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夕惕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关于“宁波夕惕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质疑供应商: (略)
地址: (略) 省 (略) 象保 (略) 区智汇佳苑 * 幢 * 室
邮编: * 0
法定代表人:徐茂智
联系人:邓龙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授权代表:郭鹏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质疑答复人: (略) 市绵 (略)
地址: (略) (略) 路
联系人:陈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略) 代理机构邮寄的关于“ (略) 市绵 (略) (略) 格化监测系统建设及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的质疑函,我单位已于 * 日收悉并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的 * 、评标细则及标准的综合评分表中的“ * 履约能力中要求提供 (略) 保”属于在经营年限等方面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中小企业可能开始经营不到6个月,但也会按照 (略) (略) 保缴纳记录,此处 (略) 为。再比如我司聘请的高级工程师,其入职1个月,我司为其缴纳 (略) 保,我们就不能得分。甚至3个月,5个月都不能得分。此处明显是不合理条件。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的 * 、评标细则及标准的综合评分表中的“ * 履约能力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属于设定的条件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无关。违反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本项目从具体特点来看是 * 个信息化项目,是 * 个系统集成项目。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可以说基本无作用。在硬件安装的过程中,设备已经是环保认证产品,生产符合国家标准,不需要环境类 (略) 负责调试指导。在软件升级过程中,环境类高级职称更是难以起到作用,此工作范围属于计算机内。故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设定属于设定的条件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 (略) 无关。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 * 章综合评分表中的 * 企业实力中要求提供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属于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因为国家质量监督 (略) 、国家认证认 (略) 关于印发《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质检量联( * 号)中第 * 章认证程序第十 * 条有如下规定:“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 )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硬件设施、资产状况、信用等级、经营情况等;”
可以看出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资产状况,经营情况。而硬件设施、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与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利润关系十分密集。再有,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还要求据供信用等级。而信用等级评定需要据供开业年限,纳税额等信息。所以此评审设定违规。
* 、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1、3,合并回复: (略) 代理机构沟通,决定对上述2项 (略) 修订, (略) 为准。
针对质疑事项2:本 (略) 格化监测系统建设及技术服务项目,包括环境监测设备、运维服务、软件等内容,不是信息化项目, (略) 文件相关内容。同时,根据国家职称评定的相关要求,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覆盖了环境治理、环境监测等环境 (略) 业)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本项目的目的是应用实现污染来源追踪、预警预报等功能,为环境污染防控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因此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完全符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述,你司质疑事项2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款第( * )项之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你司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关注。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市绵 (略)
* 〇 * * 年 * 月 * 十 *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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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 (略)
地址: (略) 省 (略) 象保 (略) 区智汇佳苑 * 幢 * 室
邮编: * 0
法定代表人:徐茂智
联系人:邓龙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授权代表:郭鹏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质疑答复人: (略) 市绵 (略)
地址: (略) (略) 路
联系人:陈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略) 代理机构邮寄的关于“ (略) 市绵 (略) (略) 格化监测系统建设及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的质疑函,我单位已于 * 日收悉并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的 * 、评标细则及标准的综合评分表中的“ * 履约能力中要求提供 (略) 保”属于在经营年限等方面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中小企业可能开始经营不到6个月,但也会按照 (略) (略) 保缴纳记录,此处 (略) 为。再比如我司聘请的高级工程师,其入职1个月,我司为其缴纳 (略) 保,我们就不能得分。甚至3个月,5个月都不能得分。此处明显是不合理条件。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的 * 、评标细则及标准的综合评分表中的“ * 履约能力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属于设定的条件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无关。违反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本项目从具体特点来看是 * 个信息化项目,是 * 个系统集成项目。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可以说基本无作用。在硬件安装的过程中,设备已经是环保认证产品,生产符合国家标准,不需要环境类 (略) 负责调试指导。在软件升级过程中,环境类高级职称更是难以起到作用,此工作范围属于计算机内。故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设定属于设定的条件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 (略) 无关。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 * 章综合评分表中的 * 企业实力中要求提供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属于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因为国家质量监督 (略) 、国家认证认 (略) 关于印发《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质检量联( * 号)中第 * 章认证程序第十 * 条有如下规定:“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 )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硬件设施、资产状况、信用等级、经营情况等;”
可以看出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资产状况,经营情况。而硬件设施、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与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利润关系十分密集。再有,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还要求据供信用等级。而信用等级评定需要据供开业年限,纳税额等信息。所以此评审设定违规。
* 、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1、3,合并回复: (略) 代理机构沟通,决定对上述2项 (略) 修订, (略) 为准。
针对质疑事项2:本 (略) 格化监测系统建设及技术服务项目,包括环境监测设备、运维服务、软件等内容,不是信息化项目, (略) 文件相关内容。同时,根据国家职称评定的相关要求,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覆盖了环境治理、环境监测等环境 (略) 业)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本项目的目的是应用实现污染来源追踪、预警预报等功能,为环境污染防控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因此环境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完全符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述,你司质疑事项2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款第( * )项之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你司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关注。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市绵 (略)
* 〇 * * 年 * 月 * 十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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