ * )的有关规定计算施工监理酬金,浮动幅度值E不变。

(1)本工程监理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2)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石 (略) 爆破工程专项监理及爆破安全评估。 (略) 内容应包含该 * 项内容。由 * 方与 * 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爆破监理单位及评估单位实施, (略) 监理费中标价中, (略) 计价。

(3) (略) 内容应包含电力工程监理。由 * 方委托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 (略) 监理费中标价中, (略) 计价。

9.1.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于 * 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 * 方获得了经济效益,属于发包人财政投融资项目的,发包 (略) 门申请从节省的投资中计取 * 定比例金额奖励 * 方。其他项目发包人将按生产经济效益总额的/%奖励 * 方,奖励费用从节省的投资中列支。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9.1.4上述每笔款项必须在发 (略) 门申请的相应款项到帐后支付。

9.2、 * (略) 设置项目 (略) 所,应自费安排监理人员的生活、通讯等设施,配备专用的交通车辆,以保证工程施工监 (略) 。

9.3、工程结构验收与初验由 * 方组织, (略) 门参加;工程竣工后 * 方负责 (略) 竣工资料,保证其符合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按规定资料份数报送 * 方,正式竣工验收由 * 方组织。

9.4、工程竣工结算时, * 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监理单位须在 * 天内完成结算初审报告给发包人,在初审报告中除已有资料的结算成果外,监理单位必须明确列出差漏资料的清单,发包人应在收到初审报告后7天内,对初审报告提出书面反馈意见或召开协调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监理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的时间,监理单位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之日起出具最终结算审核报告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7天(已充分预留施工单位补充资料的时间在内)。如监理单位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初审报告或者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 方将保留向 * 方收取违约金的权利,每逾期 * 日违约金为 * 元, * 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的监理费用中扣除。

9.5、监理单位按审核单位的审定结论向 * 方开据结算发票,办理工程的财务结算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 * 个月内将该工程的监理档案完整移交给 * 方。

9.6、施工期间,现场监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略) 负责办理并承担保险费,否则由此产生的有关后果均与 * 方无关,监理公 (略) 责任。

9.7、测量交桩后,监理单位必须及时提交控制复核成果,以及原始地面复测意见书,特别是电力设施、古建筑、古墓、古树、既有管渠标高与断面等的复核。

9.8、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定标前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工程数量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9.9、协助 * 方协调 (略) (略) (略) 周边各种影响工程建设因素的问题。

9. * 、 * 方应监督施工单位实现施工合同中质量、工期、投资方面的控制目标。

9. * 、 * 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正确、齐全的提 (略) 有质保资料,随时接受 * 方抽查。

9. * 、在监理服务期间,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施工单位获得各种利益,若有违反,则处以2万元/人·次违约罚金,同时 * 方有权解除合同。

9. * 、 * 方必须建立起健全 (略) 组织机构,并根据《施工合同》对工程活动(包括质量、进度、投资) (略) 动态定性管理、静态定量分析、目标控制措施管理的监理服务。 (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项目监理制度,并在监理大纲的细则中体现。

9. * 、若发生由于征地拆迁问题或牵涉到当地利益造成施工延误或停工,或因政府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减少, * 方不得向 * 方提出任何索赔。

9. * 、 (略) 期间,由于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土地用途、调整规划、调整线位、站位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延期、停工、被取消等,不属 * 方违约,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 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监理服务费的结算以 (略) (略) 的审定额为准,并以 (略) 市财政将相应款项拨付至 * 方帐户作为 * 方向 * 方支付的前提, * 方对此无异议。

9. * 、 (略) 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常用检测仪器(例如:全站仪、红外线钢筋砼护层厚度检测仪、漏电电流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扭力扳手、游标卡尺等)和应有先进 (略) 理系统(例如:数码相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在工作实施阶段,若 * 方抽查发现上述检测仪器未到位(常用仪器应 (略) 内),视为 * 方违约, * 方除应整改到位外,还应按 * 元人民币/台?次向 * 方支付违约金。

9. * 、本工程招标 (略) 有涉及到经济违约罚款均以现金形式当月缴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应付款项。

9. * 、监理单位需服从 * 方制定发布的《 (略) 市 (略) 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厦市政发【 * 号文,《 (略) 为“零容忍”清单管理办法》(厦市政发〔 * 号)。

9. * 、在主体及装修阶段,除土建、水电专监外,需配置设备类或智能化系统集成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略) 负责设备安装或弱电智能化集成等监理工作。上述两位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在签订合同时报 * 方同意并备案,人员管理与投标备案人员管理要求 * 致。

9. * 、 * 方在保修阶段须派土建、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各 * 人常驻,负责保修阶段监理义务, (略) 罚按施工阶段的 (略) 。

9. * 、 * 方应在施工合同结算审核结论书出具后7天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报送给 * 方。每延误 * 天, * 方应向 * 方支付签约合同价万分之 * 的违约金。同时, (略) 提交给 (略) (略) 审核,审核结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9. * 、监理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 (略) 确定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到位。

9. * 、 (略) 确定的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为最低要求,本工程为群体性建筑,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情况要求增加监理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拒绝。

9. * 、因监理单位管理原因,项目被 (略) 门记不良记录或被通报(批评)等,发包人有权 (略) 以监理费的1%/次的违约金。

9. * 、 * (略) 工 (略) 部调整工作, * 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向 * 方提出任何索赔。

9. * 、积极配合和接受 * 方的各项检查工作,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每拖延 * 天罚款 点击查看>> 元/条。9. * 、根据厦财建[ * ] * 号《关于完善代建激励约束机制等事项的通知》第 * 条第( * )点规定:“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可依照经济合同约定向其索赔”,由投标人原因直接造成本工程的工期延误、投资超概、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导致招标人被扣减建设单位管理费, (略) 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由投标人承担。在投标人报送工程结算前,如出现工期延误、投资超概、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按文件要求相应的款项在结算时暂扣,直至招标人向投标人索赔完,再返还暂扣款。9. * 、根据厦发改投资[ * 号《关于印发进 * 步加强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 * 条第 * 点“逾期惩戒”的规定: (略) (略) 门约谈督促,逾期仍不配合的单位,按规 (略) 为信用记录、纳入“黑名单”管理等。

9. * 、根据建办质[ * ] * 号文,执行《危险 (略)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9. * 、委托人 (略) 实际情况要求增加监理人员。受托人不得异议。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察附段:

A-2设计阶段:

A-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 (略) 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A-4其他( (略) 、外部协调工作等):若有发生,另行约定。


附录B * 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 方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

/

/

2、辅助工作人员

/

/

/

3、其他人员

/

/

/

B-2 * 方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

/

/

/

2、生活用房

/

/

/

3、试验用房

/

/

/

4、样品用房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

B-3 * 方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

1

/

/

2、工程勘察文件

1

/

/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1

/

/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1

/

/

5、施工许可文件

1

/

/

6、其他文件

1

/

/

B-4 * 方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

/

/

/

2、办公设备

/

/

/

3、交通工具

/

/

4、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附件1:

廉政合同

委托人( * 方): (略) 市 (略)

监理人( * 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 * * 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 (略)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 * 条 * * 双方的责任

( * )严格遵守 (略) 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 (略) 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 * ) (略)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 *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 *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纪、 (略) 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 (略) 门举报。

第 * 条 * 方的责任

* 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建设的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向 * 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

( * )不准在 * 方报销任何应由 * 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 * 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参加有可能 (略) 合同的 * 方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 * )不准向 * 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 * )不准违反合同约定向 * 方索要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第 * 条 * 方的责任

* 方应与 * 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略) 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 (略) 施工管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 * 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为 * 方、相关单位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略) 合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 * 、 (略) 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 * 、 (略) 为的,致使 * 方工作人员受到党纪、 (略) 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十 * 日内, * 方应支付 * 方合同价款5%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致使 * 方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自立案之日起十 * 日内, * 方应支付 * 方合同价款 * %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 万元。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略) 不起 (略) 宣告无罪、 (略) 罚的, * (略) 支付的违约金。

第 * 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 * 条 本合同 * 式 * * * 份,由 * * 双方各执 * 份,送交 * * 双方的监督单位各 * 份。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 * 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监理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 * 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委托人要求;

(6)监理报酬清单;

(7)监理大纲;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_______________,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天。

9. 本合同协议书 * 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份。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 :履约保证金格式(格式)

(略) 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 (略) 合同约定的 (略)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委托人和监理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件 *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格式)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 字 日 期: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通用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修改如下: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协议书

委托人( * 方): (略) 市 (略)

监理人( *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等。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万元。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 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暂定 元整(¥万元)。最终以市(区) (略) 核定结果为准

包括:

1. 监理酬金:万元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始,至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 、双方承诺

1. * 方向 * 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 方向 * 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略) 市 (略) 区云顶中路 * 号市政大厦

3. 本合同正本 * 份,由 * 方、 * 方分别保存 * 份,副本 * 份,双方各执副本 * 份,正副本出现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4.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 (略) , (略) 可以依以下地址送达相关文书。

* 方: (略) 市 (略) * 方:

(盖章)(盖章)

住所: (略) 市 (略) 区云顶中路 * 号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略) 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 (略) 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略) 控制,对合同、 (略)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 (略) 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 (略) 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略) 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 * “酬金”是 (略) 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 *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 *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 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1. * “天”是指第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

1.1. * “月”是指按公历从 * 个月中任何 * 天开始的 * 个公历月时间。

1.1. *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 (略) 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 (略) 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略) 。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 * 的监理人员:

(1) (略) 为的;

(2) (略) (略) 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略) 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略) 期内,监 (略)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略)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 (略) 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 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 (略) 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略) 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略) 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略) 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 * 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 (略) 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 (略) 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 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略)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略) 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 * 方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略) 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 (略) (略) 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 (略) 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略) 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 (略) 分义务的通知; (略) 工作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 (略) (略) 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 (略) (略) (略) 时,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 (略) 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 (略) 的材料 (略) 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 (略) 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 * 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 (略) 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 (略) 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略) 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①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②本合同专用条件和本合同通用条件( (略) 分);③协议书;④监理投标书或中标书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 * 方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 (略) 有建筑、安装、水利工程和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 方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 方无条件应响应 * 方的要求且不得提出索赔或补偿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1.2.1设置总监办或类似机构,负责监理总体工作。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设备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必须以书面形式通 (略) ,项目监理机构的项目 (略) 发文启用,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在该启用文上签名留底。

2.1.2.2施工过程中, (略) 监理对重要工序(包含但不仅限于):浇筑混凝土、混凝土箱体预制、管道和路基回填土、 (略) 理、预制模板组拼、钢筋绑扎、预应力预留孔定位、张拉预应力、管道压浆、级配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摊铺、沥青摊铺、护岸挡 (略) (略) 并形成原始记录及典型影像资料。

2.1.2.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3)中规定的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工作;同时包括水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人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安全文明措施费审核等监理工作。

2.1.2.4健全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本工程由 任总监理工程师,并授予本合同 (略) 权限; (略) 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全员到位且按本工程需求各专业配备齐全, * 方不得以分阶段开工的理由提出监理人员的核减及变更要求。其他监理班子成员详见附件,非公开招标工程按相关相关规定配备要求全员到位。

2.1.2.5参加工程开工前施工图设计文件交底会审,主持工程开工后其它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交底会审;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错误、遗漏及不合理情况,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2.6 (略) 的监理规范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略) 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 * 方审查并向施工单位交底。

2.1.2.7审查工程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从业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

2.1.2.8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2.1.2.9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

2.1.2. * 负责工程范围内各专业管线的施工图技术交底会和施工协调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管线/工程协调会,提出旧管线的拆迁或保护措施,安排各 (略) 、退场时间和施工范围, (略) 的施工时序( (略) 时间、安装工作面交接等),严格检查专业管线质量、进度,督促道路施工单位提供专业管线的线位 (略) 复核。签认进度报表和计划报表。及时组织各专业管线的竣工验收,并完成验收纪要。

2.1.2. * 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略) (略) 门颁布的标准对 (略) 每月 * 次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 * 方;

2.1.2. * 核查原材料,特别是钢筋、水泥、沥青材料、水泥管、双壁波纹管、预应力钢筋、商品混凝土、防 (略) 家资料和业绩情况,并征求 * 方意见后界定不少于 * (略) 家,方可同意施工单位在该界定范围内签订合同。

2.1.2. * 核查试验单位的资质和试验范围,核查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2.1.2. * (略) 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保资料, (略) (略) 检查验收,协助 * 方做好 * 供品的验收及移交工作。

2.1.2. * (略) 工程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按规定应抽取数量的 * %的样品试验时,必 (略) 并做好相关的试验记录。

2.1.2. * 核查重要计量器具、测量仪器的检定情况。

2.1.2. * (略) 经常性巡视检查,对每道 (略) 平行检查验收,复核测量。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以及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 (略) 位, (略) 监理。并按 * (略) 颁布的《房屋建筑 (略) 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1.2. * 及时核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其他施工技术资料。

2.1.2. * 审查、签认施工单位月进度报表、工程款支付表和下月计划报表,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进度措施的落实。

2.1.2. * 在施工单位自检、自评合格基础上, (略) 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对分项工程、分部( (略) )工程、单位(子单位) (略) 检验评定。及时组织分项工程、分部( (略) )工程验收和整个工程竣工的初步验收,协助 * 方组织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对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工程移交。

2.1.2. * 审查工程变更时必须对工程变更的质量、工程量、费用、工期做出评估并提出明确的监理意见。

2.1.2. * * 方 (略) 市综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 * 年度扬尘防治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考委〔 * 〕4号)、 * 方的厦市政发【 * 号文《 (略) 市 (略)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 * 方 (略) 门工程项目管理 (略) 。

2.1.2. * 制定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做好工程计量工作,严格控制进度款支付,做到不多付、不少付、不重复付。

2.1.2. *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

2.1.2. * 制定预防费用索赔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略) 理各种索赔。

2.1.2. * 审查竣工结算后,并提出结算意见,及时上报 * 方,包括市财政投资的各专业管线的竣工结算。

2.1.2. * 组织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 (略) 理。

2.1.2. * 执行工程周例会制度,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每周 * 按监理月报格式提交监理周报,并附能够反应工程进展情况的影像资料。

2.1.2. * 及时记录和整理监理资料、上报每日工作简报,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月报、设计变更及签证台帐应于每月 * 日前提交 * 方。工程竣工后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及影视材料(VCD盘等),资料、档案应真实、齐全。

2.1.2. * 工程移交前,监理单位有责任对施工单位的路面保洁和 (略) 监督,保证路面整洁和成品完好。

2.1.2. * 监理单位每月 * 日前单独提交 * 份《质量控制(计划)报告》内容包括:

(1)概述:各原材料的数量及备料情况--- (略) 数量质量、 (略) 的数量质量检验情况,正在落实或尚未落实的原材料情况,原材料控制重点及存在问题。

(2)标准:本项目设计图中各分项各工序的检验项目、检验频率及相应应检数量,以及实际检验项目、频率、数量、数值(合格或不合格);

(3)本月概述:本月已完成的各道工序 (略) 位、具体检验项目、具体检验数量、具体检验频率、具体检验结果与应检验项目、检验频率、应检数量、应检结果比较,合格工序具体位置及数量,待整改工序具体位置及数量;

(4)列出合格项目工序的具体位置桩号,列出不合格项目工序的具体位置桩号、列出尚未有检验结果的工序的具体位置桩号;

(5)列出尚未有结果的工序之检验计划以及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

2.1.2. * 对工程实施动态管理,每周提供影响本项目进度、质量、投资的各要素之数据,并以图表的形 (略) 会议室。

2.1.2. * 以预防控制为主,协助 * 方管理本项目,为 * 方决策出谋划策。

2.1.2. * 组织如深基坑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安全审查会,监督 (略) 各种技术 (略) 门、专家审查。

2.1.2. * 监理单位应至少配备3人(不包含在投标备案人员中)负责资料、归档、信息报送、设计变更信息统计、每日工作信息报表等文秘工作,其中2人配合发包方协调工作。

2.1.2. *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投资控制:

(1)施工单位中标后,若对投标清单提出复核要求的, (略) 文件规定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复核工程量清单,并形成书面的审核意见。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费用,严格审 (略) 分的变更签证。按监理 (略) 工程计量、审核各类工程款项、审核工程变更(含变更工程量和价款的审核)及竣工结算, (略) 周、月、季、年度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的统计工作,投资控制符合相关合同文件规定。

(2)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情况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预算(含变更项目)及结算并报 * 方核定,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情况增减预算或结算,但前述增减应得到 * 方的书面确认

(3)协同 * 方和承包 (略) 位的工程量,对于工程隐蔽项目要求承包商自检,经 * 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对于基础、隐蔽工程或签证,应附上示意图以及具体方位图、坐标,否则签证、隐蔽的数据 * 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后 (略) 承担。

(4)负责审查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申报的月工程量及费用并报 * 方核定。

(5)审核工程范围内及与工程实施有关的图纸等资料的洽商签证、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施工图外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及各种签证。此项工作应在收到承包商申请后的 * 日历天内完成,承包商超过 * 日历天提出申请的, * 方及 * 方双方均有权拒绝补签证;每月末,监理公司应统计出已发生的变更签证增减结算数额并报告 * 方,以便控制工程造价和签证。

(6)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 (略) 理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核实相关工程量和数量。

(7)根据合同要求,结合监理情况,审核承包商申报的竣工结算书并向 * 方提交审核报告。

(8)根据 * 方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审核承包商编制的该项目的年、季、月度资金计划,并监督、 (略) 。

(9)负责计算、审核各项索赔金额, (略) 理意见, (略) 理合同纠纷。

( * )每期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之前,应审查承包商工程款开支情况,核实票据,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否则, * 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 * )承包商要求变更设计应事先征得 * 方同意,并报 * 方确认,由 * 方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审核,报 * 方批准后,由 * 方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方案,由监理审核,经 * 方批准后,通过 * 方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 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在 * 方接到 * 方书面通知后,由 * 方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审核,报 * 方批准后,由 * 方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1)协助 * 方对施工图提出优化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略) 工作,协助签订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

(2)负责审查分包商资质,包括对分包商或供应商的资质、供货能力、商 (略) 详细审核和考察,并将审核意见报送 * 方。

(3)定期对施 (略) (略) 跟踪管理和检查(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在第 * 时间内上报 * 方),并以书面形式报送 * 方。

(4)审核 * 方、承包商的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提出有关建议和补救措施,并发布有关指令。

(5)审核施工图并在严格控制竣工结算价的前提下提供经济、 (略) 的修改意见,协助 * 方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 * 方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6)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7)对 * 方、承包商选定的材料、构配件及设 (略) 确认和验收,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 (略) 重点控制。

(8) (略) 材料、设备及时验收,材料、设备使用前按有关规 (略) 有见证取样。及时向 * 方呈报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和设备,按照 (略) (略) 监督。

(9)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 )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设计文件、规范、规程的承包商,责令立即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向违规的承包商签发监理通知后,尚应监督相应整 (略) ,直至整改完毕。

( * )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对各阶段、 (略) 位施工存在的影响质量的关键问题,应主动组织各施工单位认真分析,找出解决办法并监督承包商实施,做好实施效果的复查工作;工程隐蔽项目,要求承包商自检后,经 * 方认真检查、签证各项隐蔽工程,做好建筑安 (略) 、 (略) 位、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 (略) 下道工序。

( * )对于施工后 (略) 位, (略) (略) 。

( * )负责工 (略) 理,进行事故原因、责任分析, (略) 理办法并督 (略) 理方案实施,向 * 方提供专项报告。

( * )督促承包商向各相关单位申报各环节验收。

( * )由 * 方提出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 * 方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凡由承包商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 * 方认可,报 * 方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鉴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 方按 (略) 验收。

( * )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 (略) 建档案管 (略) 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技术资料,并按 * 方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 * )负责组织 (略) 工程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预验收报告。

( * )负责 (略) 门联系对 (略) 核定,并按 * 方要求组织工程移交。

( * )监理资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 个月内完整移交 * 方。 (略) 规定的《工程项目资料及竣工档案管理办法》及时资料归档工作。

( * )监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安全,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整改方案的实施和消除安全隐患

( * ) (略) 的文明施工状况,发现任何不 (略) 为或情况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其整改。

( * ) * 方应对承包商的 (略) 考核记录,并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对违约和人员不到 (略) 罚意见报 * 方批准后实施。

( * )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要求承包商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 (略) 施工,严格把好质量关,依据合同条款对 (略) 监督管理。

( * ) * 方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有切实、 (略) 监 (略) 检验制度, (略) 巡视监理制度,建 (略) 验收和签证制度,把好签证审核确认关,保证工程合 (略) 。

( * )在工程实施阶段, * 方应按监理规范 (略) 位、关键工序实施 (略) 监理, * 旦发现 * 方未实 (略) (略) (略) 监理职责的, * 方向 * 方支付不低于 * 元人民币/次的违约金。 * 方应熟悉设计文件并结合相关施工规范,落实各个施工工序按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如发现严重的施工工序错漏或工序不合格而同意施工单位进入下道工序的, * 方有权要求 * 方按本合同监理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 * )组织施工过程中样板工程的实施,并组织样板工程验收工作、提出验收意见报 * 方批准。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商及 (略) 建档案管 (略) 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技术资料,并按 * 方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 * ) * 方应对本工程施工阶段涉及的强制性规范条文的实施 (略) 意见,向承包商提供实施指导意见,并督促其实施。

( *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承包商整改。

( * )监理质量目标:本工程须达到合格 市优质及以上工程标准。

工程进度控制:

(1)对承包商报送的人工、材料、机械动态月报和施工 (略) 分析,找出影响进度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和指令并监督整改。

(2)及时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提出补救措施,调整总控制进度计划,并及时上报 * 方后,发布相应指令并监督落实。

(3)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周进度计划并监督、 (略) ,必要时对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必要的指示,经 * 方 (略) 。

(4)根据 * 方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制定本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5) * 方在接到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后, (略) 认真审核,核查其制定的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工期要求。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商按此进度计划组织工程施工。

工程保修阶段:

(1)协助 * 方签订本工程的保修合同。

(2)保修期内, * 方在工程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应书面通知 * 方, * 方必须在收到通知后 * (略) 负责解决问题,并在解决问题后向 * 方出具书面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保修期内通知承包 (略) 维修,并鉴定存在质量问题,审核维修方案,督 (略) 维修, * 方委派专业监理人员跟踪落实维修。如 * 方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或相关规定委托第 * 方维修时, * 方审核维修费用,报 * 方批准。

(4) * 方应对每 * 维修项目建立详细的维修档案。 (略) 有承包人及供货商名单、目录并建立档案;组织协调参与工程建设质量保修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落实保修阶段组织机构和人员; (略) 工 (略) 理,及时界定质量责任,明确工程返修费用的承担主体;办理保修费用结算工作;整理保修阶段的技术、档案资料。

(5) * 方负责保修期内工程保修结算及保修期内发生的雇请第 * 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责任方的确认。

(6)对于使用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经 * 方同意后, * 方有责任组织 (略) 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 * 方。

(7) * 方在保修期限结束后,须提供保修工作总结及质量问题分析。

2.1.2. * * 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项 (略) 签证,认真审核各类工程款项及竣工结算,控制进度款的拨付,所有经济和工期签证须经 * 方签署方可生效。

2.1.2. * 计量、签证应遵守厦市政发〔 * 号 (略) 市 (略) 工程变更、签证、计量管理规定》执行

(1)严格审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预算、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申请并签字盖章,及时报 * 方审定,若 * 方未能按规定据实审核和计量,按每次不低于 * 元支付违约金
(2)设计变更必须事先通报 * 方,并经 * 方签字确认方为有效。若属于 * 方监理不当,未及时发现承包商因施工水平或技术装备问题将导致的设计变更,经设计人、 * 方同意,由设计人出具设计变更,同时 * 方有权按设计变更增加价款的5%扣减 * 方的监理费

(3)监理单位应配合、督促施工单位每月 * 日前对上月发生的项目设计变更、签证及造价 (略) 汇总、整理,编制项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情况台账,审核后报送 * 方及业主单位。

2.1.2. * 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要求:

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根据工程实际,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相应人员,建立安全与文明施工责任制,落实安全与文明施工有关规范、规定、标准。

(2) * 方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有切实、可操作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3)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在批准 (略) 。

(4)督促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 (略) 市公共设施的防护工作,防止或减少桩基施工、粉尘、噪音、废气、废水、施工照明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根据厦建质监【 * 】 *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关键环节验 (略) 规定》和厦建质监【 * 】 * 号《城市建设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重 (略) 辨识和评价,提出消除或控制危险源的对策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从开工到竣工的 (略) 重点监控,督促承包商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申报监督检查。

(6) * 方应自费安排监理人员的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以保证工程施工监 (略) 。 (略) 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常用检测仪器(例如:全站仪、红外线钢筋砼护层厚度检测仪、漏电电流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扭力扳手、游标卡尺等)和应有先进 (略) 理系统(例如:数码相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在工作实施阶段,若 * 方抽查发现上述检测仪器未到位(常用仪器应 (略) 内),视为 * 方违约, * 方除应整改到位外,还应按 * 元人民币/台·次向 * 方支付违约金。

2.1.2. * 合同、信息管理与协调工作:

(1)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合同与信息管理, (略) 过程相关信息收集工作,为 * 方 (略) 情况分析以及避免合同纠纷、风 (略) 意见,依法公平、公正地调解纠纷,处理争议及索赔事件。

(2)执行工程周例会制度,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工程实施动态管理,每周 * 按监理月报格式提交监理周报(含本项目进度、质量、投资的各要素数据和下周工作要点及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等),并附能够反应工程进展情况的影像资料。指定专人做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 * 方反馈。协助 * (略) 门要求的周、旬、月报和固定资产完成情况等报表。

(3)做好参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质量监督、检测、测绘、勘察、设计、消防、设备安装、供水供电、煤气、电信等)的协调工作,加强沟通,促进工程实施过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

(4)协助委托人针对施工图提出优化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略) 工作,协助签订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监理法规条例、文件。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有关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及工程变更文件等相关文件;

(2)有关设计、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本工程 * 方批准的文件、设计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等。

(4)与本工程有关的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

(5)为本工程制定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要点、标准、保证措施及其他技术文件和规定。

(6)招投标文件等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若有发生,另行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在监理工作实施阶段, * 方应按投标承诺,按工程的实际 (略) 监理机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项目管理机构常驻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投标文件要求,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工程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若更换需取得 * 方的同意。若未经 * 方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则 * 方应支付给 * 方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人次;擅自更换其他技术人员的,则 * 方应支付给 * 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人次。本工程质量专项验收之前,如本合同项下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及其他技术人员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视为 * 方违约, * 方应支付给 * 方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并应立即停止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及其他技术人员担任其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 (略) 为,否则 * 方可单方面解除监理合同, * 方应承担因 (略) 损失。所有监理人员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 天/月, * 方对 (略) 的人员可随时按名单抽查,如发现擅离工作岗位者,视为 * 方违约, * 方有权要求 * 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 * /人·次,现场监理机构违约金累计超过5人次的, * 方有权要求 * 方更换擅离工作岗位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无正当原因连续或累计 * 周未到位,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监理合同。

2. (略) 职责

2.4.3对 * 方的授权范围:

(1)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施工过程中协助 * 方负责图纸变更手续 (略) 的联系工作。

(2)负责组织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协助 * 方完成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工程移交工作。

(3)负责图纸、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协 (略) (略) 、 (略) (略) 门、建筑文 (略) 、建筑工 (略) 、 (略) 门等单位资料归档、备案工作。

(4)审核施工单位和设备(或货物)供应商报送的工程结算。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实行安全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在批准 (略) 。 * 方应落实自身安全职责,同时向 (略) 派驻安全监理人员,要加强监理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 * 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 (略) 门报告。 * 方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 * 方应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施工合同条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有关 (略) 监理工作。

(7) * 方在合 (略) (略) 监理工程的设计图纸做出详细的图纸自审书面意见。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 * 方不需请示 * 方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 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征得 * 方的书面同意

2.5提交报告

* 方应提交报告及Word/PDF格式电子版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报告名称

时间

份数

备注

监理规划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

4

/

监理实施细则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

4

/

监理周报

每周 * 上午

4

/

监理月报

每月5日前

4

/

监理季报

每季度第1个月 * 日前

4

/

监理年报

每年1月 * 日前

4

/

图纸自审书面意见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7天内,并在设计文件施工交底前

4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安全施工方案以及其他与施工监理有关的报备文件审查意见

收到施工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

5

/

竣工图纸审查意见

收到竣工图纸文件后5天内

5

/

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

见补充条款第9.4条的约定

5

/

与本项目监理服务相关的其它文件(或资料)的建议或审查意见

收到相关文件(或资料)后5天内

5

/

注:办理相 (略) 需资料份数,不 (略) 需提交份数, (略) 提供。

2.7使用 * 方的财产

附录B中由 * 方无偿提供的房屋、 (略) 有权属于: (略) 自 (略) 所、办公用具(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工程检测设备等),及交通工具,以保证工程施工监 (略) 。

* 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 * 方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3 * 方义务

3.4 * 方代表

* 方代表为:/

3.6答复

* 方同意在5天内,对 * 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 * 方的违约责任

4.1.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方式的条款之外, * 方对 * 方造成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

4.1.3 * 方在责任期间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略) 损失:

(1)如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给 * 方造成损失,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若是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签发不实的经济和工期签证,应按实赔偿 * 方的损失。

(2)若工期延误,属 * 方责任的,每延误 * 日历天工期 * 方应按监理费用的千分之 (略) 赔偿。

(3)因 * 方对签证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增 (略) 分不支付监理费,并且每次扣除0.5—2万元人民币的监理费作为违约金。

(4)安全文明施 (略) 门检查通报批评或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除0.1—2万元人民币的监理费作为违约金。

(5)工程未达到监理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时,监理费结算时监理收费标准在中标监理取费费率基础上下浮 * %,并且监理人应赔偿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 (略) 损失;责任不清的,监理费结算时监理收费标准在中标监理取费费率基础上下浮5%,并且监理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6) 监理人泄露本协议或者本工程内容的,并且每次扣除0.5—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方损失的,监理方还应当补足。

4.2 * 方的违约责任

4.2.3 * 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费用以 (略) (略) 审核核定的金额为准。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每期监理费=支付期内完成工程量×中标监理费率(按中标监理费/投标时监理费的暂定计费额× * %)× * %-相应罚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且向发包人办妥 * 切移交手续(以报备证明为凭证)、支付至经 * 方审核结算金额的 *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出具后 * 方支付至最终结算监理费总额的 * %,预留最终结算监理费总额的5%作为缺陷责任期的保证金,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如财务决算报告中相应的监理费结算价小于已支付金额, * 方应在 * 个工作日内返还超支付的金额。每次申请支付前, * 方必须提交书面结算申请报告供 * 方审批,并开具拟支付额的正式税务发票,以上工程款及预付款均应在相应款项拨付至发包人账户后支付。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按通用本6.1 (略)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 * 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费用以 (略) (略) 审核核定为准。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费用以 (略) (略) 审核核定为准。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 (略) 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 (略) 时行仲裁。

(2)向 (略) 在地 (略) 提起诉讼。

8其他

8.2检测费用

* 方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略) 工作完成后/ (略) 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6保密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规定;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规定;

第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规定。

8.8著作权

* 方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应当征得 * 方的书面同意

9、补充条款

9.1、 * 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 * 方的报酬:

计算方法:

9.1.1招标时暂按投资估算中的相关数据计算监理酬金的,将以经批复的投资概算为依据(按规定不须批复的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重新按照《 (略) 、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房[ * 号,财政工程还要按厦发改投资[ * 号)的有关规定计算施工监理酬金,浮动幅度值E不变。

9.1.2实际监理的工作 (略) 可能有增减,竣工决算时,计费额发生变化(与投资概算比)超过± * %的,以竣工验收决算为依据,重新按照《 (略) 、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房[ * 号,财政工程还要按厦发改投资[ * )的有关规定计算施工监理酬金,浮动幅度值E不变。

(1)本工程监理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2)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石 (略) 爆破工程专项监理及爆破安全评估。 (略) 内容应包含该 * 项内容。由 * 方与 * 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爆破监理单位及评估单位实施, (略) 监理费中标价中, (略) 计价。

(3) (略) 内容应包含电力工程监理。由 * 方委托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 (略) 监理费中标价中, (略) 计价。

9.1.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于 * 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 * 方获得了经济效益,属于发包人财政投融资项目的,发包 (略) 门申请从节省的投资中计取 * 定比例金额奖励 * 方。其他项目发包人将按生产经济效益总额的/%奖励 * 方,奖励费用从节省的投资中列支。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9.1.4上述每笔款项必须在发 (略) 门申请的相应款项到帐后支付。

9.2、 * (略) 设置项目 (略) 所,应自费安排监理人员的生活、通讯等设施,配备专用的交通车辆,以保证工程施工监 (略) 。

9.3、工程结构验收与初验由 * 方组织, (略) 门参加;工程竣工后 * 方负责 (略) 竣工资料,保证其符合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按规定资料份数报送 * 方,正式竣工验收由 * 方组织。

9.4、工程竣工结算时, * 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监理单位须在 * 天内完成结算初审报告给发包人,在初审报告中除已有资料的结算成果外,监理单位必须明确列出差漏资料的清单,发包人应在收到初审报告后7天内,对初审报告提出书面反馈意见或召开协调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监理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的时间,监理单位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之日起出具最终结算审核报告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7天(已充分预留施工单位补充资料的时间在内)。如监理单位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初审报告或者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 方将保留向 * 方收取违约金的权利,每逾期 * 日违约金为 * 元, * 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的监理费用中扣除。

9.5、监理单位按审核单位的审定结论向 * 方开据结算发票,办理工程的财务结算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 * 个月内将该工程的监理档案完整移交给 * 方。

9.6、施工期间,现场监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略) 负责办理并承担保险费,否则由此产生的有关后果均与 * 方无关,监理公 (略) 责任。

9.7、测量交桩后,监理单位必须及时提交控制复核成果,以及原始地面复测意见书,特别是电力设施、古建筑、古墓、古树、既有管渠标高与断面等的复核。

9.8、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定标前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工程数量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9.9、协助 * 方协调 (略) (略) (略) 周边各种影响工程建设因素的问题。

9. * 、 * 方应监督施工单位实现施工合同中质量、工期、投资方面的控制目标。

9. * 、 * 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正确、齐全的提 (略) 有质保资料,随时接受 * 方抽查。

9. * 、在监理服务期间,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施工单位获得各种利益,若有违反,则处以2万元/人·次违约罚金,同时 * 方有权解除合同。

9. * 、 * 方必须建立起健全 (略) 组织机构,并根据《施工合同》对工程活动(包括质量、进度、投资) (略) 动态定性管理、静态定量分析、目标控制措施管理的监理服务。 (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项目监理制度,并在监理大纲的细则中体现。

9. * 、若发生由于征地拆迁问题或牵涉到当地利益造成施工延误或停工,或因政府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减少, * 方不得向 * 方提出任何索赔。

9. * 、 (略) 期间,由于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土地用途、调整规划、调整线位、站位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延期、停工、被取消等,不属 * 方违约,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 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监理服务费的结算以 (略) (略) 的审定额为准,并以 (略) 市财政将相应款项拨付至 * 方帐户作为 * 方向 * 方支付的前提, * 方对此无异议。

9. * 、 (略) 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常用检测仪器(例如:全站仪、红外线钢筋砼护层厚度检测仪、漏电电流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扭力扳手、游标卡尺等)和应有先进 (略) 理系统(例如:数码相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在工作实施阶段,若 * 方抽查发现上述检测仪器未到位(常用仪器应 (略) 内),视为 * 方违约, * 方除应整改到位外,还应按 * 元人民币/台?次向 * 方支付违约金。

9. * 、本工程招标 (略) 有涉及到经济违约罚款均以现金形式当月缴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应付款项。

9. * 、监理单位需服从 * 方制定发布的《 (略) 市 (略) 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厦市政发【 * 号文,《 (略) 为“零容忍”清单管理办法》(厦市政发〔 * 号)。

9. * 、在主体及装修阶段,除土建、水电专监外,需配置设备类或智能化系统集成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略) 负责设备安装或弱电智能化集成等监理工作。上述两位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在签订合同时报 * 方同意并备案,人员管理与投标备案人员管理要求 * 致。

9. * 、 * 方在保修阶段须派土建、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各 * 人常驻,负责保修阶段监理义务, (略) 罚按施工阶段的 (略) 。

9. * 、 * 方应在施工合同结算审核结论书出具后7天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报送给 * 方。每延误 * 天, * 方应向 * 方支付签约合同价万分之 * 的违约金。同时, (略) 提交给 (略) (略) 审核,审核结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9. * 、监理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 (略) 确定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到位。

9. * 、 (略) 确定的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为最低要求,本工程为群体性建筑,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情况要求增加监理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拒绝。

9. * 、因监理单位管理原因,项目被 (略) 门记不良记录或被通报(批评)等,发包人有权 (略) 以监理费的1%/次的违约金。

9. * 、 * (略) 工 (略) 部调整工作, * 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向 * 方提出任何索赔。

9. * 、积极配合和接受 * 方的各项检查工作,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每拖延 * 天罚款 点击查看>> 元/条。9. * 、根据厦财建[ * ] * 号《关于完善代建激励约束机制等事项的通知》第 * 条第( * )点规定:“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可依照经济合同约定向其索赔”,由投标人原因直接造成本工程的工期延误、投资超概、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导致招标人被扣减建设单位管理费, (略) 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由投标人承担。在投标人报送工程结算前,如出现工期延误、投资超概、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按文件要求相应的款项在结算时暂扣,直至招标人向投标人索赔完,再返还暂扣款。9. * 、根据厦发改投资[ * 号《关于印发进 * 步加强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 * 条第 * 点“逾期惩戒”的规定: (略) (略) 门约谈督促,逾期仍不配合的单位,按规 (略) 为信用记录、纳入“黑名单”管理等。

9. * 、根据建办质[ * ] * 号文,执行《危险 (略)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9. * 、委托人 (略) 实际情况要求增加监理人员。受托人不得异议。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察附段:

A-2设计阶段:

A-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 (略) 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A-4其他( (略) 、外部协调工作等):若有发生,另行约定。


附录B * 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 方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

/

/

2、辅助工作人员

/

/

/

3、其他人员

/

/

/

B-2 * 方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

/

/

/

2、生活用房

/

/

/

3、试验用房

/

/

/

4、样品用房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

B-3 * 方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

1

/

/

2、工程勘察文件

1

/

/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1

/

/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1

/

/

5、施工许可文件

1

/

/

6、其他文件

1

/

/

B-4 * 方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

/

/

/

2、办公设备

/

/

/

3、交通工具

/

/

4、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附件1:

廉政合同

委托人( * 方): (略) 市 (略)

监理人( * 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 * * 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 (略)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 * 条 * * 双方的责任

( * )严格遵守 (略) 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 (略) 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 * ) (略)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 *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 *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纪、 (略) 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 (略) 门举报。

第 * 条 * 方的责任

* 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建设的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向 * 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

( * )不准在 * 方报销任何应由 * 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 * 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参加有可能 (略) 合同的 * 方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 * )不准向 * 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 * )不准违反合同约定向 * 方索要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第 * 条 * 方的责任

* 方应与 * 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略) 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 (略) 施工管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 * 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为 * 方、相关单位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略) 合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 * 、 (略) 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 * 、 (略) 为的,致使 * 方工作人员受到党纪、 (略) 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十 * 日内, * 方应支付 * 方合同价款5%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致使 * 方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自立案之日起十 * 日内, * 方应支付 * 方合同价款 * %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 万元。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略) 不起 (略) 宣告无罪、 (略) 罚的, * (略) 支付的违约金。

第 * 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 * 条 本合同 * 式 * * * 份,由 * * 双方各执 * 份,送交 * * 双方的监督单位各 * 份。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 * 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监理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 * 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委托人要求;

(6)监理报酬清单;

(7)监理大纲;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_______________,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天。

9. 本合同协议书 * 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份。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 :履约保证金格式(格式)

(略) 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 (略) 合同约定的 (略)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委托人和监理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姓名)担任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件 *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格式)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 份 证 号:

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 字 日 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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