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安徽楚文化博物馆智能化建设和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答疑补遗】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正在招标]安徽楚文化博物馆智能化建设和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略) (略) 智能化建设和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项目编号: * CG * )招标文件发布后, (略) 文件有关内容提出了质疑,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 、第 * 包质疑及答复

质疑 * :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中第( * )条“第 * 包投标供应商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 * 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相关报名要求,以下分别对“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 * 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质疑如下:

(1)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 * 级资质要求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关联性极少,质疑 * :很明显不利于中型及小型企业报名参与项目建设,该资质可允许从事的业务范围是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 (略) 和设计,该资质不能作为本项目的准入资质;质疑 * :该资 (略) 和设计,不在实施;质疑 * :其业务范围包含的 * 大分支领域, (略) 需求勉强相符,资质要求符合度勉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述细则);综上述 * 点质疑要求对该项 (略) 删除。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关联性极弱。 (略) 需求了解到本项目为 * 个软件系统定制开发为主,部分硬件采购集成的信息技术开发集成类项目,与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关联较弱,不应作为本项目的准入资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述细则);综上质疑理由要求对上述报名条件删除。

答复: (略)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和第 * 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 )第 * 包投标供应商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 * 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现修改为“( * )第 * 包投标供应商 (略) (略) 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招标文件第 * 章评审办法对应内容同时作相应修改。

质疑 * :包 * 评审内容“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中第(1)条评分办法“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且证书内容含有“藏品管理”或“多媒体系统”或“虚拟现实”或“ (略) ” (略) 需求中建设内容无关联性、与本项目公开的“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无关联性,不管是“藏品管理”、“多媒体系统”、“虚拟现实”还是“ (略) ”在包 * 招标需求和实施方案中均无需求。

答复: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证书内容包含“等类似关键词”是指投标供应商具有与建筑智能化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 (略) 评审时均予以认可。

质疑 * :包 * 评审内容“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能力保障”中的(1)、(2)、(3)和(4)评分办法与“售后服务保障”评分办法中(1)完全雷同。同样的资 (略) 均可得分,指向性过于明显。

答复:不存在雷同情况,按招标 (略) 。评审内容 “3、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能力保障” 中的(1)、(2)、(3)和(4)针对的是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术负责人的评分,8售后服务保障”评分办法中(1) 针对的是除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术负责人外,投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 (略) 人员的评分。

质疑 * :包 * 评审内容“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序号为(2)的评分方法中描述“要求充分体现藏品管理系统、办公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活动管理系统、志愿者系统、资源管理系统、文创系统、资料管理系统、知识图谱系统的功能”,依据公开的《采购需求》和《 (略) (略) 智能化系统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在包 * 采招需求中“藏品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活动管理系统”、“文创系统”、“资料管理系统”、“知识图谱系统”等建设需求,作为投标单位无法理解这 (略) 在哪里?为何与采购需求不符?

答复:招标文件第 * 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 * (第 * 包技术标综合评分指标)序号7“项目实施方案”原评分标准内容现修改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7

项目实施方案

9分

(1)面向观 (略) 平台的完整性、先进性、可操作性评审。要求充分理解、设计并实现 (略) (略) ,微信服务平台, (略) 全景,老馆 * (略) 制作等建设内容;打通线上预约 (略) 、实现展厅内智能导览、建设学术研究、公众服务、教育互动 (略) 公众宣传、展示、教育等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统 * 平台发布的业务和功能需求,设计理念先进,功能实现便捷,操作界面 (略) ,兼容主流PC和移动终端显示效果,扩展性强。 (略) 更具 (略) 横向比较后评审,综合评审后评定为A、B、C * 个等次,评A等次的得3分;评为B等次的得2分;评为C等次的得1分。

(2) (略) 综合业务智能管理平台功能的完整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评审。要求充分实现办公辅助(OA)管理、基础支撑平台的功能,设计理念先进,功能实现便捷,操作界面 (略) ,兼容性高,扩展性强。 (略) 根据 (略) 横向比较后评审,综合评审后评定为 A、B、C * 个等次,评为 A 等次的得 3分;评为 B 等次的得 2 分;评为 C等次的得1分。

(3) (略) 馆智能化管理平台功能的完整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评审。充分展现无人值 (略) 、可视化综合运营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第 * 方测评认证服务的建设需求,业务理解透彻,设计理念先进,操作界面 (略) ,兼容性高,扩展性强。 (略) 根据 (略) 横向比较后评审,综合评审后评定为 A、B、C * 个等次,评为 A 等次的得 3分;评为 B 等次的得 2分;评为 C等次的得 1 分。

质疑 * :包 * 评审内容“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序号为(3)的评分方法中描述“充分展现集控管理系统、微环境监测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统 * 认证管理系统、应用数据总线系统、 * 体式 (略) 系统、客流监测的功能”中的“集控管理系统”、“微环境监测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统 * 认证管理系统”、“应用数据总线系统”和“ * 体式 (略) 系统”依据公开的《采购需求》和《 (略) (略) 智能化系统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在包 * 采招需求中无上述任何 * 个系统建设需求,请招标单位说明包 * 评审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序号为(3)的评分方法的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谨性,要求删除或修改与本项目建采招内容相关的业务系 (略) 评分约束。

答复:按照上述质疑 * (略) 。

质疑 * :1、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且证书内容含有“藏品管理”或“多媒体系统” 或“虚拟现实”或“ (略) ”等类似关键词的,每提供 * 项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的得0.5 分,满分 1.5 分。” 1)此项明确要求需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属于指定特定的专利。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2)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要求相关软件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人可以选 (略) 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只要具有相应的软件研发和实施能力,可为本项目提供软件技术支持即可。因此,建议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具有CMMI5级认证的得1.5分,CMMI4得1分,CMMI3得0.5分,其他不得分。”

答复:按照上述质疑 * (略) 。

质疑 * :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2)投标供应商具有中 (略) 业联合会颁发的 (略) 维护分项 * 级资质的得 1.5分, * 级资质的得 1分。” 要求提供 (略) 维护资质是为了证明投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但证明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的证书并不仅限于颁发单位并不仅限于中 (略) 业联合会颁发的 (略) 维护分项资质,除此之外还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点击查看>> 1证书,此处却指定了证书颁发机构,且仅以中 (略) 业联合会颁发的 (略) 维护分项资质作为加分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因此,建议修改为:“(2)投标供应商具有 (略) 维护 * 级资质或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 星级认证的得 1.5 分,具有 (略) 维护 * 级资质或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 星级认证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答复:按照招标 (略) 。

质疑 * :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3)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国信 (略) 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 * 级及以上)的得 1 分。”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颁发单位并不仅限于中国信 (略) ,颁发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机 (略) 络安全审查 (略) 等,此处却指定了证书颁发机构,且仅以中国信 (略) 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 * 级及以上)作为加分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因此,建议修改为:“(3)投标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的得1分。”

答复:按照招标 (略) 。

质疑 * :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 *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 万元 (略) (略) 等 (略) 馆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能化项目建设业绩的,每完成 * 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9 分。” 此处明确要求 (略) (略) 等 (略) 馆的业绩作为评分项, (略) 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建议修改为:“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公共建筑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能化项目建设业绩的,每完成 * 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答复:按照招标 (略) ,本 (略) 智能化项目,与 * 般的公共建筑智能化项目 (略) 区别。

质疑十: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和性能响应要求:“(1)根据 (略) 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略) 评分:

1) (略) 文件要求,无负偏离的得满分 * 分。

2)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号的为主要参数要求,所投产品在保证满足项目应用的前提下, (略) 负偏离的扣 1 分,分数扣完 * 分为止。

3)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号的,所投产品在保证满足项目应用的前提下, (略) 负偏离的扣 0.5 分,分数扣完 * 分为止。

(2) 设备器材品牌档次评分:选用的设备器材品牌、档次应满足本项目第 * 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基本要求。整体使用的品牌高于或等于本项目第 * 章采购需求中推荐(参考)品牌的得 3 分;

部分使用推荐(参考)品牌的, (略) 根据投标供应商品牌的使用情况横向比较后在 0.5 分-2 (略) 评分。

我司在与推荐品牌 (略) 商及国内主 (略) 商沟通时发现,招标参数为某 * 品牌独有,且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品牌均被其他潜在投标人报备,无法为我司及其他潜在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料和报价,严重损害了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公正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权利。

因此,建议:1)删除招标文件中标注★号参数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2)删除推荐品牌要求。

答复:按照招标 (略)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参数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内容是经过相关专家评审的,经调研并非为某 * 品牌产品特有,市场上满足要求的相关产品至少在 * 个或多个品牌; (略) 要求,并不是限定投标供应商只允许选择推荐品牌之 * ;包 * 评分项序号为5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和性能响应”中(2)明确表明“整体使用的品牌高于或等于本项目第 * 章采购需求中推荐(参考)品牌的得3分”,并未限制投标供应商选择推荐品牌,并且鼓励投标供应商选择更优产品提供解决方案。招标文件第 * 页备注(1)明确指出:“《 (略) (略) 智能化系统项目实施方案》和上述表格中提供的推荐(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产品品牌信誉度、产品质量或产品性能等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投标。”

* 、第 * 包质疑及答复

质疑 * :文物 * 维数字化建设需求,★3)相机检校技术要求:为真实记录文物的形态,要求对采集纹理影 (略) 检校,从而保证每张照片的镜头主点偏移量、光学畸变的消除,该技术可用于手机、相机和无人机等设备畸变校验。

质疑理由: (略) 业中对于 * 维文物点云数据采集手段比较常用的设备是通过 * 维激光扫描仪,但是采购需求中对于文物 * 维数字化建设需求却是对相机校验技术提出了要求,疑对于其他潜在供应商采用其他专业设备达到或是优于采购需求中点云数据采集要求设置了人为障碍。除此之外,相机校验技术目前没有权威 (略) 业标准,也没有普遍被大众、各行业( (略) 业)可接受的,如方法、工具、设备、设施、标准、规范、指标、计量方法等,并且采购需求中该技术需要同时可用于手机、相机和无人机等多个设备,疑对某个供应商具有倾向性,从而导致其他潜在供应商没有兴趣参与该项目竞标,或是参与后无法顺利中标。修改建议:建议 (略) 删除。如果确实是采购方对项目校验技术有实际需求,建议去除“★”项,不作为扣分项,并请对相机校验技术需要满足的设备类型(如手机、相机、无人机,是否还有其他)进行准确说明,并且对各中类型需要校验的内容,以及校验后达 (略) 可量化的或是客观、明确、详细的说明,否则很大可能会影响其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人需求的理解和判断。

答复: (略) 技术流程理解偏差, * 维文物点云数据确实通过 * 维激光扫描即可获得。但本次 * (略) 精品文物、等级文物,建设需要实现存档级、研究级和展示级的 * 维模型数据,激光点云数据仅仅为文物的素模,无法体现文物真实的、准确测绘精度的模型。 * 维扫 (略) 高精度照片贴图后才能确保输出带纹理的高精度文物模型。通过设计调研,市面上对于相机校验 (略) 有该类产品,同时针对本项目相机采购需求相机校 (略) 有质疑单位列举设备类型:如手机、相机、无人机(非透视传感器类别相机除外,如鱼眼镜头相机是不支持相机的,同时在本项目需要利用的相机中也不需要鱼眼镜头的相机)。本条技术要求是为了确保投标供应商具有较强能力的文物 * 维建模能力和综合实力,以确保满足用户单位 * 维文物建设的质量需求。故该项质疑意见不予采纳,按照招标 (略) 。

质疑 * :文物 * 维数字化建设需求,高拍仪,质疑条款:像素:≥ * 万。

质疑理由:目前市面上 (略) 商、多个产品采用CMOS扫描元件的高拍仪像素最低为 * 万,最高可达 * 万,而 * 万像素 (略) 分都停产了。我方认为该参数不够科学合理。

修改建议:像素:≥ * 万。

答复:按照招标 (略) 。

质疑 * :工 (略) 电子工业 (略) 认证的IT 服务工

程师证书(ITSS);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 每 * 人具有以上之 * 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3 分,同 * 人具有以上多项证书的按 * 人计分。

质疑理由: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 * 次提到需要ITSS PMPCISE 高工证 * 个证件得分,违反《 (略)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 * ] * 号)中关于“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在售后环节还需要PMP等,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计条款明显牵强,且存在明显的排他性跟指向性。

答复: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是对 (略)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也是保障本项目售后服务质量的关键要素,与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无关,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

质疑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 (略) 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略) (略)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 日前,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期间恰逢 * * 劳动节,节假日期间 (略) 商均已放假,无法提供产品报价及投标资料,导致各潜在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为保证各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如本项目澄清发布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日的,请招标人严格按照《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将本项目酌情延期开标,为感!

答复:本项目两个标包原定开标(投标)截止时间现顺延至 * 日9时 * 分。

其他与上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质疑不再逐 *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与上述变更有关的内容作相应修改。投标供应商 (略) 作出的修改,评标时予以认可。 (略) (略) 分,请各潜在供 (略) 。

(略) (略)

(略) 重点工 (略)

(略) 公 (略)

* 日

bd2ac3f5-baf4-4c * -a * f-3bbbefa * 6

附件:评标办法.xml附件:答疑说明文件.pdf附件:招标澄清文件.pdf附件: (略) (略) 智能化系统项目实施方案.pdf附件:[ * CG * -1] (略) (略) 智能化建设和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第 * 包).HNCF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略) (略) 智能化建设和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项目编号: * CG * )招标文件发布后, (略) 文件有关内容提出了质疑,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 、第 * 包质疑及答复

质疑 * :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中第( * )条“第 * 包投标供应商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 * 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相关报名要求,以下分别对“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 * 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质疑如下:

(1)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 * 级资质要求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关联性极少,质疑 * :很明显不利于中型及小型企业报名参与项目建设,该资质可允许从事的业务范围是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 (略) 和设计,该资质不能作为本项目的准入资质;质疑 * :该资 (略) 和设计,不在实施;质疑 * :其业务范围包含的 * 大分支领域, (略) 需求勉强相符,资质要求符合度勉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述细则);综上述 * 点质疑要求对该项 (略) 删除。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关联性极弱。 (略) 需求了解到本项目为 * 个软件系统定制开发为主,部分硬件采购集成的信息技术开发集成类项目,与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关联较弱,不应作为本项目的准入资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述细则);综上质疑理由要求对上述报名条件删除。

答复: (略)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和第 * 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 )第 * 包投标供应商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 * 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现修改为“( * )第 * 包投标供应商 (略) (略) 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招标文件第 * 章评审办法对应内容同时作相应修改。

质疑 * :包 * 评审内容“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中第(1)条评分办法“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且证书内容含有“藏品管理”或“多媒体系统”或“虚拟现实”或“ (略) ” (略) 需求中建设内容无关联性、与本项目公开的“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无关联性,不管是“藏品管理”、“多媒体系统”、“虚拟现实”还是“ (略) ”在包 * 招标需求和实施方案中均无需求。

答复: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证书内容包含“等类似关键词”是指投标供应商具有与建筑智能化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 (略) 评审时均予以认可。

质疑 * :包 * 评审内容“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能力保障”中的(1)、(2)、(3)和(4)评分办法与“售后服务保障”评分办法中(1)完全雷同。同样的资 (略) 均可得分,指向性过于明显。

答复:不存在雷同情况,按招标 (略) 。评审内容 “3、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能力保障” 中的(1)、(2)、(3)和(4)针对的是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术负责人的评分,8售后服务保障”评分办法中(1) 针对的是除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术负责人外,投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 (略) 人员的评分。

质疑 * :包 * 评审内容“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序号为(2)的评分方法中描述“要求充分体现藏品管理系统、办公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活动管理系统、志愿者系统、资源管理系统、文创系统、资料管理系统、知识图谱系统的功能”,依据公开的《采购需求》和《 (略) (略) 智能化系统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在包 * 采招需求中“藏品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活动管理系统”、“文创系统”、“资料管理系统”、“知识图谱系统”等建设需求,作为投标单位无法理解这 (略) 在哪里?为何与采购需求不符?

答复:招标文件第 * 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 * (第 * 包技术标综合评分指标)序号7“项目实施方案”原评分标准内容现修改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7

项目实施方案

9分

(1)面向观 (略) 平台的完整性、先进性、可操作性评审。要求充分理解、设计并实现 (略) (略) ,微信服务平台, (略) 全景,老馆 * (略) 制作等建设内容;打通线上预约 (略) 、实现展厅内智能导览、建设学术研究、公众服务、教育互动 (略) 公众宣传、展示、教育等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统 * 平台发布的业务和功能需求,设计理念先进,功能实现便捷,操作界面 (略) ,兼容主流PC和移动终端显示效果,扩展性强。 (略) 更具 (略) 横向比较后评审,综合评审后评定为A、B、C * 个等次,评A等次的得3分;评为B等次的得2分;评为C等次的得1分。

(2) (略) 综合业务智能管理平台功能的完整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评审。要求充分实现办公辅助(OA)管理、基础支撑平台的功能,设计理念先进,功能实现便捷,操作界面 (略) ,兼容性高,扩展性强。 (略) 根据 (略) 横向比较后评审,综合评审后评定为 A、B、C * 个等次,评为 A 等次的得 3分;评为 B 等次的得 2 分;评为 C等次的得1分。

(3) (略) 馆智能化管理平台功能的完整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评审。充分展现无人值 (略) 、可视化综合运营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第 * 方测评认证服务的建设需求,业务理解透彻,设计理念先进,操作界面 (略) ,兼容性高,扩展性强。 (略) 根据 (略) 横向比较后评审,综合评审后评定为 A、B、C * 个等次,评为 A 等次的得 3分;评为 B 等次的得 2分;评为 C等次的得 1 分。

质疑 * :包 * 评审内容“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序号为(3)的评分方法中描述“充分展现集控管理系统、微环境监测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统 * 认证管理系统、应用数据总线系统、 * 体式 (略) 系统、客流监测的功能”中的“集控管理系统”、“微环境监测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统 * 认证管理系统”、“应用数据总线系统”和“ * 体式 (略) 系统”依据公开的《采购需求》和《 (略) (略) 智能化系统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在包 * 采招需求中无上述任何 * 个系统建设需求,请招标单位说明包 * 评审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序号为(3)的评分方法的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谨性,要求删除或修改与本项目建采招内容相关的业务系 (略) 评分约束。

答复:按照上述质疑 * (略) 。

质疑 * :1、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且证书内容含有“藏品管理”或“多媒体系统” 或“虚拟现实”或“ (略) ”等类似关键词的,每提供 * 项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的得0.5 分,满分 1.5 分。” 1)此项明确要求需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属于指定特定的专利。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2)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要求相关软件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人可以选 (略) 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只要具有相应的软件研发和实施能力,可为本项目提供软件技术支持即可。因此,建议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具有CMMI5级认证的得1.5分,CMMI4得1分,CMMI3得0.5分,其他不得分。”

答复:按照上述质疑 * (略) 。

质疑 * :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2)投标供应商具有中 (略) 业联合会颁发的 (略) 维护分项 * 级资质的得 1.5分, * 级资质的得 1分。” 要求提供 (略) 维护资质是为了证明投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但证明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的证书并不仅限于颁发单位并不仅限于中 (略) 业联合会颁发的 (略) 维护分项资质,除此之外还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点击查看>> 1证书,此处却指定了证书颁发机构,且仅以中 (略) 业联合会颁发的 (略) 维护分项资质作为加分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因此,建议修改为:“(2)投标供应商具有 (略) 维护 * 级资质或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 星级认证的得 1.5 分,具有 (略) 维护 * 级资质或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 星级认证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答复:按照招标 (略) 。

质疑 * :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3)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国信 (略) 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 * 级及以上)的得 1 分。”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颁发单位并不仅限于中国信 (略) ,颁发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机 (略) 络安全审查 (略) 等,此处却指定了证书颁发机构,且仅以中国信 (略) 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 * 级及以上)作为加分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因此,建议修改为:“(3)投标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的得1分。”

答复:按照招标 (略) 。

质疑 * :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 *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 万元 (略) (略) 等 (略) 馆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能化项目建设业绩的,每完成 * 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9 分。” 此处明确要求 (略) (略) 等 (略) 馆的业绩作为评分项, (略) 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建议修改为:“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公共建筑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能化项目建设业绩的,每完成 * 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答复:按照招标 (略) ,本 (略) 智能化项目,与 * 般的公共建筑智能化项目 (略) 区别。

质疑十: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和性能响应要求:“(1)根据 (略) 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略) 评分:

1) (略) 文件要求,无负偏离的得满分 * 分。

2)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号的为主要参数要求,所投产品在保证满足项目应用的前提下, (略) 负偏离的扣 1 分,分数扣完 * 分为止。

3)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号的,所投产品在保证满足项目应用的前提下, (略) 负偏离的扣 0.5 分,分数扣完 * 分为止。

(2) 设备器材品牌档次评分:选用的设备器材品牌、档次应满足本项目第 * 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基本要求。整体使用的品牌高于或等于本项目第 * 章采购需求中推荐(参考)品牌的得 3 分;

部分使用推荐(参考)品牌的, (略) 根据投标供应商品牌的使用情况横向比较后在 0.5 分-2 (略) 评分。

我司在与推荐品牌 (略) 商及国内主 (略) 商沟通时发现,招标参数为某 * 品牌独有,且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品牌均被其他潜在投标人报备,无法为我司及其他潜在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料和报价,严重损害了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公正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权利。

因此,建议:1)删除招标文件中标注★号参数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2)删除推荐品牌要求。

答复:按照招标 (略)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参数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内容是经过相关专家评审的,经调研并非为某 * 品牌产品特有,市场上满足要求的相关产品至少在 * 个或多个品牌; (略) 要求,并不是限定投标供应商只允许选择推荐品牌之 * ;包 * 评分项序号为5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和性能响应”中(2)明确表明“整体使用的品牌高于或等于本项目第 * 章采购需求中推荐(参考)品牌的得3分”,并未限制投标供应商选择推荐品牌,并且鼓励投标供应商选择更优产品提供解决方案。招标文件第 * 页备注(1)明确指出:“《 (略) (略) 智能化系统项目实施方案》和上述表格中提供的推荐(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产品品牌信誉度、产品质量或产品性能等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投标。”

* 、第 * 包质疑及答复

质疑 * :文物 * 维数字化建设需求,★3)相机检校技术要求:为真实记录文物的形态,要求对采集纹理影 (略) 检校,从而保证每张照片的镜头主点偏移量、光学畸变的消除,该技术可用于手机、相机和无人机等设备畸变校验。

质疑理由: (略) 业中对于 * 维文物点云数据采集手段比较常用的设备是通过 * 维激光扫描仪,但是采购需求中对于文物 * 维数字化建设需求却是对相机校验技术提出了要求,疑对于其他潜在供应商采用其他专业设备达到或是优于采购需求中点云数据采集要求设置了人为障碍。除此之外,相机校验技术目前没有权威 (略) 业标准,也没有普遍被大众、各行业( (略) 业)可接受的,如方法、工具、设备、设施、标准、规范、指标、计量方法等,并且采购需求中该技术需要同时可用于手机、相机和无人机等多个设备,疑对某个供应商具有倾向性,从而导致其他潜在供应商没有兴趣参与该项目竞标,或是参与后无法顺利中标。修改建议:建议 (略) 删除。如果确实是采购方对项目校验技术有实际需求,建议去除“★”项,不作为扣分项,并请对相机校验技术需要满足的设备类型(如手机、相机、无人机,是否还有其他)进行准确说明,并且对各中类型需要校验的内容,以及校验后达 (略) 可量化的或是客观、明确、详细的说明,否则很大可能会影响其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人需求的理解和判断。

答复: (略) 技术流程理解偏差, * 维文物点云数据确实通过 * 维激光扫描即可获得。但本次 * (略) 精品文物、等级文物,建设需要实现存档级、研究级和展示级的 * 维模型数据,激光点云数据仅仅为文物的素模,无法体现文物真实的、准确测绘精度的模型。 * 维扫 (略) 高精度照片贴图后才能确保输出带纹理的高精度文物模型。通过设计调研,市面上对于相机校验 (略) 有该类产品,同时针对本项目相机采购需求相机校 (略) 有质疑单位列举设备类型:如手机、相机、无人机(非透视传感器类别相机除外,如鱼眼镜头相机是不支持相机的,同时在本项目需要利用的相机中也不需要鱼眼镜头的相机)。本条技术要求是为了确保投标供应商具有较强能力的文物 * 维建模能力和综合实力,以确保满足用户单位 * 维文物建设的质量需求。故该项质疑意见不予采纳,按照招标 (略) 。

质疑 * :文物 * 维数字化建设需求,高拍仪,质疑条款:像素:≥ * 万。

质疑理由:目前市面上 (略) 商、多个产品采用CMOS扫描元件的高拍仪像素最低为 * 万,最高可达 * 万,而 * 万像素 (略) 分都停产了。我方认为该参数不够科学合理。

修改建议:像素:≥ * 万。

答复:按照招标 (略) 。

质疑 * :工 (略) 电子工业 (略) 认证的IT 服务工

程师证书(ITSS);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 每 * 人具有以上之 * 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3 分,同 * 人具有以上多项证书的按 * 人计分。

质疑理由: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 * 次提到需要ITSS PMPCISE 高工证 * 个证件得分,违反《 (略)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 * ] * 号)中关于“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在售后环节还需要PMP等,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计条款明显牵强,且存在明显的排他性跟指向性。

答复: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是对 (略)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也是保障本项目售后服务质量的关键要素,与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无关,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

质疑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 (略) 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略) (略)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 日前,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期间恰逢 * * 劳动节,节假日期间 (略) 商均已放假,无法提供产品报价及投标资料,导致各潜在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为保证各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如本项目澄清发布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日的,请招标人严格按照《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将本项目酌情延期开标,为感!

答复:本项目两个标包原定开标(投标)截止时间现顺延至 * 日9时 * 分。

其他与上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质疑不再逐 *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与上述变更有关的内容作相应修改。投标供应商 (略) 作出的修改,评标时予以认可。 (略) (略) 分,请各潜在供 (略) 。

(略) (略)

(略) 重点工 (略)

(略) 公 (略)

* 日

bd2ac3f5-baf4-4c * -a * f-3bbbefa * 6

附件:评标办法.xml附件:答疑说明文件.pdf附件:招标澄清文件.pdf附件: (略) (略) 智能化系统项目实施方案.pdf附件:[ * CG * -1] (略) (略) 智能化建设和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第 * 包).HNC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