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龙头山菊花展采购项目补遗书(002)
宜宾三江新区龙头山菊花展采购项目补遗书(002)
(略) * 江新区龙头山菊花展采购项目
补遗书( * )
各参选人, (略) 如下:
原谈判文件:“第 * 章谈判邀请函第 * 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当参选人参选报价满足下列情形之 * 时, (略) 必须对参选报价是否 (略) 评审。 (略) 认定参选人低于成本竞选的,其参选 (略) 理:1.低于或等于招选最高限价的 * %(当参选人的报价低于或等于招选最高限价的 * %时,参选人应在参选报价中对 (略) 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参选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若在参选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直接认定为低于成本);2.低于或等于招选最高限价的 * %,且低于或等于经评 (略) 参选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 % (略) 理”。
现修改为:“第 * 章谈判邀请函第 * 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略) 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书名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 (略) 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 (略) 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参选文件 (略) 理”。
原招选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 川广港 (略)
* 日
(略) * 江新区龙头山菊花展采购项目
补遗书( * )
各参选人, (略) 如下:
原谈判文件:“第 * 章谈判邀请函第 * 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当参选人参选报价满足下列情形之 * 时, (略) 必须对参选报价是否 (略) 评审。 (略) 认定参选人低于成本竞选的,其参选 (略) 理:1.低于或等于招选最高限价的 * %(当参选人的报价低于或等于招选最高限价的 * %时,参选人应在参选报价中对 (略) 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参选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若在参选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直接认定为低于成本);2.低于或等于招选最高限价的 * %,且低于或等于经评 (略) 参选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 % (略) 理”。
现修改为:“第 * 章谈判邀请函第 * 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略) 应当要求 (略)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书名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 (略) 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 (略) 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略) 应当将其参选文件 (略) 理”。
原招选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 川广港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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