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检察移动办案系统的更正公告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检察移动办案系统的更正公告
(略)
* 、项目基本情况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 * 章 供应商须知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 2、 (略) 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 (略) 属行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次采购的 (略) 由中小企业承接。 7、承接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 删除本条 |
2 | 第 * 章 评审办法 ( * ) (略) 分 特别说明第1条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或 (略) 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评标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当 (略) (略) 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或者响应截止时间前7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报价不予扣减。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或 (略) 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评标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当 (略) (略) 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或者响应截止时间前7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报价不予扣减。 |
更正日期: * 日
* 、其他补充事宜
无
*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本级)
地 址: (略) 省 (略) 市文 * 路 *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卢斌
质疑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春波路 *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燕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 * 宇琼
质疑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 (略) 省财政厅政 (略)
地 址: (略) 西路 * 号
传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修改
点击查看>>
(略)
* 、项目基本情况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 * 章 供应商须知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 2、 (略) 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 (略) 属行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次采购的 (略) 由中小企业承接。 7、承接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 删除本条 |
2 | 第 * 章 评审办法 ( * ) (略) 分 特别说明第1条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或 (略) 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评标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当 (略) (略) 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或者响应截止时间前7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报价不予扣减。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 ﹞ *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或 (略) 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评标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当 (略) (略) 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或者响应截止时间前7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报价不予扣减。 |
更正日期: * 日
* 、其他补充事宜
无
*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本级)
地 址: (略) 省 (略) 市文 * 路 *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卢斌
质疑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春波路 *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燕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 * 宇琼
质疑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 (略) 省财政厅政 (略)
地 址: (略) 西路 * 号
传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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