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保—全市医保基金财务统计直报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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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保—全市医保基金财务统计直报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u * c智慧医保u (略)

(略) 市公 (略) ( (略) 市政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就其u * c智慧医保u * (略) 。该项目采购编号为SZJC * -C- * , (略) 。 (略) (略) 分修改和补充,内容详见更正信息。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JC * -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u * c智慧医保u * 全市医保基金财务统计直报系统u * d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现本项目报名截至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更正为:

报名截至时间: * 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日下午 * : * - * : * ( (略) 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 日下午 * : * ( (略) 时间)

开启时间: * 日下午 * : * ( (略) 时间)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rn□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采购公告

原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2.采购文件: 第 * 章 磋商须知

原为: *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 * ( (略) 分)(格式见第 * 章):

1.1磋商响应函;

1.2磋商报价表;

1.3磋商报价分析表;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2、响应文件 * ( (略) 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 * 章);

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 * 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 * 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 * 年的法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

2.6. (略) 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7.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7.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2.6-2.7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更正为: *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 * ( (略) 分)(格式见第 * 章):

1.1磋商响应函;

1.2磋商报价表;

1.3磋商报价分析表;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6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2、响应文件 * ( (略) 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 * 章);

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 * 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 * 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 * 年的法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

2.6. (略) 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2.6.1-2.6.5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3.采购文件: 第 * 章 磋商须知

原为: * 、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 * 〕 * 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联企业〔 * 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机制的通知》(财库〔 * 〕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 (略) 理并报请政 (略) (略) 罚。

更正为: * 、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的相关规定及 (略)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 * 〕 * 号),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且提供自有产品和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 * %的扣除。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联企业〔 * 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 *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机制的通知》(财库〔 * 〕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 (略) 理并报请政 (略) (略) 罚。

更正日期: * 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区平泷路 * 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市公 (略) ( (略) 市政 (略) )

地 址: (略) 市 (略) 区平泷 (略) (略) 西楼 * 楼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潘晶、王辉

电   话: 点击查看>>


u * c智慧医保u (略)

(略) 市公 (略) ( (略) 市政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就其u * c智慧医保u * (略) 。该项目采购编号为SZJC * -C- * , (略) 。 (略) (略) 分修改和补充,内容详见更正信息。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JC * -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u * c智慧医保u * 全市医保基金财务统计直报系统u * d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现本项目报名截至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更正为:

报名截至时间: * 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日下午 * : * - * : * ( (略) 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 日下午 * : * ( (略) 时间)

开启时间: * 日下午 * : * ( (略) 时间)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rn□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采购公告

原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2.采购文件: 第 * 章 磋商须知

原为: *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 * ( (略) 分)(格式见第 * 章):

1.1磋商响应函;

1.2磋商报价表;

1.3磋商报价分析表;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2、响应文件 * ( (略) 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 * 章);

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 * 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 * 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 * 年的法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

2.6. (略) 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7.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7.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2.6-2.7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更正为: *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 * ( (略) 分)(格式见第 * 章):

1.1磋商响应函;

1.2磋商报价表;

1.3磋商报价分析表;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6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2、响应文件 * ( (略) 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 * 章);

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 * 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 * 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 * 年的法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

2.6. (略) 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2.6.1-2.6.5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3.采购文件: 第 * 章 磋商须知

原为: * 、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 * 〕 * 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联企业〔 * 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机制的通知》(财库〔 * 〕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 (略) 理并报请政 (略) (略) 罚。

更正为: * 、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号)的相关规定及 (略)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 * 〕 * 号),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且提供自有产品和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 * %的扣除。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联企业〔 * 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 *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机制的通知》(财库〔 * 〕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 (略) 理并报请政 (略) (略) 罚。

更正日期: * 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区平泷路 * 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市公 (略) ( (略) 市政 (略) )

地 址: (略) 市 (略) 区平泷 (略) (略) 西楼 * 楼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潘晶、王辉

电   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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