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区部分市政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II标答疑公告
2021年城区部分市政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II标答疑公告
(略) 区部分市政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II标答疑公告
各投标单位在研究了 (略) 区部分市政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II标的招标文件、图纸、施工条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单位于 * 1年 * 月 * 日 * (略) 上提交了投标提问书, (略) 文件及参考标底作如下说明:
* 、对各投标单位提问的回复:
无
* 、对招标文件及参考标底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P * , * . 变更:“ * .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略) 文件的规定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报请经批准,否则其变更无效。
1、设计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并对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未经变更审批的不得擅自增加设计内容,变更或提高工程造价。
2、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及下浮率的方式承包。在施工合同实施期间,人工、材料、 (略) 价格补差。所有材料签证价格在取定额规定税金后,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率,也不下浮。
工程量按实结算,由承包人按有关计算规则计算,并由发包人审定, (略) 人标底中的单价及中标下浮率结算,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 (略) 人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结算。
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发生下列情况的结算时予以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
(1)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发包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2)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 (略) 列项、计量。
单价的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 (略) 合同原有的价格;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量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 * 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业主预算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 (略) 结算。
下列情况造价不得调整:
建设过程中遇政策性文件造价予以调整;
建设过程中 * 般的技术措施费不因实际施工方案不同而调整。
* .4 变更估价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单价的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 (略) 合同原有的价格;(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 * 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业主参考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浮 (略) 结算。中标下浮率=(参考标底-中标价) / (参考标底- (略) 分造价) 。”
调整为“ * .1变更的范围: (略) 文件的规定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报请经批准,否则其变更无效。
1、设计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并对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未经变更审批的不得擅自增加设计内容,变更或提高工程造价。
2、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由承包人按有关计算规则计算,并由发包人审定,其单价按中标单价结算,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 (略) 人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结算。
固定单价合同发生下列情况的结算时予以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
(1)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②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2)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 (略) 列项、计量。
单价的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 (略) 合同原有的价格;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 * 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业主参考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浮 (略) 结算。
中标下浮率=(参考标底-中标价) / (参考标底- (略) 分造价)
下列情况造价不得调整:
①建设过程中 * 般的技术措施费不因实际施工方案不同而调整。
2、关于不平衡报价分项的变更
当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超过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时,若实际施工中该分项发生工程量变更(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少计差错),则该分项变更超 (略) 分增加工程量的结算综合单价应按业主参考标底 (略) ;当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低于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的 * %(不含 * %)【绿化工程为 * %(不含 * %)】时,若发生需减少工程量的变更(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多计差错),则减少工程量的结算综合单价应按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执行,进行减扣。
* .4 变更估价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因变更引起价格 (略) 理方式: 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 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并按发包 (略) 门的规定程 (略) 审批,经发包方审批同意后, (略) 变更 。”
2、招标文件P *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除人工(机上人工除外)、钢筋、黄砂、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沥青砼、块石、碎石、电缆、电线按合同工期”,
调整为“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除人工(机上人工除外)、钢材(钢筋、型钢、钢板)、黄砂、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沥青砼、块石、砖块、碎石、电缆、电线按合同工期”。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 (略) 市柯桥区公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略) 兴 (略) (盖单位章)
* 日
附件: (略) .pdf(略) 区部分市政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II标答疑公告
各投标单位在研究了 (略) 区部分市政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II标的招标文件、图纸、施工条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单位于 * 1年 * 月 * 日 * (略) 上提交了投标提问书, (略) 文件及参考标底作如下说明:
* 、对各投标单位提问的回复:
无
* 、对招标文件及参考标底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P * , * . 变更:“ * .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略) 文件的规定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报请经批准,否则其变更无效。
1、设计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并对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未经变更审批的不得擅自增加设计内容,变更或提高工程造价。
2、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及下浮率的方式承包。在施工合同实施期间,人工、材料、 (略) 价格补差。所有材料签证价格在取定额规定税金后,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率,也不下浮。
工程量按实结算,由承包人按有关计算规则计算,并由发包人审定, (略) 人标底中的单价及中标下浮率结算,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 (略) 人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结算。
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发生下列情况的结算时予以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
(1)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发包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2)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 (略) 列项、计量。
单价的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 (略) 合同原有的价格;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量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 * 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业主预算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 (略) 结算。
下列情况造价不得调整:
建设过程中遇政策性文件造价予以调整;
建设过程中 * 般的技术措施费不因实际施工方案不同而调整。
* .4 变更估价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单价的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 (略) 合同原有的价格;(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 * 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业主参考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浮 (略) 结算。中标下浮率=(参考标底-中标价) / (参考标底- (略) 分造价) 。”
调整为“ * .1变更的范围: (略) 文件的规定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报请经批准,否则其变更无效。
1、设计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并对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未经变更审批的不得擅自增加设计内容,变更或提高工程造价。
2、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由承包人按有关计算规则计算,并由发包人审定,其单价按中标单价结算,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 (略) 人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结算。
固定单价合同发生下列情况的结算时予以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
(1)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②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2)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 (略) 列项、计量。
单价的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等经 * 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 (略) 合同原有的价格;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 * 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业主参考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浮 (略) 结算。
中标下浮率=(参考标底-中标价) / (参考标底- (略) 分造价)
下列情况造价不得调整:
①建设过程中 * 般的技术措施费不因实际施工方案不同而调整。
2、关于不平衡报价分项的变更
当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超过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时,若实际施工中该分项发生工程量变更(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少计差错),则该分项变更超 (略) 分增加工程量的结算综合单价应按业主参考标底 (略) ;当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低于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的 * %(不含 * %)【绿化工程为 * %(不含 * %)】时,若发生需减少工程量的变更(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多计差错),则减少工程量的结算综合单价应按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执行,进行减扣。
* .4 变更估价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因变更引起价格 (略) 理方式: 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 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并按发包 (略) 门的规定程 (略) 审批,经发包方审批同意后, (略) 变更 。”
2、招标文件P *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除人工(机上人工除外)、钢筋、黄砂、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沥青砼、块石、碎石、电缆、电线按合同工期”,
调整为“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除人工(机上人工除外)、钢材(钢筋、型钢、钢板)、黄砂、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沥青砼、块石、砖块、碎石、电缆、电线按合同工期”。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 (略) 市柯桥区公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略) 兴 (略) (盖单位章)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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