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器检测所搬迁扩建项目一期EMC实验室设备(材料)采购的澄清文件
湖南电器检测所搬迁扩建项目一期EMC实验室设备(材料)采购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点击查看>> * : *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NGYSBZHPGF2[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 (略) 搬迁扩建项目 * 期EMC实验室设备(材料) 采购招标修改答疑澄清文件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略) 文件第6页,标注“★”的技术性能指标不满足即否决投标,相关描述如下截图: ----- (略) 文件第6页----- 而在招标文件第 * 页中,关于CS * 测试系统的软件指标描述如下: ----- (略) 文件第 * 页----- (略) 文件要求,CS * 测试系统的软件需“★支持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和军标(如ISO 点击查看>> * , MTL-STD- * E/F, RTCA DO * G,SAE J * 点击查看>> EC、ECE * revision3 (略) 家标准)的测试,提供测试界面截图;”。我司认为:该条技术性能指标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及偏向性,理由如下: l不合理性:CS * 测试系统为军标的传导抗扰度测试系统,该标准主要针对 (略) 测试,相关的测试软件应以满足军标测试为第 * 原则,而招标文件却要求软件支持“汽车电磁兼容标准”,而且还是带★号的废标项,不满足则废标。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和军标标准本就是两个不同体系的标准,即使软件同时满足两个标准,但此两个项目也不能同时、同步测试,最终测试还是要 * * 分开,而不同测试项目集成在 * 起测试有很明显的缺点:第 * ,所有的测试数据都统 * 保存在同 * 个文件夹内,不能做到不同项目的数据有效分开,数据容易混淆,后续也不方便查找。第 * ,软件的操作页面,由于可兼容的测试项目增多,操作页面相对比较繁琐,不够简洁明了,日常测试过程,很难快速便捷的找到软件相对应的功能,影响了工作效率。所以,此要求存在 * 定的不合理性。 我司认为:既然是CS * 测试系统软件,应针对该系统软件使用的实用性、便利性、设备兼容性及多元化可编辑性等方面做切实的要求,而非要求兼容另 * 个完全不相关的标准测试。倘若采购方有汽车电磁兼容标准的测试需求,亦可要求投标方追加 * 套可满足汽车电磁兼容标准测试的软件,这样的话,不同的项目使用不同的软件测试,更加方便、便捷,数据存储也更加清晰,完全没有必要要求 * 套软件同时兼容两个不同体系的标准。 l偏向性:目前市面上,将军标和汽车电磁兼容标准集成在同 * 套 (略) 商只有R&S * 家,而类似TDK、JS TOYO (略) 商的软件都是根据不同项目分开、 * * 对应的,详细的软件功能参数可以查 (略) (略) ,这里由于篇幅原因,就不 * * 赘述了。此软件带★号废标项要求,只有R&S * 家满足要求,具有明显的偏向性。 答: (略) 有 “★”,所有指标均为响应项。 去掉第 * 页、 * 页、 * 页 “测试软件”的 “★提供软件制造商的授权书”。 (略) 文件第 * 页要求,仅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报关清单。 第 * 页、 * 页、 * 页,测试软件要求支持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和军标的测试,如果不能同时支持,则需提供两套分别满足汽车电磁兼容标准测试和军标测试的软件,并具备测试界面截图的功能。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在招标文件第 * 页中,关于CS * 项目功率探头的描述,详细如下截图: ----- (略) 文件第 * 页----- 招标文件要求CS * 项目功率探头的测试频率至少覆盖为8KHz-6GHz,而且还是带带★号废标项要求。我司认为:该条技术性能指标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排他性及唯 * 指向性,理由如下: l不合理性:GJB * B- * 标准中,要求 * 军等级 * 的测试频率从 * KHz开始,所以功率探头的起始频率也是从 * KHz就能满足要求,但招标文件中却要求功率探头频率为8KHz-6GHz,不满足则废标。根据标准要求,8KHz的起始频率在实际测试中根本就用不到,招标文件中强制以废标项要求此参数,没有任何的实际使用意义和标准理论支撑,而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信号源和功放的起始频率也是9KHz(详如以下截图),也侧面的论证了功率探头强制废标项要求从8KHz频率开始的不合理性。 ----- (略) 文件第 * 页----- l排他性、唯 * 指向性:上述招标文件截图中,信号源和功放的频率覆盖范围都没有强制要求为废标项,唯独功率探头这个非常规频率刻意要求带★号,不满足直接废标,原因是因为能满足频率8KHz-6GHz的功率探头目前市面上只有R&S * 家,如下为R& (略) 下载的某款功率探头的参数截图: -----以上截图来自R& (略) 下载规格书截图----- 从截图中可以发现,不但频率范围相同,功率测试范围也都是- * dBm~ * dBm,核心参 (略) 指定。而市面上,有 (略) 商的功率探头也能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比如keysight、AR等等, (略) 商的产品参数截图: -----以上截图来自keys (略) 技术规格书----- -----以上截图 (略) 技术规格书----- 所以,综合以上说明,该功率探头的核心参数要求具有绝对的品牌偏向性,核心参数完全照搬R&S品牌某款产品,然后以非核心、非标准要求的无意义参数来限制、排除其余有效的竞争对手,违背了招标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频率范围至少覆盖: * kHz~6GHz;功率测量范围:- * dBm~+ * dBm。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第 * 页,关于信号发生器和功率计的参数要求如下: ----- (略) 文件第 * 页----- 其中: l信号发生器的参数:“最大输出功率:≥+ * dBm(f= * GHz),可升级超量程时高达 * dBm”为R&S某款信号发生器的独家指标, (略) 家无法满足此要求,但完全可以满足标准测试要求。 l功率计参数:“功率测试范围:- * dBm~ * dBm”,这个指标要求不合理。 因为功率计和功率探头是搭配使用的,功率探头的功率最大支持到 * dBm,而招标文件中功率计的参数要求,明显高于功率探头很多,属于不合理参数,使用更低 * 档的功率计完全可以满足测试要求,亦节省了采购成本。而且“功率测试范围:- * dBm~ * dBm”为R&S某款功率计的独家指标, (略) 家无法满足此要求,但完全可以满足标准测试要求。 l功率探头:“★SWR:8kHz- * kHz<1. * dB, * kHz-2.4GHz<1. * dB, 2.4GHz-6GHz<1. * dB, 6GHz- * GHz<1. * dB;”,此分段式的SWR驻波比要求完全没有实际意义,且此参数指标为R&S的独家指标,其余家都无法满足,但完全可以满足标准测试要求,标准只要求SWR<1.5dB即可,并没有 (略) 不同的分段。 答:最大输出功率:≥ * dBm(f= * GHz);功率测试范围:- * dBm~+ * dBm;SWR<1.5dB。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第 * 页,关于射频功放的描述如下: ----- (略) 文件第 * 页----- 上述截图中关于射频功放的参数,完全照搬R&S某几款功放的指标,详细参考如下R& (略) 下载的规格书截图: -----以上截图来自R& (略) 下载规格书截图----- l射频功放主要参数完全参考R&S某几款功放的指标,属于独家指标,特别是用于测试1GHz~6GHz的第 * 款功率放大器,R&S品牌需要两种不同频率、不同功率大小的功放模块合并在 * 起(0.7GHz~3.2GHz、2.5GHz~6GHz)才能满足标准1GHz~6GHz的频率测试要求,相当于使用了两款不同的功放。而市面上很 (略) 家只要单独 * 款功放就能满足1GHz~6GHz的测试要求,且整个频段的功率输出保持 * 致,输出更加线性。 l射频功放的目的 (略) (略) 强要求,目前的招标文件中 (略) 强,在9KHz~ * MHz频段,根本不需要 * W的功 (略) (略) 强要求,根据我们实际测试的经验验证,功放有 * W的功率 (略) 强要求,如果非要使用 * W的功放,那只 (略) 商的功放输出功率指标比较差,不得不用大功率功放来增加输出功率;而使用更大功率的功放也增加了整体的采购成本。 答:射频功放频率范围至少覆盖 * kHz~ * GHz, (略) 分段组合,额定功率、 (略) 文件 * 页3.8.4.7项“主要用途”的要求。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在招标文件第 * 页中,关于CS * 测试系统中的CS * 波形模块,详细要求参数截图如下: ----- (略) 文件第 * 页----- l上述截图红框中,CS * 波形模块的详细参数要求,完全参照EMC-PARTNER品牌的某款设备,以下为EMC-PARTN (略) 某设备的参数截图,供参考。其中核心参数-输出电平,对比之下,完全 * 样。且该输出电平的分段频率及电流输出大小,为EMC-PARTNER品牌的独家参数,其余品牌无法做到 * * 对应的完全满足。 -----以上截图来自EMC-PARTN (略) 规格书截图----- 答:修改为:(2)输出电平满足GJB * B- * 标准5. * 的测试要求;(3)去掉。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第 * 页,关于电波暗室屏蔽门的产地要求描述如下: l招标文件对于电波暗室屏蔽门的产地只要求欧美原装进口,而日本进口却不在要求范围内,且此项要求还是带★号废标项要求。总所周知,日本在EM (略) 业是起步比较早的国家之 * ,该国有很多知名的EMC电波暗室制造商和周边配件供应商,比如,TDK、RIKEN、TOKIN等等,招标文件中只要求欧美进口,我司认为此点要求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属于不合理要求。 答:删除“欧美原装整体进口”。 * 、质疑问题( * ) 答:修改为:(1)频率范围至少覆盖: * uHz~ * MHz; * 、质疑问题( * ) 答:修改为:(2)输出功率满足GJB * B- * 标准5. * * 军地面平台测试要求;测试电平≥ * VEMF。 * 、质疑问题( * ) 答:响应标书。 十、其他 1、第 * 页“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设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修改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设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2、 (略) 中第2页的3.3条——“ * 个制造商对同 * 品牌同 * 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 *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略) 人允许外购除外, (略) 文件中明确主要设备、材料授权要求)。” 3、第 * 页商务评分标准 (略) 分,“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修改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备查”。 4、本项目开标时间会延期, (略) 。 招标人:湖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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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NGYSBZHPGF2[J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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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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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 (略) 搬迁扩建项目 * 期EMC实验室设备(材料) 采购招标修改答疑澄清文件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略) 文件第6页,标注“★”的技术性能指标不满足即否决投标,相关描述如下截图: ----- (略) 文件第6页----- 而在招标文件第 * 页中,关于CS * 测试系统的软件指标描述如下: ----- (略) 文件第 * 页----- (略) 文件要求,CS * 测试系统的软件需“★支持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和军标(如ISO 点击查看>> * , MTL-STD- * E/F, RTCA DO * G,SAE J * 点击查看>> EC、ECE * revision3 (略) 家标准)的测试,提供测试界面截图;”。我司认为:该条技术性能指标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及偏向性,理由如下: l不合理性:CS * 测试系统为军标的传导抗扰度测试系统,该标准主要针对 (略) 测试,相关的测试软件应以满足军标测试为第 * 原则,而招标文件却要求软件支持“汽车电磁兼容标准”,而且还是带★号的废标项,不满足则废标。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和军标标准本就是两个不同体系的标准,即使软件同时满足两个标准,但此两个项目也不能同时、同步测试,最终测试还是要 * * 分开,而不同测试项目集成在 * 起测试有很明显的缺点:第 * ,所有的测试数据都统 * 保存在同 * 个文件夹内,不能做到不同项目的数据有效分开,数据容易混淆,后续也不方便查找。第 * ,软件的操作页面,由于可兼容的测试项目增多,操作页面相对比较繁琐,不够简洁明了,日常测试过程,很难快速便捷的找到软件相对应的功能,影响了工作效率。所以,此要求存在 * 定的不合理性。 我司认为:既然是CS * 测试系统软件,应针对该系统软件使用的实用性、便利性、设备兼容性及多元化可编辑性等方面做切实的要求,而非要求兼容另 * 个完全不相关的标准测试。倘若采购方有汽车电磁兼容标准的测试需求,亦可要求投标方追加 * 套可满足汽车电磁兼容标准测试的软件,这样的话,不同的项目使用不同的软件测试,更加方便、便捷,数据存储也更加清晰,完全没有必要要求 * 套软件同时兼容两个不同体系的标准。 l偏向性:目前市面上,将军标和汽车电磁兼容标准集成在同 * 套 (略) 商只有R&S * 家,而类似TDK、JS TOYO (略) 商的软件都是根据不同项目分开、 * * 对应的,详细的软件功能参数可以查 (略) (略) ,这里由于篇幅原因,就不 * * 赘述了。此软件带★号废标项要求,只有R&S * 家满足要求,具有明显的偏向性。 答: (略) 有 “★”,所有指标均为响应项。 去掉第 * 页、 * 页、 * 页 “测试软件”的 “★提供软件制造商的授权书”。 (略) 文件第 * 页要求,仅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报关清单。 第 * 页、 * 页、 * 页,测试软件要求支持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和军标的测试,如果不能同时支持,则需提供两套分别满足汽车电磁兼容标准测试和军标测试的软件,并具备测试界面截图的功能。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在招标文件第 * 页中,关于CS * 项目功率探头的描述,详细如下截图: ----- (略) 文件第 * 页----- 招标文件要求CS * 项目功率探头的测试频率至少覆盖为8KHz-6GHz,而且还是带带★号废标项要求。我司认为:该条技术性能指标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排他性及唯 * 指向性,理由如下: l不合理性:GJB * B- * 标准中,要求 * 军等级 * 的测试频率从 * KHz开始,所以功率探头的起始频率也是从 * KHz就能满足要求,但招标文件中却要求功率探头频率为8KHz-6GHz,不满足则废标。根据标准要求,8KHz的起始频率在实际测试中根本就用不到,招标文件中强制以废标项要求此参数,没有任何的实际使用意义和标准理论支撑,而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信号源和功放的起始频率也是9KHz(详如以下截图),也侧面的论证了功率探头强制废标项要求从8KHz频率开始的不合理性。 ----- (略) 文件第 * 页----- l排他性、唯 * 指向性:上述招标文件截图中,信号源和功放的频率覆盖范围都没有强制要求为废标项,唯独功率探头这个非常规频率刻意要求带★号,不满足直接废标,原因是因为能满足频率8KHz-6GHz的功率探头目前市面上只有R&S * 家,如下为R& (略) 下载的某款功率探头的参数截图: -----以上截图来自R& (略) 下载规格书截图----- 从截图中可以发现,不但频率范围相同,功率测试范围也都是- * dBm~ * dBm,核心参 (略) 指定。而市面上,有 (略) 商的功率探头也能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比如keysight、AR等等, (略) 商的产品参数截图: -----以上截图来自keys (略) 技术规格书----- -----以上截图 (略) 技术规格书----- 所以,综合以上说明,该功率探头的核心参数要求具有绝对的品牌偏向性,核心参数完全照搬R&S品牌某款产品,然后以非核心、非标准要求的无意义参数来限制、排除其余有效的竞争对手,违背了招标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频率范围至少覆盖: * kHz~6GHz;功率测量范围:- * dBm~+ * dBm。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第 * 页,关于信号发生器和功率计的参数要求如下: ----- (略) 文件第 * 页----- 其中: l信号发生器的参数:“最大输出功率:≥+ * dBm(f= * GHz),可升级超量程时高达 * dBm”为R&S某款信号发生器的独家指标, (略) 家无法满足此要求,但完全可以满足标准测试要求。 l功率计参数:“功率测试范围:- * dBm~ * dBm”,这个指标要求不合理。 因为功率计和功率探头是搭配使用的,功率探头的功率最大支持到 * dBm,而招标文件中功率计的参数要求,明显高于功率探头很多,属于不合理参数,使用更低 * 档的功率计完全可以满足测试要求,亦节省了采购成本。而且“功率测试范围:- * dBm~ * dBm”为R&S某款功率计的独家指标, (略) 家无法满足此要求,但完全可以满足标准测试要求。 l功率探头:“★SWR:8kHz- * kHz<1. * dB, * kHz-2.4GHz<1. * dB, 2.4GHz-6GHz<1. * dB, 6GHz- * GHz<1. * dB;”,此分段式的SWR驻波比要求完全没有实际意义,且此参数指标为R&S的独家指标,其余家都无法满足,但完全可以满足标准测试要求,标准只要求SWR<1.5dB即可,并没有 (略) 不同的分段。 答:最大输出功率:≥ * dBm(f= * GHz);功率测试范围:- * dBm~+ * dBm;SWR<1.5dB。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第 * 页,关于射频功放的描述如下: ----- (略) 文件第 * 页----- 上述截图中关于射频功放的参数,完全照搬R&S某几款功放的指标,详细参考如下R& (略) 下载的规格书截图: -----以上截图来自R& (略) 下载规格书截图----- l射频功放主要参数完全参考R&S某几款功放的指标,属于独家指标,特别是用于测试1GHz~6GHz的第 * 款功率放大器,R&S品牌需要两种不同频率、不同功率大小的功放模块合并在 * 起(0.7GHz~3.2GHz、2.5GHz~6GHz)才能满足标准1GHz~6GHz的频率测试要求,相当于使用了两款不同的功放。而市面上很 (略) 家只要单独 * 款功放就能满足1GHz~6GHz的测试要求,且整个频段的功率输出保持 * 致,输出更加线性。 l射频功放的目的 (略) (略) 强要求,目前的招标文件中 (略) 强,在9KHz~ * MHz频段,根本不需要 * W的功 (略) (略) 强要求,根据我们实际测试的经验验证,功放有 * W的功率 (略) 强要求,如果非要使用 * W的功放,那只 (略) 商的功放输出功率指标比较差,不得不用大功率功放来增加输出功率;而使用更大功率的功放也增加了整体的采购成本。 答:射频功放频率范围至少覆盖 * kHz~ * GHz, (略) 分段组合,额定功率、 (略) 文件 * 页3.8.4.7项“主要用途”的要求。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在招标文件第 * 页中,关于CS * 测试系统中的CS * 波形模块,详细要求参数截图如下: ----- (略) 文件第 * 页----- l上述截图红框中,CS * 波形模块的详细参数要求,完全参照EMC-PARTNER品牌的某款设备,以下为EMC-PARTN (略) 某设备的参数截图,供参考。其中核心参数-输出电平,对比之下,完全 * 样。且该输出电平的分段频率及电流输出大小,为EMC-PARTNER品牌的独家参数,其余品牌无法做到 * * 对应的完全满足。 -----以上截图来自EMC-PARTN (略) 规格书截图----- 答:修改为:(2)输出电平满足GJB * B- * 标准5. * 的测试要求;(3)去掉。 * 、质疑问题( * )u质疑问题描述:招标文件第 * 页,关于电波暗室屏蔽门的产地要求描述如下: l招标文件对于电波暗室屏蔽门的产地只要求欧美原装进口,而日本进口却不在要求范围内,且此项要求还是带★号废标项要求。总所周知,日本在EM (略) 业是起步比较早的国家之 * ,该国有很多知名的EMC电波暗室制造商和周边配件供应商,比如,TDK、RIKEN、TOKIN等等,招标文件中只要求欧美进口,我司认为此点要求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属于不合理要求。 答:删除“欧美原装整体进口”。 * 、质疑问题( * ) 答:修改为:(1)频率范围至少覆盖: * uHz~ * MHz; * 、质疑问题( * ) 答:修改为:(2)输出功率满足GJB * B- * 标准5. * * 军地面平台测试要求;测试电平≥ * VEMF。 * 、质疑问题( * ) 答:响应标书。 十、其他 1、第 * 页“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设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修改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设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2、 (略) 中第2页的3.3条——“ * 个制造商对同 * 品牌同 * 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 *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略) 人允许外购除外, (略) 文件中明确主要设备、材料授权要求)。” 3、第 * 页商务评分标准 (略) 分,“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修改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备查”。 4、本项目开标时间会延期, (略) 。 招标人:湖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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