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阆中市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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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阆中市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关于“ (略) 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质疑答复

供应商: (略)

通讯地址:中国( *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略) 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 * 号和美. (略) (天府创客) * 楼 * 号

联系人:陈洁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市 (略) 区星狮路 * 号大合仓C区 *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5

(略) 认为 (略) 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的《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 * 年 (略) 提交书面质疑函。我公司于 * 日将质疑函内容反馈至本项目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现对你公司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

1.你公司认为《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略) 分,应按照货物类占比 * %,而《招标文件》中按服务类占比 * %进行评分,限制、排斥和其实潜在投标人。

2.你公司认为《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资质证书不同的主体要求违反公平原则;

3.你公司认为《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对“投标人”履约能力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全是“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的内容,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1:本次采购项 (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区域检验平台、手术麻醉管理系统、云计算超融合软件、现有服务器升级等,是 * 个以服务为主,与产品结合实施的集成性信息化建设项目。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条:“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同时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 * %。”本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的 * %,未违反《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的规定。

针对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评分因素“履约能力”是结合采购需求考量投标人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履约能力而设置的,所以主体为“投标人”,要求投标人作出具体响应;“产品成熟度”是 (略) 投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应用上的成熟程度而设定的, (略) 间接分析产品的质量与可靠性是否满足本次采购项目需求, (略) 提供直接的评审依据;为欢迎更多潜在供应商的参与,将“产品成熟度”的相关佐证材料明确为“投标人”或“厂商”提供均可取得对应分值,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针对质疑事项3:本 (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区域检验平台、手术麻醉管理系统、云计算超融合软件、网络链接设备等相对为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结合采购项目技术构成合理设定“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相关评分因素,未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 第 * 号)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十 * 条之相关规定,你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 (略) 门依法提出投诉。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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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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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略)

通讯地址:中国( *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略) 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 * 号和美. (略) (天府创客) * 楼 * 号

联系人:陈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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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市 (略) 区星狮路 * 号大合仓C区 *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5

(略) 认为 (略) 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的《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 * 年 (略) 提交书面质疑函。我公司于 * 日将质疑函内容反馈至本项目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现对你公司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

1.你公司认为《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略) 分,应按照货物类占比 * %,而《招标文件》中按服务类占比 * %进行评分,限制、排斥和其实潜在投标人。

2.你公司认为《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资质证书不同的主体要求违反公平原则;

3.你公司认为《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对“投标人”履约能力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全是“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的内容,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1:本次采购项 (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区域检验平台、手术麻醉管理系统、云计算超融合软件、现有服务器升级等,是 * 个以服务为主,与产品结合实施的集成性信息化建设项目。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条:“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同时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 * %。”本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的 * %,未违反《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的规定。

针对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评分因素“履约能力”是结合采购需求考量投标人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履约能力而设置的,所以主体为“投标人”,要求投标人作出具体响应;“产品成熟度”是 (略) 投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应用上的成熟程度而设定的, (略) 间接分析产品的质量与可靠性是否满足本次采购项目需求, (略) 提供直接的评审依据;为欢迎更多潜在供应商的参与,将“产品成熟度”的相关佐证材料明确为“投标人”或“厂商”提供均可取得对应分值,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针对质疑事项3:本 (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区域检验平台、手术麻醉管理系统、云计算超融合软件、网络链接设备等相对为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结合采购项目技术构成合理设定“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相关评分因素,未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 第 * 号)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十 * 条之相关规定,你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 (略) 门依法提出投诉。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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