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绿化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贫产业车间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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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绿化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贫产业车间项目变更公告


更正公告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Z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西市绿化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贫产业车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原采购文件第 4 章 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 评审原则:4.4.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1.2 对供应商的验收质量承诺、服 (略) 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略) 报价,对符合性审查合格 (略) 不定轮次的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 (略) 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1.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现更改为4.1 评审原则:4.4.1 磋商小组的组成:3人,其中业主专家代表1人,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专家2人4.1.2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1.3 对供应商的验收质量承诺、服 (略) 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略) 报价,对符合性审查合格 (略) 不定轮次的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 (略) 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1.4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 、原采购文件第 4 章 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评审 (略) (略) 内容

现更改为: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初步评审

资格审查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证件 * 致

营业执照

有效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须逐页加盖公章及法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真实有效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3章磋商须知3.4.1“响应文件的格式”的要求并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须承诺内容

磋商保证金

* 万元整(¥ * 0. * ),提交形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 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 年度及 *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 表 * 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 日以来任意 * 个月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 (略)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 (略)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 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 级或 * 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符合性审查

工期

* 日历天

最高限价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 点击查看>> . * 元,否则响应将被否决。

质保期

1年,采购清单、行业标准对质保期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做相关承诺。

质量要求

(略) 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 * 日历天,作相关承诺。

采购文件应答

供应商须承诺:“满足竞争性磋 (略) 有要求。”

2

综合评分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① 投标报价评分: * 分

② (略) 分评分: * 分

③ (略) 分评分: * 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商务( * 分)

(略)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并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否则本项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或建造师证书)的得5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3分;

3、 (略) 成员应包含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以上人员均需具有相应的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满足基本要求的本项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任意增加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 * 分。

注: (略) 有人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 (略) 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

*

提供 * 日至今的类似业绩,包含合同关键页(封面、实施内容、金额及签字盖章页),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 * 分。

技术分( * 分)

应急响应

6

在本项目质保期内对项目 (略) 理并承诺 * 小 (略) 理解决的得3分, * 小 (略) 理解决的得6分。

质保期

4

在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1年)的前提下,质保期每延长3个月得1分,最多得4分。

施工组织设计

*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

结合工程实际分析重点、难点,编制的施工方案正确完善,技术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2、质量保证措施:(3分):

对难点、重点认识充分,编制的质量控制方案正确完善,质量控制目标明确、可行、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3、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3分):

结合工程进度要求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含网络图、横道图)正确完善,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4、施工安全措施(3分):

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可行、完整,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5、文明施工措施(3分):

文明施工目标明确、可行、完整,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6、 (略) 地治安保卫管理(2分):

(略) 地治安保卫管理目标明确、可行、完整,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7、施工机械资源配备(3分):

施工机械资源配备计划明确、可行、完整,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8、施工环保措施(2分):

施工环保目标明确、可行、完整,施工环保保证措施(控制噪声、灰尘、建筑垃圾等)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9、扬尘治理措施(2分):

扬尘治理措施目标明确、可行、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 、 (略) 总平面布置图(2分):

编制正确的恰当比例的平面布置图,材料、设备摆放位置合理,临时设施布置合理,施工运输合理流畅,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分):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配置满足工程要求、配备合理、齐全,组织分工明确。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2分):

与各方配合协调工作措施合理、得当、有针对性,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3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成交原则:根据综合评分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 (略) 排序,最终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

* 、原采购文件第 7 章 需要落实的政 (略) (略) 内容现更改为: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 * 号

第 * 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 * 条 (略) 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 * 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 * 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 * 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 * 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 (略) (略) 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 *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 (略) 采购的;

( *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省级以上人 (略) 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 * 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 * 条 超过 *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 %。预留份额通过 (略) :

( * )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 (略) 分达到 * 定比例;

( *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定比例分包给 * 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 * 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 * %(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 (略) 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 (略) 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 (略) 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略) 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 * 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 * 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 * 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 *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 * )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 * )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 )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 * )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略) 属行业;

( * )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 (略) 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 * 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 * 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 (略) 分。

第十 * 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 * 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略) 理 (略) 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 (略) 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 (略) 门负责。

(略) (略) (略) 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 * 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 * 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 年起 (略) (略) 门上 *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 (略) 公开 (略) 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 * 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 (略) 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 * 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 (略) 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 * 十 * 条 (略) 门、中 (略) 门及其工 (略) 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略) 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 (略) 理。

第 * 十 * 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 * 十 * 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略) (略) (略) 规定。

第 * 十 * 条 (略) 门可以会同中 (略) 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 * 十 * 条 本办法自 * 年1 (略) 。《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的通知》(财库﹝ *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 (略)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略)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 (略) 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 (略) 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 * 年度数据,无上 *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 (略)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略)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 (略) 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 (略) 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 * 年度数据,无上 *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略)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要求, (略) 门(单位)×× (略) 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 (略) 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

(精确到万元)

(填写合同在中 (略) (略) 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7.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 号

(略) 门, (略)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略) , (略) ,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 (略) 生产建 (略) 、 (略) 、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 * 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 %(含 *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 人(含 * 人);

  ( *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 * 年以上(含 * 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略) 会保险费;

  ( * ) (略) 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 (略)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略) 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略) 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略) 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 (略) 有关报批程序后, (略) 以外的采购方式。

   * 、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 (略) 、 (略) 、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 、 (略) 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 (略) 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 (略) 备案。

   * 、本通知自 * 年 * (略) 。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日

7.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 〕 * 号

(略)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 〕 * 号)

(略) 门, (略)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略) , (略) ,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 (略) ,中共中央直 (略) ,全国人 (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 (略) 生产建 (略) 、 (略) 、 (略)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 (略) 安全稳定, (略) 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 * 步贯 (略) 《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 ]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监狱企业 (略) 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略) 产 (略) (略) 、 (略) 、直 (略) ,各省、自治区、直辖 (略) 、 (略)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 (略) 、 (略) ,以及 (略) 生产建设兵 (略) 、 (略) 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 (略) 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 (略) 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 %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 (略) 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 、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略) 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 (略) 。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 (略)
中华人民 (略)
* 日

更正日期: *

* 、其他补充事宜

/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市绿化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市 (略) 绿化白族 (略) 附近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金 (略) 金阳大道与 (略) 麒龙 (略) 塔(原西能浙商大厦)(1)北单元 * 层6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如艳、吴长成、向秀

电   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更正公告..pdf

更正公告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Z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西市绿化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贫产业车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原采购文件第 4 章 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 评审原则:4.4.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1.2 对供应商的验收质量承诺、服 (略) 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略) 报价,对符合性审查合格 (略) 不定轮次的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 (略) 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1.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现更改为4.1 评审原则:4.4.1 磋商小组的组成:3人,其中业主专家代表1人,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专家2人4.1.2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1.3 对供应商的验收质量承诺、服 (略) 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略) 报价,对符合性审查合格 (略) 不定轮次的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 (略) 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1.4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 、原采购文件第 4 章 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评审 (略) (略) 内容

现更改为: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初步评审

资格审查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证件 * 致

营业执照

有效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须逐页加盖公章及法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真实有效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3章磋商须知3.4.1“响应文件的格式”的要求并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须承诺内容

磋商保证金

* 万元整(¥ * 0. * ),提交形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 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 年度及 *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 表 * 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 日以来任意 * 个月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 (略)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 (略)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 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 级或 * 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符合性审查

工期

* 日历天

最高限价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 点击查看>> . * 元,否则响应将被否决。

质保期

1年,采购清单、行业标准对质保期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做相关承诺。

质量要求

(略) 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 * 日历天,作相关承诺。

采购文件应答

供应商须承诺:“满足竞争性磋 (略) 有要求。”

2

综合评分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① 投标报价评分: * 分

② (略) 分评分: * 分

③ (略) 分评分: * 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商务( * 分)

(略)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并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否则本项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或建造师证书)的得5分,具备中级职称的得3分;

3、 (略) 成员应包含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以上人员均需具有相应的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满足基本要求的本项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任意增加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 * 分。

注: (略) 有人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 (略) 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

*

提供 * 日至今的类似业绩,包含合同关键页(封面、实施内容、金额及签字盖章页),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 * 分。

技术分( * 分)

应急响应

6

在本项目质保期内对项目 (略) 理并承诺 * 小 (略) 理解决的得3分, * 小 (略) 理解决的得6分。

质保期

4

在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1年)的前提下,质保期每延长3个月得1分,最多得4分。

施工组织设计

*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

结合工程实际分析重点、难点,编制的施工方案正确完善,技术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2、质量保证措施:(3分):

对难点、重点认识充分,编制的质量控制方案正确完善,质量控制目标明确、可行、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3、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3分):

结合工程进度要求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含网络图、横道图)正确完善,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4、施工安全措施(3分):

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可行、完整,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5、文明施工措施(3分):

文明施工目标明确、可行、完整,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6、 (略) 地治安保卫管理(2分):

(略) 地治安保卫管理目标明确、可行、完整,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7、施工机械资源配备(3分):

施工机械资源配备计划明确、可行、完整,好的得3~1.5分; * 般的得1.5~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8、施工环保措施(2分):

施工环保目标明确、可行、完整,施工环保保证措施(控制噪声、灰尘、建筑垃圾等)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9、扬尘治理措施(2分):

扬尘治理措施目标明确、可行、合理、有针对性,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 、 (略) 总平面布置图(2分):

编制正确的恰当比例的平面布置图,材料、设备摆放位置合理,临时设施布置合理,施工运输合理流畅,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分):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配置满足工程要求、配备合理、齐全,组织分工明确。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2分):

与各方配合协调工作措施合理、得当、有针对性,好的得2~1分; * 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

3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成交原则:根据综合评分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 (略) 排序,最终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

* 、原采购文件第 7 章 需要落实的政 (略) (略) 内容现更改为: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 * 号

第 * 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 * 条 (略) 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 * 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 * 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 * 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 * 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 (略) (略) 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 *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 (略) 采购的;

( *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省级以上人 (略) 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 * 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 * 条 超过 *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 %。预留份额通过 (略) :

( * )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 (略) 分达到 * 定比例;

( *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定比例分包给 * 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 * 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 * %(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 (略) 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 (略) 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 (略) 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略) 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 * 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 * 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 * 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 *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 * )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 * )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 )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 * )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略) 属行业;

( * )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 (略) 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 * 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 * 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 (略) 分。

第十 * 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 * 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略) 理 (略) 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 (略) 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 (略) 门负责。

(略) (略) (略) 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 * 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 * 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 年起 (略) (略) 门上 *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 (略) 公开 (略) 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 * 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 (略) 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 * 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 (略) 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 * 十 * 条 (略) 门、中 (略) 门及其工 (略) 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略) 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 (略) 理。

第 * 十 * 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 * 十 * 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略) (略) (略) 规定。

第 * 十 * 条 (略) 门可以会同中 (略) 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 * 十 * 条 本办法自 * 年1 (略) 。《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的通知》(财库﹝ *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 (略)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略)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 (略) 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 (略) 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 * 年度数据,无上 *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 (略) 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略)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 (略) 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 (略) 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 * 年度数据,无上 *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略)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要求, (略) 门(单位)×× (略) 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 (略) 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

(精确到万元)

(填写合同在中 (略) (略) 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7.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 号

(略) 门, (略)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略) , (略) ,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 (略) 生产建 (略) 、 (略) 、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 * 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 %(含 *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 人(含 * 人);

  ( *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 * 年以上(含 * 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略) 会保险费;

  ( * ) (略) 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 (略)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略) 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略) 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略) 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 (略) 有关报批程序后, (略) 以外的采购方式。

   * 、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 (略) 、 (略) 、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 、 (略) 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 (略) 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 (略) 备案。

   * 、本通知自 * 年 * (略) 。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日

7.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 〕 * 号

(略)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 〕 * 号)

(略) 门, (略)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略) , (略) ,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 (略) ,中共中央直 (略) ,全国人 (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 (略) 生产建 (略) 、 (略) 、 (略)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 (略) 安全稳定, (略) 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 * 步贯 (略) 《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 ]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监狱企业 (略) 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略) 产 (略) (略) 、 (略) 、直 (略) ,各省、自治区、直辖 (略) 、 (略)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 (略) 、 (略) ,以及 (略) 生产建设兵 (略) 、 (略) 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 (略) 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 (略) 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 %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 (略) 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 、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略) 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 (略) 。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 (略)
中华人民 (略)
* 日

更正日期: *

* 、其他补充事宜

/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市绿化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市 (略) 绿化白族 (略) 附近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金 (略) 金阳大道与 (略) 麒龙 (略) 塔(原西能浙商大厦)(1)北单元 * 层6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如艳、吴长成、向秀

电   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更正公告..pdf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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