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中心区热网改造及电谷新区热网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次质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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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中心区热网改造及电谷新区热网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次质疑回复



(略) (略) 改造及 (略) 工程建设项目

( *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次质疑回复

质疑内容:1.招标文件第 * 页中投标总价:“编制人: (造价师签字盖专用章)”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是否是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师,如果本单位没有注册,是不是提供造价协议相关资料就可以了?请明确具体内容?

质疑回复:注册造价师岗位可以为与本单位签订造价 (略) 单位造价师,投标文件中附与 (略) 在单位签署的委托协议及造价师相关证书扫描件,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略) 单位只可与本项目中 * 个投标单位签订造价委托协议。

质疑内容:2.招标文件第 * 页附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也提到了“注册造价师等岗位人员”请明确?

质疑回复:注册造价师岗位可以为与本单位签订造价 (略) 单位造价师,投标文件中附与 (略) 在单位签署的委托协议、注册造价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略) 单位只可与本项目中 * 个投标单位签订造价委托协议。

质疑内容:3.招标文件第 * 页“附6 承诺书中的内容:我方在此声明,我方若中标 (略) (略)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 * 〕4 号)及 (略) 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 (略) 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 * 〕 *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质疑:此规定为建筑业销项税为 * %,现在最新的“冀建建市〔 * 〕3号 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改增 (略) 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规定为建筑业销项税为9%,本通知自 * 年4 (略)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投标清单是按照附表6承诺书 (略) (冀建市〔 * 〕 * 号)文件还是冀建建市〔 * 〕3号文?

质疑回复:1)删除招标文件“附6:承诺书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若中标 (略) (略)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 * 〕4号)及 (略) 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 (略) 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 * 〕 *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 增值税销项税率按照“冀建建市〔 * 〕3号 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改增 (略) 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执行。

(略) 技术产 (略)

* 日



(略) (略) 改造及 (略) 工程建设项目

( *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次质疑回复

质疑内容:1.招标文件第 * 页中投标总价:“编制人: (造价师签字盖专用章)”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是否是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师,如果本单位没有注册,是不是提供造价协议相关资料就可以了?请明确具体内容?

质疑回复:注册造价师岗位可以为与本单位签订造价 (略) 单位造价师,投标文件中附与 (略) 在单位签署的委托协议及造价师相关证书扫描件,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略) 单位只可与本项目中 * 个投标单位签订造价委托协议。

质疑内容:2.招标文件第 * 页附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也提到了“注册造价师等岗位人员”请明确?

质疑回复:注册造价师岗位可以为与本单位签订造价 (略) 单位造价师,投标文件中附与 (略) 在单位签署的委托协议、注册造价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略) 单位只可与本项目中 * 个投标单位签订造价委托协议。

质疑内容:3.招标文件第 * 页“附6 承诺书中的内容:我方在此声明,我方若中标 (略) (略)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 * 〕4 号)及 (略) 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 (略) 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 * 〕 *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质疑:此规定为建筑业销项税为 * %,现在最新的“冀建建市〔 * 〕3号 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改增 (略) 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规定为建筑业销项税为9%,本通知自 * 年4 (略)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投标清单是按照附表6承诺书 (略) (冀建市〔 * 〕 * 号)文件还是冀建建市〔 * 〕3号文?

质疑回复:1)删除招标文件“附6:承诺书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若中标 (略) (略)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 * 〕4号)及 (略) 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 (略) 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 * 〕 *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 增值税销项税率按照“冀建建市〔 * 〕3号 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改增 (略) 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执行。

(略) 技术产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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