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开发项目(投资人及施工单位)第二次答疑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产教融合示范片区开发项目(投资人及施工单位)第二次答疑文件
(略) 市潼 (略) 产教融合示范片区开发项目(投资人及施工单位)第 * 次质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我单位发布的 (略) 市潼 (略) 产教融合示范片区开发项目(投资人及施工单位)第 * 次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发布如下:
* 、质疑回复:
质疑1、本项目为片区开发,业绩要求: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过投资金额不低于 * 亿元的投资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或其他PPP类投资)业绩。请明确业绩要求: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过投资金额不低于 * 亿元的投融资项目业绩是否满足?
回答:在国内独立投 (略) 资格要求。
质疑2、本工程的示范片区开发建设总投资约 * .9亿元,而在第 * 章评标办法2.2.3(3)投资业绩(6分): *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内投资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或其他PPP类投资): * 亿元≤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 * 亿元,片区开发类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每个1分,其他PPP类项目每个0.5分;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 * 亿元,片区开发类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每个2分,其他PPP类项目每个1分。此条款明显存在刻意限制投标人。
回答:按 (略) 。 (略) 分评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更利于选择综合更优秀、履约更强的企业。不存在刻意限制投标人。
质疑3、严格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3) (略) 分评分标准,条件设置过于严苛,完全属于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略) 行为,据了解 (略) (略) 满足的投标单位为“ (略) ”!该评分条款设置完全不合理,能否修改?
回答:按 (略) 。 (略) 分评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更利于选择综合更优秀、履约更强的企业。
质疑4、本项目招 (略) 分评分条款中“投资实力 * 分。”按招标文件说明本项目估算投资 * 亿元,而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条款已远超本项目估算总投资。我司认为上述条款已实际属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号的规定中不得设置的条款。同时也属于《 (略) 投标法实施》第 * 十 * 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 * 款“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略) 就上述评分内容的设定给出解释。
回答:该项目涉及建设、融资、运营等多方面,需在招标环节进 * 步择优选择综合能力更优、履约能力更强的单位, (略) 分评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
质疑5、招标文件第 * (略) 授信额度,应为本项目 (略) 授信额度, (略) 无关。是否存在为某单位量身定做,是否可以删除?
回答:按 (略) 。
质疑6、 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 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我司认为“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其中任意 * 方)具有不少于 * .9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投资人和施工单位必须是国内的企业且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至少有 * 方 (略) 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A级。”超过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属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号的规定中不得设置的条款。是否可以删除?
回答:按 (略)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建设、融资、运营等多方面。需在招标环节进 * 步择优选择综合能力更优、履约能力更强的单位。
质疑7、本项目招 (略) 分评分条款中“投资实力 * 分。”按招标文件说明本项目估算投资 * 亿元,而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条款已远超本项目估算总投资。我司认为上述条款已实际属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号的规定中不得设置的条款。同时也属于《 (略) 投标法实施》第 * 十 * 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 * 款“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略) 就上述评分内容的设定给出解释。
回答:该项目涉及建设、融资、运营等多方面,需在招标环节进 * 步择优选择综合能力更优、履约能力更强的单位, (略) 分评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
质疑8、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第2.2.3(3)条,“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经审计的 * 年末总资产金额 * 亿元,得1分,每增加 * 亿元加1分(不足 * 亿元不加分),最高得3分。”“ * 亿元≤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 * 亿元,片区开发类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每个1分,其他PPP类项目每个0.5分;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 * 亿元,片区开发类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每个2分,其他PPP类项目每个1分。”本次招标合同金额约为 * .9亿元,此评标办法条件设置过分严苛,完全属于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略) 行为。
回答:此质疑内容的“经审计的 * 年末总资产金额”与本次招标文件发布的不 * 致, (略) 文件具体要求,同时商务加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存在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
质疑9、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第2.2.3(3)条,“ * 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每获得1个国家级建设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此项不 (略) 充分竞争,有违公平竞争原则,有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
答:按本次 (略) ,商务加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不存在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
以上答疑内容,各潜在投标 (略) 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 (略) (略) 内容。
招标人: 重 (略)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 (略) 有限公司
* 日
(略) 市潼 (略) 产教融合示范片区开发项目(投资人及施工单位)第 * 次质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我单位发布的 (略) 市潼 (略) 产教融合示范片区开发项目(投资人及施工单位)第 * 次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发布如下:
* 、质疑回复:
质疑1、本项目为片区开发,业绩要求: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过投资金额不低于 * 亿元的投资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或其他PPP类投资)业绩。请明确业绩要求: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过投资金额不低于 * 亿元的投融资项目业绩是否满足?
回答:在国内独立投 (略) 资格要求。
质疑2、本工程的示范片区开发建设总投资约 * .9亿元,而在第 * 章评标办法2.2.3(3)投资业绩(6分): *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内投资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或其他PPP类投资): * 亿元≤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 * 亿元,片区开发类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每个1分,其他PPP类项目每个0.5分;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 * 亿元,片区开发类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每个2分,其他PPP类项目每个1分。此条款明显存在刻意限制投标人。
回答:按 (略) 。 (略) 分评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更利于选择综合更优秀、履约更强的企业。不存在刻意限制投标人。
质疑3、严格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3) (略) 分评分标准,条件设置过于严苛,完全属于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略) 行为,据了解 (略) (略) 满足的投标单位为“ (略) ”!该评分条款设置完全不合理,能否修改?
回答:按 (略) 。 (略) 分评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更利于选择综合更优秀、履约更强的企业。
质疑4、本项目招 (略) 分评分条款中“投资实力 * 分。”按招标文件说明本项目估算投资 * 亿元,而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条款已远超本项目估算总投资。我司认为上述条款已实际属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号的规定中不得设置的条款。同时也属于《 (略) 投标法实施》第 * 十 * 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 * 款“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略) 就上述评分内容的设定给出解释。
回答:该项目涉及建设、融资、运营等多方面,需在招标环节进 * 步择优选择综合能力更优、履约能力更强的单位, (略) 分评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
质疑5、招标文件第 * (略) 授信额度,应为本项目 (略) 授信额度, (略) 无关。是否存在为某单位量身定做,是否可以删除?
回答:按 (略) 。
质疑6、 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 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我司认为“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其中任意 * 方)具有不少于 * .9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投资人和施工单位必须是国内的企业且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至少有 * 方 (略) 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A级。”超过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属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号的规定中不得设置的条款。是否可以删除?
回答:按 (略)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建设、融资、运营等多方面。需在招标环节进 * 步择优选择综合能力更优、履约能力更强的单位。
质疑7、本项目招 (略) 分评分条款中“投资实力 * 分。”按招标文件说明本项目估算投资 * 亿元,而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条款已远超本项目估算总投资。我司认为上述条款已实际属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号的规定中不得设置的条款。同时也属于《 (略) 投标法实施》第 * 十 * 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 * 款“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略) 就上述评分内容的设定给出解释。
回答:该项目涉及建设、融资、运营等多方面,需在招标环节进 * 步择优选择综合能力更优、履约能力更强的单位, (略) 分评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
质疑8、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第2.2.3(3)条,“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经审计的 * 年末总资产金额 * 亿元,得1分,每增加 * 亿元加1分(不足 * 亿元不加分),最高得3分。”“ * 亿元≤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 * 亿元,片区开发类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每个1分,其他PPP类项目每个0.5分;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 * 亿元,片区开发类项目(含城市开发、片区开发、土地整理)每个2分,其他PPP类项目每个1分。”本次招标合同金额约为 * .9亿元,此评标办法条件设置过分严苛,完全属于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略) 行为。
回答:此质疑内容的“经审计的 * 年末总资产金额”与本次招标文件发布的不 * 致, (略) 文件具体要求,同时商务加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存在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
质疑9、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第2.2.3(3)条,“ * 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每获得1个国家级建设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此项不 (略) 充分竞争,有违公平竞争原则,有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
答:按本次 (略) ,商务加分只作为综合评比优质企业的加分项,不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不存在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
以上答疑内容,各潜在投标 (略) 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 (略) (略) 内容。
招标人: 重 (略)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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