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大院出入口智能化建设项目澄清、修改通知01
屏山大院出入口智能化建设项目澄清、修改通知01
(略) 出入口智能化建设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 *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本次招标的法律依据是《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和《 (略) 省招标投标条例》,现针对投标人质疑澄清修改如下:
* 、 (略) 分
【质疑1】评分条款存在同 * 案例重复加分或对投 (略) 重复评分。事实依据:“5.技术及商务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5.1技术文件:7-3数据对接与展示建设方案:投标人须 (略) “ * 张图”详细建设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系统架构设计;2)详细功能设计(为保证投标人具备政务数字化园区建设项目的 * 张图的设计及实施技术实力,须提供相关案例的 (略) 佐证”、“9-2技术实力评定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国家认可的测试机构测试通过的机关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的证明材料”、“5.2商务文件:3、企业业绩:投标人具有政府机关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成功案例”。法律依据:违背了(闽财购[ * ] * 号)《 (略) 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建议措施:删除对技术评分“7-3数据对接与展示建设方案”和“8. (略) 设计图与立面效果图”中的案例证明材料要求。所有的业绩要求应体现在“5.2商务文件:3、企业业绩”中,并对业绩要求提供“中标公告、 (略) 的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答:不存在重复加分或对投 (略) 重复评分现象。上述提及内容中除“9-2技术实力评定”和“8. (略) 设计图与立面效果图”外均按 (略) ;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
【质疑2】本次招标文件中“5、售后服务要求:5.4 要组织专业化的 (略) ,保障提供及时、贴心的运维服务”,而“5-2服务能力”仅要求 (略) 人员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并不能证明持有人的专业能力;该项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无关,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略) 项目建设内容 (略) 人员取得的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如软件开发、项目实施或项目运维的相关资格认证证书等。事实依据: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要求,2小 (略) 。投标人拟 (略) 在 (略) 中具有(满分1分):(1)5人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且 * 人及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得1分);(2)5人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且小于 * 人具有本科学历的(得0.5分); 其他不得分。法律依据: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措施: (略) 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师”等与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管理有关的证书。
答:按 (略) 。
【质疑3】指定特定级别的检测机构;事实依据:“ (略) 级以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略) 发布之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律依据:违背了(闽财购( * ) * 号)《 (略) 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指定特定级别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指定检测日期检测报告作为评审因素;建议措施:删除“ (略) 级以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略) 发布之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
答:具体修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5点。
【质疑4】本项目非单 * 产品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未载明核心产品;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中未载明核心产品;法律依据:违背了(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本项目非单 * 产品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未载明核心产品;”规定。建议措施:根据(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设定该项目核心产品。
答:按 (略) 。
【质疑5】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1-1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 1或ISO * 1;(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 1;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含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1-2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 0;(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 * /ISO/IEC2 *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 ;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含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1-3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GB/T * 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质疑陈述:本次招标要求已明确本项目为“智能化建设项目及(4.1组织管理要求:)本项目是 * 个复杂的系统集成项目”,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无与 (略) 理及地理信息、知识产权相关的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证书并非企业资质,并要求“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涵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有明显的排他和控标的嫌疑,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 (略) 项目的建设需求、项目特点设定企业资质和认证范围,如系统集成资质、智能化相关资质等相关能力资质等。
答:上述提及内容中除“关于对“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外均按 (略) ;针对“关于对“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4点。
【质疑6】“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2、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质疑陈述:本次招标要求已明确本项目为“智能化建设项目及(4.1组织管理要求:)本项目是 * 个复杂的系统集成项目”,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并未有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建设内容,该项评分设置有明显的排他和控标的嫌疑,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删除“5.2商务文件:2、企业实力”评分条款。
答: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4点。
【质疑7】“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3企业业绩:投标人具有政府机关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成功案例,建设内容须涵盖与机关事务工作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应用。提供市级及以上案例的得2分,提供区级案例的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质疑陈述:本次招标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规定;建议:删除“政府机关”、“机关事务”相 (略) 业的要求,同时删除对“市级”、“区级”相关涉及区域的评分要求。
答: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6点。
【质疑8】“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4- (略)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系统分析师、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 全部具备得3分;只具备2项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任意 * 个月在 (略) 保证明复印件(不含投标当月),并注明与原件 * 致)。4- (略) :投 (略) 中至少2名人员分别具有下述证书中的 * 项(满分1分): (1)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 (2)测绘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人及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得1分;1人满足上述条件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任意 * 个月在 (略) 保证明复印件(不含投标当月),并注明与原件 * 致)。质疑陈述:本次招标要求已明确本项目为“智能化建设项目及(4.1组织管理要求:)本项目是 * 个复杂的系统集成项目”,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智能化项目相关的管理、实施认证证书,如 * 级或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而非系统分析师、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 (略) 亦应具备软件开发或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格认证证书,而非无关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测绘工程师证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项目无关的认证证书作为评分依据,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项目经理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等与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管理有关的证书;项目成员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师”等与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管理有关的证书。
答:按 (略) 。
【质疑9】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中“1-1企业资质”、“1-2企业资质”“1-3企业资质”、中要求的相关证书要求“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含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质疑理由: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无与 (略) 理及地理信息、知识产权相关的要求;招标文件要求“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含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删除该描述。
答:按 (略) 。
【质疑 * 】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中“2、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质疑理由: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建设内容无关该项评分设置有排他倾向,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4点。
* 、 (略) 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 (略) 门联系方式”中的“联系电话”修改为: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1项“(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的第“①”点修改为:① (略) 代理机构缴 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 (略) 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招标文件第3章“5.1技术文件”中的“8. (略) 设计图与立面效果图”修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8. (略) 设计图与立面效果图 | 3 | 投标人须提供出关于东门、中门、西门、北门 * 个大门车辆出 (略) 通道闸机的详细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略) 设计图;2)设备立面效果图。 (略) 进行横向综合评议,所提供设计图和效果图 (略) (略) 设计,设计图和效果图详细完整、美观度高并符合实际需求、可行性强的得3分;所提供设计图和效果图 (略) (略) 设计,设计图和效果图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设计图和效果图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4、招标文件第3章“5.2商务文件”中的“2、企业实力”修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2、企业实力 | 1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能力模型) * 级及以上评估证书; 提供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 * 致) |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3.2出入口智能化改造工程”中的“ (略) 级以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略) 发布之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略) 发布之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招标文件第3章“5.1技术文件”的“9-2技术实力评定”和“5.2商务文件”的“3、企业业绩”修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9-2技术实力评定 | 2 |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国家认可的测试机构测试通过的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的证明材料,测试机构须“CNAL或CMA或CAL”认证。提供证明材料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 * 致。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3、企业业绩 | 3 | 投标人具有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成功案例,建设内容须涵盖与园区事务工作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应用。提供1个案例的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 * 致。 (略) 、 (略) 的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相关证明,建设内容涵盖说明等。) |
注: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遗书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省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建 (略) 有限公司
日期: * 日
(略) 出入口智能化建设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 *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本次招标的法律依据是《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和《 (略) 省招标投标条例》,现针对投标人质疑澄清修改如下:
* 、 (略) 分
【质疑1】评分条款存在同 * 案例重复加分或对投 (略) 重复评分。事实依据:“5.技术及商务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5.1技术文件:7-3数据对接与展示建设方案:投标人须 (略) “ * 张图”详细建设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系统架构设计;2)详细功能设计(为保证投标人具备政务数字化园区建设项目的 * 张图的设计及实施技术实力,须提供相关案例的 (略) 佐证”、“9-2技术实力评定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国家认可的测试机构测试通过的机关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的证明材料”、“5.2商务文件:3、企业业绩:投标人具有政府机关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成功案例”。法律依据:违背了(闽财购[ * ] * 号)《 (略) 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建议措施:删除对技术评分“7-3数据对接与展示建设方案”和“8. (略) 设计图与立面效果图”中的案例证明材料要求。所有的业绩要求应体现在“5.2商务文件:3、企业业绩”中,并对业绩要求提供“中标公告、 (略) 的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答:不存在重复加分或对投 (略) 重复评分现象。上述提及内容中除“9-2技术实力评定”和“8. (略) 设计图与立面效果图”外均按 (略) ;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
【质疑2】本次招标文件中“5、售后服务要求:5.4 要组织专业化的 (略) ,保障提供及时、贴心的运维服务”,而“5-2服务能力”仅要求 (略) 人员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并不能证明持有人的专业能力;该项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无关,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略) 项目建设内容 (略) 人员取得的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如软件开发、项目实施或项目运维的相关资格认证证书等。事实依据: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要求,2小 (略) 。投标人拟 (略) 在 (略) 中具有(满分1分):(1)5人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且 * 人及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得1分);(2)5人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且小于 * 人具有本科学历的(得0.5分); 其他不得分。法律依据: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措施: (略) 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师”等与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管理有关的证书。
答:按 (略) 。
【质疑3】指定特定级别的检测机构;事实依据:“ (略) 级以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略) 发布之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律依据:违背了(闽财购( * ) * 号)《 (略) 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指定特定级别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指定检测日期检测报告作为评审因素;建议措施:删除“ (略) 级以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略) 发布之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
答:具体修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5点。
【质疑4】本项目非单 * 产品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未载明核心产品;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中未载明核心产品;法律依据:违背了(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本项目非单 * 产品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未载明核心产品;”规定。建议措施:根据(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设定该项目核心产品。
答:按 (略) 。
【质疑5】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1-1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 1或ISO * 1;(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 1;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含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1-2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 0;(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 * /ISO/IEC2 *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 ;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含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1-3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GB/T * 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质疑陈述:本次招标要求已明确本项目为“智能化建设项目及(4.1组织管理要求:)本项目是 * 个复杂的系统集成项目”,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无与 (略) 理及地理信息、知识产权相关的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证书并非企业资质,并要求“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涵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有明显的排他和控标的嫌疑,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 (略) 项目的建设需求、项目特点设定企业资质和认证范围,如系统集成资质、智能化相关资质等相关能力资质等。
答:上述提及内容中除“关于对“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外均按 (略) ;针对“关于对“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4点。
【质疑6】“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2、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质疑陈述:本次招标要求已明确本项目为“智能化建设项目及(4.1组织管理要求:)本项目是 * 个复杂的系统集成项目”,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并未有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建设内容,该项评分设置有明显的排他和控标的嫌疑,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删除“5.2商务文件:2、企业实力”评分条款。
答: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4点。
【质疑7】“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3企业业绩:投标人具有政府机关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成功案例,建设内容须涵盖与机关事务工作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应用。提供市级及以上案例的得2分,提供区级案例的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质疑陈述:本次招标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规定;建议:删除“政府机关”、“机关事务”相 (略) 业的要求,同时删除对“市级”、“区级”相关涉及区域的评分要求。
答: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6点。
【质疑8】“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4- (略)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系统分析师、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 全部具备得3分;只具备2项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任意 * 个月在 (略) 保证明复印件(不含投标当月),并注明与原件 * 致)。4- (略) :投 (略) 中至少2名人员分别具有下述证书中的 * 项(满分1分): (1)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 (2)测绘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人及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得1分;1人满足上述条件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任意 * 个月在 (略) 保证明复印件(不含投标当月),并注明与原件 * 致)。质疑陈述:本次招标要求已明确本项目为“智能化建设项目及(4.1组织管理要求:)本项目是 * 个复杂的系统集成项目”,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智能化项目相关的管理、实施认证证书,如 * 级或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而非系统分析师、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资格; (略) 亦应具备软件开发或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格认证证书,而非无关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测绘工程师证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项目无关的认证证书作为评分依据,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项目经理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等与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管理有关的证书;项目成员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师”等与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管理有关的证书。
答:按 (略) 。
【质疑9】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中“1-1企业资质”、“1-2企业资质”“1-3企业资质”、中要求的相关证书要求“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含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质疑理由: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无与 (略) 理及地理信息、知识产权相关的要求;招标文件要求“ (略) 认证的业务范围须包含应用软件开发或 (略) 理及地理信息软件”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删除该描述。
答:按 (略) 。
【质疑 * 】5.2商务文件评分条款中“2、企业实力:投标人 (略) 校 (略) 成立的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质疑理由: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联合实验室建设内容无关该项评分设置有排他倾向,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规定,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 * 、 (略) 分”第4点。
* 、 (略) 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 (略) 门联系方式”中的“联系电话”修改为: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1项“(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的第“①”点修改为:① (略) 代理机构缴 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 (略) 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招标文件第3章“5.1技术文件”中的“8. (略) 设计图与立面效果图”修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8. (略) 设计图与立面效果图 | 3 | 投标人须提供出关于东门、中门、西门、北门 * 个大门车辆出 (略) 通道闸机的详细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略) 设计图;2)设备立面效果图。 (略) 进行横向综合评议,所提供设计图和效果图 (略) (略) 设计,设计图和效果图详细完整、美观度高并符合实际需求、可行性强的得3分;所提供设计图和效果图 (略) (略) 设计,设计图和效果图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设计图和效果图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4、招标文件第3章“5.2商务文件”中的“2、企业实力”修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2、企业实力 | 1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能力模型) * 级及以上评估证书; 提供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 * 致) |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3.2出入口智能化改造工程”中的“ (略) 级以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略) 发布之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略) 发布之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招标文件第3章“5.1技术文件”的“9-2技术实力评定”和“5.2商务文件”的“3、企业业绩”修改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9-2技术实力评定 | 2 |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国家认可的测试机构测试通过的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的证明材料,测试机构须“CNAL或CMA或CAL”认证。提供证明材料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 * 致。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3、企业业绩 | 3 | 投标人具有园区数字化建设项目成功案例,建设内容须涵盖与园区事务工作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应用。提供1个案例的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 * 致。 (略) 、 (略) 的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相关证明,建设内容涵盖说明等。) |
注: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遗书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省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建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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