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质疑人: (略) 市思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小天竺街 * 号1栋 * 楼4、5号
法定代表人:谭 (略)
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被质疑人: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 川省 (略) 市 (略) 区广富路 * 号 * 幢
因 (略) 市思 (略) 认为(以下简称质疑人) (略) 市残疾人联合会 * 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 (略) 使其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质疑人于 * 日向我单位递交质疑文件 * 份,现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 :
获知中标人(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并且提供了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 (略) 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查阅该函发现其承诺内容:“2、手杖(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釆购文 (略) 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略) 市东 (略)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6万元, 资产总额为 * 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的与制造商的实际数据不符。我公司通过查阅在 * 号 * (略) 发布的“ * 川省 (略) 市郫都区 残 (略) ”里, 中标人 (略) 市东 (略)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里的数据和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不 * 致。且在该采购项目第1包中,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里的 (略) 市东 (略) 与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制造商 (略) 市东 (略) 为同 * 公司,但中标人提供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却和第 * 包中的数据不 * 样,故而该 (略) 家提供的数据不 * 致,因此我公司认为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数据存在不真实性,故而中标人存在虚假响应的嫌疑。
针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我单位收到质疑后及时抄送采购人、第2包中标供应商(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根据 (略) 市东 (略) 所提供的资料: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6. * 万元, 资产总额为 * 6. *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与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 (略) 提供的 (略) 市东 (略) 的资料: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6万元,资产总额为 * *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 (略)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数据均精确到个位,并无实质性偏离,且不影响 (略) 市东 (略) 作为小型企业的真实性。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故质疑事项 * 不成立;
质疑事项 * :
根据磋商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要求,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在中标公告中标获悉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査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公司为外商独资,其唯 * 股东以及最大股东为 (略) ,该股东为外国(地区)企业,在我们国家权威发布平台(全 (略) 站)的小微企业 (略) 信息,也无法判定其不是大型企业。由此无法认定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也无法排除该中标人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情形。故而中标人存在虚假响应的嫌疑。
针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略) 阐述, (略) 提供的材料无法认定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质疑事项 * 缺乏 (略) 为大型企业的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故质疑事项 * 不成立。
综上,质疑事项 * 不成立,质疑事项 * 不成立。
(略) 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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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 (略) 市思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小天竺街 * 号1栋 * 楼4、5号
法定代表人:谭 (略)
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被质疑人: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 川省 (略) 市 (略) 区广富路 * 号 * 幢
因 (略) 市思 (略) 认为(以下简称质疑人) (略) 市残疾人联合会 * 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 (略) 使其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质疑人于 * 日向我单位递交质疑文件 * 份,现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 :
获知中标人(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并且提供了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 (略) 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查阅该函发现其承诺内容:“2、手杖(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釆购文 (略) 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略) 市东 (略)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6万元, 资产总额为 * 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的与制造商的实际数据不符。我公司通过查阅在 * 号 * (略) 发布的“ * 川省 (略) 市郫都区 残 (略) ”里, 中标人 (略) 市东 (略) (略)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里的数据和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不 * 致。且在该采购项目第1包中,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里的 (略) 市东 (略) 与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制造商 (略) 市东 (略) 为同 * 公司,但中标人提供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却和第 * 包中的数据不 * 样,故而该 (略) 家提供的数据不 * 致,因此我公司认为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数据存在不真实性,故而中标人存在虚假响应的嫌疑。
针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我单位收到质疑后及时抄送采购人、第2包中标供应商(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根据 (略) 市东 (略) 所提供的资料: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6. * 万元, 资产总额为 * 6. *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与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 (略) 提供的 (略) 市东 (略) 的资料: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6万元,资产总额为 * *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 (略)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数据均精确到个位,并无实质性偏离,且不影响 (略) 市东 (略) 作为小型企业的真实性。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故质疑事项 * 不成立;
质疑事项 * :
根据磋商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要求,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在中标公告中标获悉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査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公司为外商独资,其唯 * 股东以及最大股东为 (略) ,该股东为外国(地区)企业,在我们国家权威发布平台(全 (略) 站)的小微企业 (略) 信息,也无法判定其不是大型企业。由此无法认定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也无法排除该中标人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情形。故而中标人存在虚假响应的嫌疑。
针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略) 阐述, (略) 提供的材料无法认定德林义肢康复器材( (略) )有限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质疑事项 * 缺乏 (略) 为大型企业的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故质疑事项 * 不成立。
综上,质疑事项 * 不成立,质疑事项 * 不成立。
(略) 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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