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临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2016G-49-2、2016G-50-1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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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临沪新城实业有限公司2016G-49-2、2016G-50-1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嘉 (略) (略) * G- * -2、 * G- * -1号地块,位于 (略) 姚庄镇清凉村,根据 (略) 支持企业发展疑难会商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略) ,现将该规划条件 (略) 会公示。

具体调整如下:

建筑密度:由“不大于 * %”调整为“不大于 * %”;

建筑容积率:由“不大于2.5”调整为“2.5-3.8”。

公示时间: * 日-- * 日

公示方式: (略) 人 (略) 站 (略) 政 (略) 页。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向县自然 (略) 反映。

反馈电话: 点击查看>>

拟规划条件

( * G- * -2、 * G- * -1号地块)

* 、用地位置:姚庄镇清凉村。

* 、用地面积: * 4.9平方米( * . * 5亩),具体见规划红线图。

*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 、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密度:不大于 * %;

2、容积率: 2.5-3.8;

3、绿地率:不小于 * %;

4、建筑物高度控制:不大于 * 米。

* 、建筑间距要求:满足自身及周边建筑物的 (略) 、消防、环保、人防、卫生、防震、气象、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

* 、建筑物退让红线(边界)要求:东侧后退红线5米以上;北侧后退红线5米以上;其余 (略) (略) 门要求留足消防通道;

* 、 (略) 地面高程:宜与周边道路路面标高相衔接,并符合圩区建设要求。

* 、 (略) 地要求:机动车位0.3/ * m2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0.6/ * m2建筑面积。

* 、主要出入口方位:北侧、东侧;

十、建筑造型要求:建筑色彩依据《 (略) 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 (略) ,建筑风格、体量等要与相邻建筑空间环境相协调,建筑新颖、美观、有时代特色。

十 * 、其它要求:

1、 (略)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例控制在7%以下,若项目属新产业、新业态则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厅〔 * 号) (略) ;

2、 (略) 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 (略) (略) 等设施;

3、供水、节水、 (略) 理、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燃气等设施请 (略) 门联系,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据《关于进 * 步加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发〔 * 〕 * 号) (略) ;

5、本项目应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 年)》的内容予以实施,严格落实 (略)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政策单元关于绿色建筑等级建设、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仅住宅项目)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建设过程中接 (略) 门检查、监督和指导;

6、地块内现有的工程管线设 (略) 门衔接,无法迁移的必须做好保护工作;

7、地块内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建设单位应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时做好与周边已有建筑的结构安全防护工作;

9、涉及电力线等电力设施, (略) 门意见;

* 、若周边地块为同 * 业主取得,指标可统 * 计算;

* 、本 (略) (略) 门审批设计方案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 、本规划条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点击查看>> 号]附件,原规划条件作废。

十 * 、补充说明:未尽事宜应以相关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姚庄镇(JS-YZ-C1- *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为准。



嘉 (略) (略) * G- * -2、 * G- * -1号地块,位于 (略) 姚庄镇清凉村,根据 (略) 支持企业发展疑难会商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略) ,现将该规划条件 (略) 会公示。

具体调整如下:

建筑密度:由“不大于 * %”调整为“不大于 * %”;

建筑容积率:由“不大于2.5”调整为“2.5-3.8”。

公示时间: * 日-- * 日

公示方式: (略) 人 (略) 站 (略) 政 (略) 页。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向县自然 (略) 反映。

反馈电话: 点击查看>>

拟规划条件

( * G- * -2、 * G- * -1号地块)

* 、用地位置:姚庄镇清凉村。

* 、用地面积: * 4.9平方米( * . * 5亩),具体见规划红线图。

*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 、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密度:不大于 * %;

2、容积率: 2.5-3.8;

3、绿地率:不小于 * %;

4、建筑物高度控制:不大于 * 米。

* 、建筑间距要求:满足自身及周边建筑物的 (略) 、消防、环保、人防、卫生、防震、气象、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

* 、建筑物退让红线(边界)要求:东侧后退红线5米以上;北侧后退红线5米以上;其余 (略) (略) 门要求留足消防通道;

* 、 (略) 地面高程:宜与周边道路路面标高相衔接,并符合圩区建设要求。

* 、 (略) 地要求:机动车位0.3/ * m2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0.6/ * m2建筑面积。

* 、主要出入口方位:北侧、东侧;

十、建筑造型要求:建筑色彩依据《 (略) 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 (略) ,建筑风格、体量等要与相邻建筑空间环境相协调,建筑新颖、美观、有时代特色。

十 * 、其它要求:

1、 (略)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例控制在7%以下,若项目属新产业、新业态则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厅〔 * 号) (略) ;

2、 (略) 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 (略) (略) 等设施;

3、供水、节水、 (略) 理、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燃气等设施请 (略) 门联系,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据《关于进 * 步加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发〔 * 〕 * 号) (略) ;

5、本项目应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 年)》的内容予以实施,严格落实 (略)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政策单元关于绿色建筑等级建设、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仅住宅项目)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建设过程中接 (略) 门检查、监督和指导;

6、地块内现有的工程管线设 (略) 门衔接,无法迁移的必须做好保护工作;

7、地块内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建设单位应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时做好与周边已有建筑的结构安全防护工作;

9、涉及电力线等电力设施, (略) 门意见;

* 、若周边地块为同 * 业主取得,指标可统 * 计算;

* 、本 (略) (略) 门审批设计方案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 、本规划条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点击查看>> 号]附件,原规划条件作废。

十 * 、补充说明:未尽事宜应以相关规范及《 (略) 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姚庄镇(JS-YZ-C1- *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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