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供电五防装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澄清文件(200,000元)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供电五防装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澄清文件(200,000元)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略) 通用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 (略) 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 (略) 为, (略) 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 (略) 为, (略) 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 (略) 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 (略) 为的,按照不 (略) 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 (略) (略) (略) 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 (略) (略) 项目投标(最多 * 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 (略) 处理。 2、注意事项: (略) 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略) 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 (略) 络。 * 、对招标文件的主动澄清: 1、 (略) 文件业绩证明资料及“投标人须知”《附件1 运行/运营证明》 (略) 修改补充,格式详见附件。 *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请提供该包件涉及的图纸? 答:技术规格书已明确相关要求, (略) 提供图纸。 问题2、招标文件中采购物资 * 览表与技术规格书中供货范围数量不 * 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采购物资 * 览表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3-3.2,本项目入围业绩指投标人近 * 年内(以投标截止之日前 * 天内为有效),具有独立完成的供电 * 防装置系统(或 * 防联锁系统或安全联锁系统)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境外业绩; 请问: (略) 分中供电 * 防装置系统(或 * 防联锁系统或安全联锁系统)的业绩是轨道交通的业 (略) 业的业绩都可以。 答:都可以。 问题4、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表-3响应性评审标准-产品技术实质性条款,所投安全用具管理柜、 (略) 可视化智能接地柜、车辆段/ (略) * 防安全闭锁系统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 5.1、5.2、6.1、6.3、7.5、7.6 中的要求。 请问:业绩证明中是否必须体现安全用具管理柜、 (略) 可视化智能接地柜、车辆段/ (略) * 防安全闭锁系统等设备相关内容,此部分要求是具备 (略) ,是否必须包含可视化智能接地柜的业绩。 答:全部具备且必须包含可视化智能接地柜的业绩。 问题5、招标文件-《附件 1 运行/运营证明》-备注:2《运行/运营证明》可采用其他格式,但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本《运行/运营证明》下划线中需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 请问:运行报告没有完全体现《运行/运营证明》下划线相关信息是否影响有效性。 4、技术规格书6.2.1- * ,在正 (略) (略) 设置运营人员工号识别装置,并将人员信息上传至 OCC 服务器。 请问:此部分与ATS系统是否冲突,是否需要实施,若实施需详细的参数。 答:1、影响,详见主动澄清第1条。2、否,按 (略) ,具体实施设计联络确定。 问题6、据了解,现在 (略) 政公章基本不对外,不会给各承包商出具运营证明。我司提供的运营证明文件(体现了招标要求中的内容),可否加 (略) 门的章。 答:详见主动澄清第1条。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 (略) 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 * 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附:对招标文件的主动澄清附件 * 、业绩证明材料的描述修改为: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略) 政公章)、运行/运营证明文件[加盖合 (略) 政公章(即合同 * 方单位法人章)];如为地铁业绩,运行/运营证明文件则可加盖合 (略) 政公章(即合同 * 方单位法人章)或轨道 (略) (略) 或 (略) 或 (略) (略) (略) 或 (略) 的公章。业绩有 (略) /运营证明 (略) /运营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境外业绩。 * 、“投标人须知”《附件1 运行/运营证明》格式修改为: 附件1: 运行/运营证明 兹有 (投标人名称)为 (合同项目名称) 提供了 (填写货物名称等信息);该(项目名称)自 年 月 日 运行( (略) )/运营以来,该单位(合同项目名称)所 (略) 情况良好/ * 般/合格等。 合同 * 方单位(盖行政公章): 日 期:年月日 备注: 1、本证明必须[加盖合 (略) 政公章(即合同 * 方单位法人章)];如为地铁业绩,运行/运营证明文件则可加盖合 (略) 政公章(即合同 * 方单位法人章)或轨道 (略) (略) 或 (略) 或 (略) (略) (略) 或 (略) 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运行/运营证明》(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均可作为证明文件)可用采用其他格式,但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本《运行/运营证明》下划线中需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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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略) 通用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 (略) 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 (略) 为, (略) 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 (略) 为, (略) 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 (略) 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 (略) 为的,按照不 (略) 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 (略) (略) (略) 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 (略) (略) 项目投标(最多 * 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 (略) 处理。 2、注意事项: (略) 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略) 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 (略) 络。 * 、对招标文件的主动澄清: 1、 (略) 文件业绩证明资料及“投标人须知”《附件1 运行/运营证明》 (略) 修改补充,格式详见附件。 *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请提供该包件涉及的图纸? 答:技术规格书已明确相关要求, (略) 提供图纸。 问题2、招标文件中采购物资 * 览表与技术规格书中供货范围数量不 * 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采购物资 * 览表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3-3.2,本项目入围业绩指投标人近 * 年内(以投标截止之日前 * 天内为有效),具有独立完成的供电 * 防装置系统(或 * 防联锁系统或安全联锁系统)供货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境外业绩; 请问: (略) 分中供电 * 防装置系统(或 * 防联锁系统或安全联锁系统)的业绩是轨道交通的业 (略) 业的业绩都可以。 答:都可以。 问题4、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表-3响应性评审标准-产品技术实质性条款,所投安全用具管理柜、 (略) 可视化智能接地柜、车辆段/ (略) * 防安全闭锁系统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 5.1、5.2、6.1、6.3、7.5、7.6 中的要求。 请问:业绩证明中是否必须体现安全用具管理柜、 (略) 可视化智能接地柜、车辆段/ (略) * 防安全闭锁系统等设备相关内容,此部分要求是具备 (略) ,是否必须包含可视化智能接地柜的业绩。 答:全部具备且必须包含可视化智能接地柜的业绩。 问题5、招标文件-《附件 1 运行/运营证明》-备注:2《运行/运营证明》可采用其他格式,但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本《运行/运营证明》下划线中需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 请问:运行报告没有完全体现《运行/运营证明》下划线相关信息是否影响有效性。 4、技术规格书6.2.1- * ,在正 (略) (略) 设置运营人员工号识别装置,并将人员信息上传至 OCC 服务器。 请问:此部分与ATS系统是否冲突,是否需要实施,若实施需详细的参数。 答:1、影响,详见主动澄清第1条。2、否,按 (略) ,具体实施设计联络确定。 问题6、据了解,现在 (略) 政公章基本不对外,不会给各承包商出具运营证明。我司提供的运营证明文件(体现了招标要求中的内容),可否加 (略) 门的章。 答:详见主动澄清第1条。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 (略) 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 * 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附:对招标文件的主动澄清附件 * 、业绩证明材料的描述修改为: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略) 政公章)、运行/运营证明文件[加盖合 (略) 政公章(即合同 * 方单位法人章)];如为地铁业绩,运行/运营证明文件则可加盖合 (略) 政公章(即合同 * 方单位法人章)或轨道 (略) (略) 或 (略) 或 (略) (略) (略) 或 (略) 的公章。业绩有 (略) /运营证明 (略) /运营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境外业绩。 * 、“投标人须知”《附件1 运行/运营证明》格式修改为: 附件1: 运行/运营证明 兹有 (投标人名称)为 (合同项目名称) 提供了 (填写货物名称等信息);该(项目名称)自 年 月 日 运行( (略) )/运营以来,该单位(合同项目名称)所 (略) 情况良好/ * 般/合格等。 合同 * 方单位(盖行政公章): 日 期:年月日 备注: 1、本证明必须[加盖合 (略) 政公章(即合同 * 方单位法人章)];如为地铁业绩,运行/运营证明文件则可加盖合 (略) 政公章(即合同 * 方单位法人章)或轨道 (略) (略) 或 (略) 或 (略) (略) (略) 或 (略) 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运行/运营证明》(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均可作为证明文件)可用采用其他格式,但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本《运行/运营证明》下划线中需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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