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汕尾市区人行天桥项目一期工程(渔村天桥、翰林天桥)施工招标答疑及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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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汕尾市区人行天桥项目一期工程(渔村天桥、翰林天桥)施工招标答疑及澄清通知



(略) (略) 项目 * 期工程(渔村 (略) 、翰林 (略) )施工招标答疑及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略) (略) 项目 * 期工程(渔村 (略) 、翰林 (略) )

施工招标答疑及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项目 * 期工程(渔村 (略) 、翰林 (略) )施工招标, (略) 。现对有关内容作出如下答疑及澄清:

* 、 (略) 分

( * )相关时间补充澄清

(略) (略) 文件的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等, (略) (略) 查询页面有注明上述时间, (略) 内容中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 (略) 补充:

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上午9时 * 分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登记时间为 * 年7 月 * 日 9 时 * 分至 * 时 * 分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到达开标室( (略) 市 (略) 左侧附楼 * 楼)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登记完毕, (略) 代理机构将进入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综合业 (略) 各投标人信息数据录入手续。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7 月 * 日 * 时 * 分,开标地点在开标室( (略) 市 (略) 左侧附楼 * 楼) (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 * )招标文 (略) 分澄清

1、招标文件( * 页)“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除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出现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及风险范围内的价格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

修改为:“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除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出现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暂估价及约定材料价差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


2、招标文件( * 页)“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略) 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修改为:“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3、招标文件( * 页)“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发包人提出由于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承包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沿用。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略) 发生的相关专业 (略) * 年 (略) 省相应的计价定额(《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按实计价,其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内 (略) (略) 颁发的 (略) 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价的平均价计算,信息价缺项的 (略) 市场价。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

修改为:“ * .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若发包人提出建设规模及内容等工程变更,则按实增加或减少的完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略) 分如果没有相应综合单价或无类似参考综合单价的, (略) 分由承包人编制相应工程量清单造价文件并按投标中标下浮率下浮后,提交发包人送 (略) 审定。”

4、招标文件( * 页)“ * . (略)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 (略) 调整:

材料单价的调整范围只包括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其他材料单价不作调整。

材料单价的调整方法:建设 (略) 价格涨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单价 * %时, (略) 分由发包人按照《 (略)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风险共担的原则承担超过 * %部分,涨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增加; (略) 价格跌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单价 * %时,跌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扣除。 (略) 价格跌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的单价,按照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颁布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没颁布参考价的, (略) 的《市政工程信息指导价》中的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略) 的《市政工程信息指导价》没有颁布材料价格时,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 (略) 市场价格调查后确定。”

修改为:“ * . (略)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范围只限于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 (略) 调整:

(1)材料单价的调整范围只限于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其他材料单价不作调整。

(2)材料单价的调整方法:施工 (略) 价格涨幅超过 (略) 审核的预算单价5%时, (略) 分由发包人按照《 (略)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 号)的相关规定及风险共担的原则承担超过 * %部分,涨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增加; (略) 价格跌幅超过 (略) 审核的预算单价 * %时,跌 (略) 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扣除。施工 (略) 价格按 (略) 市建设工 (略) 发布的材料参考信息平均价格计算; (略) 市建设工 (略) 没发布参考信息价的,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及 (略) (略) 市( (略) 、 (略) 、 (略) 、 (略) )的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参考信息平均价协商确定; (略) (略) 市( (略) 、 (略) 、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均没有颁布某项材料参考信息价格时,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 (略) (略) 价格调查协商后确定。

5、招标文件( * 页)“ * .1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其他材料单价不作调整,人工费按 (略)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建设 (略) 价格涨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单价 * %时, (略) 分由发包人按照《 (略)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风险共担的原则承担超过 * %部分,涨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增加; (略) 价格跌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的单价 * %时,跌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扣除。 (略) 价格跌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的单价,按照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颁布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没颁布参考价的,按 (略) 省的《交通工程信息指导价》中的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及 (略) 省的《交通工程信息指导价》没有颁布材料价格时,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 (略) 市场价格调查后确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核定工程量,经财政审核后,合计入工程结算价。”

修改为:“ * .1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6、招标文件( * 页)“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其他价格方式:/ 。”

修改为:“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干;②材料(除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外) (略) 价格变化;③连续8小时的停水、电、气;④政策性的调整;⑤技术措施费;⑥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可以预料的风险;⑦施工图虽未明确表示但按国家规范必须实施的内容;⑧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包干的内容;⑨其它。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专用条款 (略)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专用条款第 * .4. (略) 。

其他价格方式:/ ”

7、招标文件( * 页)“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中标综合单价计算。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修改为:“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中标价作为合同固定总价计算,除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出现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暂估价及约定材料价差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

8、招标文件( * 页)“ * .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 (略) 。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修改为:“ *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 (略) 。”

* 、 (略) 分

( * )问:招标文件P * 合同协议书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约定的内容为:固定总价合同,除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出现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及风险范围内的价格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而招标文件P * 专用合同条款第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约定的内容为: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略) 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且招标文件P * 专用合同条款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的条款内容均为对单价合同条款内容的约定。所以前后条款约定的内容是否存在矛盾?请明确。

答:参照已澄清的相关条款。

( * )问:招标文件P * 投标函附录中第6条预付款金额对应的条款号为投标须知前附表 * ,而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有对应的条款号 * , (略) 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P * 投标函附录中第6条预付款金额对应的条款号“投标须知前附表 * ”修改为招标文件P * “专用条款 * .2”。

( * )问:招文第 * 页投标须知前附表2.2工期要求和招文第 * 页 * 、合同工期的内容中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 日,施工总工期为 * 日历天,而按计划开工日期至计划竣工日期的时间计算总工期为 * 日历天,这里是不是存在错误?

答: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 * 日。

( * )问:根据提供的图纸,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少量、漏项的情况,如支座垫石混凝土、支座垫石钢筋、桥墩墩顶钢帽等,并且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未包括工程量清单漏项和工程量偏差的内容,请问若发生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量 (略) 理?

答: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 、 (略) 文件 (略) 分,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澄清通知文件不 * 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澄清通知文件为准。

招标人:汕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 日





(略) (略) 项目 * 期工程(渔村 (略) 、翰林 (略) )施工招标答疑及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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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项目 * 期工程(渔村 (略) 、翰林 (略) )

施工招标答疑及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项目 * 期工程(渔村 (略) 、翰林 (略) )施工招标, (略) 。现对有关内容作出如下答疑及澄清:

* 、 (略) 分

( * )相关时间补充澄清

(略) (略) 文件的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等, (略) (略) 查询页面有注明上述时间, (略) 内容中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 (略) 补充:

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上午9时 * 分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登记时间为 * 年7 月 * 日 9 时 * 分至 * 时 * 分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到达开标室( (略) 市 (略) 左侧附楼 * 楼)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登记完毕, (略) 代理机构将进入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综合业 (略) 各投标人信息数据录入手续。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7 月 * 日 * 时 * 分,开标地点在开标室( (略) 市 (略) 左侧附楼 * 楼) (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 * )招标文 (略) 分澄清

1、招标文件( * 页)“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除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出现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及风险范围内的价格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

修改为:“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除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出现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暂估价及约定材料价差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


2、招标文件( * 页)“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略) 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修改为:“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3、招标文件( * 页)“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发包人提出由于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承包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沿用。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略) 发生的相关专业 (略) * 年 (略) 省相应的计价定额(《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按实计价,其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内 (略) (略) 颁发的 (略) 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价的平均价计算,信息价缺项的 (略) 市场价。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

修改为:“ * .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若发包人提出建设规模及内容等工程变更,则按实增加或减少的完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略) 分如果没有相应综合单价或无类似参考综合单价的, (略) 分由承包人编制相应工程量清单造价文件并按投标中标下浮率下浮后,提交发包人送 (略) 审定。”

4、招标文件( * 页)“ * . (略)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 (略) 调整:

材料单价的调整范围只包括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其他材料单价不作调整。

材料单价的调整方法:建设 (略) 价格涨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单价 * %时, (略) 分由发包人按照《 (略)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风险共担的原则承担超过 * %部分,涨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增加; (略) 价格跌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单价 * %时,跌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扣除。 (略) 价格跌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的单价,按照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颁布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没颁布参考价的, (略) 的《市政工程信息指导价》中的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略) 的《市政工程信息指导价》没有颁布材料价格时,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 (略) 市场价格调查后确定。”

修改为:“ * . (略)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范围只限于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 (略) 调整:

(1)材料单价的调整范围只限于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其他材料单价不作调整。

(2)材料单价的调整方法:施工 (略) 价格涨幅超过 (略) 审核的预算单价5%时, (略) 分由发包人按照《 (略)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 号)的相关规定及风险共担的原则承担超过 * %部分,涨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增加; (略) 价格跌幅超过 (略) 审核的预算单价 * %时,跌 (略) 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扣除。施工 (略) 价格按 (略) 市建设工 (略) 发布的材料参考信息平均价格计算; (略) 市建设工 (略) 没发布参考信息价的,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及 (略) (略) 市( (略) 、 (略) 、 (略) 、 (略) )的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参考信息平均价协商确定; (略) (略) 市( (略) 、 (略) 、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均没有颁布某项材料参考信息价格时,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 (略) (略) 价格调查协商后确定。

5、招标文件( * 页)“ * .1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其他材料单价不作调整,人工费按 (略)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建设 (略) 价格涨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单价 * %时, (略) 分由发包人按照《 (略)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风险共担的原则承担超过 * %部分,涨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增加; (略) 价格跌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的单价 * %时,跌幅超过 * %部分的费用在合同总价中作相应扣除。 (略) 价格跌幅超过财政审核的预算采用的单价,按照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颁布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没颁布参考价的,按 (略) 省的《交通工程信息指导价》中的 (略) ; (略)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及 (略) 省的《交通工程信息指导价》没有颁布材料价格时,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 (略) 市场价格调查后确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核定工程量,经财政审核后,合计入工程结算价。”

修改为:“ * .1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6、招标文件( * 页)“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其他价格方式:/ 。”

修改为:“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干;②材料(除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外) (略) 价格变化;③连续8小时的停水、电、气;④政策性的调整;⑤技术措施费;⑥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可以预料的风险;⑦施工图虽未明确表示但按国家规范必须实施的内容;⑧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包干的内容;⑨其它。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专用条款 (略)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专用条款第 * .4. (略) 。

其他价格方式:/ ”

7、招标文件( * 页)“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中标综合单价计算。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修改为:“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中标价作为合同固定总价计算,除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出现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暂估价及约定材料价差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

8、招标文件( * 页)“ * .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 (略) 。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修改为:“ *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 (略) 。”

* 、 (略) 分

( * )问:招标文件P * 合同协议书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约定的内容为:固定总价合同,除承包范围、承包内容出现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及风险范围内的价格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而招标文件P * 专用合同条款第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约定的内容为: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略) 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且招标文件P * 专用合同条款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的条款内容均为对单价合同条款内容的约定。所以前后条款约定的内容是否存在矛盾?请明确。

答:参照已澄清的相关条款。

( * )问:招标文件P * 投标函附录中第6条预付款金额对应的条款号为投标须知前附表 * ,而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有对应的条款号 * , (略) 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P * 投标函附录中第6条预付款金额对应的条款号“投标须知前附表 * ”修改为招标文件P * “专用条款 * .2”。

( * )问:招文第 * 页投标须知前附表2.2工期要求和招文第 * 页 * 、合同工期的内容中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 日,施工总工期为 * 日历天,而按计划开工日期至计划竣工日期的时间计算总工期为 * 日历天,这里是不是存在错误?

答: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 日,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 * 日。

( * )问:根据提供的图纸,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少量、漏项的情况,如支座垫石混凝土、支座垫石钢筋、桥墩墩顶钢帽等,并且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未包括工程量清单漏项和工程量偏差的内容,请问若发生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量 (略) 理?

答: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 、 (略) 文件 (略) 分,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澄清通知文件不 * 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澄清通知文件为准。

招标人:汕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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