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绵区一、二、三级古树名木复壮管护项目(重)的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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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绵区一、二、三级古树名木复壮管护项目(重)的质疑答复函



* 、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 (略) 翔龙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陈策楼镇烽火 * 路特1号

邮政编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闻英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质疑项目名称:福绵区 * 、 * 、 * 级古树名木复壮管护项目(重)

质疑项目编号:YLZC * -J3- 点击查看>> (重)

( * )质疑采购文件

质疑事项1:经营范围
事实依据: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项目名称为:福绵区 * 、 * 、 * 级古树名木复壮管护项目(重),项目编号:YLZC * -J3- 点击查看>> (重)属于古树保护类别, (略) (略) 经营范围板块中,古树 (略) 市绿化管理板块中(早期称为古树名木或古树保护。而在本次项目中,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却把经营范围划分为病虫害(病媒、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相关内容之中,该经营范围的设置,属于重大偏离。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略) 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质疑答复1: (略) 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 (略) 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略) 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 (略)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 (略) 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 (略) 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 (略) 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
质疑事项2: (略) 标新立异
事实依据:
(1)关于签字
在所有通用竞争性谈判文件版本中,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规定,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但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的编制5.6项中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服务文件) (略) 分组成每页需签字。代理机构对每页需签字这种特定要求,在相关文字上并没有以醒目的方式标明。详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P * 页。

(2)关于盖公章

在所有通用竞争性谈判文件版本中使用单位公章,统称有(公章)或(盖公章)或(盖单位公章)等,但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却使用了 * 个不同的盖章词义,(公章)、(签公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公章),如此别出心裁的盖章方法,让供应商无法理解。更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在P * 页竟出现西次盖章(分别用,公章和签公章)。
在第 * 章响应文件格式中:P * 页、P * 页、P * 页、P * 页、P * 页、P * 页供 (略) 使用(签公章),但P * 页却又换为(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查过关于(签公章)“签”字定义,没有查到任何关于(签公章)定义的解释,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第 * 章供应商须知第 * 条款中,也只有公章及签字的描述,没有对(签公章)的“签”作出任何描述。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文件,应 (略) (略) (略) (略) 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号第 * 十条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略) 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略) 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质疑答复2:经了解本项目是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号令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谈判小组对参与竞标的5家供应商的 (略) 评审, (略) 诉说的几项内容而废标,未发现有不 (略) 为。
质疑事项3:修改服务期限
事实依据:

本次项目谈判,所有供应商在接受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 (略) 市 (略) 因递交的采购文件服务期限有误,宣布资格审查不通过。事后本公司通过查询, (略) 上网, (略) 流标。本次 (略) 时间 * 日,其间相距0个工作日就启动了重新采购程序,但谈判文件内容的服务期限却由原来的 * 个工作日,修改为 * 个工作日。 (略) 日,时间变化不足 * 小时,服务期限却惊人地缩短了2/3.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采购项目中的古树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没有公示原因。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 (略)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 日前,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质疑答复3: * 日 (略) 壮族 (略) 印发了《 (略) 壮族 (略) 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屯绿化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调研的通知》,通知对各市、 (略) 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调研,为迎接自治区检查组调研,福绵 (略) 决定缩短项目服务期,加快管护工作进度。 (略) 上网,项目服务期无法更改,因此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 (略) 修改。后因项目流标,需要重新将 (略) ,同时重新调整了服务期。

质疑事项4:评定成交的标准
事实依据: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征求《 (略) 政府采购文件参考范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于 * 日在 (略) 壮族自治 (略) 上公示, (略) 文件范本反馈意见。 * 日自治区财政厅上传了关于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 年版)等招标文件范本。

本次项目代理机构于 * 日 (略) 采购,竞没有采用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 年版)。
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 年版),请登 * (略) 壮族自治 (略) 查询下载查看。

质疑答复4:本项目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递交的 (略) 的评审。经谈判小组评审并得出结论,且评审过程均有监控记录,各评标专家评审意见的独立性、公正性等均受法律约束。你公司提及的 (略) 壮族自治 (略) 上公示的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征求《 (略) 政府采购文件参考范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属于“征求意见稿”,暂时未发现有关于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正式范本公示,且本项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 * )质疑采购过程
质疑事项1:资格审查、认定
本次项目参与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共有6家: (略) * 家, (略) 两家, (略) * 家。按报名填表排序分别如下:
序号1: (略) 市 (略)
序号2: (略) (略) (略) 分公司
序号3: (略) 翔龙 (略)
序号4: (略) 百纳 (略)
序号5: (略) 志存 (略)
序号6: (略) 市新生活 (略)
* 家供应商当中,其中, (略) 市 (略) 因采购文件中服务期限填写有误取消投标资格,而 (略) 百纳 (略) 营业执照经营范 (略) 市绿化管理或古树保护等业务范围, (略) 主体资格,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将其定为符合资格审查供应商。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 (略) 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略) 资格审查的, (略)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 (略) 审查。
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项目的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 *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质疑答复1: (略) 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 (略) 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略) 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 (略)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 (略) 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 (略) 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 (略) 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
质疑事项2:代理机构、谈判小组、中 (略) 为
事实依据:
(1)投标文件密封性检表
竞争性谈判报名签到表是按先后顺序签名,签到表顺序如下
序号1: (略) 市 (略)
序号2: (略) (略) (略) 分公司
序号3: (略) 翔龙 (略)
序号4: (略) 百纳 (略)
序号5: (略) 志存 (略)
序号6: (略) 市新生活 (略)
然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表签字表格上,本公司注意 (略) 打散, (略) * 家供应商靠前 * 位,其它供应商排后 * 位,重新排号顺序为:

序号1: (略) (略) (略) 分公司:

序号2: (略) 市新生活 (略)

序号3: (略) 百纳 (略)

序号4: (略) 市 (略) :

序号5: (略) 翔龙 (略)

序号6: (略) 志存 (略)

排序正常情况下本可随意,但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表表格的排序,无论从时间顺序还是从报名先后顺序, (略) (略) (略) 分公司、 (略) 市新生活 (略) 、 (略) 百纳 (略) (以下简称伟铭、新生活、 (略) )排列首位不符合自然规律。而最后的结论也论证了这 * 点,序号靠前 * 家供应商却是符合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序号排后 * 家供应商因 (略) 被取消了投标资格。是巧合,还是有意而为之?事实可以证明。(陈述是否事实,可调取竞争性谈判报名签到表及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表核实。)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略) 、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人 (略) (略) 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2) (略) 修改报价

本次项目最终报价前,符合性供应商谈判小组定为5家,本次出席开标会代理机构有3名工作人员。正常情况下,所有供应商纸质报价完成后封口,代理机构应该 * 起收集交与谈判小组,不是特殊情况,任何 * 家供应商不得重新修改最终报价。但是,在报价过程中,代理机构要求各供应商各自送往评标室,在报价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频繁往来于谈判小组与供应商之间,更有个别工作人员窥探某供应商填写报价,因此举动, (略) 的警觉,本公司坚持到最后递送报价。当其它供应商的报价 * 续送达评标室,代理机构拿出 (略) (略) (略) 分公司报价单,已数据填写错误为由要求重新修改。因谈判小组没有遵 (略) 有成员集中与单 * 供 (略) 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 * 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 (略) 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原则,本公司第 * 个提出异议,紧接着 (略) 志存 (略) 也提出异议,此时 (略) 百纳 (略) 和 (略) 市新生活 (略) 等2家供应商, (略) 什么都没发生,均无发声。因为本公司与另家供应商的反对意见,代理机构无可奈何地收回了 (略) 伟铭 (略) 手里准备修改的报价表。(具体详情, (略) 视频监控)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号第 * 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 (略) 。除采购人代表、 (略) 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 (略) 。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 (略) 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略) 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 (略) 有成员集中与单 * 供 (略) 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 * 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 (略) 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依据《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 * 号第十 * 条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3)排挤符合资格审查供应商
由于本公司对 (略) (略) (略) 分公司修改报价提出了异议,在进评标室递交最终报价时,本想向谈判小组作两句解释让其体谅,却被代理机构恼羞成怒的男性工作人员冲进评标室连骂 * 声滚,还扬言不马上滚, (略) 的投标资格!随后, (略) (略) (略) 分公司再次被传唤进入评标室,具体什么原因不得而知。少许,本公司及 (略) 志存 (略) 同时收到了告知函, (略)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的报价,要求在 * 分钟左右,提交详细证明材料。两家公司均表示不满,本公司并在告知函上作了不合理留言。代理机构男性工作人员却得意忘形地告诉我们,很快被取消资格,不满也没用。其结果,在代理机构与谈判小组的串通之下,本公司果然被以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包括采购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 (略) 有成本和利润)超时为由,作 (略) 理。 * 日,本公司收到了来自代理机构发来 (略) 理告知函邮件。事后经打听, (略) 志存 (略) 同样也收到了同类告知函文件。(具体详情, (略) (略) 投标文件和报价全过程的书面文件核实)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中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 (略) 歧视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 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的活动。

(4) (略) (略) 理

本次项目最后符合性供应商谈判小组定为5家,本公司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 (略) 响应之后,以下浮 * %左右价格递了最终报价,即金额为 * . * 万元。谈判小组以第 * 号令《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作 (略) 理。对本公司的投标报价作 (略) 理。

对此,本公司对谈判小组提出强烈抗议,其理由如下:

第 * 、投标人价格与其他投标人相比的价格,参照对象是“其他投标人的价格”,例如:若 * 个投标人, * 个投标人报价为1亿左右,另 * 位若是 * 万,可 (略) “合理性”解释。本次采购项目没有类似现象。
第 * 、依据《 (略) 和 (略) 规定》( * 部委令第 * 号)第 * 十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 (略) 人对其技术、 (略) 项目。第 * 十 * 条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据此类条款,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当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 * 、本公司是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全部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并且,与其它 (略) 分供应商报价差异不大,谈 (略) 在短短时间内作出说明,更不应该 (略) 理。从政策层面来说,第 * 号令中并没有要求其报价低到何种程度就属于无效投标,而只 (略) 主观判断“认为产品或服务等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这 * 点,也 (略)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整个项目评审的公平和公正,谈判小组应该认真审核各家供应商的报价,合理判断其 (略) 规律。而不是用第 * 号令来排挤合理低价供应商,作为法律依据。从事实存面来说, (略) 的报价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作比较时,其实是与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伟铭、新生活、百纳 * 家投标人(供应商)作比较,而不是用其它 * 家供应商作全而分析。

第 * 、本公司最终报价与 * 家供应商仅相差3%,与另3家供应商却相差 * %,但这3家供应商报价已成规律性差异(有串标可能),不具备参考价值,所以,谈判 (略) 属于“明显低价”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作出说明。请看下列分析:

(1)各供应商报价分析:

① (略) (略) (略) 分公司

采购预算, * . * 万 报价: * . * 万元差距: 0. * 万元

② (略) 市新生活 (略)

采购预算, * . * 万,报价: * . * 万元上:差距,0. * 万元之内

③ (略) 百纳 (略)

采购预算, * . * 万,报价: * . * 万元上:差距: 0. * 万元之内

④ (略) 志存 (略)

采购预算: * . * 万; 报价: * . * 万元左右:差距: * .3万元左右

⑤本公司( (略) 翔龙 (略) )

采购预算: * . * 万:报价: * . * 万:

差距: * . * 万元左右

(2)各供应商之间报价比较

① (略) (略) (略) 分公司、 (略) 市新生活 (略) 、 (略) 百纳 (略) ,其3家供应商最终报价与采购预算相比,普遍下浮率没有超过0.6%

② (略) 志存 (略) 与采购预算相比下浮率约 * %

③本公司与采购预算相比下浮率约 * %

④本公司与伟铭、新生活、 (略) 相比,下浮率相距约 * .8%

⑤ (略) 相比,下浮率相距约3%

综上分析,其它4家供应商的报价,本公司与其中家供应商报价仅差距3%, 算是报价比较接近。由此证明,本公司的最终报价不是谈判小 (略) (略) 为,谈判小组没有法律依据用第 * 号第 * 十条文件以“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下定论。

再说另家供应商: (略) (略) (略) 分公司、 (略) 市新生活 (略) 、 (略) 百纳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可的最终报价,本身就出现了异常。报价竟如此雷同到同时控制在0.6%以下! (略) 规律,近 * . * 万的采购预算价格,下浮率统统不到1%。如此成规律性的报价,谈判小组视而不见,为什么!

谈判小组本应认真审核各供应商的报价,合理判断其它两家报价较低的供应商 (略) 规律。而不是把其它3家最高报价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标依据。这是明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 (略) 歧视待遇。

法津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在或者评标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投标人: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它投标人, (略) 、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质疑答复2:经过了解代理机构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照正常的谈判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并未发现有违反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等规定,本项目经谈判小组评审并得出结论,且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均有监控记录。各评标专家评审意见的独立性、公正性等均受法律约束,你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项质疑予以驳回。

( * )质疑成交结果

质疑事项1:公示内容及中标结果

事实依据:

本次谈判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本有5家,当5家供应商的 (略) 提交之后,谈判小组及代理机构为了帮助 (略) (略) (略) 分公司谋取中标资格,向本公可提出不合理要求,以致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提交相关详细的证明材料,最后被谈判小组及代理机构作 (略) 理决定。因此本公司异议如下:

本公司是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其报价在合理范围之内,因为本次谈判属于合理低价法,本公司事先没有准备任何觉得需要说明的材料。由于谈判小组及代理 (略) 为,导致本公司的合理报价得不到采纳。如果按照合理低价中标法,本公司的报价应该是本项目中合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本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因此,本公司认为,本次项目公示的中标(或成交)结果, (略) 的合法权益。

法津依据:

依据《 (略) 和 (略) 规定》( * 部委令第 * 号)第 * 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 * 条评标 (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 * 十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 (略) 人对其技术、 (略) 项目。第 * 十 * 条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质疑答复1:贵公司于 * 日参与的福绵区 * 、 * 、 * 级古树名木复壮管护项目(重)(项目编号:YLZC * -J3- 点击查看>> (重))项目,递交的最终报价为“ 点击查看>> . * 元”与成交供应商报价( 点击查看>> . * )及其他供应商的报价相比较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成本核算的有关数据等文件;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P * 页第 * 章评定成交的标准(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包括采购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 (略) 有成本和利润)。如果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 (略) 列的成本价格 (略) 价的,谈判小组将其作 (略) 理。)及依据中华人民 (略) * 号令《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条: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作 (略) 理。)的规定将其作 (略) 理,你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项质疑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2: (略) 为
事实依据
针对本 (略) 有质疑事项中,对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理由,本公司认为,代理机构、谈判小组、中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串标 (略) 为。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第 * 十 * 条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略) 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略) 下列职责:( *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略) 门报告评标中 (略) 为。第 * (略) 及其成员 (略) 为:( *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 )其他不遵守 (略) 为。

依据《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 (略) 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 (略) 门。
质疑答复2:经了解代理机构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照正常的谈判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并未发现有违反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等规定,本项目经谈判小组评审并得出结论,且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均有监控记录。各评标专家评审意见的独立性、公正性等均受法律约束。你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项质疑予以驳回。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规定,有向政府采 (略) 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略) (略)

(略) 市福绵 (略)

* 日


附件信息:



* 、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 (略) 翔龙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陈策楼镇烽火 * 路特1号

邮政编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闻英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质疑项目名称:福绵区 * 、 * 、 * 级古树名木复壮管护项目(重)

质疑项目编号:YLZC * -J3- 点击查看>> (重)

( * )质疑采购文件

质疑事项1:经营范围
事实依据: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项目名称为:福绵区 * 、 * 、 * 级古树名木复壮管护项目(重),项目编号:YLZC * -J3- 点击查看>> (重)属于古树保护类别, (略) (略) 经营范围板块中,古树 (略) 市绿化管理板块中(早期称为古树名木或古树保护。而在本次项目中,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却把经营范围划分为病虫害(病媒、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相关内容之中,该经营范围的设置,属于重大偏离。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略) 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质疑答复1: (略) 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 (略) 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略) 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 (略)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 (略) 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 (略) 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 (略) 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
质疑事项2: (略) 标新立异
事实依据:
(1)关于签字
在所有通用竞争性谈判文件版本中,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规定,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但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的编制5.6项中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服务文件) (略) 分组成每页需签字。代理机构对每页需签字这种特定要求,在相关文字上并没有以醒目的方式标明。详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P * 页。

(2)关于盖公章

在所有通用竞争性谈判文件版本中使用单位公章,统称有(公章)或(盖公章)或(盖单位公章)等,但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却使用了 * 个不同的盖章词义,(公章)、(签公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公章),如此别出心裁的盖章方法,让供应商无法理解。更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在P * 页竟出现西次盖章(分别用,公章和签公章)。
在第 * 章响应文件格式中:P * 页、P * 页、P * 页、P * 页、P * 页、P * 页供 (略) 使用(签公章),但P * 页却又换为(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查过关于(签公章)“签”字定义,没有查到任何关于(签公章)定义的解释,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第 * 章供应商须知第 * 条款中,也只有公章及签字的描述,没有对(签公章)的“签”作出任何描述。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文件,应 (略) (略) (略) (略) 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号第 * 十条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略) 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略) 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质疑答复2:经了解本项目是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号令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谈判小组对参与竞标的5家供应商的 (略) 评审, (略) 诉说的几项内容而废标,未发现有不 (略) 为。
质疑事项3:修改服务期限
事实依据:

本次项目谈判,所有供应商在接受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 (略) 市 (略) 因递交的采购文件服务期限有误,宣布资格审查不通过。事后本公司通过查询, (略) 上网, (略) 流标。本次 (略) 时间 * 日,其间相距0个工作日就启动了重新采购程序,但谈判文件内容的服务期限却由原来的 * 个工作日,修改为 * 个工作日。 (略) 日,时间变化不足 * 小时,服务期限却惊人地缩短了2/3.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采购项目中的古树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没有公示原因。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 (略)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 日前,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质疑答复3: * 日 (略) 壮族 (略) 印发了《 (略) 壮族 (略) 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屯绿化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调研的通知》,通知对各市、 (略) 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调研,为迎接自治区检查组调研,福绵 (略) 决定缩短项目服务期,加快管护工作进度。 (略) 上网,项目服务期无法更改,因此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 (略) 修改。后因项目流标,需要重新将 (略) ,同时重新调整了服务期。

质疑事项4:评定成交的标准
事实依据: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征求《 (略) 政府采购文件参考范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于 * 日在 (略) 壮族自治 (略) 上公示, (略) 文件范本反馈意见。 * 日自治区财政厅上传了关于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 年版)等招标文件范本。

本次项目代理机构于 * 日 (略) 采购,竞没有采用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 年版)。
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 年版),请登 * (略) 壮族自治 (略) 查询下载查看。

质疑答复4:本项目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递交的 (略) 的评审。经谈判小组评审并得出结论,且评审过程均有监控记录,各评标专家评审意见的独立性、公正性等均受法律约束。你公司提及的 (略) 壮族自治 (略) 上公示的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征求《 (略) 政府采购文件参考范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属于“征求意见稿”,暂时未发现有关于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正式范本公示,且本项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 * )质疑采购过程
质疑事项1:资格审查、认定
本次项目参与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共有6家: (略) * 家, (略) 两家, (略) * 家。按报名填表排序分别如下:
序号1: (略) 市 (略)
序号2: (略) (略) (略) 分公司
序号3: (略) 翔龙 (略)
序号4: (略) 百纳 (略)
序号5: (略) 志存 (略)
序号6: (略) 市新生活 (略)
* 家供应商当中,其中, (略) 市 (略) 因采购文件中服务期限填写有误取消投标资格,而 (略) 百纳 (略) 营业执照经营范 (略) 市绿化管理或古树保护等业务范围, (略) 主体资格,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将其定为符合资格审查供应商。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 (略) 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略) 资格审查的, (略)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 (略) 审查。
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项目的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 *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质疑答复1: (略) 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 (略) 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略) 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 (略)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 (略) 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 (略) 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 (略) 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
质疑事项2:代理机构、谈判小组、中 (略) 为
事实依据:
(1)投标文件密封性检表
竞争性谈判报名签到表是按先后顺序签名,签到表顺序如下
序号1: (略) 市 (略)
序号2: (略) (略) (略) 分公司
序号3: (略) 翔龙 (略)
序号4: (略) 百纳 (略)
序号5: (略) 志存 (略)
序号6: (略) 市新生活 (略)
然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表签字表格上,本公司注意 (略) 打散, (略) * 家供应商靠前 * 位,其它供应商排后 * 位,重新排号顺序为:

序号1: (略) (略) (略) 分公司:

序号2: (略) 市新生活 (略)

序号3: (略) 百纳 (略)

序号4: (略) 市 (略) :

序号5: (略) 翔龙 (略)

序号6: (略) 志存 (略)

排序正常情况下本可随意,但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表表格的排序,无论从时间顺序还是从报名先后顺序, (略) (略) (略) 分公司、 (略) 市新生活 (略) 、 (略) 百纳 (略) (以下简称伟铭、新生活、 (略) )排列首位不符合自然规律。而最后的结论也论证了这 * 点,序号靠前 * 家供应商却是符合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序号排后 * 家供应商因 (略) 被取消了投标资格。是巧合,还是有意而为之?事实可以证明。(陈述是否事实,可调取竞争性谈判报名签到表及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表核实。)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略) 、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人 (略) (略) 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2) (略) 修改报价

本次项目最终报价前,符合性供应商谈判小组定为5家,本次出席开标会代理机构有3名工作人员。正常情况下,所有供应商纸质报价完成后封口,代理机构应该 * 起收集交与谈判小组,不是特殊情况,任何 * 家供应商不得重新修改最终报价。但是,在报价过程中,代理机构要求各供应商各自送往评标室,在报价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频繁往来于谈判小组与供应商之间,更有个别工作人员窥探某供应商填写报价,因此举动, (略) 的警觉,本公司坚持到最后递送报价。当其它供应商的报价 * 续送达评标室,代理机构拿出 (略) (略) (略) 分公司报价单,已数据填写错误为由要求重新修改。因谈判小组没有遵 (略) 有成员集中与单 * 供 (略) 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 * 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 (略) 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原则,本公司第 * 个提出异议,紧接着 (略) 志存 (略) 也提出异议,此时 (略) 百纳 (略) 和 (略) 市新生活 (略) 等2家供应商, (略) 什么都没发生,均无发声。因为本公司与另家供应商的反对意见,代理机构无可奈何地收回了 (略) 伟铭 (略) 手里准备修改的报价表。(具体详情, (略) 视频监控)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号第 * 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 (略) 。除采购人代表、 (略) 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 (略) 。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 (略) 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略) 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 ) (略) 有成员集中与单 * 供 (略) 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 * 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 (略) 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依据《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 * 号第十 * 条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3)排挤符合资格审查供应商
由于本公司对 (略) (略) (略) 分公司修改报价提出了异议,在进评标室递交最终报价时,本想向谈判小组作两句解释让其体谅,却被代理机构恼羞成怒的男性工作人员冲进评标室连骂 * 声滚,还扬言不马上滚, (略) 的投标资格!随后, (略) (略) (略) 分公司再次被传唤进入评标室,具体什么原因不得而知。少许,本公司及 (略) 志存 (略) 同时收到了告知函, (略)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的报价,要求在 * 分钟左右,提交详细证明材料。两家公司均表示不满,本公司并在告知函上作了不合理留言。代理机构男性工作人员却得意忘形地告诉我们,很快被取消资格,不满也没用。其结果,在代理机构与谈判小组的串通之下,本公司果然被以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包括采购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 (略) 有成本和利润)超时为由,作 (略) 理。 * 日,本公司收到了来自代理机构发来 (略) 理告知函邮件。事后经打听, (略) 志存 (略) 同样也收到了同类告知函文件。(具体详情, (略) (略) 投标文件和报价全过程的书面文件核实)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中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 (略) 歧视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 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的活动。

(4) (略) (略) 理

本次项目最后符合性供应商谈判小组定为5家,本公司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 (略) 响应之后,以下浮 * %左右价格递了最终报价,即金额为 * . * 万元。谈判小组以第 * 号令《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作 (略) 理。对本公司的投标报价作 (略) 理。

对此,本公司对谈判小组提出强烈抗议,其理由如下:

第 * 、投标人价格与其他投标人相比的价格,参照对象是“其他投标人的价格”,例如:若 * 个投标人, * 个投标人报价为1亿左右,另 * 位若是 * 万,可 (略) “合理性”解释。本次采购项目没有类似现象。
第 * 、依据《 (略) 和 (略) 规定》( * 部委令第 * 号)第 * 十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 (略) 人对其技术、 (略) 项目。第 * 十 * 条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据此类条款,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当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 * 、本公司是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全部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并且,与其它 (略) 分供应商报价差异不大,谈 (略) 在短短时间内作出说明,更不应该 (略) 理。从政策层面来说,第 * 号令中并没有要求其报价低到何种程度就属于无效投标,而只 (略) 主观判断“认为产品或服务等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这 * 点,也 (略)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整个项目评审的公平和公正,谈判小组应该认真审核各家供应商的报价,合理判断其 (略) 规律。而不是用第 * 号令来排挤合理低价供应商,作为法律依据。从事实存面来说, (略) 的报价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作比较时,其实是与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伟铭、新生活、百纳 * 家投标人(供应商)作比较,而不是用其它 * 家供应商作全而分析。

第 * 、本公司最终报价与 * 家供应商仅相差3%,与另3家供应商却相差 * %,但这3家供应商报价已成规律性差异(有串标可能),不具备参考价值,所以,谈判 (略) 属于“明显低价”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作出说明。请看下列分析:

(1)各供应商报价分析:

① (略) (略) (略) 分公司

采购预算, * . * 万 报价: * . * 万元差距: 0. * 万元

② (略) 市新生活 (略)

采购预算, * . * 万,报价: * . * 万元上:差距,0. * 万元之内

③ (略) 百纳 (略)

采购预算, * . * 万,报价: * . * 万元上:差距: 0. * 万元之内

④ (略) 志存 (略)

采购预算: * . * 万; 报价: * . * 万元左右:差距: * .3万元左右

⑤本公司( (略) 翔龙 (略) )

采购预算: * . * 万:报价: * . * 万:

差距: * . * 万元左右

(2)各供应商之间报价比较

① (略) (略) (略) 分公司、 (略) 市新生活 (略) 、 (略) 百纳 (略) ,其3家供应商最终报价与采购预算相比,普遍下浮率没有超过0.6%

② (略) 志存 (略) 与采购预算相比下浮率约 * %

③本公司与采购预算相比下浮率约 * %

④本公司与伟铭、新生活、 (略) 相比,下浮率相距约 * .8%

⑤ (略) 相比,下浮率相距约3%

综上分析,其它4家供应商的报价,本公司与其中家供应商报价仅差距3%, 算是报价比较接近。由此证明,本公司的最终报价不是谈判小 (略) (略) 为,谈判小组没有法律依据用第 * 号第 * 十条文件以“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下定论。

再说另家供应商: (略) (略) (略) 分公司、 (略) 市新生活 (略) 、 (略) 百纳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可的最终报价,本身就出现了异常。报价竟如此雷同到同时控制在0.6%以下! (略) 规律,近 * . * 万的采购预算价格,下浮率统统不到1%。如此成规律性的报价,谈判小组视而不见,为什么!

谈判小组本应认真审核各供应商的报价,合理判断其它两家报价较低的供应商 (略) 规律。而不是把其它3家最高报价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标依据。这是明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 (略) 歧视待遇。

法津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在或者评标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投标人: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它投标人, (略) 、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质疑答复2:经过了解代理机构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照正常的谈判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并未发现有违反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等规定,本项目经谈判小组评审并得出结论,且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均有监控记录。各评标专家评审意见的独立性、公正性等均受法律约束,你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项质疑予以驳回。

( * )质疑成交结果

质疑事项1:公示内容及中标结果

事实依据:

本次谈判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本有5家,当5家供应商的 (略) 提交之后,谈判小组及代理机构为了帮助 (略) (略) (略) 分公司谋取中标资格,向本公可提出不合理要求,以致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提交相关详细的证明材料,最后被谈判小组及代理机构作 (略) 理决定。因此本公司异议如下:

本公司是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其报价在合理范围之内,因为本次谈判属于合理低价法,本公司事先没有准备任何觉得需要说明的材料。由于谈判小组及代理 (略) 为,导致本公司的合理报价得不到采纳。如果按照合理低价中标法,本公司的报价应该是本项目中合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本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因此,本公司认为,本次项目公示的中标(或成交)结果, (略) 的合法权益。

法津依据:

依据《 (略) 和 (略) 规定》( * 部委令第 * 号)第 * 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 * 条评标 (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 * 十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 (略) 人对其技术、 (略) 项目。第 * 十 * 条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质疑答复1:贵公司于 * 日参与的福绵区 * 、 * 、 * 级古树名木复壮管护项目(重)(项目编号:YLZC * -J3- 点击查看>> (重))项目,递交的最终报价为“ 点击查看>> . * 元”与成交供应商报价( 点击查看>> . * )及其他供应商的报价相比较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成本核算的有关数据等文件;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P * 页第 * 章评定成交的标准(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包括采购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 (略) 有成本和利润)。如果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 (略) 列的成本价格 (略) 价的,谈判小组将其作 (略) 理。)及依据中华人民 (略) * 号令《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条: (略) 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作 (略) 理。)的规定将其作 (略) 理,你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项质疑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2: (略) 为
事实依据
针对本 (略) 有质疑事项中,对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理由,本公司认为,代理机构、谈判小组、中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串标 (略) 为。

法律依据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第 * 十 * 条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依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略) 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略) 下列职责:( *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略) 门报告评标中 (略) 为。第 * (略) 及其成员 (略) 为:( *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 )其他不遵守 (略) 为。

依据《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 (略) 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 (略) 门。
质疑答复2:经了解代理机构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照正常的谈判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并未发现有违反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等规定,本项目经谈判小组评审并得出结论,且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均有监控记录。各评标专家评审意见的独立性、公正性等均受法律约束。你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项质疑予以驳回。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规定,有向政府采 (略) 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略) (略)

(略) 市福绵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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