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华(东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屿南湾一号项目(旅游、居住、商品房地块)拟变更及明确规划条件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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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华(东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屿南湾一号项目(旅游、居住、商品房地块)拟变更及明确规划条件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建设单位 (略) 嘉华( (略) ) (略) (略) 提交屿南湾 * 号项目(旅游、居住、商品房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及明确的申请,该项目位于 (略) 镇屿南湾环岛路 (略) 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用地面积 * 5.3平方米,建筑容积率未设定。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屿南湾项目推进。经研究,我局拟给予明确该项目建筑容积率及变更建筑高度。

根据《 (略) 省实施〈中华 (略) 乡规划法〉办法》第 * 十 * 条、《 (略) 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第 * 条、第十 * 条、《中华 (略) 政许可法》第 * 十 * 条、《 (略) 省 (略) 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 (略) 规定》第十条、《 (略) 省 (略) 政许可 (略) 办法》第十 * 条( * )规定,现对该项目 (略) 变更及明确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 、原规划条件:

1.容积率:未设定;

2.建筑密度:不大于 * %;

3.园林绿化比率: * %;

4.建筑高度(不包括地下室):沿海滩为低层、沿湖海路为多层;

5.建筑物退缩红线:东5米,西3米,南3米,北3米。

* 、拟变更及明确规划条件:

1.容积率:>1.0且≤2.0;

2.建筑密度:不大于 * %;

3.园林绿化比率: * %;

4.建筑高度(不包括地下室):≤ * 米;

5.建筑物退缩红线:东5米,西3米,南3米,北3米。

本次公示时间为 * 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法 (略) 反映、发 (略) 陈述、申辩及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略) 将依法予以核准。如需对该项目内容作进 * 步了解或查询, (略) 指定联系人联系。

(略) (略) 办公地点: (略) 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邮编: 点击查看>>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小吕。


(略) (略)

* 日



建设单位 (略) 嘉华( (略) ) (略) (略) 提交屿南湾 * 号项目(旅游、居住、商品房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及明确的申请,该项目位于 (略) 镇屿南湾环岛路 (略) 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用地面积 * 5.3平方米,建筑容积率未设定。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屿南湾项目推进。经研究,我局拟给予明确该项目建筑容积率及变更建筑高度。

根据《 (略) 省实施〈中华 (略) 乡规划法〉办法》第 * 十 * 条、《 (略) 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第 * 条、第十 * 条、《中华 (略) 政许可法》第 * 十 * 条、《 (略) 省 (略) 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 (略) 规定》第十条、《 (略) 省 (略) 政许可 (略) 办法》第十 * 条( * )规定,现对该项目 (略) 变更及明确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 、原规划条件:

1.容积率:未设定;

2.建筑密度:不大于 * %;

3.园林绿化比率: * %;

4.建筑高度(不包括地下室):沿海滩为低层、沿湖海路为多层;

5.建筑物退缩红线:东5米,西3米,南3米,北3米。

* 、拟变更及明确规划条件:

1.容积率:>1.0且≤2.0;

2.建筑密度:不大于 * %;

3.园林绿化比率: * %;

4.建筑高度(不包括地下室):≤ * 米;

5.建筑物退缩红线:东5米,西3米,南3米,北3米。

本次公示时间为 * 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法 (略) 反映、发 (略) 陈述、申辩及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略) 将依法予以核准。如需对该项目内容作进 * 步了解或查询, (略) 指定联系人联系。

(略) (略) 办公地点: (略) 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邮编: 点击查看>>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小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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