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S249(S213)破凉至牌楼公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2
宿松县S249(S213)破凉至牌楼公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2
(略) S * (S * ) (略) 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S * (S * )破凉至牌楼公路工程(项目编号:GC-SS-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1、问: (略) 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业绩要求”的“②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要求并 (略) (略) 规定,然而要求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3项”必须为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若我单位提供的对应的资格业绩为“铁路工程隧道” (略) 业隧道,请问是否认可?若认可,请问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 (略) 业,执行投标人须知正文3.5.3项。
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为 (略) 业,则对“投标人须知正文3.5.3项”作如下补充:“若投标人提供的中隧道及以上业绩 (略) 业,如铁路工程等,则要求隧道长度必须大于等于 * m,需提供合同等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里需体现“项目名称”、“隧道长度”等主要因素,如无法体现的,需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2、问: (略) 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②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要求并 (略) (略) 规定,然而要求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4项”必须为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 (略) 页截图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若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资格业绩为“铁路工程隧道” (略) 业隧道,请问是否认可?若认可,请问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 (略) 业,执行投标人须知正文3.5.4项。
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为 (略) 业,则对“投标人须知正文3.5.4项”作如下补充:“若投标人提供的中隧道及以上业绩 (略) 业,如铁路工程等,则要求隧道长度必须大于等于 * m,需提供合同等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里需体现“项目名称”、“隧道长度”、“项目经理姓名”等主要因素,如无法体现的,需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3、问: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企业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自 * 年以来(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投标人每年获得1 (略) 或 (略) (略) 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AA等级的得2分,以此类推, * 年均有AA等级的得满分 * 分。”,目 (略) 的“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 年的信用等级评价, (略) 在 * 日已经发布了《关于 * 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请问 * (略)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否可以以此《关于 * 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的信用等级评价为准?
答:否。“公示” (略) 会监督作用,并用以征询意见,其仅为预告,不能 (略) 认定。
对于 * 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仍未发布的, (略) 发布了相关“ (略) ”,则予以认可; (略) 未发布相关“ (略) ”,则以 (略) (略) 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准。
4、问: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7.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保证措施”中“分值为3分”,但“评分标准中规定: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良好的得3.1-4.0分,优秀的得4.1-5.0分,有重大缺陷的得0分。”前后不对应,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评分标准”修改为“重、难点分析透彻,相应的保证措施完善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8分,良好的得1.9-2.4分,优秀的得2.5-3.0分,有重大缺陷的得0分。”
5、问: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中“(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每具有 * 项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建)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5分,满分 * 分;
注: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路工程中隧道施工业绩符合本项评分要求。”,这里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路工程中隧道施工业绩”如何理解?
答:为便于投标人理解,本项评分标准对业绩的要求解释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每具有 * 项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建)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无论是否含隧道均可)”。
6、问: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3.1投标文件组成中报价文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和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目录中“ * 、诚信投标承诺书”, (略) 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应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答:是。
7、问: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自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5年(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建)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5分,满分 * 分。
注:满足时间要求的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路工程中隧道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符合本项评分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的“满足时间要求的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路工程中隧道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符合本项评分要求”如何理解?
答:为便于投标人理解,本项评分标准对业绩的要求解释为“自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5年(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建)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无论是否含隧道均可)”。
8、问:招标文件 第 * 章 评标办法正文 第3.5.2项中“(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本条要求“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做出澄清或者说明”,但是在开标前投标人并不知晓C值的确定值,是否可在开标后如为异常地价,则在评 (略) 询问后做出澄清或者说明,请明确。
答:可以,对招标文件 第 * 章 评标办法正文第3.5.2 (略) 内容做如下修改:
(1)“(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修改为“(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或在评 (略) 要求后的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或在评 (略) 要求后提供)。”。
(2)“(4)评审标准: (略) 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 (略) 全面评估, (略) 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 (略) 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修改为“(4)评审标准: (略) 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 (略) 全面评估, (略) 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或在评 (略) 要求后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 (略) 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 * 致时以澄清为准。 (略) 文件的补充, (略) (略) 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 日
(略) S * (S * ) (略) 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S * (S * )破凉至牌楼公路工程(项目编号:GC-SS-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1、问: (略) 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业绩要求”的“②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要求并 (略) (略) 规定,然而要求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3项”必须为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若我单位提供的对应的资格业绩为“铁路工程隧道” (略) 业隧道,请问是否认可?若认可,请问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 (略) 业,执行投标人须知正文3.5.3项。
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为 (略) 业,则对“投标人须知正文3.5.3项”作如下补充:“若投标人提供的中隧道及以上业绩 (略) 业,如铁路工程等,则要求隧道长度必须大于等于 * m,需提供合同等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里需体现“项目名称”、“隧道长度”等主要因素,如无法体现的,需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2、问: (略) 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②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要求并 (略) (略) 规定,然而要求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4项”必须为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 (略) 页截图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若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资格业绩为“铁路工程隧道” (略) 业隧道,请问是否认可?若认可,请问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 (略) 业,执行投标人须知正文3.5.4项。
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中隧道及以上施工业绩”为 (略) 业,则对“投标人须知正文3.5.4项”作如下补充:“若投标人提供的中隧道及以上业绩 (略) 业,如铁路工程等,则要求隧道长度必须大于等于 * m,需提供合同等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里需体现“项目名称”、“隧道长度”、“项目经理姓名”等主要因素,如无法体现的,需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3、问: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企业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自 * 年以来(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投标人每年获得1 (略) 或 (略) (略) 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AA等级的得2分,以此类推, * 年均有AA等级的得满分 * 分。”,目 (略) 的“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 年的信用等级评价, (略) 在 * 日已经发布了《关于 * 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请问 * (略)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否可以以此《关于 * 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的信用等级评价为准?
答:否。“公示” (略) 会监督作用,并用以征询意见,其仅为预告,不能 (略) 认定。
对于 * 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仍未发布的, (略) 发布了相关“ (略) ”,则予以认可; (略) 未发布相关“ (略) ”,则以 (略) (略) 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准。
4、问: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7.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及保证措施”中“分值为3分”,但“评分标准中规定: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良好的得3.1-4.0分,优秀的得4.1-5.0分,有重大缺陷的得0分。”前后不对应,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评分标准”修改为“重、难点分析透彻,相应的保证措施完善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8分,良好的得1.9-2.4分,优秀的得2.5-3.0分,有重大缺陷的得0分。”
5、问: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中“(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每具有 * 项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建)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5分,满分 * 分;
注: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路工程中隧道施工业绩符合本项评分要求。”,这里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路工程中隧道施工业绩”如何理解?
答:为便于投标人理解,本项评分标准对业绩的要求解释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每具有 * 项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建)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无论是否含隧道均可)”。
6、问: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3.1投标文件组成中报价文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和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目录中“ * 、诚信投标承诺书”, (略) 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应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答:是。
7、问: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自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5年(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建)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5分,满分 * 分。
注:满足时间要求的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路工程中隧道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符合本项评分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的“满足时间要求的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路工程中隧道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符合本项评分要求”如何理解?
答:为便于投标人理解,本项评分标准对业绩的要求解释为“自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5年(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签约合同价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新建(或改建)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无论是否含隧道均可)”。
8、问:招标文件 第 * 章 评标办法正文 第3.5.2项中“(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本条要求“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做出澄清或者说明”,但是在开标前投标人并不知晓C值的确定值,是否可在开标后如为异常地价,则在评 (略) 询问后做出澄清或者说明,请明确。
答:可以,对招标文件 第 * 章 评标办法正文第3.5.2 (略) 内容做如下修改:
(1)“(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修改为“(2)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或在评 (略) 要求后的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或在评 (略) 要求后提供)。”。
(2)“(4)评审标准: (略) 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 (略) 全面评估, (略) 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 (略) 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修改为“(4)评审标准: (略) 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 (略) 能力及工程质量安 (略) 全面评估, (略) 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或在评 (略) 要求后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 (略) 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 * 致时以澄清为准。 (略) 文件的补充, (略) (略) 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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