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巢经开区审计中心财务类审计协审服务评审结果变更公告[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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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巢经开区审计中心财务类审计协审服务评审结果变更公告[2021]


(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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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安巢 (略) 财务类审计协审服务 (略)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AKKFZ * 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年安巢 (略) 财务类审计协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中标候选人 (略) 安智 (略) (普通合伙)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现经采购人来函,拟递补本项目第 * 中标候选人 (略) 华安 (略) 为预中标人;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华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市 (略) 区濉溪路 * (略) B座东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更正日期: * 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 * 至周 * ,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休息)向 (略) 金诚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路嘉正国际8号楼1单元 * 室,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若投 (略) 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 (略) 经济 (略) 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倪玉云,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经济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 楼

联 系 人:范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诚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路嘉正国际8号楼1单元 * 室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点击查看>>

* 、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


(略) [ * ]
点击查看>> * : * *
* 年安巢 (略) 财务类审计协审服务 (略)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AKKFZ * 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年安巢 (略) 财务类审计协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中标候选人 (略) 安智 (略) (普通合伙)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现经采购人来函,拟递补本项目第 * 中标候选人 (略) 华安 (略) 为预中标人;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华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市 (略) 区濉溪路 * (略) B座东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更正日期: * 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 * 至周 * ,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休息)向 (略) 金诚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路嘉正国际8号楼1单元 * 室,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若投 (略) 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 (略) 经济 (略) 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倪玉云,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经济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 楼

联 系 人:范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诚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路嘉正国际8号楼1单元 * 室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点击查看>>

* 、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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