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明月湖水质提升工程(主体工程)第1次澄清
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明月湖水质提升工程(主体工程)第1次澄清
(略) 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明 (略) 水质提升工程(主体工程)第1次澄清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 、项目名称: (略) 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明 (略) 水质提升工程(主体工程) * 、项目编号:GXQL * -GG- * * 、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内容: 1.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 * % 。”修改为:“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 %。” 2.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 .4.1 付款周期:①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支付,承包人应每月 * 日向发包人报送上月 * 日至当月 *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至收到报告之日起经监理人、审核机构、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 * (略) 分按审定的已完工程量的 * %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略) 分支付至完成量的 * %。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结算尚未经 (略) 市 (略) 门审定且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 * 方向 * 方提交质保金付款申请材料,若无质量问题,经 (略) 市 (略) 门同意,按发包方聘请的 (略) 单位审定且经发包人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的3%支付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支付。”修改为:“ * .4.1 付款周期:①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支付,承包人应每月 * 日向发包人报送上月 * 日至当月 *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至收到报告之日起经监理人、审核机构、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 * (略) 分按审定的已完工程量的 * %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 * %。合同外(设计变更)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在合同价的 * %以内(含 * %),按照计量的 * %支付;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超出合同价的 * %部分, (略) 进度款计量支付,留待工程结算时 * 并支付。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的变更预算,已经过市财 (略) 组织审定变更预算的,该部分视同合同内项目,执行合同内支付比例。市财 (略) 接审的原则为: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增减在 * 万元(含 * 万元)以上、变更手续完备后的在 * 个工作日之内报送。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结算尚未经 (略) 市 (略) 门审定且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 * 方向 * 方提交质保金付款申请材料,若无质量问题,经 (略) 市 (略) 门同意,按发包方聘请的 (略) 单位审定且经发包人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的3%支付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支付。” 3.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 * 、投标函附录中,序号第 * 项约定内容:“合同价的 * %”修改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 %”。 4. 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 日9时 * 分,现变更为 * 日9时 * 分。 *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上传至 (略) 市公 (略) 网,请 (略) 前往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北投心 (略) 代理机构: 广 (略) (略) * 年 8月5日 | |
(略) 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明 (略) 水质提升工程(主体工程)第1次澄清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 、项目名称: (略) 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明 (略) 水质提升工程(主体工程) * 、项目编号:GXQL * -GG- * * 、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内容: 1.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 * % 。”修改为:“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 %。” 2.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 .4.1 付款周期:①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支付,承包人应每月 * 日向发包人报送上月 * 日至当月 *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至收到报告之日起经监理人、审核机构、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 * (略) 分按审定的已完工程量的 * %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略) 分支付至完成量的 * %。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结算尚未经 (略) 市 (略) 门审定且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 * 方向 * 方提交质保金付款申请材料,若无质量问题,经 (略) 市 (略) 门同意,按发包方聘请的 (略) 单位审定且经发包人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的3%支付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支付。”修改为:“ * .4.1 付款周期:①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支付,承包人应每月 * 日向发包人报送上月 * 日至当月 *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至收到报告之日起经监理人、审核机构、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 * (略) 分按审定的已完工程量的 * %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 * %。合同外(设计变更)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在合同价的 * %以内(含 * %),按照计量的 * %支付;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超出合同价的 * %部分, (略) 进度款计量支付,留待工程结算时 * 并支付。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的变更预算,已经过市财 (略) 组织审定变更预算的,该部分视同合同内项目,执行合同内支付比例。市财 (略) 接审的原则为: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增减在 * 万元(含 * 万元)以上、变更手续完备后的在 * 个工作日之内报送。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结算尚未经 (略) 市 (略) 门审定且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 * 方向 * 方提交质保金付款申请材料,若无质量问题,经 (略) 市 (略) 门同意,按发包方聘请的 (略) 单位审定且经发包人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的3%支付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支付。” 3.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 * 、投标函附录中,序号第 * 项约定内容:“合同价的 * %”修改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 %”。 4. 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 日9时 * 分,现变更为 * 日9时 * 分。 *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上传至 (略) 市公 (略) 网,请 (略) 前往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北投心 (略) 代理机构: 广 (略) (略) * 年 8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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