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崇阳溪东岸地税局至五里樟大桥段沿河污水干管工程答疑纪要
建阳区崇阳溪东岸地税局至五里樟大桥段沿河污水干管工程答疑纪要
(略) 区崇阳 (略) 至 * 里樟大桥段沿河污水干管工程答疑 *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 、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中:
1、 (略) 区公 (略) 网站 (http:/ 点击查看>> )
修正为: (略) 区公 (略) 网站 (http:/ 点击查看>> )。
2、工程建设地点修正为: (略) 区崇阳 (略) 至 * 里樟大桥段
3、工程建设规模修正为: (略) 区崇阳 (略) 至 * 里樟大桥段沿河污水干管工程,排水工程,面积约 * 平方米,改造提升沿河污水干管总长度 * 米,采用DN * 球墨铸铁管及钢筋混凝土井代替原DN * HDBE双壁波纹管及砖砌检查井。项目总投资约 * 万元。
4、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修正为: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
5、招标控制价修正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点击查看>> 元(含暂列金 点击查看>> 元)。
6、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中其他资格要求及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4.1/4.2/4.3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修正为:
其他资格要求:1、依据《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 * 〕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 * 〕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 * 〕 * 号)文的规定, (略)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 (略) 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 (略) 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略) 文件。3、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 * 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 (略) 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 (略) 人。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 (略) 贿犯罪记录( (略) (略) 完毕的)或若存 (略) 记录( (略) (略) 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 (略) 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 (略) (略) 为记录的,招标人 (略) 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 (略) 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本项目(标段)投 (略) 于被县级 (略) (略) 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略) 或福 (略) 乡建设厅认 (略) 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略) 于被福 (略) 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 * 〕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6、根据《 (略) (略) 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 号文件规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 日至 * 日届满的,统 * 延期至 * 日。
7、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修正为:
* | * .5 |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略) (略) 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 (略) (略)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0、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略) 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等内容通过 (略) (略) 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 * 起制成 * 个“.NPTF”格式 (略) 络上传。所有投标文件 (略) 涉及 (略) 分,需盖单位公章,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 建造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 (略) 承担。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 * 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未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的 (略) 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上传清晰的证件扫描件,因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不够清晰,导致评标专家无法识别扫描件内容的,按未提交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略) 理。 |
* 、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 .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修正为:本项目暂列金为: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 (略) 项目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费用, (略) 人根据工程需要支配使用)。
* . 价格调整修正为: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 ;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主材价格调整 :应按闽建筑〔 * 〕 *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略) 。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双方约定如下:
只在人工及“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 (略) 调整。
①人工 (略) 在地 (略) 合同总工期 * 日历天止, (略) 控制价的 (略) 比较计算,差价只计价差和税金;
②“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涨跌幅超过5% (略) 价格调整。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由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材料价差的依据。 (略) 控制价的相应 (略) 比较计算价差,差价只计价差和税金。
③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 (略) 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2、增加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1 | 1.9 | 全部内容 | (略) (略) 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 (略) 有。 * 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 (略) (略) 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 (略) (略) 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 | 1. * .2 | 全部内容 |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已 (略) 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等,承包人应 (略) 会交通组织方案和详细的保障措施, (略) 发生的 * 切费用承包人应计入投标报价中, (略) 计算增补。 (略) 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 | 2.1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承包人应协助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延误需发包人批准可顺延。 |
4 | 2.4.3 | 全部内容 | (略) 施工前 * 天,发包人将委托勘察人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由专业管线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提交承包人,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略) 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再次向专业管线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煤气、自来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部队等)确认, (略) 实地考察进 * 步做出独自的判断和结论。发包人 (略) 提供资料(发包人委托勘察人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除外)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未提供完整的地下管线资料,或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
5 | 2.4.4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 (略) 、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
6 | 3.4. | 全部内容 |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 (略) 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发 (略) 提供资料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 (略) 和 (略) 查勘,并充 (略) 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 (略) 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7 | 3.7 |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发 (略) 支付。 |
8 | 4.3 |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
9 | 5.1.2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工程修复、整改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
* | 5.2.3 |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 (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 (略) 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 (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 (略) 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可顺延。 |
* | 5.4.2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但不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 | 6.1.6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 (略) 分费用。因基准 (略) 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 (略) 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 (略) 分费用。因基准 (略) 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风险范围内,不予调整。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防护,承包人 (略) ,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及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 | 7.5.1 | 全部内容 | (略) 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 (略) 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 (略) 、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
* | 7.6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 | 7.7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 | 7.8.1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 7.8.6 |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 * .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价格调整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 7.8.7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 7.9.1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 8.2 |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 (略) 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 (略) 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除招标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 (略) 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 (略) 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若承包人不拒绝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8.4.1 |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本项目招标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 | 8.5.3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本项目招标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 | 8.7.3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①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其材料 (略) 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取定的当期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中有的按其材料单价计算;③上述 * 项均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发包人审核,报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单价。以上 * 项材料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材料价格。 |
* | * .4 | 变更估价 | 结算计价 |
* | * .4.1 | 变更估价原则 | 按专用 (略) 。 |
* | * .4.2 | 全部内容 | 因工程变更而增加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 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因工程变更而减少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 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同意发包人依据本合同条款对该项变更价款的核减。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应在收到 经监理人审核 的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完整资料后 * 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
* | * .2 | 全部内容 | 法律、政策性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均不予以调整。 |
* | * .4.2 | 全部内容 |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
* | * .2 | 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 天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 按正常审批程序,如有逾期,包含在风险包干内,不予零星支付。 |
* | * .1.2 | 全部内容 |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此外,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无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 (7)其他: 无 。 |
* | 第1节 合同协议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涉及合同条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统 * 修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注:本工程适用的通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的约定若与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矛盾时,以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 、原招标文件第6章 招标图纸
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修正为:
招标图纸目录(格式)
项目名称: (略) 区崇阳 (略) 至 * 里樟大桥段沿河污水干管工程
设计单位: (略) 省 (略)
* 、 (略) 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1、拟派 (略) 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修正为:
5 | 4.1.9 | 拟派 (略) 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工程及其相关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略) 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略) 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略) 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 (略) 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 * 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 * 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 (略) 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 (略) 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 (略) 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 (略) 人 (略) 理: a、工程开工前,拟派 (略) 管理 (略) 通过 (略) 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 (略) 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略) 人交纳 * * 万元违约金; (略) 人交纳 * 万元违约金。 |
(略) 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 点击查看>> ) (略) 分,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 * 有矛盾的,按 (略)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 (略) 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0 * * 年 * 月十 * 日
附件: 答疑 * 9. * .docx |
(略) 区崇阳 (略) 至 * 里樟大桥段沿河污水干管工程答疑 *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 、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中:
1、 (略) 区公 (略) 网站 (http:/ 点击查看>> )
修正为: (略) 区公 (略) 网站 (http:/ 点击查看>> )。
2、工程建设地点修正为: (略) 区崇阳 (略) 至 * 里樟大桥段
3、工程建设规模修正为: (略) 区崇阳 (略) 至 * 里樟大桥段沿河污水干管工程,排水工程,面积约 * 平方米,改造提升沿河污水干管总长度 * 米,采用DN * 球墨铸铁管及钢筋混凝土井代替原DN * HDBE双壁波纹管及砖砌检查井。项目总投资约 * 万元。
4、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修正为: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
5、招标控制价修正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点击查看>> 元(含暂列金 点击查看>> 元)。
6、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中其他资格要求及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4.1/4.2/4.3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修正为:
其他资格要求:1、依据《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 * 〕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 * 〕 * 号)、《关于公布 * 年第 (略) 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 * 〕 * 号)文的规定, (略)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 (略) 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 (略) 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略) 文件。3、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 * 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 (略) 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 (略) 人。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 (略) 贿犯罪记录( (略) (略) 完毕的)或若存 (略) 记录( (略) (略) 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 (略) 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 (略) (略) 为记录的,招标人 (略) 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 (略) 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本项目(标段)投 (略) 于被县级 (略) (略) 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略) 或福 (略) 乡建设厅认 (略) 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略) 于被福 (略) 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 * 〕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6、根据《 (略) (略) 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 号文件规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 日至 * 日届满的,统 * 延期至 * 日。
7、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修正为:
* | * .5 |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略) (略) 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 (略) (略)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0、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略) 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等内容通过 (略) (略) 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 * 起制成 * 个“.NPTF”格式 (略) 络上传。所有投标文件 (略) 涉及 (略) 分,需盖单位公章,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 建造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 (略) 承担。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 * 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未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的 (略) 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上传清晰的证件扫描件,因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不够清晰,导致评标专家无法识别扫描件内容的,按未提交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略) 理。 |
* 、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 .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修正为:本项目暂列金为: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 (略) 项目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费用, (略) 人根据工程需要支配使用)。
* . 价格调整修正为: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 ;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主材价格调整 :应按闽建筑〔 * 〕 *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略) 。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双方约定如下:
只在人工及“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 (略) 调整。
①人工 (略) 在地 (略) 合同总工期 * 日历天止, (略) 控制价的 (略) 比较计算,差价只计价差和税金;
②“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涨跌幅超过5% (略) 价格调整。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由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材料价差的依据。 (略) 控制价的相应 (略) 比较计算价差,差价只计价差和税金。
③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 (略) 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2、增加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1 | 1.9 | 全部内容 | (略) (略) 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 (略) 有。 * 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 (略) (略) 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 (略) (略) 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 | 1. * .2 | 全部内容 |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已 (略) 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等,承包人应 (略) 会交通组织方案和详细的保障措施, (略) 发生的 * 切费用承包人应计入投标报价中, (略) 计算增补。 (略) 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 | 2.1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承包人应协助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延误需发包人批准可顺延。 |
4 | 2.4.3 | 全部内容 | (略) 施工前 * 天,发包人将委托勘察人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由专业管线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提交承包人,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略) 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再次向专业管线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煤气、自来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部队等)确认, (略) 实地考察进 * 步做出独自的判断和结论。发包人 (略) 提供资料(发包人委托勘察人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除外)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未提供完整的地下管线资料,或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
5 | 2.4.4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 (略) 、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
6 | 3.4. | 全部内容 |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 (略) 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发 (略) 提供资料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 (略) 和 (略) 查勘,并充 (略) 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 (略) 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7 | 3.7 |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发 (略) 支付。 |
8 | 4.3 |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
9 | 5.1.2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工程修复、整改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
* | 5.2.3 |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 (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 (略) 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 (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 (略) 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可顺延。 |
* | 5.4.2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但不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 | 6.1.6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 (略) 分费用。因基准 (略) 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 (略) 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 (略) 分费用。因基准 (略) 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风险范围内,不予调整。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防护,承包人 (略) ,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及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 | 7.5.1 | 全部内容 | (略) 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 (略) 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 (略) 、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
* | 7.6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 | 7.7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 | 7.8.1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 7.8.6 |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 * .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价格调整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 7.8.7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 7.9.1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 8.2 |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 (略) 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 (略) 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除招标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 (略) 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 (略) 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若承包人不拒绝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8.4.1 |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本项目招标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 | 8.5.3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本项目招标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 | 8.7.3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①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其材料 (略) 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取定的当期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中有的按其材料单价计算;③上述 * 项均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发包人审核,报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单价。以上 * 项材料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材料价格。 |
* | * .4 | 变更估价 | 结算计价 |
* | * .4.1 | 变更估价原则 | 按专用 (略) 。 |
* | * .4.2 | 全部内容 | 因工程变更而增加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 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因工程变更而减少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 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同意发包人依据本合同条款对该项变更价款的核减。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应在收到 经监理人审核 的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完整资料后 * 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
* | * .2 | 全部内容 | 法律、政策性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均不予以调整。 |
* | * .4.2 | 全部内容 |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
* | * .2 | 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 天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 按正常审批程序,如有逾期,包含在风险包干内,不予零星支付。 |
* | * .1.2 | 全部内容 |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此外,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无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 (7)其他: 无 。 |
* | 第1节 合同协议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涉及合同条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统 * 修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注:本工程适用的通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的约定若与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矛盾时,以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 、原招标文件第6章 招标图纸
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修正为:
招标图纸目录(格式)
项目名称: (略) 区崇阳 (略) 至 * 里樟大桥段沿河污水干管工程
设计单位: (略) 省 (略)
* 、 (略) 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1、拟派 (略) 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修正为:
5 | 4.1.9 | 拟派 (略) 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工程及其相关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略) 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略) 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略) 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 (略) 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 * 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 * 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 (略) 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 (略) 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 (略) 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 (略) 人 (略) 理: a、工程开工前,拟派 (略) 管理 (略) 通过 (略) 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 (略) 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略) 人交纳 * * 万元违约金; (略) 人交纳 * 万元违约金。 |
(略) 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 点击查看>> ) (略) 分,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 * 有矛盾的,按 (略)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 (略) 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0 * * 年 * 月十 * 日
附件: 答疑 * 9. * .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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