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系统评测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更正公告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系统评测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更正公告
* 、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 川省 (略) 市 (略) 市政 (略) (略) 市政 (略) 信息化建设( (略) 分)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
* 、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略) 市政 (略) 信息化建设( (略) 分)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由于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第 * 候选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 * 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该项目,除中标第 * 候选人外,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 家,现将该项目结果更正为:采购失败。 | |||
更正日期 | * 日 | ||
* 、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川省 (略) 市 (略) 市政 (略) | ||
地址: | 攀枝 (略) 路 *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潍维;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略) | ||
地址: | 攀枝 (略) 路2 (略) 2号楼 * 楼( (略) (略) * 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蒲虹江;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潍维 | ||
电话: | 点击查看>> | ||
* 、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 川省 (略) 市 (略) 市政 (略) (略) 市政 (略) 信息化建设( (略) 分)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
* 、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略) 市政 (略) 信息化建设( (略) 分)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由于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第 * 候选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 * 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该项目,除中标第 * 候选人外,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 家,现将该项目结果更正为:采购失败。 | |||
更正日期 | * 日 | ||
* 、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川省 (略) 市 (略) 市政 (略) | ||
地址: | 攀枝 (略) 路 *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潍维;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略) | ||
地址: | 攀枝 (略) 路2 (略) 2号楼 * 楼( (略) (略) * 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蒲虹江;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潍维 | ||
电话: | 点击查看>> | ||
* 、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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