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药品价格调整、信息变更及药品动态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21〕123号
关于公布部分药品价格调整、信息变更及药品动态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21〕123号
(略) 分药品价格调整、信息变更
及药品动态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
甘交易医字〔 * 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 (略) (略) (略) 省公 (略) 关于开展 (略) 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 (略) 业务办理操作指南(5.0版)》(甘交易医字〔 * 号)相关要求,现将企业申请价格调整、信息变更及药品动态调整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 、药品信息变更及价格调整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价格调整的1个药品(附件1)和信息变更的 * 个数据(附件2)予以公布。公示期为 * 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 (略) 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 (略) 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变更。信息变更和调整价格自 * 年 (略) ,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 (略) 发布通知。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 * 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承诺价采购,不得高于承诺价采购销售(可等于承诺价)。
* 、满足药品动态调整转平台申报
动态 (略) 后,部分药品满足药品动态调整条件,具体参照《通知》及《关于公布 * 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 (略) 认可结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 * 号),现对近期企业申报拟调入集采平台和阳光平台的 * 个药品予以公布。公示期为 * 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 (略) 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 (略) 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变更。药品动态调整转平台自 * 年 (略) ,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 (略) 发布通知。
* 、关于《 (略) (略) (略) 省公 (略) 关于开展 (略) 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针对价 (略) 分关于“ (略) 药品在全国其他省份的最新价格,明显低于我省 (略) 价格的,应在3个月内向 (略) 提交降价申请或更新最新参考价”的表述,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 (略) 同意,明显低于的判定标准为:同企业同品规 (略) 价格高于全国其他5个(含)以上省份的;同企业同品规 (略) 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 * %以上的;同企业同品规 (略) 价格高于全国最低 * 省均价的。满足以上 * 个条件之 * 的,即被认定为其他省价格明显低于我省价格。
* 、动态调整再申报药品公示
现对动态调整期间未申报的2个企业的3个药品,经企业提交医疗机构采购申请,同时以全国最低价申报予以公示。(附件4)
* 、申诉与质疑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 个 PDF * * .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申报企业要按照 (略)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阳光采购平台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 、联系方式
( * )工作时间
上午 * :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休息。
( *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附件5:价格调整、转平台和动态调整再申报药品汇总表(医疗机构版)
(略) 省公 (略)
* 日
(略) 分药品价格调整、信息变更
及药品动态调整相关事宜的通知
甘交易医字〔 * 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 (略) (略) (略) 省公 (略) 关于开展 (略) 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 (略) 业务办理操作指南(5.0版)》(甘交易医字〔 * 号)相关要求,现将企业申请价格调整、信息变更及药品动态调整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 、药品信息变更及价格调整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价格调整的1个药品(附件1)和信息变更的 * 个数据(附件2)予以公布。公示期为 * 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 (略) 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 (略) 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变更。信息变更和调整价格自 * 年 (略) ,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 (略) 发布通知。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 * 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承诺价采购,不得高于承诺价采购销售(可等于承诺价)。
* 、满足药品动态调整转平台申报
动态 (略) 后,部分药品满足药品动态调整条件,具体参照《通知》及《关于公布 * 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 (略) 认可结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 * 号),现对近期企业申报拟调入集采平台和阳光平台的 * 个药品予以公布。公示期为 * 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 (略) 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 (略) 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变更。药品动态调整转平台自 * 年 (略) ,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 (略) 发布通知。
* 、关于《 (略) (略) (略) 省公 (略) 关于开展 (略) 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针对价 (略) 分关于“ (略) 药品在全国其他省份的最新价格,明显低于我省 (略) 价格的,应在3个月内向 (略) 提交降价申请或更新最新参考价”的表述,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 (略) 同意,明显低于的判定标准为:同企业同品规 (略) 价格高于全国其他5个(含)以上省份的;同企业同品规 (略) 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 * %以上的;同企业同品规 (略) 价格高于全国最低 * 省均价的。满足以上 * 个条件之 * 的,即被认定为其他省价格明显低于我省价格。
* 、动态调整再申报药品公示
现对动态调整期间未申报的2个企业的3个药品,经企业提交医疗机构采购申请,同时以全国最低价申报予以公示。(附件4)
* 、申诉与质疑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 个 PDF * * .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申报企业要按照 (略)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阳光采购平台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 、联系方式
( * )工作时间
上午 * :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休息。
( *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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